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序
嘲諷作為自由的象徵,以及對抗禮貌的虛偽
事情要從2015年的《查理週報(Hebdo
Charlie)》槍擊事件談起。那一年的一月七日,兩名極端宗教人士因不滿專走尖酸刻薄路線的《查理週報》嘲諷其先知,持槍攻擊報社位於巴黎的總部,導致十二名人員死亡。事發後,法國政壇左右派的代表人物,社會黨總統歐朗德與人民運動聯盟主席、前總統薩科齊在總統府艾麗榭宮會面後,連袂宣示「號召構築『抗擊野蠻的民族團結陣營』」。雙方均表示槍擊事件是對共和精神與自由原則的威脅,而他們不會屈服於這種威脅。
令台灣人難以想像的是,為何一份在封面上公然描繪現任總統生殖器、或是明知宗教禁忌仍堅持嘲弄的刊物,居然能夠獲得法國社會的聲援?難道法國真的是一個極為「進步」的國度嗎?答案是否定的,根據統計資料,2013年時仍有近六成的法國人信仰天主教。另一個案例,在2013年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過程中,宗教與右翼保守陣營一度動員高達八十萬人上街反對;而支持方僅有一半人數。最後在國民議會的表決中,以331票對225票通過法案,而反對方試圖從憲法委員會(類似台灣大法官會議)翻盤失敗後,整個局勢才底定。
那麼,為何這個國家的人民,寧可讓自己被冒犯,也要堅持這種嘲諷的權利?而「共和精神」的內涵又是什麼呢?從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到1905年的政教分離法案,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示。
隨著法國大革命而提出的《人權與公民權宣言》(1789)第十條寫道:「意見的發表只要不擾亂法律所規定的公共秩序,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意見、甚至信教的意見而遭受干涉。」這項條文絕非憑空出世,而是有其歷史悠久的脈絡。對歐洲歷史稍有涉略的人都知道,中世紀歐洲的社會秩序,一如影集《冰與火之歌》中所說,仰賴兩大支柱得以維繫:王權與信仰。在封建諸國王的正當性來自於上帝的原則下,羅馬天主教廷甚至一度可授與或收回國王的權威,例如西元1245年,教宗英諾森四世(Innocent
IV)在法國里昂召開大公會議,宣布罷黜神聖羅馬皇帝腓特烈二世,禁止百姓效忠他。
信仰透過教義、王權透過武力,彼此交織為散發著神聖氛圍的統治正當性。但這畢竟是一種政治上的掩飾,權力使人腐化,無論是教廷還是宮廷,陰謀、賄賂、暗殺不斷,性、死亡與權力才是真正的主旋律。人性腐敗的臭味不是靠這些華美的香水所能掩蓋、蝨子一再爬滿昂貴的衣裳。無論是知識份子或庶民階層,對於上面的人在玩什麼把戲,都並非一無所知。
在法國,嘲諷作為反抗與自由的傳統,早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拉伯雷作品裡便已相當鮮明,歷經莫里哀、伏爾泰,以及無數因此遭到查禁、流放、下獄,甚至身亡的烈士後,到了1789年,以自由為始,加以平等、博愛的共和精神先是戰勝王權,最終在1905年的政教分離法案裡,正式確立信仰的範圍與界限。
他們反抗的武器,就是嘲諷。嘲諷是一根針,可以穿透虛浮的表象,直直插入通往真相的穴道,那些正口沫橫飛、手舞足蹈的道貌岸然的人們與結構瞬間靜默,然後一股酸腥的味道隨著墨黑的血液流出,來自早已停止跳動的良心。反抗腐朽的結構,是一種追求著更好未來的自由。沒有刀槍也沒有權勢的人們,用笑聲來發起反攻、永恆的鬥爭。甚至在結構中的這些統治階級們,也懂得嘲諷是一種安慰自己的麻藥,用來忘卻深陷其中無處脫身的無間道。於是嘲諷成為一種跨越階級的、所有共同體成員都能使用的武器,用以制衡虛偽的現實,縱使無法打破眼前的結構,至少仍保有思想上的自由。
