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本書的前三章,概述了當今世界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和國際機構的現狀或“境況”。其中第一章探討了全球化的發展、世界各國相互依存程度的提高以及不同社會體制的共存對認識和處理當今國際事務的影響。此外還有科學技術的影響,在過去的二三十年間,科學技術的發展(例如交通運輸和通信技術)對各國政府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第二章繼續分析這些變化著的現實和環境對國際法和國際機構的具體影響,例如,由于協定本質的不同,要求不同的法律規章適用于不同的條約協定,例如“憲法性條約”。第三章所討論的是主權問題以及重新認識主權概念的必要性。基于對主權概念的重新認識,筆者認為將其界定為“現代主權”可能更為恰當。
本書第二部分分為兩章,主要探討世界貿易組織(WTO),作為一個重要的國際機構,它的歷史和實踐為普遍適用的國際法律和政策提供了許多“經驗和教訓”。特別是經關貿總協定發展起來的、在WTO中得到廣泛應用的、龐大而引人注目的“法理”,深刻地揭示了國際法及其機構在概念方面的爭執,包括主權問題及前面所提到的有關延伸問題的分歧。
本書的第三部分有選擇地和簡要地考察了一些有助于將來更好地理解世界法律體制的分析模式和方法(第六章),然後利用這些解決問題的新方法扼要分析了幾個具體的體制和政策問題,並修改(但不一定要丟棄)了一些關于國際法基本原則和邏輯的傳統概念(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