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雷震民主人權基金 贊助
財團法人紀念殷海光先生學術基金會 策劃
德沃金一生的法政哲學工作,旨在發展一套「法律作為政治道德的次部門,從而也是道德的次領域」的理論。從上世紀六、七〇年代奠基於規則/原則區分而批判哈特法實證主義,堅持法律與道德之間的必然連結,到八〇年代提出整全法(law as
integrity),展開對描述主義法理學之批判之後,德沃金也漸次開展其以平等為基礎的自由主義理論,從九〇年代起不斷出版一部部重要政治哲學著作。同一期間德沃金也積極參與美國重大社會與法律議題之論辯,從早期越戰期間拒服兵役、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提名問題,到墮胎及安樂死判決、猥褻言論管制,再到本世紀的911後反恐政策、稅制與健保議題等,德沃金在各個具體問題中充分實踐了他自己的法律理論。
2008年德沃金獲邀來台擔任首屆「雷震民主人權紀念講座」。本書收錄了當時國內社群的相關研究,以及後來謝世民教授關於德沃金法政哲學的重要闡釋與分析。不僅作者在國內學界皆屬一時之選,其德沃金研究也對我們理解德沃金思想極有助益。這些文章不僅對德沃金理論有相當深刻的掌握,也將是台灣未來研究探索法理學與政治哲學的重要指南。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顏厥安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謝世民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莊世同
英國劍橋大學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王鵬翔
德國基爾大學法學院博士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吳秀瑾
美國天普大學哲學博士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陳宜中
英國劍橋大學博士
中央研究院研究員
王贊榮
臺灣大學法律系博士生
顏厥安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謝世民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莊世同
英國劍橋大學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王鵬翔
德國基爾大學法學院博士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吳秀瑾
美國天普大學哲學博士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陳宜中
英國劍橋大學博士
中央研究院研究員
王贊榮
臺灣大學法律系博士生
目錄
.推薦序
.導言:紀念德沃金
.德沃金之詮釋主義及其徹底化
.合法性與德沃金法理論的道德基礎
.法律、融貫性與權威
.論德沃金的資源平等觀
.德沃金機運平等觀:女性主義批評
.德沃金論平等義務與守法義務
.仇恨言論不該受到管制嗎?思德沃金的反管制論證
.公民不服從:德沃金的觀點
.附錄:國內的德沃金相關或延伸研究
.導言:紀念德沃金
.德沃金之詮釋主義及其徹底化
.合法性與德沃金法理論的道德基礎
.法律、融貫性與權威
.論德沃金的資源平等觀
.德沃金機運平等觀:女性主義批評
.德沃金論平等義務與守法義務
.仇恨言論不該受到管制嗎?思德沃金的反管制論證
.公民不服從:德沃金的觀點
.附錄:國內的德沃金相關或延伸研究
序
推薦序
