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開一扇窗,讓監所的矯治變可能/陳瑤華
貝茲.卓辛格如果生在台灣,她很可能會被認為是袒護罪犯、蔑視受害人所遭遇的傷害,因為她不但在美國的監獄裡為受刑人開文學課,也到世界其他國家的監所為受刑人開課。而且大部分願意上課的受刑人,都能透過這樣的課程更加認識和表達自己。在加害、受害極度二分的情況下,協助受刑人會被誤認為對受害者的「二度傷害」。但大家很少想到:如果受刑人因為各種讀書、寫作,而學會思考,懲罰的目標才能達到。
哲學上,懲罰的理論包括應報、遏阻和矯治。
應報是展現懲罰最素樸的想法:維持罪、刑要相當的正義概念。不過這樣的「正義」太過狹隘,沒有照顧到經濟、社會及文化的資源分配不均,以及刑罰實行以後,人們期待看到的改變。換句話說,刑罰不只要針對所犯的罪,也需要考慮犯罪者的處境,才能改變犯罪的動機和想法,讓人們不願意犯罪。
遏阻認為重罰特定的犯罪,可以造成消除社會上其他人犯罪的結果。但這其實只是一種抽象、假設的想法,長期實證的研究無法證實。更嚴重的是,很多研究的結果顯示:重罰特定的個人和遏阻犯罪之間,很難建立任何關聯。
相反地,矯治觀點最能照顧到應報、遏阻這兩種懲罰理論的缺失,卻有兩者的優點:罪、刑相當,以及減少犯罪。目前,世界上大多數的獄政單位都以「矯正機關」為名稱,台灣也不例外。但實際上,矯治的功能在制度面應該如何設計?如何進行?社會及社區環境該如何配合?都沒有具體想法和步驟。大多數的做法和這本書的名稱很像,就是把他/她們關起來,但是很少再繼續追問:然後呢?
不關心監所內的世界,其實就是不關心我們身處的世界。因為這兩個世界終究還是屬於同一個世界。隔離只是手段,隔離不是目的,那麼,如何讓隔離擁有矯治的功能,隔離才有意義。
作者應用修復式正義的觀點,藉由受刑人自己去找尋自己的身形和想法,進而讓參與閱讀和寫作的受刑人獲得矯治的機會。作者沒有提供長篇大論的獄政改革,卻利用探訪八個國家監所受刑人的機會,讓我們一起思考矯治的意義到底在哪裡?什麼樣的監所才能做到真正的矯治?換句話說,這本書不是要我們效法作者怎麼做,而是透過作者到世界各地,探訪不同的監所,一起思考什麼樣的概念和做法,才能有矯治的功能。貝茲與受刑人一起閱讀、討論及寫作的經驗,讓我們看到一旦與受刑人的對話可以開啟,受刑人的感受和想法便能夠表達,要用什麼樣的方式來進行矯治,需要把受刑人的培力納進來。
對於監所是民營還是公營比較好?作者並沒有定論。民營比較可能兼容並蓄各種矯正的方案,但也可能為了節省開支、減少成本而危及受刑人的生存空間,造成械鬥與屠殺。尤其把監獄經營得像一個工廠,也給不同能力的受刑人職前訓練,培養不同的技能,增加出獄後勞動的可能性。但總體來看,經營者畢竟還是以獲利為目標,不同類型的計畫的概念很重要,有沒有辦法透過受刑人的感受和想法之表達,讓計畫可以避免剝削,卻仍然具有矯治的功能,才是關鍵。
作者貝茲的世界各式監所之旅,讓我們看到受刑人受到更完整的教育,有機會說出心聲、檢視自己的過去,未來的矯治才有可能。我們不能只單看到受刑人犯下的罪行,而沒有看到受刑人作為一個完整的人的各種可能性,尤其是受刑人如何可能透過了解自己的過去,而看到自己的未來。
這本書會以盧安達和南非的轉型正義作為起始,我一點也不訝異。
人類過去的監所管理都以報復犯罪、隔離、管控為目的,如果要知道過去監獄的受刑人受到什麼樣的待遇,只要知道過去人類怎麼對待動物,就可以了解。轉型正義的工作讓很多國家發現人權的侵害大部分是威權和極權統治造成的,因襲這樣的制度和手段,「非人化」滲透到各種組織和制度,包括紀律和規章。如果沒有好好處理過去人權侵害的遺緒,就只能繼續複製過去的不正義。而像監所這樣的地方,最能反映一個地方怎麼看「人」,怎麼想像「自由」,怎麼預期人的未來。
台灣就是世界上少數沒有清理過去人權侵害的地方,應該除罪的受難者,雖然有補償制度,但在司法上仍有犯罪紀錄。應該咎責仍然可以恣意妄為,玩弄司法於股掌之間。而大多數人都還不明白轉型正義涉及的是人權侵害案件的處理和制度性的改革,而誤以為這是政權的清算或是意識形態的轉換。
矯治的精神就是涉及我們對於「人」的重新省思和肯定,因為如果沒有這樣的省思,那麼隔離本身就會變成目的。過去白色恐怖的教訓讓我們看到綠島雖然是一所小小的監獄島,但整個台灣本島卻變成一個更大的監獄。如果說走出威權需要整個制度和法律的矯治,那麼我們曾經在威權體制下生活的人,更需要說出在威權體制下生活的真相,讓真正的民主可以實現。同樣的,監所的矯治功能要能夠實現,也需要受刑人他/她們的感受和想法可以被看見。既使他/她們仍然必須服刑而在監所內生活,但透過這樣的窗戶,光會進去,監所才會變成是人可以進行矯治、改變的地方。
本文作者為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
推薦序
監獄,國家人權的最底限/林文蔚
犯罪矯正是個重要的公共議題,刑罰執行是司法極為重要的環節,但獄政現況及革新卻往往在司法改革議題中缺席。獄政是人權的衡量標準,國家是否合乎法治?對罪犯剝奪自由要到什麼程度?考驗一個國家的人權底線。罪責與刑罰能均等嗎?正義的底限又在哪裡?犯罪矯正能否奏效?更生人復歸社會是否值得信賴?治安可以改善嗎?由巨至微的這些,其實都和我們息息相關,卻向來鮮少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服刑又不像服兵役,每個家庭的孩子都有機會去當兵,若是家中有人坐牢,通常會令親人難以啟齒,再者,高牆阻絕下的監獄自成一個孤立於社會之外的存在,就算有心想要去了解裡面的狀況都不見得有門路,加上社會大眾普遍對犯罪者的觀感不佳,認為坐牢是你家的事怪不得別人,最好在監獄裡受到越差的待遇越好,誰叫你自己要犯法!
