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使用演繹推理的方法,語言風格具有很強的邏輯論證性。全書分兩篇:Ⅰ.論神的存在和屬性。詳細闡述了一種由無限多屬性所構成的存在或者說實體,即神。神是萬物的固有因,其本質,或者叫第一性是決定一切的必然性;第二性是一種「每個事物都力求去保存自身存在的沖力」;第三性是預定性,或預先規定性。至於神的其他特性,作者都將其解釋為相對的、非本質的。
Ⅱ.論人及其所有物。本部分闡述了人的認知、激情、喜怒哀樂、理性以及用來指導人達到其幸福和最高自由的方法。斯賓諾莎尋求的是「人的心靈與整個自然相一致的知識。」把兩部分結合起來,可得出一個簡單的公式:對神的信仰+理性制服情感=自由和幸福。
此外,書后還有一篇附錄,簡略說明實體的本性——以及人的心靈的本性和心靈與身體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