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再次是個孩子:波蘭兒童人權之父選集

當我再次是個孩子:波蘭兒童人權之父選集
定價:350
NT $ 210 ~ 350
 

內容簡介

  「噓~我沒跟別人說我當過大人,我假裝自己一直是小孩⋯⋯」
  孩子小小的,人們以為孩子的需求和感覺也小小的、輕輕的。
  你忘了嗎?小小的、纖細的自己,曾在大人輕率操控的世界受過多少傷痛?
  教養中的衝突、憤怒與焦慮,是因為遺忘了兒時的哀怨與煩心。
  戴上童年的VR眼鏡,臥底上課神遊的放空早晨。
  隨柯札克再次當個孩子,潛入童年的大悲大喜,反思大人與小孩的糾葛關係。

  雅努什・柯札克是醫師、作家,也是教育家,他畢生關注兒童人權與教育,被譽為波蘭兒童人權之父,是當代兒童教育先鋒。逾兩百個國家簽署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即依他的理念制定。本書收錄柯札克的兩部作品《孩子有受尊重的權利》與《當我再次是個孩子》。

  《孩子有受尊重的權利》中,柯札克試著向成人說明兒童的感受。他列舉孩子被輕視、不信任、草率對待等處境,剖析孩子脫序行為背後的原因;與此同時,也同理教養者在面對孩童時可能遭遇的挫折、煩躁、反感等負面情緒。藉論述雙方心境差異、兩者間的衝突,他點出,不管是哪種孩子,都應受到與成人同等的尊重,都應以各自的節奏成長前進。

  《當我再次是個孩子》則以故事呈現大人與小孩對世界的不同觀點。主角是位父母雙亡的教師。一晚他躺在床上,邊回味童年,邊對成人生活感到厭倦;此時神祕小矮人現身,將他變回小男孩。重當小孩的老師,小心隱藏自己曾是大人的祕密,與普通孩子重新體驗家庭與學校生活。他帶著成年人的經驗和對第一段童年的記憶,默默觀察周遭,細細分析兒童之間、成人與兒童間的種種互動,發現當小孩似乎不像自己所想的,「比當大人好上百倍」⋯⋯

  柯札克在這兩部作品中,搬演了兒童與成人的雙重內心戲,提醒大人教養孩子時應有的謙遜、尊重以及將心比心。藉由柯札克的文字反思之餘,我們也看見童年的自己,接近過去曾受的苦痛與傷,終於療癒。

  「我們必須往上爬、踮起腳尖、伸出手去觸摸,才能感受到他們的感受,才不會傷害他們。」
  「沒有專家的協助,我們不知道如何對待孩子,但真正的專家就是孩子本人啊。」

本書特色

  *2019年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通過三十週年,藉此時機重新檢視成人對待小孩的方式,反思兒童權益。
  *藉波蘭兒童人權之父之筆,回歸兒時心境,同理孩子,梳理教養中的衝突與內心千千結。
  *透過凝視童年時光自我療癒,並與自己和其他大人、孩童和解。

名人推薦

  吳在媖(兒童文學作家)——專文推薦
  王浩威(精神科醫師、作家)
  吳俞萱(詩人、實驗教育工作者)
  吳曉樂(作家、《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作者) 
  周雅淳(粉絲頁「單親媽媽和她的小孩」作者) 
  林沛君(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
  林真美(兒童文學工作者、《好心的國王:兒童權利之父——柯札克的故事》譯者)
  柯萱如(兒少權心會祕書長、公視《青春發言人》主持人)
  梁培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教授)
  陳培瑜(閱讀推廣人)
  馮喬蘭(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葉大華(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
  厭世姬(圖文作家)
  諶淑婷(作家、文字工作者)
  ——踮腳推薦(依首字筆畫排序)

