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小語
這是一本和自我心靈對話的書,魯賓遜是荒島的主人,但同時他也是自己心靈的主人,他一直抱著愈挫愈勇的生命態度前進。在這個訊息過於喧囂、人際互動過於緊張的世代,回歸到自己與自己的對話,不以他人的評價為影響,我想是《魯賓遜漂流記》最使我著迷的地方。他冷靜的推理過程、勇往直前的企業家態度,與天真爛漫的孩童般性格,為我帶來一股沉澱的力量。從外境中脫離,在自己的世界裡觀照身心,當自己的主人,也許是當下的我們最需要的能量,與能力。
導讀
魯賓遜式的人生處境──三百年後重讀笛福的《魯賓遜漂流記》
在最近一個文學對談裡,我的老朋友詩人楊澤突然一隻冷箭射來:「洪致,從少年時特別喜歡七等生(你的亞茲別),到你近年常提笛福/魯賓遜,我忍不住要問,你的內心生活是否曾有(或沒有)什麼波瀾變化?」
問題出自既敏銳又親近的同輩朋友,不僅出乎我意料,甚至也觸動我原不自覺的內在變化;我只能一面靈魂搜尋,一面也坦白從寬招供:「(那一)年我離開原以為會做一輩子的編輯出版工作,突然,尋找新作品新作者的工作卸下了,我有強烈動機想回去重讀年少時讀的作品。這一讀感慨良多,四、五十年過去,有更多人生體驗,讀出的況味竟與少年時期大相逕庭了……。」
「……我從小喜歡魯賓遜故事,特別喜歡故事中魯賓遜每隔一段時間就盤點他賴以生存的財產,還有多少彈藥、繩索、麵粉、鋸子與鐵槌之類的;幼小的我也偶而跟著盤點自己的財產,我有一截撿來的鋼筋、一副彈弓、約莫兩百多張紙牌、五十多顆彈珠、超過兩千條橡皮筋(都是街頭贏回的),還有藏在榻榻米縫中的四枚五毛錢銅板,算是很富裕的窮人家小孩。但年過中年重讀《魯賓遜》時,才意識到這是文明重建的寓言……。」
孩童讀故事書時不知有作者,只是天真地進入故事的世界;《魯賓遜漂流記》就是一部能讓世間一切孩童忘情進入的生命之書。我第一次讀它的時候,內心一直和漂流者魯賓遜連在一起,暴風雨後就跟著他漂流上岸,忐忑地跟他摸索陌生的野生島嶼,也跟著他努力解決孤島上種種生存難題,有時歡欣,有時挫折,當看到荒島上有陌生人的腳印,更跟著他腎上腺素升高、心跳加速。
等到年紀稍長,才認知一切故事都是人工編造的,背後皆有一個作者,漂流者魯賓遜只不過是小說家(有根據或無根據)的創造發明,這只是孩童成長失去天真的一種過程,當魯賓遜的真實性瓦解時,心中難免嗒然若有所失(這句話其實是小說家維琴尼亞.吳爾芙說的)。
魯賓遜的「真實性」固然一部分來自於孩童讀故事的天真信任,但也別忘了作者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極盡寫實功力的寫作風格,大量細節的準確舖陳,讓讀者不自覺「身歷其境」,進而生出真有其事的感覺。這種新穎的寫作風格影響後來的敘事藝術至鉅,也是讓「新奇」一詞轉化成「小說」(novel)之名的由來。
也許我可以拿《魯賓遜漂流記》的書名演化,來窺探「以假作真」的創作技藝;現在我們指稱這本作品,就直接稱它《魯賓遜漂流記》,英文也直接就叫它做"Robinson Crusoe"。但在一九一六年紐約Ginn &
Company所出版的一個極為通行的版本(一九三四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徐霞村譯本即是根據此本所譯),它的名稱遠比此名為長,它叫做《約克郡船人魯賓遜.克魯索的生平與驚奇冒險》(The Life and Surpris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of York,
Mariner);如果和此書復刻所根據的一七一七年訂正版相比,這個書名還是精簡得很,當年訂正版的書名頁所題書名,今天幾乎要用一整頁來表述,它的全名是這樣:《約克郡船人魯賓遜.克魯索的生平與驚奇冒險:他獨自一人,在美洲海岸接近烏龍諾克大河出口的無人孤島上生活二十八年,他因船難而被沖刷上岸,而其他同船人皆已罹難;也敘述他最後如何因海盜而獲救。》(The Life and Strange
Surpriz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Of York, Mariner: Who lived Eight and Twenty Years, all alone in an un-inhabited Island on the Coast of America, near the Mouth of the Great River of
Oroonoque; Having been cast on Shore by Shipwreck, wherein all the Men perished but himself. With An Account how he was at last as strangely deliver'd by Pyrates.)
