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應該我來當:各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法官應該我來當:各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定價:250
NT $ 70 ~ 250
  • 作者:吳景欽
  • 出版社:法治時報社
  • 出版日期:2012-04-06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8543924
  • ISBN13:9789868543928
  • 裝訂:平裝 / 205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台灣需要第二次的寧靜革命!
  第一次寧靜革命─總統人民直選
  第二次寧靜革命─人民直接參審
  判決─決定著人民的幸福與權力
  它,應該掌握在人民手上
  不是少數法官自由心證的手上!

  為了因應政府今年即將試辦的「人民觀審制度」,特別推出本書。書中介紹了涵括英、美、法、德、俄等各國之參審陪審制,也加重敘述了最能讓我國司改作為借鏡的日本人民參審制(裁判員制度)。

  作者以簡明的筆法敘寫制度之創始,說明參審、陪審之異同,更詳加介紹了日本推廣其裁判員制度時,藉傳播媒體發揮的力量,如偶像劇《審理》、電玩《逆轉裁判》,甚至是小說、漫畫,都以新制度為題材,為日本的司法改革出了一份不容小覷的力量。

  在台灣之司法改革尚未被肯定、加上不久前江國慶冤案所引發民眾強烈疑慮的背景下,期使讀者藉由本書認識「參與審判」之精神,並瞭解人民參審之重要與必要──法官,應該由你我來當。

作者簡介

吳景欽

  台大法律學士/輔仁大學法學碩士/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現任:真理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中時、蘋果、法治時報等報之專欄作家,也經營個人之部落格。
  專長:刑事法學&犯罪學。

 

目錄

出版序
吳 序
許 序
作者序

第一單元  人民參審制之起源
壹、陪審制?參審制?觀審制?
貳、陪審制的英國源起──審判與統治間曖昧勾結的權力演進
參、美國陪審制──慎防顏色偏差影響審判
肆、參審制的代表:法國
伍、德國參審制──獨樹一格、歷史久遠、菁英壟斷、無人仿效

第二單元  亞洲的人民參審制
壹、香港:華人的陪審制
貳、中國也有人民參審制
參、十二怒漢:俄羅斯的陪審制移植
肆、先於日本一步的韓國陪審制  

第三單元  日本裁判員制度
壹、從天皇法官手上 取得參與權──大正時期的陪審權力鬥爭
貳、設立檢察審查會 限縮檢察官權力
參、從日本電車痴漢案談法官的專斷性
肆、著名冤獄案例:日本足利事件:人民參審之催生
伍、裁判員制度的緣起:日本十年的刑事司法改革
陸、裁判員案件的審理流程
柒、日本裁判員案件的法庭組成
捌、裁判員如何誕生
玖、裁判員的公判程序:從日本帝銀事件省思台灣的人民參審
拾、如果扁案在日本 裁判員如何決定

第四單元 傳媒中的裁判員制度
壹、用連續劇宣導人民裁判制度
貳、日本會計師的血淚控訴──小說《刑事裁判的真實》介紹
參、日本司改意外一章 虛擬電玩法庭大夯
肆、翻漫畫看懂裁判員制度──台灣法律教本也需要漫畫版
伍、酒井法子的《審理》:日本最高法院的宣傳短片介紹

第五單元 台灣該有人民參審嗎
壹、台灣也曾有參審制──談軍事參審制
貳、十年司改 改了什麼──從法官貪瀆談起
參、人民參審的迫切與必要性

……

 

推薦序

  臺灣,三百多年來,一直主權地位不明,不是荷蘭佔領,就是滿清割讓,不是日本擁有,就是美國轟炸,這個島嶼上的司法信念,別說是以人民的良心作出發,根本是以強權佔領者的欲望滿足在做出發,三百年來臺灣的司法,一直是「強權佔領」者片面在決定,何謂良心,何謂正義,島上居民只有乖乖「配合服從」的命運。但是,這種宿命是不是應該繼續?

