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2016年民進黨再次取得執政權後,即將年金改革列為新政府施政的重點之一。立法院分別於2017年6月27、29、30日完成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三讀程序,由總統於2017年8月9日公布,前二法大部分條文預計於2018年7月1日施行。此次從2017年初啟動之年金改革修法是我國重大的制度變革之一,其影響層面既廣且深,實有必要從法學的觀點,討論此一公共議題,引發社會的參與討論,並提供政府建言。台灣行政法學會遂自2017年3月11日起至2018年1月27日止,與各大學合作舉辦一系列之研討會,總共有五個系列,分別針對年金改革(草案)、公務人員、教師、軍人及法官之年金改革問題進行研討。本論文集乃此一系列研討會所發表文章與相關邀稿文章的集結成冊;主要是從憲法及行政法,社會國家原則與法治國家原則檢討此次年金改革的合憲性與合法性,本書定名為「法治國原則與2018年金改革」。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蘇永欽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國立政治大學專職講座教授
郝鳳鳴
法國巴黎第二大學法學博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鍾秉正
德國Trier大學法學博士;國立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系教授
廖義男
德國杜賓根(Tübingen)大學法學博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林明鏘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蔡萬才法學講座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歐盟法研究中心主任
孫迺翊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董保城
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東吳大學副校長、講座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朱敏賢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國立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蔡志方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陳淑芳
德國波昂大學法律學博士;世新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李瑞典
國立中央警察大學博士研究生;國立國防大學管理學院兼任講師
周元浙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何君豪
國立臺北商專會計科畢業、國立政治大學資訊科學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現臺灣科技大學資管博士班研究中;高等法院法官
林超駿
美國西北大學法學博士(SJD);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蘇永欽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國立政治大學專職講座教授
郝鳳鳴
法國巴黎第二大學法學博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鍾秉正
德國Trier大學法學博士;國立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系教授
廖義男
德國杜賓根(Tübingen)大學法學博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林明鏘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蔡萬才法學講座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歐盟法研究中心主任
孫迺翊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董保城
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東吳大學副校長、講座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朱敏賢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國立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蔡志方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陳淑芳
德國波昂大學法律學博士;世新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李瑞典
國立中央警察大學博士研究生;國立國防大學管理學院兼任講師
周元浙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何君豪
國立臺北商專會計科畢業、國立政治大學資訊科學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現臺灣科技大學資管博士班研究中;高等法院法官
林超駿
美國西北大學法學博士(SJD);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目錄
序 言 /董保城
年金改革總論
˙年金改革的主要憲法問題/蘇永欽/3
˙2017年台灣年金改革法律分析/郝鳳鳴/19
˙年金改革引言────社會法觀點/鍾秉正/45
公務人員年金改革
˙受憲法制度性保障之公務員法制度之核心理念與價值────兼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有關 退休金規定/廖義男/73
