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 爭端解決之晚近涉華成案法理選析

WTO 爭端解決之晚近涉華成案法理選析
定價:216
NT $ 65
  • 作者:于洋 張磊
  • 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
  • 出版日期:2011-12-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42637185
  • ISBN13:9787542637185
  • 裝訂:平裝 / 318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于洋等編著的《WTO爭端解決之晚近涉華成案法理選析》擇取了近年來WT0爭端解決實踐中發生的兩起以中國為被訴方的成案為研究對象,主要從國際法的視角對其中涉及的法理問題進行較深入研析。欲較深入研析和領會,首要的是能夠對包含著法理問題及法理分析的法律文件有盡可能透徹的理解和把握。


于洋︰先後獲得經濟學學士學位和經濟學碩士學位。2007年入選首屆“國家建設高水平人學公派研究生項日”,作為聯合培養博士生前往德國漢堡大學法學院法經濟學研究所從事了兩年的學習和研究,2009年獲得了歐洲法經濟學碩士學位(榮獲歐盟獎學金並由意大利洛尼亞大學、比利時根特大學和德國漢堡大學聯合頒發碩士學位),2010年從復旦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研究方向為國際貿易與知識產權法)。並于2010年7月入職于上海對外貿易學院WT0研究與教育學院工作,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貿易與知識產權法、WT0爭端解決機制和法經濟學。

張磊︰世界貿易組織教席主持人(WTO Chair Holder)。現任WTO學院院長、教授。聯合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仲裁員。聯合國貿發會議虛擬學院協凋人、聯合國亞太經社理事會ARTNeT聯絡人。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高級會員、中圍司法鑒定人、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會計學會會員、上海市曙光學者。2000年獲上海財經大學產業經濟學專業博士學位(其間1999年任香港城市大學Research Associate)。2003年上海財經大學工商管理(會計學專業)博士後流動站出站,後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先後任瑞士洛桑大學、WTO秘書處和美國喬治城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訪問學眷。2011年獲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勞工組織、意大利都靈大學知識產權法碩士。現為荷蘭馬斯特里赫特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博士。從事WTO法經濟學、爭端解決、知識產權、貿易救濟會計和法務會計研究。兼任上海財經大學會計學(MPAcc)專業碩士生導師。兼任瑞士公共管理學院(洛桑大學)公共管理專業博士生導師、比利時市魯塞爾自由大學(VUB)國際與區域貿易法、國際金融法專業博士生導師。
 

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 “中國——影響汽車零件進口案”上訴機構報告
 一、簡介
 二、當事方和第三方主張
 三、本上訴中提出的問題
 四、背景和對系爭措施的考察
 五、根據系爭措施所征收的稅費的定性
 六、系爭措施與《GATTl994》第3條的相符性
 七、專家組根據《GATTl994》第21條(a)款和(b)款的“選擇性”裁定
 八、專家組關于《中國加入工作組報告》第93段的裁定
 九、上訴機構報告wr/DS339/AB/R中的裁定和結論(歐共體)
 十、上訴機構報告wT/Ds340/AB/R中的裁定和結論(美國)
 十一、上訴機構報告wT/I)$342/AB/R中的裁定和結論(加拿大)
第二部分 “中國——影響某些出版物和娛樂用音像制品貿易權及分銷服務措施案”上訴機構報告
 一、簡介
 二、當事方和第三方主張
 三、本次上訴的爭議
 四、本案系爭措施及專家組的裁定概要
 五、中國貿易權承諾對關于供影院放映的電影和未完成的音像制品的措施的適用性
 六、中國依GATTl994第20(a)條的抗辯
 七、中國《服務貿易減讓表》中“錄音制品分銷服務”條目的範圍
 八、裁定和結論
第三部分 “中國——影響某些出版物和娛樂用音像制品貿易權及分銷服務措施案”之法理選析
 一、前專家組階段與專家組審理階段
 二、上訴階段
 三、法理論析
附錄 世貿組織教席計劃背景資料和提議指導方針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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