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公司法與企業法簡析

中國大陸公司法與企業法簡析
定價:700
NT $ 630 ~ 665
  • 作者:韓宇
  • 出版社:元照出版
  • 出版日期:2009-03-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6540553
  • ISBN13:9789866540554
  • 裝訂:平裝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目的乃在於給在大陸從事投資的法律實務工作者給予具體而有用的指導,重點在於介紹包括《公司法》在內的《企業法》的具體運作。除了介紹各種企業法律型態在大陸的優勢和缺陷,亦在相關章節中加入大陸歷屆司法考試所涉及之命題,除供讀者便於練習外,並提供相關解說。亦整理提供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之相關司法解釋與大陸人民法院近年之判決,予以解析,以利讀者瞭解大陸司法實務界對相關問題之見解。
 

目錄

第一章 大陸公司法立法∕3
第一節 企業法與公司法的立法選擇∕3
第二節 大陸公司法立法背景∕12
第三節 大陸公司立法所面臨的問題∕16
第四節 大陸公司法的現代化∕19

第二章 公司法∕27
第一節 公司概述∕27
第二節 公司法概述∕38
第三節 大陸新公司法上的特殊法律制度∕45

第三章 大陸公司法上的基本制度∕53
第一節 公司的能力制度∕53
第二節 公司的名稱與住所∕65
第三節 大陸公司章程∕76
第四節 大陸公司之資本制度∕86
第五節 大陸公司財務會計制度∕90
第六節 公司債∕102

第四章 公司股東∕113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145
第一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146
第二節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154
第三節 董事會與經理∕163
第四節 監事會∕175
第五節 公司的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與責任∕179
第六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183

第六章 有限責任公司∕199
第一節 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200
第二節 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208
第三節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215

第七章 一人公司與國有獨資公司∕217
第一節 公司法關於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別制度∕217
第二節 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224

第八章 公司增資減資、合併與分立∕235
第一節 公司變更的概念和類型∕235
第二節 公司增資∕235
第三節 公司減資∕238
第四節 公司合併∕239
第五節 公司分立∕241
第六節 公司組織形式的變更∕243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清算和終止∕245
第一節 公司的解散∕245
第二節 公司清算∕247

第十章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253
第一節 外國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含義∕253
第二節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253
第三節 外國分公司的管理∕255
第四節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註銷∕255

第二篇 企業法
第一章 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與股份合作制企業∕259
第一節 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企業∕259
第二節 股份合作企業∕262

第二章 合夥企業法∕265
第一節 普通合夥企業的概念及成立∕265
第二節 合夥企業的財產∕274
第三節 合夥人的內部關係-合夥人的權利義務∕276
第四節 合夥企業與第三人的關係∕280
第五節 特殊普通合夥∕294
第六節 有限合夥企業∕295
第七節 入夥與退夥∕300
第八節 合夥企業解散、清算∕304

第三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309
第一節 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與特徵∕309
第二節 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309
第三節 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311
第四節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與清算∕313
第五節 公司、合夥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型態之比較∕314

第四章 外商投資企業法∕315
第一節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319
第二節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325
第三節 外商獨資企業∕331

第三篇 對外商投資領域部分限制之產業
第一章 投資、創投產業∕339
第一節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39
第二節 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343

第二章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產業∕351
第一節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351
第二節 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356

第三章 建築工程設計產業∕359
第一節 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359
第二節 外商投資建築工程設計企業∕362

第四章 物流、交通運輸產業∕367
第一節 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企業∕367
第二節 外商投資國際海運業企業∕369
第三節 外商獨資船務公司∕372

第五章 民用航空業∕377
◎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企業∕377

第六章 出版、印刷、影音製品產業∕381
第一節 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381
第二節 中外合作音像製品分銷企業∕383

第七章 展覽業∕387
◎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387

第八章 電信產業∕389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389

第九章 廣告業∕393
◎外商投資廣告企業∕393

第十章 金融產業∕395
第一節 外資銀行∕395
第二節 外資保險公司∕400
第三節 外資參股證券公司∕409

第十一章 醫療衛生產業∕413
◎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413

第四篇 外資企業海外收購、合併與上市
第一章 外資企業收購與合併∕419
第一節 基本制度∕420
第二節 審批過程∕421
第三節 具體規定∕422
第四節 審批與登記∕422
第五節 以股權作為支付手段併購大陸境內公司∕425

第二章 外資企業兼併與收購大陸上市公司的反壟斷規則∕429
第一節 公司併購∕429
第二節 經營者集中之壟斷行為∕432
第三節 對收購中涉嫌壟斷行為的調查與法律責任∕441

第三章 外資企業海外上市∕445
第一節 立法背景∕445
第二節 境內公司與股權╱資產併購∕445
第三節 境外上市之實務與影響∕447
第四節 外國(港澳台資)投資者(海外母公司)併購大陸境內公司
第五節 股票發行與上市∕450

附件一 大陸1993年與2005年新舊公司法對照表∕457
附件二 大陸常用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營運法規彙整表∕533
附件三 大陸常用投資併購法規彙整表∕563
附件四 企業律師常用法律文件範例∕581
附件五 大陸司法考試商法準備方向∕703
附件六 大陸司法考試公司法與企業法重點導讀∕70

 

