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者是資深法律學者,歷任臺北大學法學院院長,臺北大學、中興大學法研所所長,現任真理大學法律學系特聘講座教授。「國際私法」為其主要研究與授課領域,其學養與見解十分權威,為司法院相關修法的委員。著者也常受聘擔任國家考試典試委員,其專著的《國際私法與實例精解》,是法官、律師等國考,以及外交特考、外貿人員等考試的必讀經典。
由於國際貿易興盛、民間往來非常頻繁,產生的糾紛與衝突更是迭起不窮,涉外案件變得更複雜與更多元。2001年起,我國在相關法律的修訂趨於頻繁,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經過數年的研修,更於2010年5月修正公佈。因為法條變動極大,著者於是將研究心得、授課經驗、實務參與,以清晰思路、簡易表達、系統邏輯,採取教科書的寫法完成全新的本書。
本書分成理論與實務兩大部分。前者涵蓋國際私法的理論學說、最新條文的分析解說。後者則包含最常發生的涉外民事案件,諸如涉外貿易糾紛、離婚、收養、認領與繼承等國考最可能出現的內容。所以,這是一本最適合授課教材與特考準備的權威好書。
坊間「國際私法」書籍太侷限法律背景讀者使用,本書則很注重外交背景、國際貿易以及相關實務的需求。國際私法的內容,已為現代國際化社會各個層面所需,著者期能達到淺顯、清楚和配合時勢等不同面向的需要。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益山
現職
真理大學法律系講座教授
經歷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臺北大學、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所長
‧司法院國際私法修法委員會委員
‧司法院司法改革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法學院暨法律系所評鑑委員
‧考試院律師及法官高考典試委員
‧考試院高考及普考典試委員
學歷
‧美國太平洋學院法學博士
專長
‧國際私法
‧消費者保護法
‧法學緒論
‧民法
‧商事法
林益山
現職
真理大學法律系講座教授
經歷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臺北大學、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所長
‧司法院國際私法修法委員會委員
‧司法院司法改革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法學院暨法律系所評鑑委員
‧考試院律師及法官高考典試委員
‧考試院高考及普考典試委員
學歷
‧美國太平洋學院法學博士
專長
‧國際私法
‧消費者保護法
‧法學緒論
‧民法
‧商事法
目錄
第1部份 國際私法論析
第01章 國際私法之基本概念
壹、國際私法之意義
貳、國際私法之發生
參、國際私法之性質
肆、國際私法之研究範圍
伍、國際私法之法源
第02章 國籍之取得喪失回復與衝突
壹、國籍之概念
貳、國籍之取得
參、國籍之喪失
肆、國籍之回復
伍、國籍之衝突
第03章 外國人之地位
壹、外國自然人之地位
貳、外國法人之地位
第04章 國際裁判管轄權衝突
壹、前言
貳、裁判管轄權之意義
參、裁判管轄權之確定
肆、裁判管轄權之豁免
伍、結語
第05章 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
壹、前言
貳、承認及執行外國判決之理由與學說
參、承認及執行外國判決之條件
肆、我國之法制
伍、結語
第06章 外國法之適用與限制
壹、前言
貳、外國法之性質
參、外國法之證明
肆、外國法之調查
伍、外國法無法適用時之解決方法
陸、外國法之適用錯誤與救濟
柒、外國法適用之限制
捌、我國法制
第07章 國際私法上連繫因素
壹、前言
貳、連繫因素之意義、種類與認定標準
參、侵權行為連繫因素
肆、契約行為連繫因素
伍、結語
第08章 定性理論於涉外商品製造人責任之適用:兼評最高法院數則判決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壹、前言
貳、定性之意義與性質
參、定性之學說與標準
肆、商品製造人責任之定性
伍、商品製造人責任定性問題之解決與發展
陸、最高法院數則判決評釋
柒、結論
第09章 國際私法上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之適用:兼評最高法院數則判決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壹、前言
貳、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理論之演進與發展
參、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之各國立法例
肆、最高法院數則判決評釋
伍、結語
第10章 反致理論
壹、反致之意義
貳、反致之發生
參、反致之起源
肆、反致之種類
伍、反致理論之得失
陸、我國立法例
第11章 涉外商品製造人責任準據法:兼評最高法院數則判決及國際私法
壹、前言
貳、商品製造人責任理論之演進與發展
參、商品製造人責任準據法之選擇
肆、商品製造人責任準據法之理論與學說
伍、商品製造人責任準據法之各國立法例
