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初讀《老婦還鄉》,我心中產生了巨大的悸動。
這是一個有關復仇的故事。
劇中女主角年少時與男主角陷入熱戀,當二人有了愛情的結晶時,男主角卻不予承認。受傷的女主角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藉由法律得到公正的對待;然而,男主角收買了另外兩個男人在法庭上做證,指出女主角曾與他們二人睡過覺。男主角想要以這樣的說法轉移焦點,讓法官無法判定女主角腹中的胎兒一定是他的;最終,法官判決女主角敗訴。帶著未婚懷孕的醜名,女主角飽受他人的輕視,為了生存,她離開家鄉淪為妓女,小孩在出生之後一年也夭折了。幾年之後,女主角幸運地被一個億萬富翁看上,兩人結了婚,從此女主角脫離貧困、卑賤的生活而成為了一位貴婦。數十年過去,女主角始終無法忘記她年輕時的不堪遭遇,歷經幾次的婚姻,她已然成為世界上最有錢的億萬富婆;於是,她展開了復仇的行動。首先,她買下了家鄉所有的大型企業以及各種礦產與自然資源,然後讓它們停工、荒廢,這使得家鄉的居民逐漸因經濟蕭條而失業,整個城鎮也因此瀕臨破產的邊緣。之後,在所有人飽嘗貧苦的滋味後,女主角以救難者之姿回到家鄉,表示要捐出十億元作為救助。正當所有居民興高采烈地以為奇蹟降臨之際,女主角提出了她捐錢的條件,她要以這筆錢買下當初背棄她的男主角的命。男主角現已是一個滿頭白髮的雜貨店老闆,他早已把過去的罪行忘得一乾二淨,還以為因自己和女主角之間曾有的情愫可以幫家鄉要得一大筆的金錢,甚至把自己往市長的寶座推去。女主角有計畫的報復行動漸漸地在城鎮裡發酵,所有人表面上仍以講道義的文明人自居拒絕了女主角的提議,但實際上卻開始享受金錢所帶來的幸福生活,他們賒帳買下想要的東西。女主角對這一切其實早已成竹在胸,她毫不憐憫地看著男主角一步步走上死亡,也毫不留情地讓所有人陷入誘惑的深淵;她不僅要男主角為過去的無情付出生命的代價,她同時也要這些在她需要幫助時不曾伸出援手的城鎮居民揹上道德沉重的十字架。終於,男主角在市民大會中被出賣,他被私刑處決了。女主角送出十億元的支票,帶走了裝著男主角屍身的棺木;城鎮居民們群聚在車站為她送行,正如當初在車站迎接她時一般地熱情。
這個故事不禁讓人毛骨悚然;復仇的主題在古今中外的劇本裡不斷地被訴說,但從未有一個說得這麼令我害怕。
劇中的女主角以一種近乎殘忍、粗暴卻又陰冷的方式來進行她的復仇行動,她周遭的人配合著她的計畫,讓她的目的圓滿達成;她利用她的財力與權力導演了這齣「正大光明」的謀殺案,在她離開之際,除了已死的男主角外,所有的人享受著甜美的果實,絲毫不感到愧疚。
這讓我想起了許多年前電視上所播放的一齣影集《Dark
Justice》。劇中的男主角是一個法官,在他的法庭上由於法律、人權、司法程序……等等的因素,使他常常必須釋放一些「明知有罪卻無法將之繩之以法」的惡人;看著這些逃脫制裁的人得意洋洋地揚長而去,法官心中很不是滋味。在內心一股無法壓抑的憤怒驅使下,他找了幾個幫手扮起執行正義的使者。於是,白天他是一名循規蹈矩的法官,黑夜他搖身一變成為騎著重型機車、穿著黑衣黑褲的奪命判官;他將法庭上溜走的罪犯以同樣的犯罪手法處置,甚至處決。
這齣影集在當時頗受歡迎,很多人定時收看,包括我。
回想當時,為什麼人們會被這樣的內容吸引?追究其原因,大部分的人都希望得到公平、看到正義,一個背信忘義的不法之徒觸犯了維繫人倫的律法或傷害了他人的權益就應該要受到懲罰;然而,在現實的情況裡並非經常如此。於是,壞人逃脫了,好人反倒受罪、受傷害;於是,有些人就擔起維護正義的重擔,明的不行就來暗的;於是,這種黑暗的正義就成為了滿足人心、撫慰心靈的一種補償。
當劇中女主角帶著當年判她敗訴、放走男主角的法官出現在眾人為她所舉辦的歡迎晚宴上時,她要求法官重新開庭審查當年的案子,法官問女主角要的是什麼,她回答「我要真相、我要公道、我要他的命」──這句話撼動了我的心──在眾目睽睽之下,她說得如此氣定神閒、毫無掩飾,而眾人竟也理直氣壯、毫不羞愧地幫她完成了這個黑色的復仇行動。
我重新檢視自己的內心深處,年少時的我是否在每一集的《Dark Justice》中因壞人受到黑暗的制裁而感到欣慰?當《老婦還鄉》中的男主角被人用私刑處死時,我是否也感受到一些報復的快感? 《Dark Justice》中那些法官的幫手以及《老婦還鄉》裡那些城鎮的居民們,他們又是以什麼樣的心情和態度來看待參與這個行動中的自己?作為旁觀者的我又如何理解我所看到的一切?
