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本書的性質、編排,兼釋「分歧」
本書近百萬言,是臺灣島內四十年來有關「台獨」意識與活動的最詳記錄。依梁啟超觀點,這就是一部有關「台獨」的專門史書。
一、本書的性質
梁任公認為,因為現代知識分工細密,所需要的〈專門史〉非常重要;否則便難以究明該學門的本末了。治專門史者不但要有一般的史學素養,更須有各專門學識的素養才行。他且認為治專門史的人,必須有兩種覺悟:其一,當思人類無論何種文明,皆須求根柢於歷史。治學而不深觀其歷史演進之跡,是全然蔑視時間關係,而茲學系統終未明暸。其二,歷史上各部分之真相未明,則全部之真相亦終不得見。而欲明各部分之真相,非用分工的方法深入其中不可。此決非一般史學家所能辦到;而必有待於各學門之專家分擔責任。﹙見氏著《中國歷史研究法》第三章﹚
作為一部《台獨專史》,本書的表達方式尤有不凡的特色。因為本書的內容並非直接陳述「台獨」的意識與活動,而是對「台獨」作全面全程的批判,從而自批判的對象(反面)來顯示了四十年來臺灣內部的「台獨」意識與活動的實際狀態與演變過程。這應是一般史書所沒有的方式,《老子》說:「反者道之動」,歷史常從反面角度才看得更真切。
二、本書的內容與價值
本書分為四部分:〈反獨護國文選〉、〈分歧檔案〉、〈反獨活動〉及〈總結:四十年來島內台獨與反台獨活動總檢〉。
〈反獨護國文選〉二百○一篇,約五十三萬言。這些文章起自民國六十七(一九七八)年底,止於民國一○六(二○一七)年;是從原在《疾風》雜誌、《龍旗》月刊及香港《星島日報》等發表的文章中,精選出來的。其中只有少數文章是署名為我本人或筆名(余如雲、主筆室等)的,絕大多數都是各界反獨愛國人士的作品。這些作品除了真切表達了廣泛的反獨心聲之外,更重的是針對當時「台獨」的實際運作或謬見而發,故具有極重要的「史料」價值。誠如古人說:「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反台獨求統一,已是今天全中華民族所追求的目標,因而在台灣四十年來這方面的史料也是有現實的重要意義了。
更有價值的是〈分歧檔案〉,全文共廿二萬言。這是當初鑒於「台獨」活動日益激烈,所以《龍旗》闢此專欄,特請王玉白(董筆)先生負責每月供稿的。自民國七十五年(一九八六)年三月起,直到八十二(一九九三)四月《龍旗》停刊止,共六年九個月連載這專欄。其內容是每月根據公開的「台獨」活動作如實的記錄,並注明資料出處,然後加以簡要的〈評論〉。《龍旗》以長達八十一期連載「台獨」活動約有二千條之多,本書精選近五百條載入。須知七十五至八十二年是臺灣內部政治最動盪階段,從「黨外公政會」大肆活動半年後即非法組成〈民主進步黨〉,當時年老力竭的蔣經國先生已身心俱疲,僅在一年三個月後,便氣得吐血而逝世了!李登輝掌握政權後,對「台獨」勢力大力扶持,終於造成日後臺灣政治的每下愈況局面。〈分歧檔案〉就是這段最紛亂之七年期間的忠實記錄,對後世研究臺灣政治者必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本書第三部分內容,是影印《疾風》及《龍旗》原載的幾次重大的「反獨」活動資料。此種編排,旨在使史料的價值較臻明確性,也有助於本書的可讀性。
最末的〈結論〉,文長三萬多字,是去年底決定出版這本書才寫的。其內容是四十年來臺灣島內「台獨」與「反台獨」活動的總檢視,望有助於讀者易於把握全局概念。此外,筆者藉此鄭重提出的二點管見:一是所謂「臺灣主權」觀念的導正。二是如成為中華民族的「民主試驗區」,是臺灣最高的價值。我相信這二點意見,是迄今為止,未見有人注意到的。
三、本書的特色
綜上所述,〈反獨護國文選〉及〈分歧檔案〉是本書的主要構成內容,共約八十萬言,都是採「編年史」的方式編排的。讀者若想瞭解哪一年發生一件什麼事,只要在編年的目錄中檢索即可,很方便的。