˙評臺灣2017年公務員退撫制度之改革────制度改革與信賴保護之衡平/林明鏘/113
˙2017年公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之評析/孫迺翊/149
教師年金改革
˙教師退休金制度改革之法制爭議────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為核心/董保城、朱敏賢/181
˙分配正義?平均正義?還是窮困抗辯?────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中之退休給付/蔡志方/265
˙教育人員年金改革問題之探討/陳淑芳/295
軍人年金改革
˙從事務本質論軍人與公教年改之差別對待────兼談美軍退撫制度/李瑞典/335
˙軍人年金制度改革之初探/周元浙/389
司法官年金改革
˙各國法官退休制度/何君豪/471
˙初論終身職下法官退養金暨優遇制度────美國法借鏡/林超駿/493
年金改革總論
˙年金改革的主要憲法問題/蘇永欽/3
˙2017年台灣年金改革法律分析/郝鳳鳴/19
˙年金改革引言────社會法觀點/鍾秉正/45
公務人員年金改革
˙受憲法制度性保障之公務員法制度之核心理念與價值────兼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有關 退休金規定/廖義男/73
˙評臺灣2017年公務員退撫制度之改革────制度改革與信賴保護之衡平/林明鏘/113
˙2017年公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之評析/孫迺翊/149
教師年金改革
˙教師退休金制度改革之法制爭議────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為核心/董保城、朱敏賢/181
˙分配正義?平均正義?還是窮困抗辯?────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中之退休給付/蔡志方/265
˙教育人員年金改革問題之探討/陳淑芳/295
軍人年金改革
˙從事務本質論軍人與公教年改之差別對待────兼談美軍退撫制度/李瑞典/335
˙軍人年金制度改革之初探/周元浙/389
司法官年金改革
˙各國法官退休制度/何君豪/471
˙初論終身職下法官退養金暨優遇制度────美國法借鏡/林超駿/493
序
序言
2016年政黨再次輪替,民進黨再次取得執政權後,即將年金改革列為新政府施政的重點之一。總統府遂於2016年6月1日公布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設置要點,設置國家年改革委員會,進行年金改革與法律的修訂,其中包括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師、軍人及法官之年金改革。2017年初考試院及行政院先後提出修法草案版本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院臨時會分別於2017年6月27、29、30日完成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三讀程序,由總統於2017年8月9日公布,前二法大部分條文將於2018年7月1日施行。而軍人及法官部分尚未完成修法。
此次從2017年初啟動之年金改革修法是我國重大的制度變革之一,其影響層面既廣且深,實有必要從法學的觀點,討論此一公共議題,引發社會的參與討論,並提供政府建言。台灣行政法學會作為國內研究行政法學的重要學會,當然不能自外於此次的改革。故從2017年初即已關注此一議題,擘劃與各大學合作舉辦一系列之研討會。分別為:系列一:「2017台灣年金改革(草案)」研討會,於2017年3月11日與國立臺北大學法學院公法中心、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中心合辦,邀請董保城教授、洪家殷教授、黃錦堂委員擔任主持人,郝鳳鳴教授、鍾秉正教授擔任報告人,李玉君教授、孟藹倫委員、張文郁教授、張桐銳副教授、程明修教授、陳清秀教授、陳愛娥副教授擔任與談人。系列二:「2017台灣年金改革──公務人員」研討會,於2017年6月3日與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公法學中心合辦,邀請廖義男前大法官擔任主持人,林明鏘教授、孫迺翊教授擔任報告人,林昱梅教授、游瑞德兼任助理教授、張桐銳副教授、葉長明前副主任委員擔任與談人。系列三:「2017台灣年金改革──教育人員」研討會,於2017年6月17日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通識中心、法治斌學術基金合辦,邀請陳春生前大法官擔任主持人,蔡志方教授、陳淑芳教授擔任報告人,史慶璞教授、李仁淼教授、吳忠泰委員、周志宏教授擔任與談人。系列四:「2017台灣年金改革──軍人」研討會,於2017年9月16日與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中心合辦,邀請曾華松前大法官擔任主持人,周元浙兼任副教授、李瑞典軍法官擔任報告人,江嘉琪副教授、胡博硯副教授、趙元善主任、鍾秉正教授、臧幼俠將軍擔任與談人。系列五:「2017台灣年金改革──法官」研討會,於2018年1月27日與世新大學法學院共同主辦,邀請林錫堯前大法官擔任主持人,何君豪法官、林超駿教授擔任報告人,呂理翔助理教授、許政賢教授、張文郁教授、戴東麗主任行政執行官擔任與談人。此一系列之研討會皆同時邀請法學者、實務工作者、所涉及年金改革身分之人參與討論,研討會之成果同時具有學術與實務參考價值。
研討會後為繼續延續法學界及社會對於此一議題之討論,學會乃決定將研討會上所發表之文章,由報告人(作者)依最新的修法修改後,集結成冊。另邀請廖義男前大法官、蘇永欽前大法官暨司法院副院長、董保城教授及朱敏賢兼任助理教授惠賜鴻文。此次年金改革從法律的觀點,同時涉及社會國家原則與法治國家原則的要求,有必要從憲法與行政法的觀點,就其憲法制度性保障的合憲性與合法性加以檢視。社會國家原則之要求,例如:憲法第165條對於教育工作者生活之保障;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對於軍人退役後就養之保障:另年金制度是憲法基本國策社會安全之一環(憲法第155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項)。法治國家原則之要求,例如:憲法第15條財產權之保障、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及對於公務人員、法官之制度性保障(憲法第18條公務員制度、憲法第81條法官終身職)。本論文集主要也是想從憲法及行政法,社會國家原則與法治國家原則檢討此次年金改革的合憲性與合法性,故將之定名為「法治國原則與2018年金改革」。