好評推薦

  感謝柯札克為大人寫出這樣的一本書,這不僅是一本為兒童寫的書,更是一本為大人寫的書,讓遺忘的大人們重新站在孩子的位置去了解孩子。大人了解了孩子,就可以跟孩子好好相處,就不會再養出下一代內在受傷的大人。⋯⋯不論是誰,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讓你遺失了童年,這本書,將幫你找回來。——吳在媖(兒童文學作家)
  
  這是一本值得父母、老師及所有兒少工作者細細體會的作品。——林沛君(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

  《兒童權利公約》說:兒童具有與成人一樣的權利,但兒權之父柯札克醫師告訴你,兒童通常是不受大人尊重甚至是被忽視的,因為我們不懂得善待兒童。這本書推薦給所有想要知道,如何回到童年的自己,反思學習善待兒童的人。——葉大華(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

  不用羞辱打罵威脅、以成人的權威壓制孩子,常常被批評是寵孩子。但這個社會放任教育環境長得歪七扭八,成人把體罰威脅視為正常管教,難道不是寵學校、寵成人嗎?我是這樣相信與實踐:「孩子可以被好好對待」,那是我在告訴自己,任何人都可以有尊嚴的活著。——諶淑婷(作家、文字工作者)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雅努什・柯札克 Janusz Korczak


  本名亨利・哥德施密特(Henryk Goldszmit),1878(或1879)年出生於波蘭華沙環境優渥的猶太家庭,是知名兒科醫生、作家、教育家、社會運動者,為兒童人權與教育奉獻畢生,被譽為波蘭兒童人權之父。

  幼時所見貧民窟兒童困境,使柯札克很早便關注兒童權益;少年因家道中落,他以家教工作養家,此時期也開始發表教育類文章;自華沙大學醫學院畢業後,即被徵召到日俄戰爭前線爲軍醫,令他體會戰亂給孩童帶來的痛苦。1912年,柯札克就任猶太孤兒院「孤兒之家」(Dom Sierot)院長,經營孤兒院期間,他推行以兒童為主體的教育,還開設「同伴法庭」讓孩子學習自治。二戰時,他婉拒外界救援,於1942年陪同收容的猶太兒童前往集中營,和孩子一起遇難。

  柯札克之教育觀點被視為當代兒童教育潮流先鋒。1979年適逢其百歲冥誕,聯合國將該年定為「國際兒童年」。1989年通過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有逾兩百個國家簽署,其精神即源於柯札克的理念。柯札克年少便投入寫作,著作甚豐,本書以外的代表作品有《如何愛孩子》、《麥提國王執政記》等。

譯者簡介

林蔚昀


  1982年生,臺北人。長年致力在華語界推廣波蘭文學,於2013年獲得波蘭文化部頒發波蘭文化功勳獎章,是首位獲得此項殊榮的臺灣人。著有《我媽媽的寄生蟲》、《易鄉人》、《遜媽咪交換日記:一樣的育兒關卡,不一樣的思考》(與諶淑婷合著)、《自己和不是自己的房間》等書,譯有《鱷魚街》、《給我的詩:辛波絲卡詩選 1957-2012》、《如何愛孩子:波蘭兒童人權之父的教育札記》、《麥提國王執政記》、《人,你有權利》、《布魯卡的日記:波蘭兒童人權之父柯札克的孤兒之家故事》等作。
 
 

目錄

推薦序:在什麼時候,你遺失了你的童年?(吳在媖)
導讀:當我們再次是個孩子,才能想起,孩子有受尊重的權利(林蔚昀)
編選說明(編輯部)

*孩子有受尊重的權利
輕視——不信任
反感
受尊重的權利
做自己的權利
後記

*當我再次是個孩子
給大讀者
給小讀者
故事是這樣的
第一天
第二天
斑斑

灰暗的日子

 
 

推薦序

在什麼時候,你遺失了你的童年?

吳在媖/兒童文學作家


  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你遺失了你的童年?

