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在康雍乾三帝上萬條朱批中精選113條,從「講官德」、「重才能」、「崇實政」、「識大體」、「樹模範」、「加勗勉」、「懲貪腐」七個方面,對康雍乾三帝的用人治吏思想進行詮釋。無論是「做官只要,莫過公正清廉」的諄諄告誡,還是「凡有材具之員,當惜之教之」的愛才情懷;無論是「自古聖賢為治,皆尚實政,最惡虛名」的務實精神,還是「封疆大吏,以察吏安民為第一要務」的大局意識;無論是「當體朕心以為心,共加黽勉,始終如一」的君臣同心,還是「貪官之罪,斷不可寬」的反腐決心,這些用人治吏思想雖出自滿清的三位帝王,卻也是我國兩千多年吏治思想的濃縮和精華,對當今之世頗有鏡鑒意義。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劉鳳雲
哈爾濱市人,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歷史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多年來一直從事清代政治史研究,主持國家清史工程項目《傳記‧康熙朝上》、國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重大科研項目,著有多部學術著作,發表學術論文近百篇。
劉鳳雲
哈爾濱市人,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歷史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多年來一直從事清代政治史研究,主持國家清史工程項目《傳記‧康熙朝上》、國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重大科研項目,著有多部學術著作,發表學術論文近百篇。
目錄
引言
第壹章 講官德
做官之要 莫過公正清廉
第貳章 重才能
凡有材具之員 當惜之教之
第叁章 崇實政
自古聖賢為治 皆尚實政 最惡虛名
第肆章 識大體
封疆大臣 以察吏安民為第一要務
第伍章 樹模範
若各省督撫皆能如田文鏡 鄂爾泰 則天下允稱大治矣
第陸章 加勗勉
當體朕心以為心 共加黽勉 始終如一
第柒章 懲貪腐
貪官之罪 斷不可寬
後記
第壹章 講官德
做官之要 莫過公正清廉
第貳章 重才能
凡有材具之員 當惜之教之
第叁章 崇實政
自古聖賢為治 皆尚實政 最惡虛名
第肆章 識大體
封疆大臣 以察吏安民為第一要務
第伍章 樹模範
若各省督撫皆能如田文鏡 鄂爾泰 則天下允稱大治矣
第陸章 加勗勉
當體朕心以為心 共加黽勉 始終如一
第柒章 懲貪腐
貪官之罪 斷不可寬
後記
序
序
清代官員的上奏文書中,除了題本、奏本之外,就是奏摺。奏摺是作為君臣之間以信函方式進行私密性交流的一個途徑,它最早出現在康熙朝,是康熙皇帝為了解地方真實情形所採取的非常規手段。作為信息的回饋,皇帝有時會在奏摺上表達自己的意見,需要進行批示,因使用紅筆,故有了「硃批」的稱謂。此後,硃批在雍正朝得到了高效使用,硃批的運用也被發揮到極致。雍正帝曾說:「本章所不能盡者,則奏摺可以詳陳,而朕諭旨所不能盡者,亦可於奏摺中詳悉批示,以定行止。」所以,清朝的康雍乾三帝雖都有硃批,而以雍正帝的硃批最多。現在保存下來的雍正《硃批諭旨》有三百六十卷,是在雍正十年(一七三二年)由允祿、鄂爾泰等人編刻的,全書收錄了七千餘件奏摺,對應的也就有七千多條硃批。有人評價說,雍正帝「對硃批運用的巧妙和有效,可以說是前無古人的了」。
硃批作為清代皇帝處理國家事務的重要記錄,也是國家行政部門的原始檔案。因奏摺有請安摺、謝恩摺、奏事摺、慶賀摺等,硃批也必然涉及當時社會方方面面的事情,皇帝的行政理念在硃批中均有生動的反映。又由於奏摺具有很高的保密性質,往往包含諸多不為外界所知的信息。尤其在康熙和雍正時期,皇帝要求具摺人親自書寫奏摺,內容不得讓皇帝以外的人知曉,奏摺中有關地方衙門的通報多不見於《實錄》《起居注》等官書。所以,硃批是最為珍貴的歷史資料。而且,硃批往往表達的是沒有修飾過的歷史,它剖開的社會斷面,可以拉近我們與當時的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的距離,甚至會有種親臨其境的感覺。君臣之間的關係、皇帝的個性都會在缺乏掩飾中流露出來,皇權也由此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它正可告訴我們,清朝的權力者是怎樣借助硃批實施政治方針的,又是怎樣將整飭吏治、監察民情直接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從學術研究的角度,硃批的價值毋庸置疑,它的歷史通鑒功能尤不可小覷,可以作為我們今天寶貴的歷史遺產。
