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為涉外民商事件法院或仲裁管轄解決紛爭之法律適用方法與紛爭解決機制,為頻繁涉外私生活法律秩序於國際、亞太、兩岸關係發展上,不可或缺之學問。
本書五版分為五篇,除對國際私法目的、原理、方法及功能為說明外,對國際私生活權利義務關係協調為闡釋,亦對主權國家間司法如何透過法律衝突與內外國法之適用與調和為論述,更對國際民商紛爭解決之機制為介紹,可促進國際民商事件以及多元文化、社會、經濟和諧演進之認識。
本書內容豐富、條理清晰,重視對基本問題之徹底探討,力求讀者之真正瞭解。問題論述,層次分明、深入淺出,更以大量之圖表歸納整理相關內容,化繁為簡。兼顧初學入門及研究者砌磋需求之廣度與深度。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柯澤東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法國巴黎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所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院長
第九屆考試院考試委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世新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增修者簡介
吳光平
現職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學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法學士
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桃園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研究與授課領域
國際私法、國際民商紛爭解決(國際民事訴訟法、仲裁法)、民法、動物法
柯澤東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法國巴黎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所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院長
第九屆考試院考試委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世新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增修者簡介
吳光平
現職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學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法學士
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桃園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研究與授課領域
國際私法、國際民商紛爭解決(國際民事訴訟法、仲裁法)、民法、動物法
目錄
五版序
四版序
三版序
二版序
自 序
第壹篇 導 論
第一章 國際法之目的與涵義 3
第一節 研究國際法學之目的 3
第二節 國際法與國內法之區別 4
第三節 狹義之國際法 4
第四節 廣義之國際法 6
第二章 國際私法與國際公法之關係 7
第一節 國際私法與國際公法之共同要素 7
第二節 國際私法以內國法為基礎 7
第三節 國際私法對國際公法之依存關係 8
第四節 國際私法與國際公法之分離 9
第五節 國際私法之現實主義 10
第貳篇 國際民事關係法律適用
第一章 國際私法緒論 15
第一節 國際私法發生之基本條件 16
第二節 國際私法之意義 18
第三節 國際私法之性質 22
第二章 國際私法之方法——法律衝突與法律適用 28
第一節 衝突法則之精神與功能 28
第二節 法律衝突解決之技術 30
第三章 法律衝突之解釋 36
第一節 連繫因素 36
第二節 法律適用之分割方法(Dépeçage) 43
第三節 定 性 45
第四節 附隨問題 53
第四章 即刻適用法與強行法 61
第一節 大陸法系──即刻適用法 61
第二節 英美法系──強行法 63
第五章 外國法之適用 69
第一節 因法律衝突法則而適用外國法──外國法適用之理論基礎 71
第二節 外國法之性質 73
第三節 外國法之證明 74
第四節 外國法適用錯誤之控制 78
第六章 國際私法法律適用方法之演變 80
第一節 問題背景──國際社會之變動 80
第二節 法律適用方法之類型及其發展 81
第三節 國際私法兩種法律適用方法之並存與消長 86
第參篇 我國國際民事關係準據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前導章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是否為強制法之基本問題 89
第一節 我國司法實務 89
第二節 比較法實務發展趨勢 95
第三節 外國實務上問題之分析 100
第四節 法官得任擇適用法院地法之條件 101