看到媒體播放犯罪事件的新聞時,鮮少有人不義憤填膺,心中浮現「把壞人抓去監獄關,關越久越好!」的想法也就不令人感到意外。然而,人在監獄裡究竟是被怎樣對待,知道的人顯然不多――我自二○一二年起,陸續發表圖文側寫自己身處的監獄的職場日記,從大家的反應便可以看得出來這一點,多數朋友都驚呼︰「原來台灣的監獄長這樣!裡面的犯人是過這種生活!」別說你們不知道了,就連我們這些矯正機構裡的從業人員也很難跟自己的家人說清楚監獄裡到底是在幹嘛。
絕大多數人都會認為隔離、懲罰是對待罪犯最簡單的方式,而且監禁的條件越是不人道就越是其應得的對待,但大家往往忽略了這些人服完刑,終究有一天要回到社會裡,這也是我國監獄行刑法第一條所揭櫫的行刑目的:「徒刑、拘役之執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法律上雖訂了這樣理想化的宗旨,在刑罰執行的實務上卻是背道而馳的,說穿了我國監獄就是為了懲罰,但這樣的懲罰並非就是正義。
依矯正署二○一五年十二月的統計,矯正機關核定收容人數55,676人,而各矯正機關實際收容人數為62,899人,也就是超額收容的人數為7,223人,比率為百分之七,但每個監所收容的實況不可能如此平均,若是把單獨一個監獄的數據拉出來看會更為驚人;以全國超收第二嚴重的宜蘭監獄為例,全監核定收容人數為2,177人,收容總人數為2,805人,超收的人數為628人,比率達百分之二十八點八。
數據背後所看不到的是空間擁擠、衛生不佳、醫療匱乏,甚致暴力、性侵,所謂的教化或矯治幾乎毫無功能可言,加上近年來刑事政策走向「重罪重罰、輕罪輕罰」,案件重大犯罪者皆採取從重量刑,而假釋門檻一再提高,令無期徒刑執行須逾二十五年始得報請假釋、數罪併罰裁定執行刑期提高至三十年、三振條款(重罪三犯)不得假釋,導致長刑期人數增加。加上毒品、竊盜、公共危險及詐欺犯罪的案件逐年增加,檢察官加強對這類案件的追訴,法官也提高定罪率等等,造成「重罪重罰關越久、輕罪輕罰常回籠」,監獄的爆滿不僅是常態,而且日趨嚴重。尤其在世界各國多將成癮行為歸類為醫療問題、視藥物成癮者為病患、對毒品除罪化的同時,我國卻反其道而行不放棄援用刑事懲罰,落後的刑事政策造就了失控的懲罰機制,對罪犯的矯治無疑只有走向失能一途,犯罪者蹲完苦窯後能夠成功復歸社會者也就相當有限。
當然,你大概會說出獄的人過得怎麼樣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不過你可能沒有想過,他們或許會是你的鄰居、同事,或經過你身邊的路人,你是希望他們因坐牢而心靈變得扭曲?還是成為身心健全的人呢?你我生活的人與環境其實與此有密切關係。
因為獄政這個議題向來冷門,《把他們關起來,然後呢?》裡深入淺出詳實記錄各國獄政現況,讀來愛不釋手,尤其是作者貝茲.卓辛格本身不但是法學院副教授,又是記者,用充滿溫度的敘事帶領讀者跟著她一同前往不同的國家,與加害者、被害者接觸、對話,讓我們重新去思考什麼是正義?懲罰的意義何在?為什麼別的國家做得到的修復式正義,在台灣實施卻變成官僚拚績效的工具,受刑人為求提早假釋配合演出,以致從立意良善變得荒腔走板。
書中一開始就以盧安達的轉型正義做為起點,令我讀得相當感慨,一個曾經發生種族屠殺的國家,在二十二年後就完成了轉型正義,反觀我們台灣,二二八事件都快要滿七十年了,我們的國家卻連轉型正義的皮毛都做不到。大家或許不知道,我國監獄所對收容人採用軍事化管理,早晚都要答數唱軍歌,收容人與親友間來往的書信不單要被檢查是否夾帶違禁品,連信件的內容都還要經過實質的審查,管理人員覺得不妥還可以要求其改寫,這些其實都源自於白色恐怖時期對思想犯的管理模式,但我們卻延用至今,而且習以為常。
什麼是進步的獄政?究竟怎麼樣才能為加害與被害雙方帶來和解、得到療癒?大家或許可以試著從本書中尋找答案。
本文作者為作家暨監所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