  在那一天,那一瞬間,你突然發現自己太傻、太天真。你笑了出來,淚水也流了下來。那天你流下的,是你告別童年的淚水。

  有一個人,一直沒有遺忘他的童年,他寫下這樣的文字:
  「大人有自己的錢,他們需要什麼去買就好了。孩子則是透過大人的施捨獲得他們需要的東西。他們必須等,等父母心情好,不然大人就會對他們說難聽的話。」

  哇,是不是超犀利?
  這個人叫柯札克。

  柯札克在一百年多前寫下《如何愛孩子》跟《麥提國王執政記》等書,為兒童人權與教育留下經典。而他的一生,也全部奉獻給身邊的孩子,沒有結婚生子,但照顧了身邊許許多多的兒童,安慰了不知多少孩童的心,最後還決心陪伴猶太孤兒們前往集中營,放棄外界對他個人的救援,失去他寶貴的生命。

  柯札克在一九一二年創辦了猶太孤兒院,也協助照料一家波蘭兒童機構。他在孤兒院實驗以兒童為主的教育,開辦「同伴法庭」,讓孩童學習自治。如果您認為兒童自治就會亂無章法,那真心建議您讀一讀《如何愛孩子》所收錄的,當時兒童法庭的法條,那是最人性、最以人為本的條款,也是讓大人深深反思,自己到底失去了什麼的文字。

  在《如何愛孩子》書中,柯札克留下了很多對兒童權利超時代的看法,很多哲學思考,從孩子未出生到青春期,從行為到心理,一般讀者不容易讀。為此,兩年前我開始每週五的線上讀書會。讀書會的成員都是家長,我們把書中的觀念一再反芻,討論生活中的親子行為。在讀書會裡,大家一邊是爸媽,一邊是孩子,一邊反思自己的教養,一邊療癒自己的童年。讀得越多,我們的心越堅定,眼神越清明。柯札克書中的觀念,比任何教養手冊都還核心。

  而這本《當我再次是個孩子:波蘭兒童人權之父選集》,可以說是《如何愛孩子》這本書的大要跟實例說明,讓關注柯札克的家長與老師,可以進一步明白柯札克的基本概念。

  本書由兩個部分組成,這兩部分原來是分開出版的兩本小書:第一部分是篇幅較輕短的論述,《孩子有受尊重的權利》,柯札克從大人角度來思考孩子的存在,跟孩子所應享有的權利;第二部分就是書名,《當我再次是個孩子》,是柯札克類似奇幻文學的作品,他想像一個大人再次變成孩子,寫下這個孩子將會有哪些遭遇、哪些心情。

  「我原本想要再次當個孩子,卸下大人灰色的煩惱和憂愁,但現在我有了孩子的煩惱和憂愁,而且它們讓我更痛。」

  大人老是覺得自己的經驗比孩子多,所以很知道孩子的狀況。但是透過這本書,大人會重新發現,原來自己早就遺忘了童年曾經的遭遇與心情。這本書將拿下你「歲月」的眼鏡,用最真最初的眼睛,重新看見孩子的存在。而這會真切的幫助你跟孩子的相處越來越愉快。

  張愛玲說:「因為了解,所以慈悲。」這幾年我帶「99少年讀書會」,發現柯札克的兒童觀對我帶少年讀書會有太大的啟發,我越了解孩子,就越尊重少年的權利,越尊重少年的權利,他們就越能跟我對談。所以我邀請您,一起進入柯札克的世界。

  柯札克認為,孩子是人,但是太多的大人不把孩子當成一般的人看。你好像有點不以為然?那麼我們來看看柯札克舉的例子:

  「爸爸打翻茶時,媽媽總是說:『沒關係。』但如果是我弄的她就會生氣。」

  你笑了?沒錯吧?我們常常不自覺地,沒把孩子當成一個完整的個體,不把孩子當成一般的大人對待。

  「人們很少對大人說:『滾吧。』但常常對孩子這麼說。人們說:大人精神抖擻,小孩精力過剩。大人開玩笑,小孩耍寶。〔⋯⋯〕大人在沉思,小孩在發呆。大人做事比較慢,小孩拖拖拉拉。這些用語看似是開玩笑,但其實很粗暴。」