劇中男主角面對無法抵擋的強大勢力,看著身邊所有人的改變,他知道他最終的結局是什麼;在走向死亡的路途中,從害怕到醒悟,他明瞭了當年自己所犯下的過錯,他也體驗了當時女主角的痛苦心情,現在他願意為他造成的一切負起責任;不過,他也要求一個公平的審判,正如女主角所要的。
四十五年前,女主角在法庭上得不到她的公道與正義,因為男主角收買了兩個偽證人,代價是一瓶酒;四十五年後,同樣的法官、同樣的原告、被告、甚至那兩個說謊的證人,女主角得到了她所要的,而這一次的代價是?
正是這個代價讓我心生恐懼。
在戲的開端,我全然站在女主角的一邊,同情她過去的不幸遭遇也理解她為何處心積慮地想要討回她的公道;隨著劇情往下的發展,我卻逐漸動搖了我的看法。
城鎮居民們的行為與改變讓我感到厭惡,男主角深陷驚恐與痛苦的處境使我心生憐憫,而從未改變立場的女主角則因為她的不可改變失去我原本對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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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一個沉重又感傷的議題,劇作家費德瑞克.迪倫馬特(Friedrich Durrenmatt; 1921.1.5-1990.12.14)卻以詼諧、幽默,甚至不動感情的方式來描述劇中的這些人與這些事;他不以傳統悲劇的手法來處理這個嚴肅的主題,在他的眼中,這是一個荒謬、可笑,會發生在任何時代、很真實的故事。
翻開他的著作《戲劇問題》(Theater Problem;
1955),上面寫著「今天那種悲劇所賴以存在的肢體健全的社會共同體的整體已不復存在了」,今天的世界已經變成「肢體不全的」、「喧囂不已的」,一切都變得「荒謬的」了,因此「只有喜劇才適合於我們」,這種喜劇「情節是滑稽的,人物則是悲劇性的」,是一種類似「黑色幽默」的「悲喜劇」(tragicomedy)。原來,迪倫馬特是以訕笑、嘲諷的態度在看劇中的這些人與這些事;這是一種有高度的智慧。
了解了劇作家的態度後我先前的擔心與害怕稍有停歇,同時也興起了將之搬上舞台的念頭。
在我的演出詮釋裡,我維持了故事的原貌,保留了人物原有的語言,但在人物的性格特質上放進了更多的刻劃與描述,將著墨的重點放在人物行為背後的動機以及人物與人物之間的衝突上,也就是將原來劇作家扁平式的人物轉變為立體化的人物,將本來劇作家想營造的美感距離以引發觀眾移情心理的方式來取代;為了達到這個詮釋的觀點,我改變了原劇本的結構,也捨去其中較不真實,如歌隊串場、以場上人物扮演森林裡的樹木與動物、用椅子替代車子……等等劇作家用來造成他所謂「佯繆」的表現手法。修改之後,劇本更名為《貴婦怨》,全劇共分三幕十場以及一個尾聲,是以傳統起、承、轉、合說故事的方法來結構劇情;我希望以嚴肅的態度來論述這個嚴肅的人性主題。
此外,在劇末市民審判男主角的那場戲,我採用了開放式的劇情走向,讓劇場所有的觀眾參與表決,然後在尾聲中演出因表決結果可能產生的後續發展。在大部分的劇場演出中,觀眾處於旁觀的地位,他們默然地看著舞台上的劇情發展直到戲的終了,走出劇場後,有的人得到滿足,有的人則無法被說服,他們只能藉由看戲後的討論來抒發己見。在這次的演出中我嘗試讓觀眾說出他們心中的感受與想法,並讓劇場中大部分人的決定寫下這齣戲的結尾;這樣的做法我的動機其實很單純,我想知道現在的人會如何看待劇中女主角的復仇行動與男主角的生死存亡。
當觀眾在成為一個可以主宰最終結局的關鍵者時,他們心中有何感受?在眼見自己的決定成為了舞台上所搬演的行動時,是否會引發更深一層的領悟?
在這個演出之中,我提供了一種詮釋的角度,不過,我並未僭越導演的職分,我依然走在原劇的中心精神之中。這本書是我的創作紀錄,它包含了我對劇本的解析以及在導演過程中所有思想與技巧的創作表達。經過了三年多,終於在斷斷續續之間把它完成;感謝所有曾給予我支持與鼓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