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社會政治理論的重建》一書已出版了三十餘年,從那時起,在所有社會科學以及在我們對社會政治理論的理解中發生了劇烈變遷。不過,我仍然相信在這本書中所發展的論旨──一個適當的社會政治理論必須是經驗性的、解釋性的、批判性的──已經被證實了。這並不是三種不同類型的理論,而是社會政治理論的功能的三個面向。為了能領會我在這本書中所說的,我們需要重建其〔社會政治理論〕歷史脈絡與智識脈絡。二戰後社會科學有驚人成長──特別是美國的社會科學。許多重要社會科學家把社會科學看作是行為科學──人類行為的科學。他們的行為科學觀主要是立基於對自然科學的理解,或更確切地說,立基於他們認為是自然科學的主要特徵。行為科學〔因而〕是研究人的自然科學。不同於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相對地嶄新及“年輕”。但是期望在社會科學有快速進展,能比得上自然科學及物理學已經達成的巨幅發展。這個時期的精神可藉由心理學家克拉克.胡爾(Clark
Hull)來表達,他在1943年寫道:“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行為科學將在當前展現一種足以媲美物理學在哥白尼、開普勒、伽利略與牛頓時代的發展。”胡爾的期待為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政治科學與心理學等領域的許多主流社會科學家所共享。然而越來越明顯的是,社會科學家主要不是受到物理學的實際作為所影響,而是受邏輯實證主義者及邏輯經驗主義者所提出的自然科學觀所影響。依據邏輯經驗主義者對科學的理解,理論說明依循一種假設-演繹模型,需要對關鍵性概念下運作定義,以及對理論及假設仔細驗證。理論的主要目的是去描述及說明經驗實在。它預設事實與價值之間存在明顯區別,而且必須避免任何命令式的或規範性的主張。由我們今日的觀點來看,很諷刺的是,那時許多社會科學家接受了邏輯經驗主義者的自然科學觀,這種自然科學觀受到諸如波普爾、庫恩、費耶阿本(以及其他)等思想家的嚴重質疑及批判。
對主流社會科學觀的批判還有其他來源。有一種批判來自於受晚期維根斯坦以及行動的分析哲學所影響的哲學家。溫奇在1958年出版了他的專書《社會科學的理念及其與哲學的關係》,這本書造成了轟動。溫奇利用〔他〕對維根斯坦以及行動的語言哲學二者的理解,論證許多主流社會科學家所採用的“社會的概念”是澈底混淆的。在行為與行動之間、以及在理由與動機之間,存在著概念上的混淆。我們賦予人類社會行動的說明類型和適用於肢體行為的說明類型是完全不同的。分析語言哲學中正出現的一個嶄新領域──行動哲學,挑戰及批判了主流社會科學觀以及邏輯經驗主義的遺產。
不過對於社會學科的自然主義觀之批判也還有其他來源。19世紀下半葉的德國,關於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的關係已有激烈爭辯。在這個時期如狄爾泰等思想家論證人文科學(特別是史學)本質上是詮釋性的,且主要關注於理解和解釋。再者,人文科學中的理解必須與自然科學中的說明小心區分。在20世紀初,偉大的社會學家──韋伯,也論證理解對於社會學科的方法論而言是必要的。詮釋學運動也受到胡塞爾現象學探究的影響。舒茲曾經是胡塞爾與韋伯的學生,他對於什麼是理解及解釋人類行動所需要的問題,立基於現象學的洞察,尋求發展一種新的解釋探究途徑。儘管社會學科的主流自然主義式的探究途徑與現象學探究途徑之間存在許多差異,他們都共享了一個預設──即一種恰當的社會科學應該是“價值中立的”。社會學科的功能並不是要對社會現象採取一種規範性的或批判性的立場。
但是這種為社會學科的“價值中立”辯護以及避免批判的企圖,卻遭到法蘭克福學派思想家的挑戰。哈伯馬斯──他曾經擔任阿多諾的助理,且熟悉社會學科的各種探究途徑──論證社會科學不能避免批判。甚至,他論證社會科學本質上是批判的。在1968年出版的《知識與人類興趣》一書中,哈伯馬斯區分三種主要的認知興趣或引導知識的興趣:技術性的、實踐性的及解放性的興趣。技術性興趣引導及組織經驗性-分析性科學;實踐性興趣引導歷史性-詮釋性學科;而解放性興趣則引導批判性社會科學。“系統化的社會行動科學…如同經驗性-分析性科學,以生產理論性知識為目標。然而一門批判性社會科學將不會只滿足於此。批判性社會科學主要關注於超越此目標去確定:何時理論性陳述掌握社會行動本身不變的規律性,以及何時這些陳述表達意識形態所凍結的依賴關係,這種關係原則上是可以轉變的。”再者,批判所涉及的不只有認知,還有一種情感-動機的基礎。“如果不是由對批判的熱情所推動,批判將不具有瓦解錯誤意識的力量。”一門批判性社會科學本質上是規範性的,且關注於那些應當引導人類實踐之規範的證立。在過去三十年間,哈伯馬斯已建構了一套綜合性的溝通行動理論及論辯倫理學,然而他一貫地堅持一門批判性社會科學的必要性。
我在上述背景下撰寫了本書《社會政治理論的重構》。我尋求以一種辯證的方式來統合這些互相競爭的探究途徑的洞見,而拒斥我認為誤導的〔成分〕。一門恰當的社會科學必須遵守經驗研究及假設檢證的準則。但是我也論證邏輯經驗主義者的理論觀及科學說明觀必須拋棄。就如同詮釋學探究途徑及現象學探究途徑的擁護者教導我們的,在社會學科中我們不能避免理解與解釋。因此一套恰當的社會理論必須是經驗性的以及解釋性的。然而這仍不足夠。我完全同意哈伯馬斯的意見,一套充分發展且健全的社會政治理論也必須是批判性的。它必須探討那些支配人類行動的規範,並釐清在這些規範的證立中涉及些什麼。
在過去三十年間,自1970年起社會科學的景象以及有關社會政治理論的爭論已經澈底轉變了。關於什麼是一套恰當的社會政治理論所需要的,出現許多新的辯論。我已在《超越客觀主義和相對主義:科學、詮釋學及實踐》(1983)、《新全貌:現代性/後現代性的倫理-政治視域》(1992)二書中尋求探討及釐清某些關鍵性辯論。雖然智識領域已經轉變了,我認為我的主要論旨和結論依舊是站得住腳的。在今日它們甚至更為相干。我仍然認同我在本書結論中所寫的:
分析到最後,我們並非面對著互斥的選擇:或者經驗理論、或者解釋理論、或者批判理論。而是在社會政治理論的重構之中有一個內在的辯證:當我們從事任一環節時,發現涉及其他的環節。一套恰當的社會政治理論必須是經驗性的、解釋性的以及批判性的。
感謝黃瑞祺博士花費許多時間及努力,他的翻譯態度極為認真,使得《社會政治理論的重構》有了可靠的中譯本。
理查.伯恩斯坦
2007/3/12於社會研究新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