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作者任教於東吳大學民法物權之上課教材,以逐條釋義方式編排,就條文中之各關鍵字以註腳方式解說。雖以逐條釋義為主架構,但編寫上並不忘建構體系,並整合相關之民法總則編及債編概念。作者以此教材授課,學生學習效果極佳,作為學生自修或配合授課老師進度研讀兩相宜。惟讀者以此書作為學習物權之簡便筆記本時,須再配合參照權威教科書之內容,始能徹底習得物權奧義。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邱玟惠
現 職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台灣醫事法學會理事長
東吳大學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學 歷
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學士
日本國立筑波大學經營政策研究科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台灣經濟研究院高級助理研究員
台灣醫事法學會秘書長、常務理事
東吳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邱玟惠
現 職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台灣醫事法學會理事長
東吳大學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學 歷
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學士
日本國立筑波大學經營政策研究科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台灣經濟研究院高級助理研究員
台灣醫事法學會秘書長、常務理事
東吳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目錄
七版序
作者序(緣起)
凡 例
第一章 概論/1
第二章 不動產物權之變動/23
第三章 動產物權之變動/49
第四章 所有權概說/109
第五章 所有權之特殊形態/135
第六章 抵押權/195
壹、普通抵押權/196
貳、共同擔保專論/254
參、最高限額抵押權/280
肆、承攬人抵押權/303
第七章 質權/317
壹、動產質權/317
貳、權利質權/333
第八章 留置權/347
第九章 用益物權/357
壹、用益物權概說/357
貳、地上權/358
參、典權/376
肆、不動產役權/393
第十章 相鄰關係/403
作者序(緣起)
凡 例
第一章 概論/1
第二章 不動產物權之變動/23
第三章 動產物權之變動/49
第四章 所有權概說/109
第五章 所有權之特殊形態/135
第六章 抵押權/195
壹、普通抵押權/196
貳、共同擔保專論/254
參、最高限額抵押權/280
肆、承攬人抵押權/303
第七章 質權/317
壹、動產質權/317
貳、權利質權/333
第八章 留置權/347
第九章 用益物權/357
壹、用益物權概說/357
貳、地上權/358
參、典權/376
肆、不動產役權/393
第十章 相鄰關係/403
序
七版序
疫情飄搖下的這一年,口罩下的學生表情變得難以探知,從授課學生所得之回饋有了不同的樣貌,然而卻也越顯珍貴,筆者於第六版持續地修正本書之第七版,配合授課學生之回饋,將若干不容易理解處予以改寫及訂正錯漏字,同時持續地增加近年之新判決見解,並在東吳民法物權課程助理朱茵同學之協助下,再次檢視全數之實務判決,將遭停用之判決予以註明停用,但不移除。
因2019年「法院組織法」與「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修正條文之施行,最高法院成立「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取代現行的「判例」與「民、刑庭決議」,是每一則最高法院判決所採之法律見解對於後來案件審判之拘束力,均有其等價之重要性,然衡量過去由判例與決議所揭櫫之抽象法律原則,短期內尚不因此而失其參考價值,故此次改版就實務見解之引用,仍維持標示出判例、決議、判決之方式。對於「大法庭」所作出之相關裁定,也密切注意並適時地於本書中說明。
物權法是我國財產法制的重要支柱,但因為內容繁多,體系龐雜,掌握不易,往往造成法律系學生沉重的學習壓力而望之卻步,盼在各位的持續鞭策下,讓本書能繼續精進,以簡馭繁,使讀者能輕鬆、無負擔地一窺物權法堂奧之美。
邱玟惠
2021年7月10日
疫情飄搖下的這一年,口罩下的學生表情變得難以探知,從授課學生所得之回饋有了不同的樣貌,然而卻也越顯珍貴,筆者於第六版持續地修正本書之第七版,配合授課學生之回饋,將若干不容易理解處予以改寫及訂正錯漏字,同時持續地增加近年之新判決見解,並在東吳民法物權課程助理朱茵同學之協助下,再次檢視全數之實務判決,將遭停用之判決予以註明停用,但不移除。
因2019年「法院組織法」與「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修正條文之施行,最高法院成立「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取代現行的「判例」與「民、刑庭決議」,是每一則最高法院判決所採之法律見解對於後來案件審判之拘束力,均有其等價之重要性,然衡量過去由判例與決議所揭櫫之抽象法律原則,短期內尚不因此而失其參考價值,故此次改版就實務見解之引用,仍維持標示出判例、決議、判決之方式。對於「大法庭」所作出之相關裁定,也密切注意並適時地於本書中說明。
物權法是我國財產法制的重要支柱,但因為內容繁多,體系龐雜,掌握不易,往往造成法律系學生沉重的學習壓力而望之卻步,盼在各位的持續鞭策下,讓本書能繼續精進,以簡馭繁,使讀者能輕鬆、無負擔地一窺物權法堂奧之美。
邱玟惠
2021年7月10日
網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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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95折$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