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可能許多人聽過「信託」,但關於信託制度之運作以及相關法制,總存在著距離感。此外,也有許多學子或許學習過信託的相關知識,但在進入職場後,卻往往感覺學非所用。要如何排除此等障礙,擁有正確的學習方法是不二法門。本書由具備理論與實務背景之二位作者透過案例構築問題意識,將信託法制(包含信託法、信託業法及相關子法)進行系統性之介紹與分析,並以深入淺出之方式,將學理與實務上所面臨之爭點加以闡述,並配合社會脈動,納入擔保信託、消極信託、高齡者財產信託等介紹,特別是著重與社會實務的脈動相結合,相信讀者在閱讀時,能夠體嘗到不同的學習感受。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李智仁
現職
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暨法律學院合聘助理教授
法務部信託法修法委員
文化部國家電影中心監事
文化科技施政綱領諮詢委員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諮詢委員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會委員
學歷
臺北大學法學博士
主要著作
企業管理與法律
信託法制案例研習
金融危機與存款保險法制
信託法令解釋及裁判要旨彙編
台灣信託業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發展與機會
以房養老商品──反向抵押貸款制度之理論與實務
第三方支付的商機與危機──機制與法規環境的檢視
人口老化趨勢與銀行業務發展逆向型房屋抵押貸款之策略
張大為
現職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審查輔導組組長
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台灣金融研訓院講師
信託公會信託業務課程講師
學歷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專員
台北商業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主要著作
信託法制案例研習
借名登記契約之實務爭議探討
殘疾人信託之理論與實務
信託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則
論中國大陸信託關係之定位及相關法律問題
李智仁
現職
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暨法律學院合聘助理教授
法務部信託法修法委員
文化部國家電影中心監事
文化科技施政綱領諮詢委員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諮詢委員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會委員
學歷
臺北大學法學博士
主要著作
企業管理與法律
信託法制案例研習
金融危機與存款保險法制
信託法令解釋及裁判要旨彙編
台灣信託業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發展與機會
以房養老商品──反向抵押貸款制度之理論與實務
第三方支付的商機與危機──機制與法規環境的檢視
人口老化趨勢與銀行業務發展逆向型房屋抵押貸款之策略
張大為
現職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審查輔導組組長
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台灣金融研訓院講師
信託公會信託業務課程講師
學歷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專員
台北商業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主要著作
信託法制案例研習
借名登記契約之實務爭議探討
殘疾人信託之理論與實務
信託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則
論中國大陸信託關係之定位及相關法律問題
目錄
六版序
序 言
第一講 信託之法律基本概念
壹、信託之定義/1
貳、信託之設立/8
參、信託之種類/21
肆、結 語/23
第二講 信託之性質與功用
壹、信託之性質/25
貳、信託之功能/40
