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隨著通訊傳播與資訊科技技術不斷大幅度進步與創新,電信、傳播及網際網路基礎建設與網路服務,藉由電信網路寬頻化及數位化之助,得以將語音、影像、數據等不同訊息內容,充分整合並快速傳遞;行動智慧終端裝置持續普及,再加上愈來愈多元之應用可能,不但帶動各式資訊應用服務之快速發展,消費者透過各種連網服務,取得無所不在網際網路所提供之各式服務,徹底改變日常生活之型態與消費習慣。傳統上以管制及監理為核心所建構之通訊傳播法制面臨極大挑戰,並逐漸無法應付數位匯流所帶來之產業衝擊,亦無法負荷數位匯流產業與消費者間爭議之處理。由於數位匯流環境不斷改變與創新,各產業間之界線日益模糊,再加上彼此所提供之服務相互間競爭日趨激烈,如何建構適合數位匯流產業發展之自由創新與公平競爭環境,成為國家相當迫切之要務。
為完成此項任務,第五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大力推動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電信管理法草案、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之立法工作。惟由於所涉及之問題相當複雜、牽扯之利益相當多元,僅電信管理法完成立法並於2019年6月6日由總統公布,但因相關子法相當繁瑣、數量又多,行政院2020年6月29日方以行政院院臺科字第
1090016525號令發布除第52條第3項至第7項、第54條、第61條,以及第22條第3項、第58條第1項、第60條、第89條有關第52條、第54條規定部分外,其餘條文,定自2020年7月1日施行,我國電信法制走入新的紀元。隨著IPTV與OTT
TV之蓬勃發展,如何適當監理各類型視聽平臺,成為相當迫切之問題,2020年7月15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即將於2020年8月1日成立之第六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面臨比以往更加複雜之數位匯流環境,如何處理接踵而來的難題,將是相當嚴峻之挑戰。
此外,廣電三法及其相關子法在此期間亦呼應時代需要做適度之修正。在傳播內容方面,由於網際網路發達後所衍生大量「假新聞」之現象,成為相當棘手之監理問題。世界各國都面臨相同之難題,也採取各種不同之方式來預防與防制,我國亦然。惟是否能有效處理相關議題,目前似乎尚未出現樂觀之訊號。
由於通訊傳播法規與實務在2017年至2020年間發生許多變革,第二版之內容與論述已有部分不符現行法令之處,亦未將許多新的發展納入其中,因此有增修之必要。本書盡可能將2017年8月後發生之法令變更、新制定之法令、新的法院判決與行政實務以及重要的學術論著納入;惟傳播法領域之變化與發展實在過於快速,新的問題與規範需求不斷出現,本書並無法提供即時且全面性之資訊,對傳播法有興趣者,仍須隨時注意新的發展趨勢與立法。
本書之增修,除感謝元照出版公司專業工作團隊之大力協助外,我的一群助理,中正法研所的鄭景云、洪蘭萍、戴廷奇、黃姿熒、劉子寧同學的辛勞付出,在此由衷致謝。本書雖一再校閱,仍不免有疏漏或不足之處,尚祈各界先進不吝指正與提供建議。
蕭文生
2020年7月於嘉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