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紀英國著名的唯物主義哲學家、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和政治理論家。幼時親逢內戰,加上受家庭環境影響,啟蒙洛克對議會民主的嚮往。青年時研究文學、哲學、物理、化學和醫學,並結識科學家波以耳、牛頓等人,討論哲學、科學與宗教。因診治沙夫茨伯里伯爵漸與其交好,開始關注經濟、財政問題,擔任其私人醫生與祕書,為共同的理念著書立說,多次發表政見製造輿論。曾目睹法國農村的凋敝與法皇的奢侈,後因政治鬥爭逃往荷蘭,見識到新興資本主義的思想開放及繁榮景象,決心改革君主制。返英後,積極參與不同政治計劃,包括協助起草英國《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成立英格蘭銀行等。到臨終之前都致力於出版財政與宗教哲學的著作。
洛克在牛津大學受教時對學校沿襲傳統所安排的課程,如亞里士多德(Aristotle)邏輯學等失去興趣,乃自行研讀培根(F. Bacon)、笛卡兒(R.
Descartes)的著作。與洛爾(R.Lower)過從甚密,討論醫學和經驗哲學,且與波以耳(R.Boyle)研究人類血液,接受了波以耳許多科學概念,更進一步熟悉笛卡兒的哲學思想。但也經常與同學、友人聚會討論問題及朗讀文學作品,包括他自己寫的《阿爾巴尼亞的奧羅塞皇帝》(Orozes King of
Albanial),也常在反思宗教與君主專制的關係,國家干涉宗教事務的看法。在擔任道德學學監期間得對大學生做一系列演講,遂成後來《大自然法則的論文集》(Essays on the Law of Nature)。
洛克陪同瑪麗二世返英後,積極參與不同政治計畫,包括協助起草英國《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雖獲國會通過,但未實踐其主張的宗教容忍。1694年協助成立英格蘭銀行,本來全歐洲金融交易最重要的中心是在義大利,然後再轉至荷蘭,英國資產階級則決心將其轉至英國,以建立對世界的霸權。又因洛克親自體驗荷蘭資本主義經濟的活躍性,遂傾向經濟自由,於1695年組成貿易委員會以符合英國海外貿易和開拓殖民地的資產階級要求。洛克雖在西敏中學成績優異,但對體罰,尤其是對寄宿生的管教很不以為然,他主張家庭教師對教育青年學子的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