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版序
本書自初版至今,正好十年!若說這是個值得慶祝的時刻,應該不會太小題大作吧?!筆者常常喜歡開玩笑的說:寫序文,好比寫作文比賽!為了特別的十週年紀念,今天就來寫個不一樣的序文,好好談談這十年來的心路歷程。
民法有多達1,200餘個條文,該怎麼學?又該如何準備考試?想來想去、再仔細算算,這個科目,尤其是債法各論部分,投資報酬率實在太低。如果您和筆者一樣,對於「民法」有著說不出的喜歡,那麼大可以學學筆者,投注大把的時間,仔仔細細的研究每一種契約類型、好好讀讀每一本教科書的說明。可是,如果您一打開厚厚的債各教科書,不到5分鐘的光景,就想~~還是休息一下,看看臉書上大家在討論什麼好了(哈哈,別不好意思,這很正常啦);債各,一點也留不住您的目光的話,那麼,這本「債法各論」應該是個不錯的選擇。
儘管債法各論有多達30餘種契約類型,但重要性不一、實務出現頻率的多寡,更有著天壤之別。筆者從中揀選出12種契約類型,這12種,不論是學術價值或實務運用率,都有著「叫我第一名」的重要性。只要好好精讀這12種契約類型,從應付考試到將來從事實務工作,真的!綽綽有餘了!這樣子,夠貼心了吧?!
再來說明一下這次改版重點,好讓您正確盤算一下該不該再傷荷包一次,買下這本新版書。
一、新增「經理人契約」(第五章第二節)、「合夥契約」(第十章)、「最高限額保證契約」與「銀行保證金保證書」(第十二章)。放心放心!筆者不會讓這本書越變越厚的,那種「不可承受之重」,絕對是背離筆者編寫本書的初衷。可又為什麼要增加這幾種契約類型呢?近幾年來,以合夥契約為核心的考題,突然成了當紅炸子雞,讓人想不理它也不行;至於經理人契約,它和代理制度有著「異卵雙胞胎」的特質,有點像、又不很像,但如果只學了「代理」,卻不懂經理人契約,實在很「殘念」。至於「最高限額保證契約」與「銀行保證金保證書」,則是實務界的新竉。所以囉,筆者從善如流地在本次改版內容中,把這四種契約類型加入我們這個大家族裡。
二、寫作體例的調整。筆者所編寫的民法實例研析系列叢書,從「債法總論」開始,繼而「民法物權」、「民法總則」等,均已陸續調整體例,得到讀者們極為熱情又正面的迴響;等到本書改版完成之後,這四本書一字排開,嗯~~非常令人開心的成果。而且,這次改版的時間恰到好處,剛好接在103年司法官及律師第二試之後,所以這四年來的第一、二試考題,全都被筆者收編了。您拿著這個版次的新書,可以一邊讀著最新的學說與實務見解、一邊則拿著最應景的考題作為練習,為自己的研讀成果作個驗收。
三、學術論文與實務見解的補充。用功的民法學者們,好像從來不休假似的,研究的腳步從未減緩、發表論文的速度更是讓人很有壓力。當然,筆者也頂用功的,這次改版收錄了包括 林誠二、姚志明、陳自強、楊淑文、謝哲勝、向明恩……等多位學者最新發表的近20篇著作。當然還有最高法院這一年多來公布的判決先例,筆者都幫您去蕪存菁後,把最精華的部分放在適當章節裡,讓您讀起來有事半功倍之效。
還是一句老話,希望您讀過本書之後,民法債編各論不再是您學習民法的夢魘!謝謝您過去十年來給予筆者的鼓勵和支持,也希望您在下一個十年、再一個十年、又再下一個十年……,繼續愛護本系列叢書,並請不吝指正,期使本書內容更臻完美,謝謝!
李淑明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