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百年來,法國社會理論不斷發展,本書敘議結合,別求新聲,期望和讀者一起重新思考這股傳統孕育出的一些重要話題。存在主義、結構主義、實證主義、後現代豐義,乃至其他種種,與這些術語關系最密切的,或許莫過于這股傳統。說到底,正是這股傳統,提供了利他主義(altruism)、失範(anomie)、超終局(hypertelia)這些術語,當然還有“社會學”這個詞。本書力拒陳見,大膽提出,如果基于更長遠的歷史視角,再要簡單將法國思想當前的這些關注話題直接回溯到康德,就是忽視了I800—1880年間這段法國社會思想充滿重大創新的時期。一些眼光極為敏銳的評論者已經指出,法國現代社會理論受到之前法國馬克思主義學說的影響,後者又受到之前涂爾干和莫斯式的人類學與社會學的引導,再往前看,則是孔德學說和烏托邦社會主義的身影(例參Dews,1987,p
244)。因此,本污行文議論不求全面窮盡,只打算在討論社會理淪時,凸顯其研究主題,讓視角更具長遠歷史感。為此,我在書中重新解讀了有關理論闡述較早周期的著述(參看Ray,1999;Shilling and Mellor,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