更重要的是,正如梁啟超所說,傳統的「編年史」不脫賬簿式的紀錄,讓人讀來枯燥無味、難以了解;如古代的《春秋》,還需另有三傳﹙左傳、谷梁傳、公羊傳﹚的疏解。本書的編年則全非賬簿式的,而是篇篇的實際活動紀錄与不同角度的批判文章,生動、活潑、有趣!再進一步就全書來看,又等於是台灣內部「台獨」與「反台獨」的〈記事本末史〉。由是言之,本書可謂兼具專門史、編年史、記傳史,乃至記事本末史的特色了。
四、「四十年」定數
中國傳統政治哲學中有「術數」派,慣以五行之類的數字關係來推斷政治上的興亡盛衰。最盛行「術數」的時代是漢朝流行的讖緯。最有名的著作是北宋邵雍(康節)的《皇極經世》。此書以「元、會、運、世」的年數來推算國運的盛衰。我雖不信術數,但數字的巧合往往讓人覺得冥冥之中似乎真有「定數」這回事。
此書是記載臺灣內部四十年來的「台獨」專史,始於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恰在此月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又恰在此月鄧小平宣佈「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更恰在不到一個月之後中共發表《告臺灣同胞書》宣佈「三通四流」的新政策。這連串的重大演變到目前也統統是四十週年了!
去年底,我意識到這連串「四十年」的數字,才下決心編撰此書的。因為篇幅巨大,工作浩繁,常感艱辛。在編撰的過程中,腦際常閃起〈國父遺囑〉開頭那句話:「余致力於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我與眾多反獨同志豈不是可如是說以自勉:余致力於反獨護國凡四十年,在求中國之和平民主統一。如此說並非敢自比孫中山,只是覺得冥冥之中真好像有「四十年」的定數在焉;知此定數,即「使命感」所由生,而不怕艱苦矣。
五、「分歧」的疏解
最後,還應對「分歧」一詞稍作疏解。因為本書既有「分歧」檔案的編排,而在各篇文字中也多出現「分歧」分子、「分歧」集團等名詞,故有在此說明的必要。
四十年前,國民黨當局的文件,常以「分歧」一詞指稱那些思想與國民黨路線歧異的人士或事物,但卻未見對此詞疏解清楚。約在民國七十二年間,《龍旗》同仁在國民黨中央大陸工作會白萬祥主任的熱心支持下,費了許多工夫,撰成一部六十萬字的《臺灣分歧運動史》書稿,後因種種阻障,此稿終未能出版。此稿一開始便界定了此詞。
凡違背下列三統之一的意識或行為,均屬分歧:
1.中華文化道統。
2.中華民國正統。
3.中華民國憲政法統。
何謂「道統」、「正統」、「法統」?這就牽涉到中華傳統政治哲學的深義了。早在一九九五年六月間,我曾在香港《星島日報》發表「正統、法統、道統」一文,略論了這三統問題(見本書第一篇一九九五年文選中),可供讀者參考。在此應略加補充說明的,「台獨」思想是如何為反三統的「分歧」。
1.違背道統
對於「道統」一詞,當代大哲牟宗三先生有深刻的卓見(見氏著《歷史哲學》第一部第一章)。他認為,中國人自上古的堯、舜、禹以至夏商周,已有潛伏性的「修德愛民」之道統核心觀念。孔孟畢生宏揚「仁義」精神,即是把這核心觀念顯現於日常生活的具體行為中。唐朝的韓愈有《原道》之文,就是闡明這自古以來的「仁義道德」觀念。到了宋朝朱熹更明確提出十六字訣(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為道統的內容(見中庸章句序)。今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創辦人張其盷也曾簡明地指出:「中國的道統始於唐堯。道者,立國之道,即民族精神。統者,創業垂統之義。亦稱傳統,即為民族優良之傳統。」(氏著《中華五千年史》)。孫中山先生更說過,他的思想是繼承「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一貫的中華文化道統」而來的。
