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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已經和債總奮戰多時,但總是頭歸頭、腳歸腳,頭尾永遠打不到照面,仍是不了解「債之發生」與「債之效力」之間,該如何讓它們彼此熟識?那麼,這本書是您的必備寶典。是的!債總看似零零散散的規定,本書為您一一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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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李淑明
經歷
司法官特考及格律師高考及格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畢業
臺灣大學法律系研究所民商法組畢業
著作
民法總則
債法總論
債法各論
民法物權
民法入門
財產法(Ⅰ)-契約法
財產法(Ⅰ)-契約法選擇.實例實戰解析
財產法(Ⅱ)-侵權行為、物權選擇.實例實戰解析
論文
美國反傾銷制度損害要件之研究(碩士論文)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
代客停車,把車弄丟了,該怎麼賠?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李淑明
經歷
司法官特考及格律師高考及格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畢業
臺灣大學法律系研究所民商法組畢業
著作
民法總則
債法總論
債法各論
民法物權
民法入門
財產法(Ⅰ)-契約法
財產法(Ⅰ)-契約法選擇.實例實戰解析
財產法(Ⅱ)-侵權行為、物權選擇.實例實戰解析
論文
美國反傾銷制度損害要件之研究(碩士論文)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
代客停車,把車弄丟了,該怎麼賠?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目錄
改版序
序 言
第一章 債之發生原因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1
第一節 契 約/5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5
一、契約之成立/5
二、締約上過失/21
三、懸賞廣告/25
第二節 無因管理/34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34
一、無因管理之體系構成/35
二、(真正)無因管理/40
三、不真正無因管理/59
四、無因管理vs.委任契約/62
第三節 不當得利/64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64
一、不當得利之類型化標準—給付類型/67
二、不當得利之類型化標準—非給付類型/86
三、不當得利之效力—客體/92
四、不當得利之效力—返還範圍/104
五、特殊不當得利—民法第一八三條/108
第四節 一般侵權行為/113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113
一、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前段/115
二、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後段/144
三、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156
四、法律效果—損害賠償之方法/163
五、法律效果—損害賠償之範圍/181
六、人格權之保護/202
七、其 他/236
八、侵權責任vs.契約責任/244
第五節 特殊侵權行為/252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252
一、民法第一八五條—共同侵權行為/256
二、民法第一八六條—公務員之侵權行為/263
三、民法第一八七條—法定代理人之侵權責任/264
四、民法第一八八條—僱用人之侵權責任/267
五、民法第一八九條—承攬人vs.定作人之侵權責任/280
六、民法第一九○條&民法第一九一條/282
七、民法第一九一條之一—商品製造人責任/285
八、民法第一九一條之二—動力車輛駕駛人之侵權責任/300
九、民法第一九一條之三—危險責任/301十、醫療責任/304
第二章 債之效力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317
第一節 債務不履行/319
第一目 債務不履行之基本結構—兼論與其他法律體系的關係/319
一、基本概念/319
二、歸責原則/321
第二目 給付不能/331
一、總 說/331
二、自始不能/336
三、嗣後不能—兼論「危險負擔」/341
第三目 給付遲延—兼論受領遲延/368
一、給付遲延/368
二、受領遲延/385
第四目 不完全給付/390
第二節 保 全/399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399
一、代位權/400
二、撤銷(訴)權/409
第三節 契約之特殊效力/425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425
第一目 定金與違約金/425
一、定 金/427
二、違約金/431
第二目 契約之解除/434
一、契約解除權vs.解除契約/435
二、契約解除之效力—民法第二五九條/436
三、契約解除之效力—民法第二六○條/439
第三目 同時履行抗辯權/446
一、構成要件/448
二、特殊問題/452
三、民法第二六四條之準用/453
四、民法第二六四條之類推適用/454
第四目 涉他契約/458
一、基本概念/458
二、第三人負擔契約/459
三、利益第三人契約/464
第五目 定型化契約條款/486
一、基本概念/486
二、三個重要的檢視步驟/488
第三章 債之消滅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491
