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香港法律界的重量級人物,對《基本法》的詮釋具權威性,中港兩地都很尊重其意見。書中作者對回歸後涉及《基本法》詮釋問題的重要事件,均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有助釐清《基本法》中一些有爭議的地方,對研讀法律者有極高參考價值。書中提及的重要法制事件,構成了港人對回歸十多年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制史的集體回憶的一部分。現集中加以重溫,有助讀者較全面看到香港回歸後的法治軌跡。
作者簡介
陳弘毅
香港大學法學學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84年獲香港律師資格,並開始任教於香港大學法律系。1993年起任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並兼任香港大學法律系主任(1993-1996年)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1996-2002年)。現任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並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太平紳士、香港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澳門大學客座教授、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學術諮詢委員會委員。著作包括《香港法制與基本法》(1986)、《香港法律與香港政治》(199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