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人的身體,天生就是為了跑步而設計的。

  演化上……

  *人類的氧氣使用效率極佳。大部分動物都有「一步一呼吸」的限制,只有一種動物例外,就是你。你非常適合跑步。
  *人可以徒步追獸。哈佛大學研究發現,任何人只要有能力在夏天一口氣跑上六英里,就能成為動物界的致命殺手。
  *非洲的布希曼獵人,通常每次跑上三到五小時,就能追到羚羊。所需時間恰好與馬拉松差不多。可見,人類愛跑步並非出於偶然。
  *長途跑步讓我們取得食物,找到伴侶,得以存活、繁榮、向外繁衍。

  身心靈……

  *跑步之後,飲食習慣自然會改變。吃得清淡,吃得較少。
  *跑步之後,睡得更好,平常更放鬆,心跳率也下降了。
  *運動可以從內心深層穩定情緒,不論任何問題,如果四小時的跑步沒辦法帶給你答案,那別的方式也辦不到。

  本書作者麥杜格是一位喜愛跑步的業餘跑者,但他始終對一件事情很困擾:為什麼跑步的時候腳會痛?

  為了治療腳痛,他遍訪名醫,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樣:人體天生不適合跑步,最好換另一種運動試試看。

  在尋找解決腳痛問題的同時,他看到有關原住民「塔拉烏馬拉」族人的報導,發現他們是世界上最厲害的長距離跑者,於是前去請教跑步的秘訣。作者從這個族人身上學到關於跑步的所有事情,也發現原本自己對於跑步的觀念是錯誤的。

  「塔拉烏馬拉」族人一直過著遺世獨立的日子,好幾個世紀以來,他們就在崎嶇的山中奔跑,可以不用休息就跑個上百公里且面不改色,輕鬆就可以跑贏山裡的野生動物,更不用說奧運的馬拉松選手。也因為擅長跑步,這群族人身體非常好,性格平靜,從不生病,現代各種的流行傳染病都不曾出現在他們身上。

  而他們的跑步哲學,就是回歸基本,不為財富、勝利或名聲而跑,單純是為了追求「使用身體的暢快感覺」。

  作者從這群健康、快樂又長壽的原住民族人身上,學會了跑步真正的要領,腳痛的問題不藥而癒,原本被所有醫生判定他塊頭太大不適合長距離跑步,也因為學會跑步的秘訣,居然發掘出自己可以參加極限跑步的潛能。

  《天生就會跑》不單是他追尋跑步秘訣的故事,其中更穿插許多當代最擅長跑步者的傳奇故事,以及過去人類在跑步運動上的種種突破,向讀者證明了一點:我們天生就是適合跑步的生物,我們是地球上最有耐力的跑者!

  沒有愛,我們不會出生;沒有速度,我們就無法存活!

本書特色

  凡是想要活得更充實,跑得更快的人,都會受到這本書的啟發。

  閱讀時只覺得腦內啡受刺激大量生成,產生高度的愉悅。

作者簡介

克里斯多福.麥杜格(Christopher McDougall)

  美國賓州人,哈佛大學畢業後加入美聯社擔任記者,派赴里斯本,並在非洲的安哥拉、剛果與盧安達等三地報導戰事。返回美國後他先後為《戶外雜誌》、《紐約時報雜誌》、《跑者世界》、《男性健康雜誌》等刊物工作,報導曾三次獲全美雜誌報導獎決選。目前他居住在賓州的鄉間,除了練跑之外正在撰寫下一本書。

譯者簡介

王亦穹

  目前居住南台灣,專職譯者,譯有《感染》等書。

 

內容連載

前情提要
二〇〇六年間,墨西哥的銅峽谷內舉辦了一場史上罕見的五十英里超級馬拉松賽,由擅於長跑的塔拉烏馬拉族人派出「昆馬利家族」,出戰有「超馬之神」的美國選手史考特‧傑瑞克(綽號「大鹿」)以及美國東岸超馬新銳珍‧雪頓(綽號「女巫」)。其他與賽者還有專打赤腳跑步的超馬菁英「赤腳泰德」、曾經贏得夏威夷百英里賽的攝影師路易‧艾斯克博等人。這場超級菁英賽堪稱空前絕後,已是美洲超馬界不朽的史詩傳奇,也成為《天生就會跑》這本書內最精華的篇章。