第五節 法院實踐提升適用法院地法之趨勢 104
第一章 通 則 108
第一節 我國國際私法之法源 108
第二節 國籍衝突 119
第三節 住所、居所衝突 120
第四節 一國數法 121
第五節 排除外國法適用之三大原則 122
第五節之一 反致原則 123
第五節之二 規避法律原則 146
第五節之三 國際公序原則 151
第二章 權利主體 173
第一節 人之權利能力 173
第二節 人之行為能力 175
第三節 死亡宣告 180
第四節 外國人之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 183
第五節 訴訟能力 184
第六節 法 人 185
第三章 法律行為之方式及代理 195
第一節 法律行為之方式 195
第二節 法律行為之實質 196
第三節 代 理 197
第四章 債 200
第一節 債權行為 200
第二節 票據行為之準據法 219
第三節 指示證券或無記名證券之債 219
第四節 無因管理 220
第五節 不當得利 220
第六節 侵權行為 222
第七節 債之變更或移轉等事項之準據法 240
第五章 物 權 247
第一節 物權關係準據法之立法例 247
第二節 物權依物之所在地法之立法理由 248
第三節 物權法律行為方式之準據法 253
第四節 其他涉外物權關係準據法之增訂 253
第六章 親 屬 259
第一節 婚 姻 259
第二節 夫妻財產制 261
第三節 離 婚 263
第四節 子女之身分 264
第五節 收 養 266
第六節 父母子女 266
第七節 監 護 267
第八節 扶 養 268
第七章 繼 承 271
第一節 繼 承 271
第二節 遺 囑 273
第肆篇 國際特別商事法律關係
第一章 國際貿易契約與國際私法之依存 277
第一節 國際私法原理與國際貿易契約 277
第二節 一契約歸一國家法律體制規範 278
第二章 國際貿易統一公約補充國際私法方法 280
第一節 國際統一公約制定之目的 280
第二節 統一公約生效後之法律適用次序 281
第三章 國際貿易習慣代替國際私法 282
第一節 國際私法傳統方法之式微 282
第二節 國際貿易習慣之結構與地位 283
第伍篇 國際民商紛爭解決
第一章 國際民事訴訟之國際裁判管轄 297
第一節 國際裁判管轄、法律適用及外國法院判決之承認及執行三關聯之統合 297
第二節 決定國際裁判管轄之方法 301
第三節 涉外財產事件 303
第四節 涉外身分事件 308
第五節 國際合意管轄 317
第六節 國際訴訟競合 318
第七節 英美法系之不便利法庭原則 320
第二章 國際商務仲裁 324
第一節 國際商務仲裁發展之原因 324
第二節 國際商務仲裁被確認為解決現代國際商事紛爭之最主要方法 325
第三節 法院訴訟或仲裁在選擇上之決定要素 333
第四節 國際商務仲裁之基礎 335
第五節 國際商務仲裁之種類 335
第六節 國際商務仲裁契約之談判 336
第七節 標準仲裁條款 341
第八節 國際商務仲裁與法律適用之新趨勢 342
第九節 國家契約仲裁法律適用之實踐 347
第十節 科技與國際商務仲裁新發展 351
第三章 外國法院判決與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 359
第一節 外國法院判決之承認與執行 360
第二節 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 369
附錄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377
四版序
三版序
二版序
自 序
第壹篇 導 論
第一章 國際法之目的與涵義 3
第一節 研究國際法學之目的 3
第二節 國際法與國內法之區別 4
第三節 狹義之國際法 4
第四節 廣義之國際法 6
第二章 國際私法與國際公法之關係 7
第一節 國際私法與國際公法之共同要素 7
第二節 國際私法以內國法為基礎 7
第三節 國際私法對國際公法之依存關係 8
第四節 國際私法與國際公法之分離 9
第五節 國際私法之現實主義 10
第貳篇 國際民事關係法律適用
第一章 國際私法緒論 15
第一節 國際私法發生之基本條件 16
第二節 國際私法之意義 18
第三節 國際私法之性質 22
第二章 國際私法之方法——法律衝突與法律適用 28
第一節 衝突法則之精神與功能 28
第二節 法律衝突解決之技術 30
第三章 法律衝突之解釋 36
第一節 連繫因素 36
第二節 法律適用之分割方法(Dépeçage) 43
第三節 定 性 45
第四節 附隨問題 53
第四章 即刻適用法與強行法 61
第一節 大陸法系──即刻適用法 61
第二節 英美法系──強行法 63
第五章 外國法之適用 69
第一節 因法律衝突法則而適用外國法──外國法適用之理論基礎 71
第二節 外國法之性質 73
第三節 外國法之證明 74
第四節 外國法適用錯誤之控制 78
第六章 國際私法法律適用方法之演變 80
第一節 問題背景──國際社會之變動 80
第二節 法律適用方法之類型及其發展 81
第三節 國際私法兩種法律適用方法之並存與消長 86
第參篇 我國國際民事關係準據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前導章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是否為強制法之基本問題 89
第一節 我國司法實務 89
