這本《論說文集》,培根寫了大致30年的時間,直到去世前的那一年還在修訂,可以說凝聚了他畢生的心血。
這本書的副標題是“在世俗上和道德上的忠告”, “這些文章以貴族和資產階級上層讀者為對象,談論哲學、宗教、政治制度和國家以及處世、修身、養性等問題”(楊周翰、吳達元、趙蘿蕤主編,《歐洲文學史》,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上卷,第161頁)。
這本書“也是一本為進入仕途的青年的必讀書”,“可以看作是一部培養新貴族的教科書”(楊周翰,《十七世紀英國文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l9頁;第179頁)。不過培根的這些忠告,有價值處固然很多,但也有一些迂腐之見,有一些論述也難以令人接受。例如,“他在論述處世接物的文章中肯定自私自利、爾虞我詐的資產階級道德標準” (《歐洲文學史》上卷,第161頁)。
孟子說,“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培根本人也說,“完全按照書本上的規則來進行判斷,則是學者的怪癖”(見“論學業”)。 對書中所言,讀者自會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