德沃金一生的法政哲學工作,旨在發展一套「法律作為政治道德的次部門,從而也是道德的次領域」的理論。從上世紀六、七O年代奠基於規則/原則區分而批判哈特法實證主義,堅持法律與道德之間的必然連結,到八O年代提出整全法(law as integrity),展開對描述主義法理學之批判之後,德沃金也漸次開展其以平等為基礎的自由主義理論,從九O年代起不斷出版一部部重要政治哲學著作。同一期間德沃金也積極參與美國重大社會與法律議題之論辯,從早期越戰期間拒服兵役、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提名問題,到墮胎及安樂死判決、猥褻言論管制,再到本世紀的911後反恐政策、稅制與健保議題等,德沃金在各個具體問題中充分實踐了他自己的法律理論。從法理論出發,到關於政府與人民之間的相互義務,再到關於人性尊嚴與美好人生的倫理與道德哲學闡述,德沃金將近50年的法政哲學生涯,發展出了一套關於法律、政治以及道德的既宏大又壯美的鉅型理論(Grand Theory)。
英美學界從哈特以降的法理學傳統可說是國際上相當強勢並且也具有超越國界影響力的法理學社群,哈特與其「忠誠反對者」(莊世同教授語)德沃金之間的長年辯論也早已為我們所熟知。然而,儘管國內法學界早在1960年就有關於哈特的介紹性文獻,特別是馬漢寶教授開風氣之先深入分析了哈特將分析哲學運用到法學與法理學領域的重要論文,但對於德沃金的引介與討論則不可謂早。馬老師在1980年〈西洋法律思想近三十年之發展趨勢〉一文介紹哈特法實證主義的脈絡中曾論及德沃金對哈特的原初批評,亦即主張法官在欠缺規則時仍受原則等非形式淵源之限制,也注意到德沃金對羅爾斯原初境況(original position)有所討論,但就德沃金自成體系的法政哲學思想並未有進一步的探討。大體而言,國內學界對德沃金法政哲學的全盤介紹與吸收,約莫是從九O年代起始。
從石元康先生著眼於德沃金政治哲學中的核心部分,亦即對權利論與社群觀念的說明(1991與1995)、戴華教授援用德沃金「權利作為王牌」(rights as trumps)的看法來討論道德權利與道德錯誤(1992),以及本人對其批判哈特法實證主義的討論(1993)以來,往後國內政治哲學界與法律哲學界,包括學者與博碩士生相繼投入德沃金學說的引介與討論,迄今成果豐碩,舉凡德沃金與當代法實證主義陣營的持續論辯、法律作為詮釋性概念、整全法、融貫論、裁判理論、憲法解釋學說、言論自由,他的平等自由主義、資源平等理論等,以及代表作《認真對待權利》與《法律帝國》的翻譯(乃至於《人權與民主生活》與《生命的自主權》等),甚至是德國學者阿列西(Robert Alexy)繼受其早期原則理論而進一步開展其法哲學論述的相關研究、德沃金與德國法學方法論傳統(juristische Methodenlehre)的比較研究等,「德沃金研究」(Dworkin Study)可說是近二十年國內法政哲學的主要重心之一。雖然德沃金法政哲學並不窮盡法理學與政治哲學的所有問題與面向,但誠如呂榮海律師所言,德沃金研究是國內當今法理學研究的「顯學」之一。
2008年在「公益信託雷震民主人權基金」支持下,德沃金獲邀來臺擔任首屆「雷震民主人權紀念講座」。為此國內學界為準備迎接德沃金到來,在2007年舉辦了「德沃金法政哲學研討會」。本書收錄了當時國內社群的相關研究,以及後來謝世民教授關於德沃金法政哲學的重要闡釋與分析。
謝世民的〈紀念德沃金〉簡介德沃金的生平,並提綱挈領的勾勒了德沃金法政哲學體系,並且細緻的刻劃了德沃金體系中各個部份之間的關聯。顏厥安〈德沃金的詮釋主義及其徹底化〉則著眼於德沃金在《法袍正義》中與哈特的最終回辯論(final round)亦即描述主義與詮釋主義的法理學路線之爭進行了深入的檢討,並深刻的檢視了德沃金此一論述之中對於「概念」與「詮釋性概念」等方法與後設看法。王鵬翔的〈法律、融貫性與權威〉比較了德沃金的「法律作為原則一貫性」(即「整全法」)的法律融貫論與拉茲(Joseph Raz)立基於權威論據對德沃金的批評,並討論德沃金自己以及其他的回應策略。法律規範性是近年來國際與國內法理學界的研究重心,本文不僅對德沃金融貫論法理論提出了深入的分析,該文對於拉茲服務權威觀的分析也為拉茲法律規範性看法的研究奠立了重要基礎。莊世同的〈合法性與德沃金法理論的道德基礎:初步的考察與省思〉則深入探討了德沃金法理論與合法性價值,並指出德沃金自由主義背後的道德基礎在於人性尊嚴,並進一步檢討了德沃金對於人的價值的看法。