參、結 語/50
第三講 信託財產
壹、信託財產之概念/53
貳、信託財產之同一性/55
參、信託財產之獨立性/57
肆、信託財產之公示/68
伍、結 語/82
第四講 信託之效力
壹、信託之基本架構/85
貳、信託之無效與撤銷/87
參、信託與脫產/92
肆、結 語/95
第五講 信託受託人
壹、受託人之義務/98
貳、受託人之責任/117
參、共同受託人/123
肆、受託人之權利/126
伍、受託人之變更/130
陸、結 語/132
第六講 信託受益人
壹、受益人之意義/135
貳、受益人之權利/136
參、受益權之性質/141
肆、受益權之讓與/148
伍、受益權之設質/150
陸、結 語/151
第七講 信託監察人
壹、信託監察人的意義/153
貳、信託監察人的選任、辭任及解任/155
參、信託監察人之權利及義務/157
肆、結 語/159
第八講 信託關係之變更與消滅
壹、信託關係之變更/161
貳、信託之合併與分割/171
參、信託關係之消滅/192
肆、結 語/200
第九講 公益信託
壹、公益信託之設立與法律關係/203
貳、公益信託之主管機關與監督/212
參、公益信託之消滅與繼續性/218
肆、結 語/220
第十講 營業信託
壹、營業信託之法制/223
貳、認識信託業/238
參、營業信託之業務/241
肆、營業信託對信託法之補強/247
伍、營業信託之主管機關/250
陸、結 語/252
第十一講 特殊類型之信託
壹、擔保信託/255
貳、消極信託/266
參、商品禮券預收款信託/288
肆、結 語/310
第十二講 日本信託法修正之借鑑與我國信託法之未來
壹、日本信託法修正之借鑑/313
貳、我國信託法之未來建議修正方向/334
參、結 語/340
第十三講 高齡社會中信託的活用
壹、高齡社會來臨/343
貳、高齡社會來臨與對金融服務業之影響/345
參、日本高齡社會與信託制度之運用/350
肆、臺灣老人財產信託辦理情形/364
伍、臺灣新型態老人財產信託之規劃/366
陸、老人財產信託常見之實務問題/371
柒、老人財產信託問題之因應/378
捌、以信託方式開發老人安養宅/386
玖、結 語/393
參考資料/397
附錄 海牙信託公約/405
序 言
第一講 信託之法律基本概念
壹、信託之定義/1
貳、信託之設立/8
參、信託之種類/21
肆、結 語/23
第二講 信託之性質與功用
壹、信託之性質/25
貳、信託之功能/40
參、結 語/50
第三講 信託財產
壹、信託財產之概念/53
貳、信託財產之同一性/55
參、信託財產之獨立性/57
肆、信託財產之公示/68
伍、結 語/82
第四講 信託之效力
壹、信託之基本架構/85
貳、信託之無效與撤銷/87
參、信託與脫產/92
肆、結 語/95
第五講 信託受託人
壹、受託人之義務/98
貳、受託人之責任/117
參、共同受託人/123
肆、受託人之權利/126
伍、受託人之變更/130
陸、結 語/132
第六講 信託受益人
壹、受益人之意義/135
貳、受益人之權利/136
參、受益權之性質/141
肆、受益權之讓與/148
伍、受益權之設質/150
陸、結 語/151
第七講 信託監察人
壹、信託監察人的意義/153
貳、信託監察人的選任、辭任及解任/155
參、信託監察人之權利及義務/157
肆、結 語/159
第八講 信託關係之變更與消滅
壹、信託關係之變更/161
貳、信託之合併與分割/171
參、信託關係之消滅/192
肆、結 語/200
第九講 公益信託
壹、公益信託之設立與法律關係/203
貳、公益信託之主管機關與監督/212
參、公益信託之消滅與繼續性/218
肆、結 語/220
第十講 營業信託
壹、營業信託之法制/223
貳、認識信託業/238
參、營業信託之業務/241
肆、營業信託對信託法之補強/247
伍、營業信託之主管機關/250
陸、結 語/252
第十一講 特殊類型之信託
壹、擔保信託/255
貳、消極信託/266
參、商品禮券預收款信託/288
肆、結 語/310
第十二講 日本信託法修正之借鑑與我國信託法之未來
壹、日本信託法修正之借鑑/313
貳、我國信託法之未來建議修正方向/334
參、結 語/340
第十三講 高齡社會中信託的活用
壹、高齡社會來臨/343
貳、高齡社會來臨與對金融服務業之影響/345
參、日本高齡社會與信託制度之運用/350
肆、臺灣老人財產信託辦理情形/364
伍、臺灣新型態老人財產信託之規劃/366
陸、老人財產信託常見之實務問題/371
柒、老人財產信託問題之因應/378
捌、以信託方式開發老人安養宅/386
玖、結 語/393
參考資料/397
附錄 海牙信託公約/405
序
六版序