此次「年金改革系列論壇」得以順利舉辦與本書之圓滿出版要非常感謝世新大學法學院陳淑芳教授從議題的規劃、報告人、與談人的邀約以及本書之編纂出版,非常細心、熱誠與專業的投入,沒有她擔任本次議題召集人,不可能有此豐碩成果。當然本學會的學術委員會總召集人陳春生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以及所有學術委員會成員的支持與參與亦應誠摯感謝。
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理事長
董保城 謹識
2018年6月於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
2016年政黨再次輪替,民進黨再次取得執政權後,即將年金改革列為新政府施政的重點之一。總統府遂於2016年6月1日公布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設置要點,設置國家年改革委員會,進行年金改革與法律的修訂,其中包括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師、軍人及法官之年金改革。2017年初考試院及行政院先後提出修法草案版本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院臨時會分別於2017年6月27、29、30日完成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三讀程序,由總統於2017年8月9日公布,前二法大部分條文將於2018年7月1日施行。而軍人及法官部分尚未完成修法。
此次從2017年初啟動之年金改革修法是我國重大的制度變革之一,其影響層面既廣且深,實有必要從法學的觀點,討論此一公共議題,引發社會的參與討論,並提供政府建言。台灣行政法學會作為國內研究行政法學的重要學會,當然不能自外於此次的改革。故從2017年初即已關注此一議題,擘劃與各大學合作舉辦一系列之研討會。分別為:系列一:「2017台灣年金改革(草案)」研討會,於2017年3月11日與國立臺北大學法學院公法中心、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中心合辦,邀請董保城教授、洪家殷教授、黃錦堂委員擔任主持人,郝鳳鳴教授、鍾秉正教授擔任報告人,李玉君教授、孟藹倫委員、張文郁教授、張桐銳副教授、程明修教授、陳清秀教授、陳愛娥副教授擔任與談人。系列二:「2017台灣年金改革──公務人員」研討會,於2017年6月3日與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公法學中心合辦,邀請廖義男前大法官擔任主持人,林明鏘教授、孫迺翊教授擔任報告人,林昱梅教授、游瑞德兼任助理教授、張桐銳副教授、葉長明前副主任委員擔任與談人。系列三:「2017台灣年金改革──教育人員」研討會,於2017年6月17日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通識中心、法治斌學術基金合辦,邀請陳春生前大法官擔任主持人,蔡志方教授、陳淑芳教授擔任報告人,史慶璞教授、李仁淼教授、吳忠泰委員、周志宏教授擔任與談人。系列四:「2017台灣年金改革──軍人」研討會,於2017年9月16日與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中心合辦,邀請曾華松前大法官擔任主持人,周元浙兼任副教授、李瑞典軍法官擔任報告人,江嘉琪副教授、胡博硯副教授、趙元善主任、鍾秉正教授、臧幼俠將軍擔任與談人。系列五:「2017台灣年金改革──法官」研討會,於2018年1月27日與世新大學法學院共同主辦,邀請林錫堯前大法官擔任主持人,何君豪法官、林超駿教授擔任報告人,呂理翔助理教授、許政賢教授、張文郁教授、戴東麗主任行政執行官擔任與談人。此一系列之研討會皆同時邀請法學者、實務工作者、所涉及年金改革身分之人參與討論,研討會之成果同時具有學術與實務參考價值。
研討會後為繼續延續法學界及社會對於此一議題之討論,學會乃決定將研討會上所發表之文章,由報告人(作者)依最新的修法修改後,集結成冊。另邀請廖義男前大法官、蘇永欽前大法官暨司法院副院長、董保城教授及朱敏賢兼任助理教授惠賜鴻文。此次年金改革從法律的觀點,同時涉及社會國家原則與法治國家原則的要求,有必要從憲法與行政法的觀點,就其憲法制度性保障的合憲性與合法性加以檢視。社會國家原則之要求,例如:憲法第165條對於教育工作者生活之保障;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對於軍人退役後就養之保障:另年金制度是憲法基本國策社會安全之一環(憲法第155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項)。法治國家原則之要求,例如:憲法第15條財產權之保障、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及對於公務人員、法官之制度性保障(憲法第18條公務員制度、憲法第81條法官終身職)。本論文集主要也是想從憲法及行政法,社會國家原則與法治國家原則檢討此次年金改革的合憲性與合法性,故將之定名為「法治國原則與2018年金改革」。
此次「年金改革系列論壇」得以順利舉辦與本書之圓滿出版要非常感謝世新大學法學院陳淑芳教授從議題的規劃、報告人、與談人的邀約以及本書之編纂出版,非常細心、熱誠與專業的投入,沒有她擔任本次議題召集人,不可能有此豐碩成果。當然本學會的學術委員會總召集人陳春生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以及所有學術委員會成員的支持與參與亦應誠摯感謝。
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理事長
董保城 謹識
2018年6月於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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