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主的獻禮
過去式與現在進行式
為了使《重審美麗島》這本書換裝重刊,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聯合文學出版社多位主管陪同我重返臺北景美軍法處看守所,由特約攝影師在當年上演世紀大審判的軍事法庭,以及囚禁我二百九十天的第61號押房和迴廊「補捉」鏡頭。
景美軍法處看守所是國民黨戒嚴統治臺灣三十八年,羈押政治良心犯的所在,一磚一瓦、一草一木,都是人權鬥士的血淚故事。解嚴之後,國防部有意拆撤重建,二○○一年我獲頒世界和平獎,會後我陪同頒獎的世界和平團代表前往訪視,正巧撞見工人在拆牆,翌日我立即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名義建請總核示將它保留整建成景美人權紀念園區。經過文建會整合相關單位的多年努力之後,如今它以記載戒嚴時期人權迫害史實的風貌,兼提供藝文界舉辦活動,開放給社會各界參訪使用。
其實這幾年我多次重返園區,但這次的心情特別複雜。在一個多小時的拍攝過程中,我腦子裡一方面浮顯出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高雄事件,尤其十二月十三日清晨我被捕進入景美看守所以及隨後十個月與世隔絕,甚至生不如死的種種回憶。
另方面軍事法庭戒嚴的場景和滿牆的照片,更牽引我特殊的思潮。當年十五位英勇的辯護律師當中最年輕的一位,後來歷任臺北市議員、立法委員,加上八年臺灣總統的陳水扁先生,居然此刻正陷入臺北土城看守所的牢房之中。
最反諷的是,他擔任八年總統的時間,我恰巧是他的副總統。於我,黑獄生涯是三十年前的「過去式」,於他,竟是「現在進行式」。我那天特別穿上二○○○年三月十八日我們當選第十屆總統副總統晚會那套白色呢絨套裝。我早已從黑牢邁進總統府,但何其不幸,他如今卻從總統府走進黑牢。
這是造化弄人,更是政治無情!必須指出的是,這前後間隔三十年的二個坐牢事件,都發生在中國國民黨主政當家的時代。陳水扁涉及的是總統國務機要費與政治獻金的問題,他認為國民黨歷任總統可以任意支配的國務機要費,以及競選活動都會收取的政治獻金,如果有錯,錯在慣例,為什麼別人不辦,只辦他一個人?難道因為他是毛澤東之外打敗國民黨的人?
陳水扁的案件是政治,也是司法問題,不在本書論述範圍。但是對臺灣民主化產生關鍵性影響的美麗島事件,當年雖然被設定為司法∕軍法案件,實則是百分之百的政治事件。說穿了,是在本土化民主運動熱潮中,國民黨政權為「安內攘外」不得已使出來的撒手?。具體地說,他是黨外人士集資創刊《美麗島》雜誌,並進而著手籌組反對政黨,構建黨部大樓的前夕,國民黨當局為鞏固政權,精心擘繪的鎮壓戲碼。
高雄事件發生後有一百五十二人被捕入獄,其中八位主要負責人被以「暴力叛亂罪」起訴並交付軍法審判。在國內外各界關切和施壓之下,蔣經國決定以公開審判方式發覺真相,這樁史無前例的公開審判,撼動國內外媒體和社會大眾,雖然八個「叛亂犯」被處以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卻也埋下二十年後國民黨失去政權的因子。公元二○○○年三月十六日,經過人民用選票推舉而出的第十屆總統副總統,不就是當年的一位辯護律師陳水扁和一位「暴力叛亂犯」呂秀蓮嗎?
政黨輪替之後,政府與民間人士共同致力於「轉型正義」,對於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國民黨的冤錯假案,逐一平反、賠償,並回復名譽。唯一未做到的是追究元兇、依法懲處,以至於加害者依然躲在假面具之後接受膜拜或佯裝無辜。何以如此,一因民進黨執政太過寬容,對前朝貪官酷吏未敢訴究,更因社會各界太過疏懶,對於事件的真相只求一知半解,未做深入了解。
二二八事件紀念了幾十年,徹底了解真相的仍屈指可數。美麗島事件受難者悉數獲釋,除黃信介外也都健在,但對於真相的追查卻興趣缺缺。到目前為止,相信仍然以本書的探討,最為客觀紮實。
本書的寫作與出版
提筆寫作本書始於一九八七年九月,我在哈佛大學法學院「國際公法與人權」講座擔任研究員時,我用英文完成兩篇報告:
1.The Court Martial of The Formosa Case-A Case Study of Abuse of Human Rights in the Maintenance of an Authoritarian Regime(美麗島軍法大審──威權體制侵犯人權的個案研究)
2.How Were They Rescued?-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Monitor on the Formosa Case(他們是如何獲救的?──美麗島事件的國際監督)
然後我再根據出獄以來我收集到的幾大箱中英文資料加以研析整理,一口氣寫到隔年十一月間,只寫到第四章。由於黨外先進康寧祥先生創辦《首都早報》,希望我擔任總主筆,我於是收拾行囊打道回臺,也因此中斷本書的寫作。
直到一九八九年許信良偷渡被捕後遭到叛亂罪起訴,整個臺灣社會因此掀起美麗島事件的翻案風,我才重燃寫作的願望。當時民眾日報社長李哲朗先生同意連載,從八十九年十一月十日開始,直到九十一年七月全書刊載完畢。換句話說,本書第五、六、七三章是回臺灣以後接續完成的。
本書在《民眾日報》連載半年之後,李登輝總統就任第八屆中華民國總統,當天他就宣布「美麗島事件叛亂罪被告的罪刑宣告為無效」,美麗島受難者因而獲得法律上的平反,並且回復公民權。
九十二年立法委員選舉,我決定將《民眾日報》連載的文稿另外加寫第八章〈知識分子的良心試卷〉出書。原本交由中國時報所屬時報出版公司出書,深獲編輯路寒袖喜愛,他特別調出報社有關當年美麗島事件的珍貴相片加以精心編排,待一切就緒,忽奉中國時報高層命令停止付印。當時擔任時報出版社社長的郝明義先生親自向我致歉,並表示願意將已編排好的相關文字版面免費奉送給我,請我自行出版。
我只好自任出版者,並委託自立報系代為發行,這是本書誕生的坎坷身世。不久我高票當選立法委員,美麗島事件的真相也因本書的出版而大白。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桃園縣長劉邦友官邸血案發生,民進黨徵召我參加縣長補選,出書自是競選必要法門,這回我找到以出版臺灣本土文史為職志的前衛出版社,林文欽社長慨然應允,並且以精裝本出書。再過三年,我出任陳水扁的副總統候選人,前衛為本書重新設計封面出版。這回,聯合文學出版社第四度為《重審美麗島》換裝重刊,但我已不再為選舉出書,而是做滿八年副總統,無官一身輕了。
美麗島事件輾轉已過了二十九年,這本書出版問世距事件發生相隔十三年,原因在於其中六年我在坐牢,醞釀提筆寫書到出版成書,前後又過了六、七年。這本厚達五十萬字、細數臺灣民主運動、深入剖析美麗島事件真相的史書,堪稱曲折滄桑。
解嚴二十年之後,言論自由幾近氾濫的臺灣,人人幾乎得了歷史健忘症,漫談未來卻刻意遺忘過去。感謝聯合文學出版社的青睞,將本書予以換裝重刊,對作者是一番溫暖,對讀者是一種饗宴,對臺灣的民主則是一項獻禮。
二○○八.十一.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