一、給付的對象/493
二、實行給付的人/506
三、給付的地點/513
四、給付的時間/516
五、給付的內容/517
第四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525
第一節 多數債務人/526
一、類型化標準/528
二、連帶債務/529
三、可分債務/545
四、不可分債務/548
第二節 多數債權人/556
一、類型化標準/557
二、連帶債權/557
三、可分債權/559
四、不可分債權/559
第五章 債之移轉
一、債之變更vs.債之更改vs.契約承擔/561
二、債權讓與/563
三、債務承擔/577
序 言
第一章 債之發生原因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1
第一節 契 約/5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5
一、契約之成立/5
二、締約上過失/21
三、懸賞廣告/25
第二節 無因管理/34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34
一、無因管理之體系構成/35
二、(真正)無因管理/40
三、不真正無因管理/59
四、無因管理vs.委任契約/62
第三節 不當得利/64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64
一、不當得利之類型化標準—給付類型/67
二、不當得利之類型化標準—非給付類型/86
三、不當得利之效力—客體/92
四、不當得利之效力—返還範圍/104
五、特殊不當得利—民法第一八三條/108
第四節 一般侵權行為/113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113
一、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前段/115
二、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後段/144
三、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156
四、法律效果—損害賠償之方法/163
五、法律效果—損害賠償之範圍/181
六、人格權之保護/202
七、其 他/236
八、侵權責任vs.契約責任/244
第五節 特殊侵權行為/252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252
一、民法第一八五條—共同侵權行為/256
二、民法第一八六條—公務員之侵權行為/263
三、民法第一八七條—法定代理人之侵權責任/264
四、民法第一八八條—僱用人之侵權責任/267
五、民法第一八九條—承攬人vs.定作人之侵權責任/280
六、民法第一九○條&民法第一九一條/282
七、民法第一九一條之一—商品製造人責任/285
八、民法第一九一條之二—動力車輛駕駛人之侵權責任/300
九、民法第一九一條之三—危險責任/301十、醫療責任/304
第二章 債之效力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317
第一節 債務不履行/319
第一目 債務不履行之基本結構—兼論與其他法律體系的關係/319
一、基本概念/319
二、歸責原則/321
第二目 給付不能/331
一、總 說/331
二、自始不能/336
三、嗣後不能—兼論「危險負擔」/341
第三目 給付遲延—兼論受領遲延/368
一、給付遲延/368
二、受領遲延/385
第四目 不完全給付/390
第二節 保 全/399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399
一、代位權/400
二、撤銷(訴)權/409
第三節 契約之特殊效力/425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425
第一目 定金與違約金/425
一、定 金/427
二、違約金/431
第二目 契約之解除/434
一、契約解除權vs.解除契約/435
二、契約解除之效力—民法第二五九條/436
三、契約解除之效力—民法第二六○條/439
第三目 同時履行抗辯權/446
一、構成要件/448
二、特殊問題/452
三、民法第二六四條之準用/453
四、民法第二六四條之類推適用/454
第四目 涉他契約/458
一、基本概念/458
二、第三人負擔契約/459
三、利益第三人契約/464
第五目 定型化契約條款/486
一、基本概念/486
二、三個重要的檢視步驟/488
第三章 債之消滅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491
一、給付的對象/493
二、實行給付的人/506
三、給付的地點/513
四、給付的時間/516
五、給付的內容/517
第四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525
第一節 多數債務人/526
一、類型化標準/528
二、連帶債務/529
三、可分債務/545
四、不可分債務/548
第二節 多數債權人/556
一、類型化標準/557
二、連帶債權/557
三、可分債權/559
四、不可分債權/559
第五章 債之移轉
一、債之變更vs.債之更改vs.契約承擔/561
二、債權讓與/563
三、債務承擔/577
序
改版序
方才完成《債法各論》的改版,寫了篇十週年慶文,現在則是輪到這本最具有指標性的民法著作─《債法總論》。本書自初版至今,正好十年!嗯~真該好好寫篇不像作文比賽的序文,為了特別的十週年紀念,留下個值得懷念的回憶!
民法有多達1,200多個條文,該怎麼學?又該如何準備考試呢?想來想去、再仔細算算,這個科目,投資報酬率實在太低(嘆氣)。可是呢,如果筆者說~民法,尤其是債法,是所有法律學科的基礎,應該……不會有人反對吧?!幾個月前,筆者在臉書開設了「專頁」,提供同學們互相交換讀書心得、討論法律問題的平臺和管道,從這些個月的討論中,筆者看到了同學們對於讀書方法的疑惑和焦慮,也看到了民法的學習與思考方式,對於塑造一個法律人的理性思維,有如何深遠的影響。所以,不管您對於民法,是否有特別的熱情,要想成為一位優秀的法律人,民法的體系學習法和邏輯能力的養成,可是最最最基本的入門課程;而筆者很有自信的向各位推薦本書:這本書,絕對是讓您了解「債法」的最佳選擇!