第二節 比較法實務發展趨勢 95
第三節 外國實務上問題之分析 100
第四節 法官得任擇適用法院地法之條件 101
第五節 法院實踐提升適用法院地法之趨勢 104
第一章 通 則 108
第一節 我國國際私法之法源 108
第二節 國籍衝突 119
第三節 住所、居所衝突 120
第四節 一國數法 121
第五節 排除外國法適用之三大原則 122
第五節之一 反致原則 123
第五節之二 規避法律原則 146
第五節之三 國際公序原則 151
第二章 權利主體 173
第一節 人之權利能力 173
第二節 人之行為能力 175
第三節 死亡宣告 180
第四節 外國人之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 183
第五節 訴訟能力 184
第六節 法 人 185
第三章 法律行為之方式及代理 195
第一節 法律行為之方式 195
第二節 法律行為之實質 196
第三節 代 理 197
第四章 債 200
第一節 債權行為 200
第二節 票據行為之準據法 219
第三節 指示證券或無記名證券之債 219
第四節 無因管理 220
第五節 不當得利 220
第六節 侵權行為 222
第七節 債之變更或移轉等事項之準據法 240
第五章 物 權 247
第一節 物權關係準據法之立法例 247
第二節 物權依物之所在地法之立法理由 248
第三節 物權法律行為方式之準據法 253
第四節 其他涉外物權關係準據法之增訂 253
第六章 親 屬 259
第一節 婚 姻 259
第二節 夫妻財產制 261
第三節 離 婚 263
第四節 子女之身分 264
第五節 收 養 266
第六節 父母子女 266
第七節 監 護 267
第八節 扶 養 268
第七章 繼 承 271
第一節 繼 承 271
第二節 遺 囑 273
第肆篇 國際特別商事法律關係
第一章 國際貿易契約與國際私法之依存 277
第一節 國際私法原理與國際貿易契約 277
第二節 一契約歸一國家法律體制規範 278
第二章 國際貿易統一公約補充國際私法方法 280
第一節 國際統一公約制定之目的 280
第二節 統一公約生效後之法律適用次序 281
第三章 國際貿易習慣代替國際私法 282
第一節 國際私法傳統方法之式微 282
第二節 國際貿易習慣之結構與地位 283
第伍篇 國際民商紛爭解決
第一章 國際民事訴訟之國際裁判管轄 297
第一節 國際裁判管轄、法律適用及外國法院判決之承認及執行三關聯之統合 297
第二節 決定國際裁判管轄之方法 301
第三節 涉外財產事件 303
第四節 涉外身分事件 308
第五節 國際合意管轄 317
第六節 國際訴訟競合 318
第七節 英美法系之不便利法庭原則 320
第二章 國際商務仲裁 324
第一節 國際商務仲裁發展之原因 324
第二節 國際商務仲裁被確認為解決現代國際商事紛爭之最主要方法 325
第三節 法院訴訟或仲裁在選擇上之決定要素 333
第四節 國際商務仲裁之基礎 335
第五節 國際商務仲裁之種類 335
第六節 國際商務仲裁契約之談判 336
第七節 標準仲裁條款 341
第八節 國際商務仲裁與法律適用之新趨勢 342
第九節 國家契約仲裁法律適用之實踐 347
第十節 科技與國際商務仲裁新發展 351
第三章 外國法院判決與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 359
第一節 外國法院判決之承認與執行 360
第二節 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 369
附錄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377
序
五版序
本書第五版,於第貳、參、肆各篇內容作若干章、節調整、增置及文字變動修正、用語統一,並新增第五篇。依順序臚列如下述。
於第貳篇,除了若干文字修正並統一用語外:將原先於第參篇第一章第五節之三「國際公序原則」中關於大陸法系即刻適用法與英美法系強行法之說明移列而新增第四章「即刻適用法與強行法」,以示即刻適用法與強行法作為衝突法總論機制之重要性;因應此移列與新增,原第四章「外國法之適用」移列為第五章;原第五章「國際裁判管轄、法律適用及外國法院判決之承認及執行三關聯之統合」則移列於所新增第五篇「國際民商紛爭解決」之第一章第一節。
於第參篇,除了若干文字修正並統一用語外:於各章開頭,增置該章說明之內容及所涉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範圍;第一章第五節之三「國際公序原則」將原世界公序或真實之跨國公序之內容獨立而增置「八、世界公序或真實之跨國公序」,以示世界公序或真實之跨國公序作為國際私法發展新趨勢之重要性;第二章第六節「法人」增置法人屬人法立法主義之說明;第四章第一節「債權行為」增置若干內容,尤其是「二、消費契約及勞動契約之特殊考量」;第四章第六節「侵權行為」增置若干內容,尤其是「六、侵權行為之適用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第四章其他章節增加各準據法立法主義之介紹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相關條文所採行立法主義之說明;第五、六、七章增加各準據法立法主義之介紹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相關條文所採行立法主義之說明;除前導章外,於各章之末將該章所涉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重點予以整理、歸納為圖表。
