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這本書,顧名思義,是針對病人自主相關議題的完整刑法論述。第一章導論,我對於自主權的概念意義及其流變,做了深刻的反省。後面各章,依序討論病人同意的刑法問題、專斷醫療的刑法問題、醫療過失的刑法問題、醫院照會單的刑法評價、生命末期的病人自主、對於加工自殺罪的質疑。最終章,則提供具體的修法建議。我提出的建議,經過長久思辨,自信高度合理,終必受到重視。
這本書去年以「病人自主與刑法」為名問世,受到誤解。書店當成醫療有關的書籍,擺在非法律的書類,也許因此受到讀者忽略。我努力增修這本書,另有重要原因。去年這本書付印時,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做出判決,認定幫助自殺的刑法規定違憲。我在書裡批評德國刑法的幫助自殺罪,指其有違憲之虞;憲法法院的判決理由與我書裡的意見一致,但我無從在書裡呈現。因此,我必須在本書補述。
我歷經許多寒暑,來到了生命的冬天,對於生命的意義有很多體會。對於末期病人的自主問題,也因為更多的際遇以及廣泛的閱讀而有深思。末期病人的自主權及其刑法問題,成為本書的核心,是有原因的。這個核心內容承接導論等章節,不是憑空而來。我認為,對於末期病人的安頓,除了刑法之外,還需要高度的精神支撐。所以我加了宗教的說明。
我對於自己的文字與立論要求嚴格,正如我不隨便與人餐敘。見一次面,要有一次感動,否則何須見面?一段話,要讓讀者得到感動,否則這段話就白寫了。讀者只要翻看本書的導論,也許就有感受。今年三月,成功大學法律系許澤天教授,從德國給我一則簡短的訊息:「近來受邀再寫一篇關於病人自主與刑法受囑託殺人罪的文章,總是提不起勁。遂拿老師寫的病人自主與刑法閱讀找靈感。你寫得真好,我從中不只學到觀念,更感受到人生。」這也許是一種感動,於我則是一種激勵。再多的光與熱,如果沒有受感動的人,亦無榮耀可言。
我經營這本書,雖然算不上嘔心瀝血,卻也用心很深。任何藝術創作都要棄絕塵世的干擾,我書裡的很多篇章也是如此。這本書有幾則附錄,各有用意,不是拿來充篇幅。這裡不做解釋,有心閱讀的人自然會明白。
很感謝一品出版社不計盈虧,感謝胡育豪經理的體諒,感謝林思儀、胡凱馨責任編輯的勤敏,感謝劉偉豪美編的慧思。感謝滋養我靈魂的一切人。
林東茂
2021年穀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