陸、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檢討與建議
柒、最高法院數則判決評釋
捌、結論
第12章 住所之衝突與一國數法問題
壹、前言
貳、住所之概念
參、住所之確定
肆、住所衝突發生之原因與解決
伍、一國數法之問題
第13章 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準據法
壹、權利能力
貳、行為能力
第14章 監護與輔助宣告以及死亡宣告準據法
壹、監護與輔助宣告
貳、死亡宣告
第15章 債權及法律行為方式之準據法
壹、前言
貳、基於法律行為而生之債之準據法
參、基於無因管理及不當得利而生之債之準據法
肆、基於侵權行為而生之債之準據法
伍、基於債權讓與而生之債之準據法
陸、法律行為方式之準據法
第16章 涉外網路侵權準據法:兼評最高法院數則判決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壹、前言
貳、網際網路侵權行為之演進與發展
參、現行法制適用網際網路之界限與評估
肆、網際網路侵權行為地之理論與學說
伍、網際網路侵權行為準據法之立法主義
陸、網際網路侵權行為準據法之外國立法例
柒、我國舊法對網際網路侵權行為準據法之規範
捌、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案之檢討與建議
玖、最高法院等數則判決評釋
拾、結論
第17章 物權及其涉外法律關係適用法
壹、前言
貳、物權準據法之立法主義
參、我國立法例
第18章 親屬及其涉外法律關係適用法
壹、婚姻
貳、離婚
參、父母子女
肆、監護
伍、扶養
第19章 繼承與遺囑及其準據法
壹、繼承
貳、遺囑
第20章 國際私法上先決問題
壹、前言
貳、先決問題之定義
參、先決問題之要件
肆、先決問題之解決
伍、有關判例之探討
陸、結語
第2部份 實例精解
例題01 國籍積極衝突之準據法
例題02 國籍消極衝突之準據法
例題03 一國數法問題之探討
例題04 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之適用
例題05 載貨證券背面條款在國際私法上之效力:兼評67年4月25日最高法院第四次民事庭庭推總會決議
例題06 涉外賭債契約之準據法
例題07 侵權行為之準據法
例題08 「反致問題」之探討
例題09 國際私法上「定性標準」之探討
例題10 行為能力之準據法
例題11 監護宣告之準據法
例題12 債權讓與而生之債之準據法
例題13 法律行為方式之準據法
例題14 物權及其涉外法律關係適用法
例題15 婚姻實質與形式要件之準據法
例題16 婚姻身分上效力之準據法
例題17 離婚之準據法
例題18 親子間法律關係之準據法
例題19 收養之準據法
例題20 認領之準據法
例題21 扶養義務之準據法
例題22 遺囑及繼承之準據法
例題23 無因管理之準據法
例題24 離婚後改定子女監護人之準據法:兼評最高法院82年度台上字第1888號判決
例題25 涉外親子間法律關係判決之評析:兼評最高法院82年度台上字第1835號判決
例題26 國際私法上國際裁判管轄權之衝突
例題27 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
例題28 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判決中「公序良俗」之審查標準:兼評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2534號判決
例題29 涉外網路契約管轄之探討
例題30 涉外網域名稱爭議之準據法
例題31 國際商務仲裁契約之準據法
例題32 商品製造人責任之準據法
例題33 慣居地在國際私法上之適用
例題34 國際私法上之規避法律問題
例題35 涉外海事保全處分
參考書目
附錄1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附錄2 國籍法
第01章 國際私法之基本概念
壹、國際私法之意義
貳、國際私法之發生
參、國際私法之性質
肆、國際私法之研究範圍
伍、國際私法之法源
第02章 國籍之取得喪失回復與衝突
壹、國籍之概念
貳、國籍之取得
參、國籍之喪失
肆、國籍之回復
伍、國籍之衝突
第03章 外國人之地位
壹、外國自然人之地位
貳、外國法人之地位
第04章 國際裁判管轄權衝突
壹、前言
貳、裁判管轄權之意義
參、裁判管轄權之確定
肆、裁判管轄權之豁免
伍、結語
第05章 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
壹、前言
貳、承認及執行外國判決之理由與學說
參、承認及執行外國判決之條件
肆、我國之法制
伍、結語
第06章 外國法之適用與限制
壹、前言
貳、外國法之性質
參、外國法之證明
肆、外國法之調查
伍、外國法無法適用時之解決方法
陸、外國法之適用錯誤與救濟
柒、外國法適用之限制
捌、我國法制
第07章 國際私法上連繫因素
壹、前言
貳、連繫因素之意義、種類與認定標準
參、侵權行為連繫因素
肆、契約行為連繫因素
伍、結語
第08章 定性理論於涉外商品製造人責任之適用:兼評最高法院數則判決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壹、前言
貳、定性之意義與性質
參、定性之學說與標準
肆、商品製造人責任之定性