我在這裡不厭其煩敘述它書名演化,目的在於檢視並顯示「小說」在社會中的「合法化過程」。這種「以假作真」的小說在十八世紀初誕生之際還是一件「新奇的」事,它並不是文學史上已經廣被接受的敘事藝術如史詩、神話等,它尚未得到「虛構」的權利,而它獨特之處在於處處想要讓讀者覺得是「真的」,故事裡沒有神蹟幻象,也沒有浪漫海濱夕陽,有的只是生存的殘酷。寫作的「白描技法」更像今日的新聞寫作,而書名標題正是「擬真」創作的一部分,今天讀起來倒像是《讀者文摘》的編輯引言一樣。標題如此,「作者」也是如此,《魯賓遜漂流記》剛出版,書上並不具作者之名,而是註明「由魯賓遜本人所寫」(Written
by Robinson Crusoe himself),這一切一切,都是希望能夠達成「以假亂真」的效果。等到小說大量出現,讀者受到了教育,知道「小說就是虛構」,小說家公然「造假」的權利才得到社會共識……。
《魯賓遜漂流記》的獨特成就並不只是開「造假」風氣之先,它還有另一個偉大成就,就是歷經了三百年它對讀者的吸引力始終不衰。三百年來,不管社會新鮮話題如何更迭,小說題材如何翻新,《魯賓遜漂流記》從來沒有在書本市場上絕版過,每一個世代它都能夠找到新的讀者。更有趣的是,它不只是不斷得到新的讀者,它還不斷得到新的「作者」。
這話怎麼說呢?事實上,《魯賓遜漂流記》的故事引發了一連串的創作,每一個時代幾乎都有新的「魯賓遜式故事」被重新寫出來,甚至在文學史上不得不誕生一個「魯賓遜式故事」(Robinsonade)的新詞來總括這一類的故事。我們要舉些什麼例子?著名的像是《瑞士家庭魯賓遜》(The Swiss Family Robinson by Johann David Wyss,
1812)、《神祕島》(The Mysterious Island by Jules Verne, 1874),凡爾納寫的就不只一種,他還寫了《十五少年漂流記》(Two Years' Vacation, 1888),改編電影而出大名的《藍色珊瑚礁》(The Blue Lagoon by Henry De Vere Stacpoole,
1908)則是另一個知名例子;到了二十一世紀,魯賓遜式的創作也不曾停息,前兩年改編電影再度引爆話題的《火星任務》(The Martian by Andy Weir, 2012)不也是個Robinsonade?
為什麼「魯賓遜式故事」這麼深入人心?引人關注,讓人忍不住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重述一次?科幻小說家艾西莫夫(Issac Asimov, 1920-1992)有一次給了一個非常動人的解釋,他說,魯賓遜故事其實是現代人的一個內在恐懼與自我叩問,這個大哉問是「如果有一天文明棄我而去,我該怎麼辦?我能生存嗎?」(“What do I do if civilization fails
me?”)