根據德沃金,法律根據(grounds of law)的問題與法律拘束力(force of law)的問題是法哲學中不可或缺且相互支持的兩大部分,從而法律規範性的問題與政治義務問題密切相連。謝世民的〈公民不服從:德沃金的觀點〉與〈德沃金論平等義務〉分別從不同問題面向探討德沃金關於服從法律義務(守法義務)以及國家對人民平等關懷與尊重之義務。與之相關,謝世民的〈德沃金論資源平等觀〉則延續了國內政治哲學探討自由主義的傳統,進一步詳細考察了德沃金的資源平等理論。德沃金的平等理論力主社會財貨的分配理應「鈍於稟賦,敏於志向」,因此其平等理論或正義理論一般也被歸屬於以運氣/選擇的區分為基礎的機運平等主義(luck egalitariansim)陣營,吳秀瑾的〈德沃金的機運平等觀:女性主義批評〉則從女性主義立場針對德沃金的平等理論進行檢討。仇恨性言論的管制是國內外憲法學與政治哲學的重要課題,陳宜中〈仇恨言論不該受到管制嗎?反思德沃金的反管制論證〉則針對德沃金立基於平等尊重的反管制論提出檢討。
一如我們所知,德沃金獲獎無數,例如他在2007年曾經獲頒有「人文學科諾貝爾獎」美譽的霍伯格獎(Holberg Prize)。較少為人所知的是,德沃金也在2006年於德國獲頒魯曼獎(Niklas Luhmann-Preis)。德沃金與德國的淵源來自於30年前他因公民不服從的論述獲邀至德國發表演說。在2008年來臺發表演講時,亦逢當時因陳雲林訪臺而引發的野草莓學運,當時除引發社會與學子思考並學習言論自由與公民不服從等學理,德沃金甚至也親臨學運現場。今年(2014)春天的占領國會運動曾經引發的占領正當性問題,謝世民教授的〈公民不服從:德沃金的觀點〉正是回應此一事件的應景之作。
德沃金一生的法政哲學工作,旨在發展一套「法律作為政治道德的次部門,從而也是道德的次領域」的理論。從上世紀六、七O年代奠基於規則/原則區分而批判哈特法實證主義,堅持法律與道德之間的必然連結,到八O年代提出整全法(law as integrity),展開對描述主義法理學之批判之後,德沃金也漸次開展其以平等為基礎的自由主義理論,從九O年代起不斷出版一部部重要政治哲學著作。同一期間德沃金也積極參與美國重大社會與法律議題之論辯,從早期越戰期間拒服兵役、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提名問題,到墮胎及安樂死判決、猥褻言論管制,再到本世紀的911後反恐政策、稅制與健保議題等,德沃金在各個具體問題中充分實踐了他自己的法律理論。從法理論出發,到關於政府與人民之間的相互義務,再到關於人性尊嚴與美好人生的倫理與道德哲學闡述,德沃金將近50年的法政哲學生涯,發展出了一套關於法律、政治以及道德的既宏大又壯美的鉅型理論(Grand Theory)。
英美學界從哈特以降的法理學傳統可說是國際上相當強勢並且也具有超越國界影響力的法理學社群,哈特與其「忠誠反對者」(莊世同教授語)德沃金之間的長年辯論也早已為我們所熟知。然而,儘管國內法學界早在1960年就有關於哈特的介紹性文獻,特別是馬漢寶教授開風氣之先深入分析了哈特將分析哲學運用到法學與法理學領域的重要論文,但對於德沃金的引介與討論則不可謂早。馬老師在1980年〈西洋法律思想近三十年之發展趨勢〉一文介紹哈特法實證主義的脈絡中曾論及德沃金對哈特的原初批評,亦即主張法官在欠缺規則時仍受原則等非形式淵源之限制,也注意到德沃金對羅爾斯原初境況(original position)有所討論,但就德沃金自成體系的法政哲學思想並未有進一步的探討。大體而言,國內學界對德沃金法政哲學的全盤介紹與吸收,約莫是從九O年代起始。