伍、商品製造人責任定性問題之解決與發展
陸、最高法院數則判決評釋
柒、結論
第09章 國際私法上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之適用:兼評最高法院數則判決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壹、前言
貳、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理論之演進與發展
參、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之各國立法例
肆、最高法院數則判決評釋
伍、結語
第10章 反致理論
壹、反致之意義
貳、反致之發生
參、反致之起源
肆、反致之種類
伍、反致理論之得失
陸、我國立法例
第11章 涉外商品製造人責任準據法:兼評最高法院數則判決及國際私法
壹、前言
貳、商品製造人責任理論之演進與發展
參、商品製造人責任準據法之選擇
肆、商品製造人責任準據法之理論與學說
伍、商品製造人責任準據法之各國立法例
陸、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檢討與建議
柒、最高法院數則判決評釋
捌、結論
第12章 住所之衝突與一國數法問題
壹、前言
貳、住所之概念
參、住所之確定
肆、住所衝突發生之原因與解決
伍、一國數法之問題
第13章 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準據法
壹、權利能力
貳、行為能力
第14章 監護與輔助宣告以及死亡宣告準據法
壹、監護與輔助宣告
貳、死亡宣告
第15章 債權及法律行為方式之準據法
壹、前言
貳、基於法律行為而生之債之準據法
參、基於無因管理及不當得利而生之債之準據法
肆、基於侵權行為而生之債之準據法
伍、基於債權讓與而生之債之準據法
陸、法律行為方式之準據法
第16章 涉外網路侵權準據法:兼評最高法院數則判決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壹、前言
貳、網際網路侵權行為之演進與發展
參、現行法制適用網際網路之界限與評估
肆、網際網路侵權行為地之理論與學說
伍、網際網路侵權行為準據法之立法主義
陸、網際網路侵權行為準據法之外國立法例
柒、我國舊法對網際網路侵權行為準據法之規範
捌、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案之檢討與建議
玖、最高法院等數則判決評釋
拾、結論
第17章 物權及其涉外法律關係適用法
壹、前言
貳、物權準據法之立法主義
參、我國立法例
第18章 親屬及其涉外法律關係適用法
壹、婚姻
貳、離婚
參、父母子女
肆、監護
伍、扶養
第19章 繼承與遺囑及其準據法
壹、繼承
貳、遺囑
第20章 國際私法上先決問題
壹、前言
貳、先決問題之定義
參、先決問題之要件
肆、先決問題之解決
伍、有關判例之探討
陸、結語
第2部份 實例精解
例題01 國籍積極衝突之準據法
例題02 國籍消極衝突之準據法
例題03 一國數法問題之探討
例題04 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之適用
例題05 載貨證券背面條款在國際私法上之效力:兼評67年4月25日最高法院第四次民事庭庭推總會決議
例題06 涉外賭債契約之準據法
例題07 侵權行為之準據法
例題08 「反致問題」之探討
例題09 國際私法上「定性標準」之探討
例題10 行為能力之準據法
例題11 監護宣告之準據法
例題12 債權讓與而生之債之準據法
例題13 法律行為方式之準據法
例題14 物權及其涉外法律關係適用法
例題15 婚姻實質與形式要件之準據法
例題16 婚姻身分上效力之準據法
例題17 離婚之準據法
例題18 親子間法律關係之準據法
例題19 收養之準據法
例題20 認領之準據法
例題21 扶養義務之準據法
例題22 遺囑及繼承之準據法
例題23 無因管理之準據法
例題24 離婚後改定子女監護人之準據法:兼評最高法院82年度台上字第1888號判決
例題25 涉外親子間法律關係判決之評析:兼評最高法院82年度台上字第1835號判決
例題26 國際私法上國際裁判管轄權之衝突
例題27 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
例題28 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判決中「公序良俗」之審查標準:兼評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2534號判決
例題29 涉外網路契約管轄之探討
例題30 涉外網域名稱爭議之準據法
例題31 國際商務仲裁契約之準據法
例題32 商品製造人責任之準據法
例題33 慣居地在國際私法上之適用
例題34 國際私法上之規避法律問題
例題35 涉外海事保全處分
參考書目
附錄1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附錄2 國籍法
序
序言