說說今年改版的重點吧!過去一年多來,拜國內法學刊物經營有成之賜,民法學者有了更多闡述學說見解的舞臺,許多爭議或混沌不清的問題,逐漸得到澄清。是以,本書此次改版的重點,當然,先是反應國內學說環境的變化、充實本書內容,因而:
一、在學術論著方面,收錄了學者林誠二老師、詹森林老師、楊淑文老師、陳忠五老師、王千維老師、吳謹瑜老師、謝哲勝老師、王怡蘋老師、林易典老師……等近二十篇學術論文。
二、在實務見解方面,若干實務上討論已久的問題,最高法院又再度表示見解以釐清爭議,包括: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390號判決、100年台上字第1058號判決、100年台上字第2199號判決、101年台上字第367號判決、101年台上字第371號判決、101年台上字第1695號判決、103年台上字第23號判決、103年台上字第434號判決……等二十餘則。
三、除了收錄最近的文獻之外,筆者重新改寫了第四章及第五章。第四章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在民法與民訴合而為一的研究風氣下,重要性日增;於是筆者增加了不少篇幅,詳細說明真正與不真正連帶債務之間的區別,為您的民事訴訟法的學習,提供良好的思考基礎。至於第五章,則是新增「債之變更」與「債之更改」的說明,擴大您的視野及知識的廣度。
除此之外,繼上一版就寫作體例予以調整之後,筆者將剛剛出爐的103年司法人員及律師考試題目,選擇其中亟具參考性的問題,納入本書作為【案例】或【練習題】,讓您更能直接了解國家考試的出題趨勢,為將來踏上公職考試一途及早準備,同時也可以為自己的研讀成果作個驗收。
「好還要更好」!是筆者多年來一直提醒自己的座右銘。希望這些努力及改進方向,能讓本書更臻完美。當然,您的支持和鞭策,仍是筆者繼續努力不懈的動力,敬請不吝指正,期待得到您的迴響!
李淑明
2015年1月
序言
該怎麼樣形容學習法律的心情呢?若將其中學習的歷程形容為像《哈利波特》的劇情,充滿冒險、刺激,似乎有刻意美化它枯燥、繁瑣的另一面之嫌;若說當您學有所成時的見識,有如《魔戒三部曲》的氣勢磅礡,又似乎太……,小題大作了!
回想七年前,筆者提起筆來寫下第一個字,說實在的,當時實是無心插柳的巧合,不過這個美麗的巧合,也開啟了筆者民法寫作的生涯。想想當時無論運用多豐富的想像力,也絕對無法預見七年之後,筆者仍然堅持寫作的路子,並且樂此不疲。
在近十年的時間,民法有相當大的改變,除了八十八年民法債編的大翻修、九十一年消費者保護法自公布施行後的第一次修正,民法研究會於八十三年第一次召開,許多學成歸國民法學者的投入,都為民法界注入相當的活力!
但民法的學習的確有其沉重的一面,因為它的體系龐雜、概念抽象、尤其是學說資料之多,有如汗牛充棟,相信即使是像筆者一樣,從一進入法律系開始,就深深為民法著迷者,仍然會時時感到力有不逮。而本書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從學習者的角度出發,將筆者十多年來點點滴滴所累積的心得,去蕪存菁之後,以實例題帶動的方式,輕鬆活潑的呈現民法的另一面貌。透過實例題的串連,民法法條不再是僵硬死板的文字,而是鮮明生動的生活規範。如果您在閱讀本書時,能夠感受到筆者是以這樣的心情,字斟句酌地寫下對於民法的體會,時時刻刻以喜悅、進取的心情學習法律,那將是筆者最大的收穫了!
謝謝讀者們多年來對於本書的愛護,更感謝元照出版公司在同時出版拙著《民法總則》、《債法總論》、《債法各論》、《民法物權》時所付出的辛勞與努力。同時,筆者學植未深,相信書中仍有不少謬誤,望請讀者們能惠予指正,以求本書更加精進。
方才完成《債法各論》的改版,寫了篇十週年慶文,現在則是輪到這本最具有指標性的民法著作─《債法總論》。本書自初版至今,正好十年!嗯~真該好好寫篇不像作文比賽的序文,為了特別的十週年紀念,留下個值得懷念的回憶!