綜此以言,所謂「道統」是中華文化特有的精神,它是以「修德愛民」為核心的道德觀念。中華民族正是因為有這種核心觀念,才成其為綿延五千年的可大可久的偉大民族。據此以論,這四十年來臺灣卻出現一群以反中華文化、反中華民族、反道德、反中國的政治人物,誠如《春秋》所說:「諸候用夷禮則夷之」,斥這群人為「分歧分子」或「分歧集團」,還算客氣了。
2.違背正統
其次,關於「正統」問題。歷來對這問題爭論甚多,宋代大儒司馬光、歐陽修、蘇東坡、朱熹皆有論述,頗為複雜。其實,如綜合歷來這些理論,可以把「正統」概括為三要素:一為道德要素。一個政權是否為「正統」,必須要符合「道統」的核心原則,否則仍不算「正統」的政權。二為實力要素。即古來所謂「成王敗寇」之觀念,一個政權具備道德要素,還必須有足夠統治人民的能耐實力才行。三為持久有效統治要素。如隋朝(五八九─六一八)統一的時間太短,史家不認其為「正統」,只算「閏朝」。又如清朝(一六四五─一九一二),起初並非「正統」,至康熙平定南明及臺灣以後,逐漸進入康、雍、乾的盛世,才算是「正統」。此外,到了現代,能否進入「聯合國」也算是一個新的「正統因素」。
依據上述四要素,來研判今天海峽兩岸的兩個政權,何者是「正統」?或可得到較合理的確解。
一九一一年孫中山先生推翻清朝而建立了〈中華民國〉,史家沒有人不承認其為正統者。相對此「正統」的洪憲稱帝、偽滿洲國及南京汪氏偽政權,即屬「潛偽」政權了。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政府播遷臺灣,而中共卻在北京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政權;始初在毛氏統治期間,〈中華民國〉不但仍有聯合國席位,而且毛氏種種倒行逆施政策全與中華文化傳統的「道統」觀念悖逆,故北京政權未能稱為「正統」。直到一九七八年鄧小平當政以後,改採撥亂反正的「改革開放」政策,國力日益壯盛,百姓生活大幅提升,道德上的正當性也逐漸增加,再加上已加入聯合國取得了國際法上的「代表中國」的地位;故實際已有了正統資格。
一九九二年在南懷瑾與汪道涵二位先生合力協調下,達成了「九二共識」。此共識的內容是:兩岸當局雙方均承認「一個中國」,只是雙方對「中國」的表述可以有所不同。這從傳統政治哲學觀點,等於有兩個「正統政權」了。這種狀態,只是解決兩岸現實問題的權宜性安排,在中國五千年歷史上是空前未有的。但如《孟子》所說「天下定於一」,兩岸最終必統一的,統一後的中國自然回歸到正常的「正統」了。
面對這種歷史上空前的兩個「正統」狀況,臺灣這一群「台獨」人士,對兩個政權都不予善意對待,只想把臺灣這塊領土割出去獨立建國,這當然是違背傳統政治哲學之「正統」觀念,即是非道德的,故指他們為「分歧」,還算溫和了。
3.借殼「法統」
最後是「法統」問題。以上把「道統」及「正統」觀念釐清了,「法統」就很簡單,指的就只是〈中華民國憲法〉。
問題是,「台獨」集團一直是想廢棄這個「法統」,而另立「台獨憲法」的,只是拘於中共的崛起強盛、畏懼全球中國人的反對、迫於國際壓力,自感這夢想根本辦不到了,才在一九九五年弄出一個詐偽性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宣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這便是「借殼上市」的欺詐手段——暫且用〈中華民國憲政法統〉這塊招牌,取得執政之利以後,徐圖以各種手段去反中國人、反國民黨、反傳統文化……等等,來進行「內政台獨」或「實質台獨」。其實,這是極愚蠢的做法,因為等於把這個「正統政權」變成「僭偽政權」了!後果凶險,不待蓍龜。
本書能順利出版,香港企業家莫遠航先生貢獻最多,謹致謝忱。莫先生原籍廣東清遠市,品學兼優,早歲即有全大陸〈傑出青年〉榮號;曾任地方檢察長,是當時全中國最年輕的地級市檢察長。近年從事實業,成就斐然!猶不忘宏揚中華傳統優良文化,凡有益於國家民族之事皆熱心盡力幫助,用特致意。
勞政武撰
中華民國一○八﹙二○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