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系統共有兩萬多個執法單位,其中聯邦警察單位約有一百多個,如大家所熟悉的聯邦調查局(FBI),聯邦緝毒局(DEA),酒精、煙草與武器管制局(ATF)等。聯邦警察一般是按照條線設置的,專門負責某項具體勤務,如專門擔負白宮警衛和打擊假鈔的白宮特勤隊、專門擔負國會警衛的國會警察局等。
聯邦警察之外的執法單位屬于地方警察,擔負著絕大多數的警察勤務,其中州警察主要負責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所以有的州警察又稱為高速巡警。地方警察以縣、市兩級為骨干,是承擔日常警務最多的執法部門。這兩級警察部門絕大多數的警務是每日3班,每周7天,全年365天不間斷的巡警負責承擔的。所以,稱巡警是美國警察局的脊梁是當之無愧的。
美國巡警是一支一警多能的執法隊伍,除特警、排爆警、警�和便衣等更加專業的警種由少數警察負責之外,巡警幾乎承擔了所有日常警察勤務。只要發生在巡區之內的案(事)件,從未成年人離家出走到殺人放火,劫持人質,都由巡警負責處置。
一警多能的好處在于最大限度地發揮了警察的執法潛能和現場處置能力,避免了相互推諉扯皮和重疊執法,防止了警力浪費。街面上的違法犯罪並不是按照交通、治安和刑事截然分開的,一起看似簡單的交通違章案件後面,就可能隱藏著搶劫銀行或者劫持人質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由一警多能的巡警全權處置要比由不同警種分別處置更加科學,更有效率,更節約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