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集會遊行並非嶄新的領域,但本書嘗試探討國內較少被碰觸的課題。本書借助德國學說與裁判實務見解,釐清在我國尚未獲重視、認真處理之集會遊行的「概念內涵」問題;本書亦參考美國有關表現自由之相關理論,以說明政府規制集會遊行之界限及其所應適用之違憲審查基準;本書並以美國判例法理「公共論壇」理論為範本,改從積極性之角度,重新思考如何確保集會遊行自由之實現;最後,則分從法制規範面與實際運作面,分析我國與日本集會遊行法制之優劣與異同,而後從中發現可供我國參考之修法啟示,並配合我國相關修法版本之考察,嘗試提出未來修法內容之評析與建議。
警察機關在處理集會遊行事務,向來欠缺憲法集會遊行基本權之關照。本書特從人權保障觀點探究集會遊行之相關法律問題,希望能協助警察同仁以及尚在警大與警專就學之學生,正確理解憲法集會遊行權之內涵,進而落實該權利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