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達7%時,稱為「高齡化社會」,達到14%時稱為「高齡社會」,倘若老年人口比例達到20%時,則稱為「超高齡社會」;內政部統計,臺灣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在2018年3月底達到14.05%,正式宣告邁入「高齡社會」,也就是說,7個人中就有1個是老人,如何維護高齡人口的生活品質與尊嚴,以及因應老化社會帶來的青壯年照顧及扶養負擔加重現象,是政府持續努力的重要目標。
日本與臺灣同樣具有快速高齡化的情形,甚至更為嚴重,根據日本文獻資料統計,日本65歲以上人口老年化比例於2020年將達到31.6%,甚至於2030年達到36.1%,屆時3個人中就有1個是老人,對於日本來說,與高齡有關的課題最重要的就是整頓和構築有關高齡者財產管理及人身監護之法律體系,因此日本積極的運用信託制度,以完善高齡者財產管理及人身監護制度,例如遺囑代用信託、老人安養機構(ホーム)入住款保全信託、任意監護結合型裁量信託及監護制度支援信託等。
臺灣信託業者亦注意到此問題,近年來極力發展與高齡者有關之相關信託商品,例如利用信託制度協助高齡者確保生活資金及人身照顧功能之新型態安養信託;利用信託制度增進老人住宅設施興建,以及對於不願移轉不動產所有產權之老人以委任方式管理不動產等,並有業者將「安養信託」與「以房養老」(逆向抵押型房貸)及「保險」等金融商品結合,以滿足高齡者的各種需求,因此,本次修正配合臺灣「高齡社會」需求,將現行信託業辦理之高齡者相關信託商品及規劃納入,拋磚引玉,以為有興趣瞭解高齡者信託相關商品讀者之參考。
本次再版,除更正前版之錯誤外,並配合增加部分法院判決及函令解釋,希望讓有志研究信託的朋友掌握更完整的資訊。回首本書初版迄今,整體社會對於信託的觀念及運用方式均逐漸深刻,對於本書內容的討論與反饋也未曾間斷,作者甚感欣慰;從初版至第六版,均應特別感謝元照出版團隊之協助,讓本書能以最專業的方式呈現在所有讀者面前。作者自知學養未豐,立論若有疏漏,仍祈方家先進繼續惠予指導是盼,使本書更臻完善;同時也要感謝讀者們的支持與回饋,讓本書能夠持續進步,也督促著作者必須精益求精,學無止盡,謝謝大家!
李智仁 張大為
2018年6月 謹誌於臺北
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達7%時,稱為「高齡化社會」,達到14%時稱為「高齡社會」,倘若老年人口比例達到20%時,則稱為「超高齡社會」;內政部統計,臺灣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在2018年3月底達到14.05%,正式宣告邁入「高齡社會」,也就是說,7個人中就有1個是老人,如何維護高齡人口的生活品質與尊嚴,以及因應老化社會帶來的青壯年照顧及扶養負擔加重現象,是政府持續努力的重要目標。
日本與臺灣同樣具有快速高齡化的情形,甚至更為嚴重,根據日本文獻資料統計,日本65歲以上人口老年化比例於2020年將達到31.6%,甚至於2030年達到36.1%,屆時3個人中就有1個是老人,對於日本來說,與高齡有關的課題最重要的就是整頓和構築有關高齡者財產管理及人身監護之法律體系,因此日本積極的運用信託制度,以完善高齡者財產管理及人身監護制度,例如遺囑代用信託、老人安養機構(ホーム)入住款保全信託、任意監護結合型裁量信託及監護制度支援信託等。
臺灣信託業者亦注意到此問題,近年來極力發展與高齡者有關之相關信託商品,例如利用信託制度協助高齡者確保生活資金及人身照顧功能之新型態安養信託;利用信託制度增進老人住宅設施興建,以及對於不願移轉不動產所有產權之老人以委任方式管理不動產等,並有業者將「安養信託」與「以房養老」(逆向抵押型房貸)及「保險」等金融商品結合,以滿足高齡者的各種需求,因此,本次修正配合臺灣「高齡社會」需求,將現行信託業辦理之高齡者相關信託商品及規劃納入,拋磚引玉,以為有興趣瞭解高齡者信託相關商品讀者之參考。
本次再版,除更正前版之錯誤外,並配合增加部分法院判決及函令解釋,希望讓有志研究信託的朋友掌握更完整的資訊。回首本書初版迄今,整體社會對於信託的觀念及運用方式均逐漸深刻,對於本書內容的討論與反饋也未曾間斷,作者甚感欣慰;從初版至第六版,均應特別感謝元照出版團隊之協助,讓本書能以最專業的方式呈現在所有讀者面前。作者自知學養未豐,立論若有疏漏,仍祈方家先進繼續惠予指導是盼,使本書更臻完善;同時也要感謝讀者們的支持與回饋,讓本書能夠持續進步,也督促著作者必須精益求精,學無止盡,謝謝大家!
李智仁 張大為
2018年6月 謹誌於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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