艾西莫夫說,他住在紐約市一個幾十層樓的高層公寓裡,自己的生活仰賴社會的分工;他乘坐電梯上下樓,但他不生產電或電梯;打開水龍頭就有水用,但他不生產水或水龍頭;他也不生產燈泡、瓦斯以及其他一切文明產物,他忍不住要自問:「如果有一天文明棄我而去,我該怎麼辦?」
魯賓遜故事恰巧都是「文明離去」的故事,拿元祖《魯賓遜漂流記》來說,小說中的主人翁約克郡船人魯賓遜發生船難時是1659年的9月30日,離開荒島時已是1686年的12月9日,他一共在海外孤島困居了28年2個月零19天,沒有任何文明社會的支撐,但他活下來了。上岸時,他沒有衣服可換,也沒有任何充飢止渴的東西,只有一把刀,一個煙斗,一小匣煙葉,別無長物。他擁有的重建文明基礎,看起來好像是離岸不遠的一艘沈船裡的物資,他從中得到了船帆、木匠工具、槍枝彈藥等;但在其他的魯賓遜故事裡,譬如《神祕島》,一行人困於荒島他們唯一擁有的是一盒火柴,「文明遺產」並不像《魯賓遜漂流記》裡那麼豐富。但艾西莫夫說得對,僅只是對文明的記憶(譬如用火),我們就有能力把整個文明重建起來。
漂流者魯賓遜的故事實際上是人類文明的寓言,他的荒島生存奮鬥,也就是文明進展的軌跡;從食物採集(打獵、採集鱉蛋)到養羊、種麥,他進而燒陶、編籃到建屋,他的五年就是人類文明演化的五萬年。我們看到任何一個魯賓遜故事都會感到欣慰,即使有一天文明棄我們而去,我們是有能力生存下去的……。
但上述大抵是我年輕時讀《魯賓遜漂流記》時的體會,等我老年重讀時,我才意識到文明重建的處境其實是很常見的,即使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也有時候會出現「荒島時刻」。我想起我家的外省親戚(我的姨丈、我的岳母),都是1949年逃難來台灣的,他們的來歷包括了山東、河南和浙江,他們都有過一場魯賓遜的經歷。譬如說我曾想像我岳母初抵台灣的處境:她的味覺是江浙式的,面對的卻是台式的菜市場,禽畜魚鱉蔬果都與她熟識的家鄉物產不同,她要如何在陌生環境裡重建起家傳的滋味?在一個沒有馬蘭頭的地方,要如何做出「香干馬蘭頭」?她必須一次又一次去試,最後決定用茼萵來替代,但菜名已經不能再叫它馬蘭頭了,只好另外命名「翡翠豆干」……。
那上百萬1949來到台灣的外省平凡百姓的命運大抵如此,他們被一場驚天巨浪打到了不可知的「孤島」,他們必須一點一滴去重建他們記憶中的「文明」,想當年漢族祖先「唐山過台灣」之際,所遇的處境也是如此。
我又想到每一個世代離家的小孩,當他們到異國或異鄉求學,他們也都不免要經歷一場小規模的「魯賓遜式的處境」;兩個年輕人建立了新的家庭,他們如果有了新屋,他們原來熟知的(父母親的)「文明支撐」也將要棄他們而去,當然年輕人可以回父母親家去「搬東西」,就像魯賓遜回沈船去找「文明遺產」一樣,他們得到一點過渡性的支持,但他們終究要一點一滴建立自己的文明。
你以為自己已經建立了熟悉的秩序,但魯賓遜不會放過你,兩年前此時,我結縭三十五年的妻子也突然走了;這回輪到我突然面臨魯賓遜的處境,我要如何重建那些被朋友認為是我家請客時的菜色與滋味?從來都是她在做呀!這時候,我不應該害怕「文明棄我而去」,我已經熟讀《魯賓遜漂流記》,我知道我應該捲起袖子,憑著我對文明的記憶,重新建立起一切的秩序來。
詹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