本書搜羅了自古希臘時期以來,以法國為主的歷代哲人、文學家,特別是政客對於「政治」的真心話—此言真的不假,書中不只有各種我們耳熟能詳的名言,例如「通往地獄的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更有著在民主時代下,掌權者往往不希望人民看透的真相,如同拿破崙一世志得意滿時所說的話:「每個地方的人民都一樣。當我們把他們的腳鐐鍍上一層金,他們就不會厭惡當個奴隸」;甚至是人民自己不希望承認的事實,像是利涅親王這句:「民意,就是孩童手中的剃刀。」
諷刺的是,這些話被說出來的當下,有時候並不是為了嘲諷而說,結果卻在民主的時代,每一個字都彷彿專門用來戳破口口聲聲「以民為本」的虛偽政客面貌。人性渴望英雄,這本書告訴你英雄是裝出來的;人性總是驕傲,這本書告訴你驕傲是源自愚蠢。本書的前言雖說是寫給「對民主失望的人」,但或許更是寫給「有能力與意願面對真相的人」。
在台灣的脈絡,幾乎可以保證,這種不願面對真相的症狀比法國嚴重太多。原因很簡單,台灣社會瀰漫著一股錯置目的跟手段的氛圍。溫良恭儉讓五個字成為公共討論的緊箍咒,不先唸咒,就無法取得入場的資格,註定邊緣。但公共討論強調的是理性,理性強調的是邏輯的一致與立論的嚴謹,跟幹你娘、幹你爸、幹你老師、你他媽死胖子與你他爸死瘦皮猴或男女醜八怪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不管討論什麼議題,只要出現上面或類似的關鍵字,就很少會有人繼續討論正題,樓瞬間歪向你沒禮貌。
發言前必先請、謝謝、對不起,在台灣成為太上憲法,具備絕對的優位性,稱之為禮貌國原則。一旦有違,違反方的對造將立刻取得絕對的道德高度,從而獲得論爭的勝利。還有比這個更和諧的嗎?禮貌或許可以促進討論的品質,但禮貌更可以妨礙對真實的探求。因為真實往往是惡臭的。唯有嘲諷,才能像寓言故事裡那個白目的小孩,坦率的說出「國王沒穿衣服」;如果是禮貌,「喔~國王穿的是合身剪裁的肌膚色貼身衣服,因為強調透氣,所以有些毛髮會露出來,例如大腿根部,那個是大腿上的毛。」
禮貌當然有其必要性,特別是在越來越強調尊重與政治正確的年代裡。但是我們不能迴避的問題是,如果嘲諷跟禮貌勢必是水火不容的衝突與對立,那麼終究要確定一個誰先誰後的順序。至於確定的原則是什麼?必須由「我們」這個共同體所欲追求與捍衛的最高價值來判斷。
法國的故事告訴我們,法國人要捍衛的是自由、平等、博愛的共和精神,法國人要追求的是能夠揭穿政客或所有領域統治者的虛偽面具,直指背後真相與事實的權利與權力。因此他們選擇了真實的嘲諷。他們當然知道嘲諷的副作用與可能帶來的傷害,但真實的價值,值得去承受這些傷害,而非因為懼怕這些傷害,導致放棄了對真實的追求,最後活在一個只有表面和諧的社會裡。
本書雖然是為了2017年的法國總統大選而寫,強調對於民主制度施行至今的反思,但是從一個民主後進國的台灣人眼裡,我看到的是這些反思都來自於一個源頭:嘲諷作為一種對於真實的追求。本書中文版出版之際,台灣也即將迎來2018年的地方選舉,無論你的政黨傾向與政治立場是什麼,我都跟作者一樣,建議你能好好的閱讀這本書,卸下對於人或黨派組織的好惡,建立起面對真實的勇氣,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是一個獨立的公民,而非讓政客操弄的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