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針對本書的研究角度,綜合如上所述中西古今的知識論研究成果,我們提出如下七個關於文學研究知識論的觀點。
第一,文學研究知識的性質與特點,這是由文學理論知識的性質決定的。
1.文學理論知識的客觀性。文學理論具有客觀確定性的科學性特點。這種科學性知識的獲得是通過科學理性的思維尋求「客觀性」規律、呈現事物的本真狀態和可能的面貌。文學理論知識提供給我們的世界並非原初的世界,而是由科學觀念、判斷、推理構成和說明的世界。文學理論作為一門科學,因為具有一整套業經證實了的、用以建立學科體系的概念和推理方式,或者形成了定型的範式與「客觀恆量」,因而形成了較為穩定的學術系譜。
2.文學理論知識的主觀性。文學理論關注的是文學作品的形象、情感、主題等感性的美學問題。由於接受與認識的主體不同,對於文學理論觀點的建構就會不同。審美主體間彼此在經歷、修養、心態等的差異直接參與了美的對象的生成。藝術經驗對象的生成是如此離不開主體的作用,以致在自然科學認識模式中的主客對峙在藝術經驗活動中成為不可能。審美活動必須以肯定事物感性存在的真理性為前提。
第二,文學研究知識的價值屬性。價值認識承認人類利益,以把握事物現象本質對人類生存的意義為使命。它的認識標準還要加上特定主體利益尺度;價值認識結果可以是多元的,它依賴於科學認識,也影響著科學認識。文學理論知識價值確定的難度來自價值認識主體的傾向性、價值評價尺度的複雜性、價值認識客體的系統性。
第三,文學理論知識依據的內在邏輯:知識系譜。西方文學理論的知識論模式分為四個階段:首先是從古希臘哲學至德國古典哲學之前的本體論,追問的是事物的本源問題。其次是從德國古代哲學開始的認識論,確立了主客對峙的基本框架。再次,二十世紀初西方語言學研究的成果導致了哲學知識論的語言學轉向,從語言本身建構認識的意義、真理的內涵。最後,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西方文化研究的成果促成了文化論的轉向。中國文學理論的知識論模式不能以西方模式來硬性框定,它是與中國學術史的變遷同時並進的。中國學術史內容繁富,主要有如下八個類別:五帝時代的神巫之學;夏、商、西周的史官之學;春秋戰國的百家之學;西漢、東漢的儒學;魏、晉時期的玄學;南北朝隋唐的佛學;宋明時期的理學;清代的漢學。近代以來中國文學知識有三次轉型,第一次清末明初,這個知識由中國古代的人文知識轉到西學背景的知識;第二次是新中國成立後,轉到馬克思主義為主導的知識,馬克思主義思想的主導地位得到了鞏固和確立;第三次是改革開放後,形成了在馬克思主義基礎上的多元化知識。
第四,文學知識的類型。文學知識有兩種類型,第一種是和對象解釋說明的關係,是不是合乎事實;第二種是與知識系統自洽的關係,比如我們的中醫知識,以金、木、水、火、土來解釋言之有理,這和知識系統有關係。
第五,文學知識依據的外在規約:知識權力。
1.知識權力與文化領導權。按照福柯的權力─知識思路,我們探討文學理論的知識問題時不只是關注理論的表層符號在說什麼,還必須深入探詢人們依據什麼非這樣說而不那樣說,也就是力圖去發現支配、控制傳統理論思維者思維、創制和行為的話語結構。而這話語結構的制約者是某種特定的文化領導權。
2.知識權力與研究範式。學術界的方法論至上主義者認為,只要有能力發現深層次的真問題,並且使用了適當的分析工具,那麼,進一步的研究工作就只剩下論證的精緻化了。但越接近與文化相關的人文學科領域,方法論至上主義的有效性就越呈現遞減趨勢。知識權力與研究範式之間的關係研究是對方法論至上主義的糾偏。
3.知識權力與話語方式研究文學理論要考察觀點本身的方法與立場,還要回到該理論的知識系統考察其背後的思想語法,即話語方式。我們認為文學知識依據的評判,其本質上是一個價值論問題,涉及到認識主體價值評判的傾向性、價值評判尺度的複雜性以及價值認識對象的系統性問題。
從文化的角度看,知識具有同一性的特徵。一種文化系統,必定會有某種獨特、恆久的精神氣質貫穿其中。從基因的角度看,知識則包括語言、認知、習慣、技術等方面的內容。它是在特定群體內數代遺傳的具體行為。文學理論的知識有一套系統的編碼規則,形成自己特有的邏輯推理機制。福柯的權力─知識理論可以為文學理論的知識依據研究提供合適的視角。他認為,知識為權力運作提供了某種明確的思維框架,權力依據它給出的理論和邏輯去思考、推理和判斷,進而形成價值準則。這就是所謂的知識政治。這種知識還在潛意識層面強制性地建立了某種自明性,把某種權力運作看成是無庸置疑的理所當然。這時,人們其實對知識具有某種盲目的信仰,他不僅已失去了對其進行審視與批評的能力,而且在根本上被窒息了這種欲望。福柯認為,這種理所當然性,甚至成為現代權力合法性的重要根源。我們去考察文學理論知識依據的主體身份也就是知識立場的問題,比研究問題時所使用的分析工具還要重要。不同的知識立場決定不同的問題意識,它牽涉到主體自身的興趣、關懷、素養、信仰。選擇什麼樣的分析工具,在很大程度取決於研究者所認同的價值立場,這就更超出了研究方法的範圍而進入了知識立場的範疇。文學理論知識建構的形成並非不言自明的,它受到傳播方式也就是知識媒介的影響。
第六,文學研究知識依據的主體身份:知識立場。
1.主體的政治立場。從社會歷史批評的方式去考察中西文學理論,都能發現主體的理論觀點銘刻了一定的政治烙印,這是每一種學說無法逃脫的宿命。
2.主體的美學立場。文學理論歸根結底是從感性的角度關注人的精神與靈魂,因此美學上的自律性是許多文學理論的精神訴求。
3.主體的人本立場。文學理論知識的人本立場以人為中心,以人文精神為導向,以人道價值為旨歸,維護人的主體地位,保持感性與理性的平衡,避免理性社會人的異化。
第七,文學研究知識建構的研究機制:學科建制。
1.知識建構與學科建設。文學理論的知識建構受制於知識生產的體制,從學術分工與文化教育來看,它的知識話語的形成與一定歷史時期的學科建設密切相關。
2.知識建構與學科評價。在現代學院體制的知識生產中,學科評價制約著知識建構的內容和形式,潛藏著社會各種不同意識形態訴求。
3.知識建構與教材編寫。在教育體制中,文學理論教材的編寫者直接掌控著知識傳達的內容、範圍與合法性,參與著主流意識形態的文學理論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