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5
第一部分 兩會協議的法律問題7
論兩會協議在大陸適用的反思與重構——以立法適用為主要研究對象./7
試論兩會協議效力的法律依據 23
論兩會協議的接受制度/30
臺灣立法機構審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實踐評析/42
陸資入臺的法律與政策障礙及對策研究./53
論陸資入臺投資的法律保護./64
大陸企業赴臺投資應把握的幾個法律問題./81
政府因應陸資入臺風險的角色定位分析./83
論ECFA 框架下大陸臺資醫院的立法保障/91
臺商隱名投資個體醫療機構之合法性研究./106
兩岸投資補償爭端調解協議的執行機制初論——大陸方面的視角/119
論海峽兩岸投資爭端解決機制的發展及其評議裁處制度——以Private Ombudsman 為例的立法政策學思考 126
陸資來臺投資權益保障之研究 145
第二部分 兩岸司法互助/167
兩岸法院司法互助之回顧與展望 167
兩岸刑事案件調查取證協助中的衝突及其解決——以兩岸證據制度的比較為視角/202
海峽兩岸遺返刑事犯或刑事嫌疑犯的困境和範圍/213
大陸被判刑人移管制度與海峽兩岸被判刑人移管問題研究 225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問題新探討/241
兩岸刑事犯、刑事嫌疑犯遺返芻論/254
縱論海峽兩岸刑事司法互助之「罪贓移交」 262
兩岸民事判決認可與執行的模式、條件和程序——從比較借鑑視角的探討277
非對等狀況下的兩岸婚姻效力及其對大陸的消極影響./293
一個似是而非的解釋—評臺「司法院秘臺廳少家二字第1020023482 號函」 300
兩岸協議在訴訟上衍生的問題 312
外國仲裁判斷在臺灣之若干爭議探討/341
大陸法院判決於臺灣承認與執行之爭議./353
海峽兩岸仲裁判斷之認可與執行——以臺灣法為中心./366
第三部分 兩岸關係中的法律問題./387
兩岸政治分歧之解在於兩岸合作 387
兩岸共同維護中國海洋權益之政治與法理考察 395
中國特色的「融合性統一模式」——以臺灣居民參與國家管理經驗借鑑為基礎 408
兩岸婚姻中大陸配偶的民事權利保護/423
海峽兩岸文化產業對接合作的法律視角分析 436
陸配在臺灣就業問題與權益之探討/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