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自民國42年6月6日公布施行後,迄今未再修正。近年來由於國際貿易興盛及網際網路蓬勃發展,各國交易熱絡,致糾紛與衝突迭起,涉外案件漸趨複雜與多元。另外,我國法律自民國90年起修訂頻繁,例如國籍法、民法親屬篇、民法繼承篇及民事訴訟法等;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於研修數年後,亦於民國99年5月份修正公布。有鑑於此,爰將本書相關章節及內容,重新予以編排,以符我國法制。
國際私法者,乃就涉外民事案件,決定其應由何國法院管轄及適用何國法律之法則也。故國際私法本身並不直接解決系爭問題,而僅在於尋找應適用之法律而已。
本書共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論析內容,共二十章。第一章:國際私法之基本概念;第二章:國籍之取得喪失回復與衝突;第三章:外國人地位;第四章:國際裁判管轄權衝突;第五章: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第六章:外國法之適用與限制;第七章:國際私法上連繫因素;第八章:定性理論於涉外商品製造人責任之適用;第九章:國際私法上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之適用;第十章:反致理論之適用;第十一章:涉外商品製造人責任準據法;第十二章:住所之衝突與一國數法問題;第十三章: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之準據法;第十四章:監護與輔助宣告以及死亡宣告準據法;第十五章:債權及法律行為方式之準據法;第十六章:網際網路侵權行為之準據法;第十七章:物權及其涉外法律關係適用法;第十八章:親屬及其涉外法律關係適用法;第十九章:繼承與遺囑及其準據法;第二十章:國際私法上先決問題。第二部份則為實例精解內容,凡35例題,均為代表性之精選。
第一部分的論析內容,係針對國際私法之重要內容、條文及原理原則,循序漸進,逐一介紹,期能對國際私法有整體之概念及瞭解。
第二部份的實例精解:幾乎涵蓋經常發生之涉外民事案件,如涉外貿易糾紛、離婚、收養、認領與繼承等;故本書適合大專院校教科書及法官、律師與各種高特考之用。
本書之得以完成,要感謝日本大阪大學法學博士何佳芳老師(現任教於東吳大學法律系),國立臺北大學法研所博士生陳穎彥老師(現任教於真理大學法律系)、林書娣法官等幫忙協助及家兄林高山醫師之鞭策與鼓勵。
筆者撰寫本書之目的,乃在於拋磚引玉,惟以學殖未深,所論恐多未當,謬誤疏漏,魯魚亥豕,在所難免,尚祈各方賢達,不吝賜教,無任感幸!
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自民國42年6月6日公布施行後,迄今未再修正。近年來由於國際貿易興盛及網際網路蓬勃發展,各國交易熱絡,致糾紛與衝突迭起,涉外案件漸趨複雜與多元。另外,我國法律自民國90年起修訂頻繁,例如國籍法、民法親屬篇、民法繼承篇及民事訴訟法等;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於研修數年後,亦於民國99年5月份修正公布。有鑑於此,爰將本書相關章節及內容,重新予以編排,以符我國法制。
國際私法者,乃就涉外民事案件,決定其應由何國法院管轄及適用何國法律之法則也。故國際私法本身並不直接解決系爭問題,而僅在於尋找應適用之法律而已。
本書共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論析內容,共二十章。第一章:國際私法之基本概念;第二章:國籍之取得喪失回復與衝突;第三章:外國人地位;第四章:國際裁判管轄權衝突;第五章: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第六章:外國法之適用與限制;第七章:國際私法上連繫因素;第八章:定性理論於涉外商品製造人責任之適用;第九章:國際私法上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之適用;第十章:反致理論之適用;第十一章:涉外商品製造人責任準據法;第十二章:住所之衝突與一國數法問題;第十三章: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之準據法;第十四章:監護與輔助宣告以及死亡宣告準據法;第十五章:債權及法律行為方式之準據法;第十六章:網際網路侵權行為之準據法;第十七章:物權及其涉外法律關係適用法;第十八章:親屬及其涉外法律關係適用法;第十九章:繼承與遺囑及其準據法;第二十章:國際私法上先決問題。第二部份則為實例精解內容,凡35例題,均為代表性之精選。
第一部分的論析內容,係針對國際私法之重要內容、條文及原理原則,循序漸進,逐一介紹,期能對國際私法有整體之概念及瞭解。
第二部份的實例精解:幾乎涵蓋經常發生之涉外民事案件,如涉外貿易糾紛、離婚、收養、認領與繼承等;故本書適合大專院校教科書及法官、律師與各種高特考之用。
本書之得以完成,要感謝日本大阪大學法學博士何佳芳老師(現任教於東吳大學法律系),國立臺北大學法研所博士生陳穎彥老師(現任教於真理大學法律系)、林書娣法官等幫忙協助及家兄林高山醫師之鞭策與鼓勵。
筆者撰寫本書之目的,乃在於拋磚引玉,惟以學殖未深,所論恐多未當,謬誤疏漏,魯魚亥豕,在所難免,尚祈各方賢達,不吝賜教,無任感幸!
林益山序於10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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