自序

  兩岸經貿法律體系隨其政經客觀條件而有其不同之發展方向與體系,台灣商法之發展與體系大體承襲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立法,其立法架構與設計與大陸有相當大之不同。兩岸本於同文同種之因素,在閱讀彼此之著作時相較其他外語自有其便利之處。但台灣學習法律之人,卻往往忽略法律發展有其特有之背景與因素,而形成對大陸法律的誤解,一般者以囫圇吞棗為之,更甚者以台灣法律逕自理解大陸法律,期間所造成之誤解實屬可惜。

  筆者於中國政法大學求學期間,便時常發生因兩岸法學用語與理解運用之不同,而造成在討論及理解上有所誤解,更加體會兩岸在法律體系與運用上自有其不同與差異之處。憶及筆者於北京求學期間,受教於恩師江平教授之際,恩師便一再囑咐研習大陸法律者,應先就大陸法律獨特之發展背景與社會環境予以瞭解,萬萬不可挾台灣法律發展相較之優勢,逕自理解,此為多數台灣學生在大陸學習法律時,最易犯之錯誤。

  此時,正逢兩岸交流日益密切,且大陸已於2008年對台灣開放其司法考試之際。鑑於大陸近年來經濟發展快速,諸多台灣法律從業人員及學子,對大陸法律,尤其在經貿法律部分,充滿相當大之興趣。筆者近年來,接觸諸多台灣有志接觸大陸法律的實務界人士及學生,深刻體驗到台灣法律人逕自以大陸出版之法律書籍理解大陸法律,雖無文字間之障礙,但對其理解與運用上有其相當大之誤解。台灣有志研習大陸法律者須知大陸法律體系之發展自有其與台灣截然不同的發展背景,台灣法律人雖自有其完善法律學習架構下所形成之法理邏輯,但往往卻忽略大陸法律其特殊之受到其社會發展與計劃性經濟影響之立法背景。

  尤其,此時正值大陸開放司法考試之際,許多台灣欲從事兩岸法律服務業的法律人,紛紛躍躍欲試,但據筆者與多數大陸律師實務界者接觸,紛紛均認為台灣法律人從事大陸法律服務業之優勢在於其對台灣法律之專業,但也因其專業及兩岸同文之因素,自然在主觀上形成其對大陸法律之誤解。筆者多次與恩師江平教授論及此一問題,亦深感市面上確應存在一套由台灣相關法律思維角度為出發,介紹與解析大陸法律之著作。在江平教授的鼓勵與支持下,也萌生筆者投入兩岸法學交流之列。

  在因緣際會下,此舉亦受到大陸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于寧先生中國政法大學張俊浩教授及大陸內地知名律師事務所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諸位資深合夥人的支持,在其律師業務繁忙之際願意傾其全所之人力資源參與寫作及提供協助。並有幸承蒙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大陸所所長張榮豐教授、大陸中國政法大學江平終身教授及大陸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于寧會長等兩岸法學先進欣然為本書為序,除深感榮幸外,亦可謂兩岸法學交流之佳話。

  就《公司法》與《企業法》部分,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韓宇律師、謝陽律師與北京工業大學法學院席志國副教授熱情參與寫作,謝陽律師為資深專業商事法訴訟律師,具多年在《公司法》相關業務上的實務經驗。韓宇律師早在北京大學求學及其多年律師執業生涯期間即相當關注與積極研究公司法與外商投資企業法間之衝突與協調問題,並以此為專業方向。在執業中具處理《公司法》、企業商務相關實務業務多年經驗,對本書中關於大陸《公司法》發展歷史、《公司法》與《外商投資企業法》間關係方面多有貢獻。席副教授除在《公司法》方面教學經驗豐富外,亦在大陸高校具《公司法》多年教學經驗,同時亦為大陸司法考試民商法培訓名師。三位大陸法學界菁英的參與,更為本著作內容提供諸多實務與學術上之見解。

  同時亦感謝台灣東吳大學法律系王煦棋教授、朱德芳教授及筆者博士班同學,華北電力大學法學院周甄水副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李自強、前安徽省合肥市檢察院張是鵬檢察官、前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鄭廣淼法官、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張紅等人亦在本書寫作過程中,積極參與討論並給予諸多見解及建議。台灣元照出版公司長期熱心於兩岸法學著作出版,並給予相當之支援,都是本系列書籍得以順利出版的主因之一。

  與此同時,適逢大陸開放台灣取得法律系畢業資格者,得參加大陸司法考試,為使台灣讀者便於理解大陸公司法制同時,本書亦在相關章節中加入大陸歷屆司法考試所涉及之命題,除供讀者便於練習外,並提供相關解說。亦整理提供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之相關司法解釋與大陸人民法院近年之判決,予以解析,以利讀者瞭解大陸司法實務界對相關問題之見解。商法作為一個操作性很強的法律,加上本書主要目的乃在於給在大陸從事投資的法律實務工作者給予具體而有用的指導,所以本書的重點在於介紹包括《公司法》在內的《企業法》的具體運作。

  首先我們介紹了各種企業法律型態在大陸的優勢和缺陷,並在附件中提供部分企業律師常用之法律文件範本,惟讀者需注意法律文件之訂立需依實際情況,本書所附僅供參考不具正式法律效力從而幫助投資者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的基礎上理性地選擇投資的具體企業法律型態。

方立維、席志國、韓宇 2008年6月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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