以故,此書所編硃批是有歷史資鑒作用考慮的,而選取康雍乾三帝用人內容,並將其梳理了七個部分,更是抓住了三位帝王政治理念的核心思想,正如乾隆皇帝所說,「用人乃政治之大端」,「用人尤為行政首務」。同時,此書也關照到古代官箴中對官員品德及素質的要求,或可成為為官者的一面視鏡。
清代帝王酷愛書法,且皆為書法大家,康熙帝崇尚宋代米芾、明代董其昌等名家,其手書也酷摹董法。雍正帝是清代帝王中書法水平較高的一位,亦崇尚董其昌書法,乾隆皇帝則愛元代趙孟頫書。是書以圖片的方式直接將康雍乾三帝的墨寶展示出來,也可作為一次書法的饕餮大餐以饗讀者。
鳳雲是我的學生,是書編成後向我索序,故記之。
出版說明
治國必先治吏。中國古代歷史文明中蘊藏着豐富的政治智慧。以史為鑒,深入發掘歷史上有積極意義的用人與治吏思想,「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為當代所用,是我們策劃《硃批——康雍乾用人與治吏》一書的初衷。著名清史專家劉鳳雲教授,圍繞用人與治吏這一主題,歷時兩年,潛心研究,在康雍乾三帝上萬條硃批中精選出一百一十五條,並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詮釋和解讀。希望廣大讀者能夠跳出康雍乾三帝的歷史局限性,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獲得些許有益的啟迪和思考。
清代官員的上奏文書中,除了題本、奏本之外,就是奏摺。奏摺是作為君臣之間以信函方式進行私密性交流的一個途徑,它最早出現在康熙朝,是康熙皇帝為了解地方真實情形所採取的非常規手段。作為信息的回饋,皇帝有時會在奏摺上表達自己的意見,需要進行批示,因使用紅筆,故有了「硃批」的稱謂。此後,硃批在雍正朝得到了高效使用,硃批的運用也被發揮到極致。雍正帝曾說:「本章所不能盡者,則奏摺可以詳陳,而朕諭旨所不能盡者,亦可於奏摺中詳悉批示,以定行止。」所以,清朝的康雍乾三帝雖都有硃批,而以雍正帝的硃批最多。現在保存下來的雍正《硃批諭旨》有三百六十卷,是在雍正十年(一七三二年)由允祿、鄂爾泰等人編刻的,全書收錄了七千餘件奏摺,對應的也就有七千多條硃批。有人評價說,雍正帝「對硃批運用的巧妙和有效,可以說是前無古人的了」。
硃批作為清代皇帝處理國家事務的重要記錄,也是國家行政部門的原始檔案。因奏摺有請安摺、謝恩摺、奏事摺、慶賀摺等,硃批也必然涉及當時社會方方面面的事情,皇帝的行政理念在硃批中均有生動的反映。又由於奏摺具有很高的保密性質,往往包含諸多不為外界所知的信息。尤其在康熙和雍正時期,皇帝要求具摺人親自書寫奏摺,內容不得讓皇帝以外的人知曉,奏摺中有關地方衙門的通報多不見於《實錄》《起居注》等官書。所以,硃批是最為珍貴的歷史資料。而且,硃批往往表達的是沒有修飾過的歷史,它剖開的社會斷面,可以拉近我們與當時的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的距離,甚至會有種親臨其境的感覺。君臣之間的關係、皇帝的個性都會在缺乏掩飾中流露出來,皇權也由此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它正可告訴我們,清朝的權力者是怎樣借助硃批實施政治方針的,又是怎樣將整飭吏治、監察民情直接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從學術研究的角度,硃批的價值毋庸置疑,它的歷史通鑒功能尤不可小覷,可以作為我們今天寶貴的歷史遺產。
以故,此書所編硃批是有歷史資鑒作用考慮的,而選取康雍乾三帝用人內容,並將其梳理了七個部分,更是抓住了三位帝王政治理念的核心思想,正如乾隆皇帝所說,「用人乃政治之大端」,「用人尤為行政首務」。同時,此書也關照到古代官箴中對官員品德及素質的要求,或可成為為官者的一面視鏡。
清代帝王酷愛書法,且皆為書法大家,康熙帝崇尚宋代米芾、明代董其昌等名家,其手書也酷摹董法。雍正帝是清代帝王中書法水平較高的一位,亦崇尚董其昌書法,乾隆皇帝則愛元代趙孟頫書。是書以圖片的方式直接將康雍乾三帝的墨寶展示出來,也可作為一次書法的饕餮大餐以饗讀者。
鳳雲是我的學生,是書編成後向我索序,故記之。
戴逸
二○一四年六月
二○一四年六月
出版說明
治國必先治吏。中國古代歷史文明中蘊藏着豐富的政治智慧。以史為鑒,深入發掘歷史上有積極意義的用人與治吏思想,「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為當代所用,是我們策劃《硃批——康雍乾用人與治吏》一書的初衷。著名清史專家劉鳳雲教授,圍繞用人與治吏這一主題,歷時兩年,潛心研究,在康雍乾三帝上萬條硃批中精選出一百一十五條,並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詮釋和解讀。希望廣大讀者能夠跳出康雍乾三帝的歷史局限性,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獲得些許有益的啟迪和思考。