  這就要看臺灣島上的居民,是不是要運用其手上掌握的選票,向當權者提出要求,要求:「法官應該我來當」!很多臺灣島上的居民,聽到自己可能可以當審判者時,第一個反應,多是擔心:自己的程度和水準夠不夠?……投票不是學術的探討,而是一種權利;審判也不是在比學問,而是在探索良心和智慧。

  做為審判者需要的判斷能力,其實無關法條,真正需要的是:人性的思考、生活的經驗與智慧的抉擇。

  ……(節錄)

作者序

  相對於台灣,日本的司法改革,沒有激情與浩大的司改大拜拜,而是從瞭解人民對於司法的感受為出發,改革也不是少數菁英的決定,而是由全民所參與的運動,光從此初衷,就可以顯現出兩國司改的大方向不同,也直接影響最終的結果。而不管日本裁判員制度是否真能帶來審判的公正,但為了實施此制度,在任何人皆可能當法官的情況下,勢必得將法律平易化,不再讓法律成為只有少數人可以解讀與操控的工具,法官的專斷性自然受到抑制,無法再躲於自由心證下,而能免於監督,這是日本裁判員制度最直接的效益,司法民主化的真正意義也在此。台灣的司法改革,若仍以菁英為主導與決定,而不去真正落實司法民主化,即便再有十年改革,恐也枉然。

  ……(節錄)

 

內容連載

一九九九年,台灣召開盛況空前的司法改革會議,民眾似乎可以從此過程,感受到政府對於司改的決心,而針對刑事司法部分,最重要的決議,即是為了抑制讓人詬病的法官專斷,所以必須改採英美法的當事人主義。如此的決定,似乎可以讓人感到無限的期待,而司法院也從2001年,推動一系列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比起同時期司改的日本與韓國而言,在初期階段,台灣確實走在先端。惟經過了十年的改革之後,若要問台灣的司改到底改變了什麼?不僅一般民眾,茫然不知,恐連習法者也無言以對,尤其是在2010年中,爆發法官集體貪瀆事件,更是對十年司改的成果,造成重擊。

……
而在2004年5月28日,日本國會終於通過「關於裁判員參與刑事裁判法」(一般簡稱裁判員法)。因此,以日本最高法院與法務省所代表的官方,開始推動刑事法知識的平民化,將以往讓人感到害怕的艱深與枯燥的法律專業,以簡易的文字將法律白話文化外,為了迎合新世代的需求,亦推出相關的漫畫與卡通。而各地的律師聯合會與大學法律系,則早已開始試行模擬裁判員制度,以提供給一般民眾參與。媒體在這一波的平民化運動亦不缺席,如在2009年四月,富士電台搶先播出以裁判員制度為主軸的戲劇--魔女的裁判,而法務省亦找來大牌明星,如酒井法子拍攝名為「審理」的宣傳劇等是。遊戲軟體公司亦推出相關的裁判員電玩遊戲,裁判員制度已成為一股日本國民熱。

綜觀日本這十年,為了實現平民參與審判制度,已不僅是一個單純的司法改革運動,而是一個由官方與民間全力動員的社會運動,其所求得的,不是為漂亮的經濟數字成長,而是一個能讓人民信任且能長治久安的司法審判制度,這是在同時期為司法改革,現今卻仍在原地踏步的我國,必須感到汗顏,且必須深刻反省之處。

……
一九九九年,台灣召開盛況空前的司法改革會議,民眾似乎可以從此過程感受到政府對於司改的決心,而針對刑事司法部分,最重要的決議,即是為了抑制讓人詬病的法官專斷,必須改採英美法的當事人主義。如此的決定,似乎可以讓人感到無限的期待,而司法院也從2001年,推動一系列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比起同時期司改的日本與韓國而言,在初期階段,台灣確實走在先端。惟經過了十年的改革之後,若要問台灣的司改到底改變了什麼?不僅一般民眾,茫然不知,恐連習法者也無言以對,尤其是在2010年中,爆發法官集體貪瀆事件,更是對十年司改的成果,造成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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