  柯札克真切的為孩子發聲,讓大人聽見孩子說不出來的心聲:

  「有時候我們想做件好事,讓你們驚喜、開心,但我們缺乏經驗,所以事情搞砸了。你們覺得可惜、傷心,我們也是。所以為什麼要在第一時間跑來對我們大吼大叫呢?」

  柯札克對兒童的觀察、從兒童的角度考慮事情,讓他的思想跟作品,在他死後,大大影響了後世對兒童權利的尊重與實際行動。一九七九年柯札克百年誕辰,聯合國宣布當年是「國際兒童年」,一九八九年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這都是柯札克重視兒童權利的延續。

  身為兒童文學作家,柯札克的這本書最讓我驚心與痛心的是以下這段話,也是我最想大聲疾呼的一段話:

  「給孩子的東西就是會做得比較差。一流畫家為大人而畫,給孩子畫畫的是三流畫家。寫給我們的故事和詩、歌曲也彷彿是出於同情才寫的,隨便誰都可以來寫。〔⋯⋯〕但我們卻是最愛故事、圖畫和音樂的人啊。」

  我一直期待,文字能力強的作家、畫圖能力強的畫家跟一流的作曲家,一輩子至少為孩子創作一項精緻的作品,讓兒童文學成為最棒的領域。

  感謝柯札克為大人寫出這樣的一本書。這不僅是一本為兒童寫的書,更是一本為大人寫的書,讓遺忘的大人們重新站在孩子的位置去了解孩子。大人了解了孩子,就可以跟孩子好好相處,就不會再養出下一代內在受傷的大人。

  「我們〔大人〕必須往上爬、踮起腳尖、伸出手去觸摸,才能感受到他們〔孩子〕的感受,才不會傷害他們。」

  如果有一天,你終於懂得這句話,那麼不論是誰,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讓你遺失了童年,這本書,將幫你找回來。

導讀

當我們再次是個孩子,才能想起,孩子有受尊重的權利

林蔚昀/本書譯者


  波蘭兒童人權之父雅努什.柯札克的《孩子有受尊重的權利》和《當我再次是個孩子》是令人讀起來很有既視感的書。讀一讀可能會想起生活的片段,或是在生活中,偶然想起書中的字句。但這種感覺並不像找到失散多年的好友般令人雀躍,而是像遇見童年的自己哀怨地看著你,彷彿在說:「你怎麼變成壞掉的大人了?」

  有一次,我帶兩個小孩去公園玩,就遇見了那樣哀怨的眼神。那是新開幕的公園,而且是兒童參與設計的,我興奮地帶小孩去體驗。公園果然沒有令我們失望,哥哥開心地玩了沙坑、飛天溜索、城堡滑梯……弟弟則一直在玩水、玩沙。到要走了,他們依然意猶未盡地想繼續玩。

  我叫了他們好幾次,他們不想走。我熱得要命也累得要命,於是強迫把弟弟拉去洗手,抱上車,又開始叫哥哥:「還剩五分鐘!還剩兩分鐘!」但他不僅沒有開始收拾,反而大玩特玩。我氣得半死,大吼:「你再這樣,我下次就不帶你來了!」

  就在那時(還是回家後、夜深人靜自省時?),我想起柯札克在《當我再次是個孩子》中寫到,一群男孩在下課時間去學校中庭瘋狂打雪仗,聽到上課鐘響了,沒有馬上進教室,反而更瘋狂地玩耍。他們是因為叛逆而這麼做嗎?不是的,而是「鐘聲會讓我們更有力氣玩,就像是行軍時的樂聲。如果在鐘響前,我們還為了保留力氣,有一點點矜持,現在我們則完全放手一搏。我們要把力氣用盡、用到底、把最後一點點碎屑般的能量完全傾倒出來,像是清晨前的最後一支舞」。