內容連載
引言
在我國古代社會,權力結構一直以高度的君主集權與官僚制的有機結合為不變的模式。君主如何有效地掌控官僚群體而又符合國家的長遠利益,歷來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理論上講,國家的各項法規主要是為規範政府行政及掌握權力的統治階層而設,皇權同樣會受到成文法典的某些制約。清朝的法制尤其繁複縝密,所謂「大綱小紀,無法不修。畿甸遐荒,無微不燭」。但是,清朝又是一個高度集權的王朝,皇權的獨斷超過了以往歷史上任何一個朝代,在國家政治運行過程中,法規與制度雖為行政的根本性原則,但仍會因君主為政風格與行為方式的不同、面臨問題的各異,形成獨具個性特徵的統治方式,在選官用人上表現得尤為明顯。
「有治人無治法」
在清朝統治者的治國理念中,「有治人無治法」當屬於最具政治特質的一項,尤為康雍乾三帝大力倡導,也正因如此,清朝政治往往被斷言為尚人治而不重法治。
那麼,「有治人無治法」是否可以僅就其字面進行解讀?其內在的語義究竟是什麼?它能夠成為清朝盛世皇帝的治國理念,又是緣於它自身的哪些能量呢?對此,是有必要進行探討的。
「有治人無治法」一語,出自先秦思想家荀子。《荀子•君道》曰:「有亂君,無亂國,有治人,無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猶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獨立,類不能自行;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則法雖省,足以遍矣;無君子,則法雖具,失先後之施,不能應事之變,足以亂矣。」
何謂「治人」?「治人」是指有仁心仁德的賢人;何謂「治法」?「治法」是指使國家長治久安的良法。荀子「治人」與「治法」這一對範疇的提出,是針對「人」與「法」的辯證關係進行的討論,而非否定「法」的作用。荀子是說,「治法」是由「治人」創建,且只有得到「治人」的執行,才能在治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這與《論語•衞靈公》中的「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孟子‧離婁上》的「徒法不能以自行」是一個道理。
在我國古代社會,權力結構一直以高度的君主集權與官僚制的有機結合為不變的模式。君主如何有效地掌控官僚群體而又符合國家的長遠利益,歷來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理論上講,國家的各項法規主要是為規範政府行政及掌握權力的統治階層而設,皇權同樣會受到成文法典的某些制約。清朝的法制尤其繁複縝密,所謂「大綱小紀,無法不修。畿甸遐荒,無微不燭」。但是,清朝又是一個高度集權的王朝,皇權的獨斷超過了以往歷史上任何一個朝代,在國家政治運行過程中,法規與制度雖為行政的根本性原則,但仍會因君主為政風格與行為方式的不同、面臨問題的各異,形成獨具個性特徵的統治方式,在選官用人上表現得尤為明顯。
「有治人無治法」
在清朝統治者的治國理念中,「有治人無治法」當屬於最具政治特質的一項,尤為康雍乾三帝大力倡導,也正因如此,清朝政治往往被斷言為尚人治而不重法治。
那麼,「有治人無治法」是否可以僅就其字面進行解讀?其內在的語義究竟是什麼?它能夠成為清朝盛世皇帝的治國理念,又是緣於它自身的哪些能量呢?對此,是有必要進行探討的。
「有治人無治法」一語,出自先秦思想家荀子。《荀子•君道》曰:「有亂君,無亂國,有治人,無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猶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獨立,類不能自行;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則法雖省,足以遍矣;無君子,則法雖具,失先後之施,不能應事之變,足以亂矣。」
何謂「治人」?「治人」是指有仁心仁德的賢人;何謂「治法」?「治法」是指使國家長治久安的良法。荀子「治人」與「治法」這一對範疇的提出,是針對「人」與「法」的辯證關係進行的討論,而非否定「法」的作用。荀子是說,「治法」是由「治人」創建,且只有得到「治人」的執行,才能在治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這與《論語•衞靈公》中的「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孟子‧離婁上》的「徒法不能以自行」是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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