新增第伍篇「國際民商紛爭解決」:第一章「國際民事訴訟之國際裁判管轄」,除第一章「國際裁判管轄、法律適用及外國法院判決之承認及執行三關聯之統合」由原第二篇第五章所移列,第七節「英美法系之不便利法庭原則」由原第參篇第五節之二「規避法律原則」部分內容所移列,新增第二節「決定國際裁判管轄之方法」、第三節「涉外財產事件」、第四節「涉外家事事件」、第五節「國際合意管轄」、第六節「國際訴訟競合」;第二章「國際商務仲裁」,除了第一節「國際商務仲裁發展之原因」、第四節「國際商務仲裁之基礎」、第五節「國際商務仲裁之種類」、第八節「國際商務仲裁與法律適用之新趨勢」、第九節「國家契約仲裁法律適用之實踐」為原第參篇第四章「國際商務仲裁在國際經貿發展上之地位」所移列外,第二節「國際商務仲裁被確認為解決現代國際商事爭議之最主要方法」、第三節「法院訴訟或仲裁在選擇上之決定要素」、第六節「國際商務仲裁契約之談判」、第七節「標準仲裁契約」、第十節「科技與國際商務仲裁新發展」皆為新增;新增第三章「外國法院判決與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
本書原作者 柯澤東教授已於今年六月仙逝。本書作為國際私法經典著作,持續增修乃是作為 恩師弟子的我應盡之責任。 恩師德澤,無以為報,僅以本次改版增修,紀念 恩師,並以日後持續增修本書,將本書不斷更新傳世,告慰 恩師在天之靈。
本書第五版,於第貳、參、肆各篇內容作若干章、節調整、增置及文字變動修正、用語統一,並新增第五篇。依順序臚列如下述。
於第貳篇,除了若干文字修正並統一用語外:將原先於第參篇第一章第五節之三「國際公序原則」中關於大陸法系即刻適用法與英美法系強行法之說明移列而新增第四章「即刻適用法與強行法」,以示即刻適用法與強行法作為衝突法總論機制之重要性;因應此移列與新增,原第四章「外國法之適用」移列為第五章;原第五章「國際裁判管轄、法律適用及外國法院判決之承認及執行三關聯之統合」則移列於所新增第五篇「國際民商紛爭解決」之第一章第一節。
於第參篇,除了若干文字修正並統一用語外:於各章開頭,增置該章說明之內容及所涉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範圍;第一章第五節之三「國際公序原則」將原世界公序或真實之跨國公序之內容獨立而增置「八、世界公序或真實之跨國公序」,以示世界公序或真實之跨國公序作為國際私法發展新趨勢之重要性;第二章第六節「法人」增置法人屬人法立法主義之說明;第四章第一節「債權行為」增置若干內容,尤其是「二、消費契約及勞動契約之特殊考量」;第四章第六節「侵權行為」增置若干內容,尤其是「六、侵權行為之適用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第四章其他章節增加各準據法立法主義之介紹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相關條文所採行立法主義之說明;第五、六、七章增加各準據法立法主義之介紹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相關條文所採行立法主義之說明;除前導章外,於各章之末將該章所涉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重點予以整理、歸納為圖表。
新增第伍篇「國際民商紛爭解決」:第一章「國際民事訴訟之國際裁判管轄」,除第一章「國際裁判管轄、法律適用及外國法院判決之承認及執行三關聯之統合」由原第二篇第五章所移列,第七節「英美法系之不便利法庭原則」由原第參篇第五節之二「規避法律原則」部分內容所移列,新增第二節「決定國際裁判管轄之方法」、第三節「涉外財產事件」、第四節「涉外家事事件」、第五節「國際合意管轄」、第六節「國際訴訟競合」;第二章「國際商務仲裁」,除了第一節「國際商務仲裁發展之原因」、第四節「國際商務仲裁之基礎」、第五節「國際商務仲裁之種類」、第八節「國際商務仲裁與法律適用之新趨勢」、第九節「國家契約仲裁法律適用之實踐」為原第參篇第四章「國際商務仲裁在國際經貿發展上之地位」所移列外,第二節「國際商務仲裁被確認為解決現代國際商事爭議之最主要方法」、第三節「法院訴訟或仲裁在選擇上之決定要素」、第六節「國際商務仲裁契約之談判」、第七節「標準仲裁契約」、第十節「科技與國際商務仲裁新發展」皆為新增;新增第三章「外國法院判決與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
本書原作者 柯澤東教授已於今年六月仙逝。本書作為國際私法經典著作,持續增修乃是作為 恩師弟子的我應盡之責任。 恩師德澤,無以為報,僅以本次改版增修,紀念 恩師,並以日後持續增修本書,將本書不斷更新傳世,告慰 恩師在天之靈。
吳光平
謹識於開南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研究室
二○一六年九月
謹識於開南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研究室
二○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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