  多麼有詩意的畫面,而且很真實。因為要結束了,因為捨不得,所以要玩好玩滿。這麼簡單的道理,大人卻不明白,也許是沒有餘裕,也許是覺得不重要,也許是遺忘—沒錯,因為長大(或說為了長大),我們忘了許多童年的記憶,忘了我們也曾經因為遊戲被打斷而生氣,忘了不想回家/玩不夠/要和朋友分開的痛苦,忘了大人根本不在乎我們的感受,不尊重我們的意願,只貪圖自己的舒適方便……這一切,都是因為孩子比大人小。

  受尊重是孩子的權利,不是大人的施捨

  「我們很小的時候就感覺到:大的比小的更重要。〔……〕體積大的人事物總是會引起讚嘆,小的則被視為平凡無奇。小孩身形矮小,人們也認為他們的需求比較小,快樂與悲傷也是小小的。」

  或許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但柯札克的《孩子有受尊重的權利》就是從孩子「不受大人尊重,因為孩子很小」破題的。怎麼可能?怎麼可以?我們不是從小被教導要幫助弱者、尊重與我們不同的人嗎?怎麼會因為孩子小,就不尊重他們?我們不是愛著孩子嗎?

  雖然令人不安,但這是事實。身為大人,我們經常幫孩子決定這決定那,決定什麼是對的什麼是不對的。「他這麼小又沒有經驗,怎麼知道自己要穿什麼衣服、吃多少食物?」「他這麼矮,為什麼不自量力去抓公車的吊環?他不知道這樣他會摔倒嗎?我一定要叫他去握扶手。」

  當孩子不聽我們的話,「我們可以把他們抱起來、往上丟、不管他們想不想要,就把他們放到這裡或那裡,我們可以用蠻力讓奔跑中的孩子停下來,可以讓他們的努力全是白費。每當孩子不聽話,我總是可以用力量讓他屈服。」我敢打賭,一半以上的父母都這麼做過,甚至有一派教養文會說,當孩子反抗、鬧情緒,你要緊緊抱住他,讓他感受你的愛,然後他就會平靜下來。

  許多大人對孩子做的事,如果是對另一個大人做,就會被當成是性騷擾(捏一下他們的臉說好可愛)、暴力行為(打耳光、用力扯著他們的手往前走)、公然羞辱(「你看看你,怎麼什麼都不會呀」、「要用一下你的大腦啊」)、侵犯隱私(把他們從小到大的照片po上網,包括裸露的照片和出糗的照片)。但是對孩子做,好像就沒什麼了,而且還可以用「教養」、「愛」、「不然我要怎麼教」、「也沒那麼嚴重吧」之名正當化。

  除了肢體和言語上的暴力,我們還輕視、不信任孩子、討厭他們(沒錯,沒有客套,沒有一愛天下無難事,柯札克就是誠實地指出我們在愛孩子的同時,也討厭他們)。我們常常覺得孩子很煩、很吵。我們三不五時懷疑孩子在說謊,雖然我們不確定他是否有說謊(「你有沒有刷牙?我沒看到你刷喔,聞起來不像有刷過,再去給我刷一次」)。我們對孩子犯的錯容忍度很低,覺得他們都是故意的,對我們自己犯的錯卻容忍度很高,而我們會犯錯都是因為人生實難。

  聽起來,我們大人是很殘忍很愚蠢很沒品的生物?這整本《孩子有受尊重的權利》其實是一本「靠北大人」大全?嗯,也不是啦(雖然真的長得很像)。就像善書或教堂會有地獄圖,這本書也以震撼教育的方式在勸大人向善,提醒他們不要誤入歧途,不要虐待兒童還振振有詞。

  有趣的是,這本書在靠北大人的同時,也靠北孩子。柯札克並沒有像某些教養專家認為孩子天真無邪,一切都是大人的錯。和一般只帶過一兩個三四個小孩的父母不同,身為小兒科醫生和孤兒院院長,柯札克看過幾百個小孩。這些小孩之中當然有善良、誠實、懂得自制、有道德感的,也有會說謊、騙人、偷東西、欺負人、有心機的。但是我們大人也有這些缺點,也會犯錯,甚至犯罪(程度比小孩嚴重許多,因為我們更有能力)。因為我們壞,就不值得被尊重、被信任、被原諒、被理解嗎?如果我們認為我們值得,那為什麼對孩子是不同的標準?為什麼我們要他們「好」才愛他們、尊重他們?為什麼我們會對孩子說:「你要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但說出這句話的我們,其實根本沒有尊重孩子受尊重的基本權利啊!