時序接近比賽當天清晨,忙碌的準備工作正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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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五點時,蒂塔媽媽的鬆餅、木瓜和熱皮諾爾已經上桌。阿納佛和西爾瓦諾則特別點了「波索爾」當賽前早餐,這是一種加了蕃茄與飽滿玉米粒的牛肉燉湯。蒂塔媽媽只睡了三小時,說話卻仍像小鳥般興高采烈,要她弄出「波索爾」這道菜餚簡直是易如反掌。西爾瓦諾換上了特殊的賽跑服,那是一件亮眼的天藍長襯衫,還有白色的傳統裙子,邊緣繡上了花朵。

「真漂亮。」卡巴羅讚賞道。西爾瓦諾害羞地低下了頭。卡巴羅在院子裡繞著圈,啜著咖啡,心中卻煩惱不已。他聽說有牧人會趕牛經過路線上的一條小徑,所以整晚難以入眠,盤算最後一刻如何改變路線。不過等到起床吃早餐時,他發現路易的父親和老鮑伯已經及時趕到,成了他的救星。鮑伯跟卡巴羅一樣是美國人,也常在巴托畢拉斯一帶漫游。他倆前天在野外拍照時,剛好遇見那些牧人,而且提醒他們避開比賽路線。現在卡巴羅不必再擔心選手被牛群踩扁了。但他還有一件事情需要煩惱,而且這個煩惱就在眼前。

「那兩個小鬼呢?」他問道。
大家聳聳肩。
「我最好去找他們,」他說道:「我可不希望他們再次空著肚子來自殺。」
我和卡巴羅一起走到街上,驚訝地發現全鎮的人都在路邊歡迎我們。我們在屋裡吃早餐時,他們沿街綁上了鮮花與綵帶;街頭樂團頭戴墨西帽,身穿牛仔服,正在試吹暖身的曲子。婦女與孩子已經在街上跳起了舞,鎮長則將槍口指向天上,練習鳴槍起跑的動作。

我看看手錶,突然覺得無法呼吸:再過三十分鐘就要開始了。之前到烏里克的三十五英里路正如卡巴羅所說:「將我生吞活剝,嚼爛了再吐出來。」再過半小時,我就得從頭再來一遍,而且這次還多了十五英里。卡巴羅設計的比賽路線有如地獄:五十英里的賽道上,我們得登上六千五百呎的高峰再下山,這跟里德維爾百英里賽前半段的山路一樣高。卡巴羅雖然不欣賞里德維爾的主辦單位,但談到路線規畫,他跟他們一樣冷酷無情。

卡巴羅和我爬到山丘上的小旅館。珍和比利還在房間裡,正在跟比利吵是不是該多帶個水壺。不過後來發現,反正那個水壺也不見了。我剛好有個裝咖啡的多餘水壺,所以我連忙趕到房裡,倒掉咖啡,把水壺拋給比利。

「現在吃點東西!動作快。」卡巴羅責備道:「鎮長七點整準時鳴槍!」
卡巴羅和我抓起裝備——我的是裝滿能量凝膠與能量棒的攜水背包,卡巴羅的則是一瓶水,一小袋皮諾爾。然後我們下山回街上。只剩十五分鐘了。我們繞過街角往蒂塔媽媽的店那裡過去,發現街頭派對已經擴大成小型狂歡節。路易和泰德正抓著兩名老太太繞圈圈,一邊擋開想插進來的對手——路易的爸爸。史考特和鮑伯正盡力跟著樂隊的節奏打拍子唱歌,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已經組成了自己的打擊樂隊,在人行道上用隨身的棍子打著節拍。

卡巴羅非常開心。他擠進人群中,擺出拳王阿里的姿勢,邊跳邊搖擺上身,一面往空中不斷揮拳。群眾吶喊起來,蒂塔媽媽送了他幾個飛吻。
「我們要跳舞跳上一整天!」卡巴羅將手圈在嘴邊大喊道:「不過前提是沒有人掛點!比賽時自己當心點!」他轉向樂隊的方向,然後作勢用手指劃過喉嚨。停下音樂,好戲開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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