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和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是國家對會計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等級進行評價的全國統一標准,是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命題的依據。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包括「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和「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財務管理考試大綱」和「經濟法考試大綱」。
初級和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由「基本要求」和「考試內容」組成。「基本要求」部分,主要介紹應試人員對考試內容的應知程度,包括掌握、熟悉和了解三個層次。掌握的內容,要求應試人員對相關知識點能夠全面、系統掌握,並能夠分析、判斷和處理實務中相關的問題;熟悉的內容,要求應試人員對相關知識點能夠准確理解,並能夠解決和處理實務中相關的問題;了解的內容,要求應試人員對相關知識點能夠一般性理解。「考試內容」部分,主要確定考試范圍,介紹應試知識點和相關法律制度規定,並對一些知識點進行必要的解釋。應試人員在復習備考中,應當在考試大綱確定的考試范圍內全面掌握「考試內容」,同時應當熟悉「考試內容」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准則、制度以及相關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