從石元康先生著眼於德沃金政治哲學中的核心部分,亦即對權利論與社群觀念的說明(1991與1995)、戴華教授援用德沃金「權利作為王牌」(rights as trumps)的看法來討論道德權利與道德錯誤(1992),以及本人對其批判哈特法實證主義的討論(1993)以來,往後國內政治哲學界與法律哲學界,包括學者與博碩士生相繼投入德沃金學說的引介與討論,迄今成果豐碩,舉凡德沃金與當代法實證主義陣營的持續論辯、法律作為詮釋性概念、整全法、融貫論、裁判理論、憲法解釋學說、言論自由,他的平等自由主義、資源平等理論等,以及代表作《認真對待權利》與《法律帝國》的翻譯(乃至於《人權與民主生活》與《生命的自主權》等),甚至是德國學者阿列西(Robert Alexy)繼受其早期原則理論而進一步開展其法哲學論述的相關研究、德沃金與德國法學方法論傳統(juristische Methodenlehre)的比較研究等,「德沃金研究」(Dworkin Study)可說是近二十年國內法政哲學的主要重心之一。雖然德沃金法政哲學並不窮盡法理學與政治哲學的所有問題與面向,但誠如呂榮海律師所言,德沃金研究是國內當今法理學研究的「顯學」之一。
2008年在「公益信託雷震民主人權基金」支持下,德沃金獲邀來臺擔任首屆「雷震民主人權紀念講座」。為此國內學界為準備迎接德沃金到來,在2007年舉辦了「德沃金法政哲學研討會」。本書收錄了當時國內社群的相關研究,以及後來謝世民教授關於德沃金法政哲學的重要闡釋與分析。
謝世民的〈紀念德沃金〉簡介德沃金的生平,並提綱挈領的勾勒了德沃金法政哲學體系,並且細緻的刻劃了德沃金體系中各個部份之間的關聯。顏厥安〈德沃金的詮釋主義及其徹底化〉則著眼於德沃金在《法袍正義》中與哈特的最終回辯論(final round)亦即描述主義與詮釋主義的法理學路線之爭進行了深入的檢討,並深刻的檢視了德沃金此一論述之中對於「概念」與「詮釋性概念」等方法與後設看法。王鵬翔的〈法律、融貫性與權威〉比較了德沃金的「法律作為原則一貫性」(即「整全法」)的法律融貫論與拉茲(Joseph Raz)立基於權威論據對德沃金的批評,並討論德沃金自己以及其他的回應策略。法律規範性是近年來國際與國內法理學界的研究重心,本文不僅對德沃金融貫論法理論提出了深入的分析,該文對於拉茲服務權威觀的分析也為拉茲法律規範性看法的研究奠立了重要基礎。莊世同的〈合法性與德沃金法理論的道德基礎:初步的考察與省思〉則深入探討了德沃金法理論與合法性價值,並指出德沃金自由主義背後的道德基礎在於人性尊嚴,並進一步檢討了德沃金對於人的價值的看法。根據德沃金,法律根據(grounds of law)的問題與法律拘束力(force of law)的問題是法哲學中不可或缺且相互支持的兩大部分,從而法律規範性的問題與政治義務問題密切相連。謝世民的〈公民不服從:德沃金的觀點〉與〈德沃金論平等義務〉分別從不同問題面向探討德沃金關於服從法律義務(守法義務)以及國家對人民平等關懷與尊重之義務。與之相關,謝世民的〈德沃金論資源平等觀〉則延續了國內政治哲學探討自由主義的傳統,進一步詳細考察了德沃金的資源平等理論。德沃金的平等理論力主社會財貨的分配理應「鈍於稟賦,敏於志向」,因此其平等理論或正義理論一般也被歸屬於以運氣/選擇的區分為基礎的機運平等主義(luck egalitariansim)陣營,吳秀瑾的〈德沃金的機運平等觀:女性主義批評〉則從女性主義立場針對德沃金的平等理論進行檢討。仇恨性言論的管制是國內外憲法學與政治哲學的重要課題,陳宜中〈仇恨言論不該受到管制嗎?反思德沃金的反管制論證〉則針對德沃金立基於平等尊重的反管制論提出檢討。
一如我們所知,德沃金獲獎無數,例如他在2007年曾經獲頒有「人文學科諾貝爾獎」美譽的霍伯格獎(Holberg Prize)。較少為人所知的是,德沃金也在2006年於德國獲頒魯曼獎(Niklas Luhmann-Preis)。德沃金與德國的淵源來自於30年前他因公民不服從的論述獲邀至德國發表演說。在2008年來臺發表演講時,亦逢當時因陳雲林訪臺而引發的野草莓學運,當時除引發社會與學子思考並學習言論自由與公民不服從等學理,德沃金甚至也親臨學運現場。今年(2014)春天的占領國會運動曾經引發的占領正當性問題,謝世民教授的〈公民不服從:德沃金的觀點〉正是回應此一事件的應景之作。
顏厥安
殷海光基金會董事長
殷海光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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