  沒錯,一如柯札克所說,孩子有受尊重的權利。這權利不是來自大人的施捨,不是討價還價的條件(你要怎樣怎樣,我才給你喔),而是與生俱來。小孩本來就值得尊重,因為他們和我們一樣生活在地球上,如果我們否定他們的權利,等於否定我們自己的權利,畢竟每個大人都曾經是小孩,而每個小孩未來也會成為大人。

  我們與童年的距離

  小孩與大人是同一個人。話雖如此,大人與童年的距離似乎很遠。我當上媽時,距離我脫離兒童/青少年期(十八歲都還可以看兒科門診,我們就用這當作童年的終點吧)才不過十年,但我覺得嬰兒和兒童真是令人無法理解的生物。我不懂小孩為什麼一看到媽媽不在旁邊就會哭(我明明只是在隔壁房間),不懂小孩為什麼生病的時候特別需要媽媽(我除了給他惜惜也不能做什麼啊),不懂小孩為何明明很累了還要拚命抓著媽媽不放,不懂小孩為何不吃蔬菜、不穿衣服、不蓋被子、看書不開燈、不喜歡洗頭洗臉洗耳朵、老是說那種很好拆穿的謊……

  「妳小時候也這樣啊。」聽到我媽這麼說,我才會想起我的童年是什麼樣子。比較有餘裕時,我也會想起,我小時候常盯著床下的滅蚊燈,拚命讓自己醒著,就為了讓我媽繼續陪我。我想起,我小時候也不愛吃蔬菜,也曾在黑暗中K書準備隔天的考試。我覺得我媽媽最愛我的時候,是她某天晚上用被子把我包住,笑著說:「像一個蛹,像一個繭。」……這些碎片般四散各處的回憶,都在我閱讀、翻譯柯札克的《當我再次是個孩子》時,凝聚、匯流起來了。

  這匯流起來的東西,是一本童年的流水帳。《當我再次是個孩子》的主人翁是個覺得成人生活很糟,於是向小矮人許願,變回小孩的大人,在故事中他不停東扯西拉、碎念他重返童年的見聞和內心戲。小時候,老師總是和我們說,作文不能流水帳,因為會不好看。《當我再次是個孩子》非常好看,但前提是,要靜下心,放慢速度,放下「這邊發生什麼事」、「作者說這要幹嘛」及「他有完沒完啊我沒那麼多時間」的成見,像是聆聽一個孩子般聆聽這本書,因為它確實是一個孩子的內心獨白。

  仔細聽、慢慢聽,會感受到什麼呢?每個人都會感受到不同的東西。我的第一個感受是:好真實,因為這確實是我小時候或我的孩子現在會想、會感覺到的事。就像主角走在路上會停下來看電車和馬車,我的小孩也經常在走路時東張西望,看路旁的告示招牌,問這是什麼那是什麼。對我來說,這些東西一點都不有趣,我擔心他一直亂看會被車撞上,我們會因此趕不上公車。但對孩子來說,一切都新鮮、陌生,都很吸引人。

  孩子在街上停下來看東西,可能會被人撞到。或者,他們走著走著會突然改變方向,然後撞到人或被人撞到。不然,他們也可能會奔跑,然後撞上人。在大部分的情況下,不管誰撞到誰,大人通常會叫小孩走路要小心,搞不好還會帶著嫌惡的目光。大人在相撞時多半會和彼此說聲:「不好意思。」但我幾乎沒聽過大人撞到小孩會說:「不好意思。」只要求小孩走路小心,卻不要求大人,不是很奇怪嗎?就像《當我再次是個孩子》的主角問的:「但大人是允許小孩奔跑的。如果小孩可以奔跑,那是誰應該要更小心?是我,一個小男孩,還是有經驗的教育者?」