民法有多達1,200多個條文,該怎麼學?又該如何準備考試呢?想來想去、再仔細算算,這個科目,投資報酬率實在太低(嘆氣)。可是呢,如果筆者說~民法,尤其是債法,是所有法律學科的基礎,應該……不會有人反對吧?!幾個月前,筆者在臉書開設了「專頁」,提供同學們互相交換讀書心得、討論法律問題的平臺和管道,從這些個月的討論中,筆者看到了同學們對於讀書方法的疑惑和焦慮,也看到了民法的學習與思考方式,對於塑造一個法律人的理性思維,有如何深遠的影響。所以,不管您對於民法,是否有特別的熱情,要想成為一位優秀的法律人,民法的體系學習法和邏輯能力的養成,可是最最最基本的入門課程;而筆者很有自信的向各位推薦本書:這本書,絕對是讓您了解「債法」的最佳選擇!
說說今年改版的重點吧!過去一年多來,拜國內法學刊物經營有成之賜,民法學者有了更多闡述學說見解的舞臺,許多爭議或混沌不清的問題,逐漸得到澄清。是以,本書此次改版的重點,當然,先是反應國內學說環境的變化、充實本書內容,因而:
一、在學術論著方面,收錄了學者林誠二老師、詹森林老師、楊淑文老師、陳忠五老師、王千維老師、吳謹瑜老師、謝哲勝老師、王怡蘋老師、林易典老師……等近二十篇學術論文。
二、在實務見解方面,若干實務上討論已久的問題,最高法院又再度表示見解以釐清爭議,包括: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390號判決、100年台上字第1058號判決、100年台上字第2199號判決、101年台上字第367號判決、101年台上字第371號判決、101年台上字第1695號判決、103年台上字第23號判決、103年台上字第434號判決……等二十餘則。
三、除了收錄最近的文獻之外,筆者重新改寫了第四章及第五章。第四章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在民法與民訴合而為一的研究風氣下,重要性日增;於是筆者增加了不少篇幅,詳細說明真正與不真正連帶債務之間的區別,為您的民事訴訟法的學習,提供良好的思考基礎。至於第五章,則是新增「債之變更」與「債之更改」的說明,擴大您的視野及知識的廣度。
除此之外,繼上一版就寫作體例予以調整之後,筆者將剛剛出爐的103年司法人員及律師考試題目,選擇其中亟具參考性的問題,納入本書作為【案例】或【練習題】,讓您更能直接了解國家考試的出題趨勢,為將來踏上公職考試一途及早準備,同時也可以為自己的研讀成果作個驗收。
「好還要更好」!是筆者多年來一直提醒自己的座右銘。希望這些努力及改進方向,能讓本書更臻完美。當然,您的支持和鞭策,仍是筆者繼續努力不懈的動力,敬請不吝指正,期待得到您的迴響!
李淑明
2015年1月
序言
該怎麼樣形容學習法律的心情呢?若將其中學習的歷程形容為像《哈利波特》的劇情,充滿冒險、刺激,似乎有刻意美化它枯燥、繁瑣的另一面之嫌;若說當您學有所成時的見識,有如《魔戒三部曲》的氣勢磅礡,又似乎太……,小題大作了!
回想七年前,筆者提起筆來寫下第一個字,說實在的,當時實是無心插柳的巧合,不過這個美麗的巧合,也開啟了筆者民法寫作的生涯。想想當時無論運用多豐富的想像力,也絕對無法預見七年之後,筆者仍然堅持寫作的路子,並且樂此不疲。
在近十年的時間,民法有相當大的改變,除了八十八年民法債編的大翻修、九十一年消費者保護法自公布施行後的第一次修正,民法研究會於八十三年第一次召開,許多學成歸國民法學者的投入,都為民法界注入相當的活力!
但民法的學習的確有其沉重的一面,因為它的體系龐雜、概念抽象、尤其是學說資料之多,有如汗牛充棟,相信即使是像筆者一樣,從一進入法律系開始,就深深為民法著迷者,仍然會時時感到力有不逮。而本書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從學習者的角度出發,將筆者十多年來點點滴滴所累積的心得,去蕪存菁之後,以實例題帶動的方式,輕鬆活潑的呈現民法的另一面貌。透過實例題的串連,民法法條不再是僵硬死板的文字,而是鮮明生動的生活規範。如果您在閱讀本書時,能夠感受到筆者是以這樣的心情,字斟句酌地寫下對於民法的體會,時時刻刻以喜悅、進取的心情學習法律,那將是筆者最大的收穫了!
謝謝讀者們多年來對於本書的愛護,更感謝元照出版公司在同時出版拙著《民法總則》、《債法總論》、《債法各論》、《民法物權》時所付出的辛勞與努力。同時,筆者學植未深,相信書中仍有不少謬誤,望請讀者們能惠予指正,以求本書更加精進。
李淑明
2004年6月寫在
Basking Ridge, New Jersey
2004年6月寫在
Basking Ridge, New Jers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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