  許多看似平凡無奇的生活守則及道德常規,放到小孩身上,彷彿就像被施了魔法,有了雙重標準。大人告訴小孩要守時,該結束遊戲時就要結束,但去別人家作客時,大人卻說:「再多待一會兒。」(我也常在工作時說:「再讓我看一下電腦。」)大人對小孩說,不可以侮辱人,不可以取笑人。但是當大人侮辱、取笑孩子,孩子生氣,大人反而會叫孩子「不要那麼沒有幽默感」。故事中男孩的阿姨對他媽媽說:「妳的小牛回來了。」男孩生氣地想:「為什麼她叫我們小牛,而不是人?我們做錯了什麼嗎?為什麼阿姨要罵我們是牛?只有母牛會生小牛,她幹嘛要講話這麼難聽啊?」於是沒和阿姨打招呼,媽媽反而生氣,覺得男孩讓她丟臉。

  看著看著,第二個感受就浮現了,而且非常強烈。那些童年被遺忘的傷,被大人忽視、羞辱、不在乎、責罵、誤會、不信任、不了解、毆打(這本書裡面有一段文字關於老師體罰對學生造成的創傷,非常傳神)、遺忘的痛苦孤獨,統統都回來了。身為家長,我的痛苦是雙倍的,因為裡面大人對小孩犯的錯,我幾乎每一項都犯過,也幾乎每一項都在小時候經歷過。

  因為很真實,很痛苦,所以要慢慢讀。慢慢讀才會讀懂,才能承受痛苦,然後嘗到柯札克埋在痛苦底下的良藥。這良藥其實非常簡單,就只是一個聲音對你說:「嘿,我記得你經歷過的痛苦喔,它們都是真的喔。」光是這樣,就已足夠,光是這樣,就非常療癒,因為這表示,童年是真實存在的,沒有被否定,也不需要被否定。我們不必遺忘童年才能長大,相反的,我們需要記得童年才能長大,才能善待長大後的我們自己,以及我們身邊的孩子。

  不只是把童年還給孩子,而是把童年還給所有人

  《當我再次是個孩子》中的男孩可說是兒童心理學家愛麗絲.米勒(Alice Miller)筆下的「知情見證者」。這個知情見證者可以幫助大人看見自己的童年,在童年痛苦的真相被揭露時,能帶著保護、尊重、同理心陪伴他,「一起經驗驚懼與憤怒」。看見童年是不容易的,童年的痛苦可能會讓人質疑變成大人、背叛了童年的自己。這自我質疑也非常痛苦,大人可能會因此否定童年的痛苦,說:「沒有啊,我們還不是被打罵過來的,也沒有怎麼樣。」甚至對兒童的感覺及想法懷抱反感,覺得男孩滿口歪理(我讀這本書時,也一直在排斥與被同理之間擺盪)。

  或許是料到讀者會有這樣的反應,柯札克也安排了一個「知情見證者」給大人。別忘了,這個故事不是關於一個男孩正在經歷他的童年,而是關於一個大人變回男孩,再次經歷童年。故事進行中,主角忽而是男人,忽而是男孩,他可以同理大人,也可以同理孩子。他對童年生活本來有期待(或說懷念),但後來發現這懷念是虛幻的,童年沒有像他想像、記得的那麼好。孩子也像大人一樣邪惡,不管當小孩或大人,都會遇到混蛋。於是他決定長大。這次的長大和第一次長大不同,是有意識的決定。因為第二次經歷了童年,主角終於明白童年和成人生活的意義。

  我們不像主角一樣有小矮人的幫助,但可以透過閱讀,以及對身邊孩子的觀察,用某種類似VR的方式拉近我們和童年的距離。當我們貼近了童年,真正接受了童年的自己和成人的自己,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人,也才能尊重、愛自己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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