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文字工作者而言,我和圖畫的緣分不可謂不深。小學的圖畫課,有一次老師特別把我畫的圖,貼在堂上,因為我畫的火車會冒煙,老師說,可見我有想象力。可憐我出生的窮鄉僻壤河南輝縣,要走多少里路才看得見火車。我居然想得出替火車的煙囪加了煙。我得意地記了一輩子。
1949年,坐在黃浦灘前,局勢風聲鶴唳,人心惶惶不安,碼頭上萬頭攢動,人人等機會擠上船離開。我的屁股下坐著的,是一張舊報紙,上面有當時風行上海的張樂平的《三毛流浪記》漫畫,而大時代茫茫的人潮,就是漫畫之外活生生流浪的“三毛”。
我再次和漫畫發生關聯,是我已經在台北的《自立晚報》搖筆桿、寫專欄的時候。那時稿費低得可憐,為了養活老婆孩子,我不停地寫稿,還用那半通不通的英文,翻譯美國《大力水手》漫畫。為了一句“全國軍民同胞們”(蔣中正的專用語),惹怒了情治單位,認為我污辱元首。這下闖了大禍,身系圖圈,幾乎被判死刑。
我和漫畫的淵源,真是每況愈下,至此地步,還有什麼發展空間?沒有想到最近我忽然遇到漫畫泰斗蔡志忠先生,一席話下來,知道他巧妙運用幾個電腦科技的chip,加上系統化靈活裝拼,就能像印鈔票機一樣,出版幾百萬版次的繪本。當下把我這老頭弄得又羨又妒,“撲通”一聲,跪倒塵埃,磕頭如搗蒜、千拜托、萬拜托,好歹把我嘔心瀝血,寫了兩千多萬字的洋洋大作,用圖像起死回生,往往都活脫脫站起來,好趕上今天這個影像時代,也讓我早上起來可以帶小孫女,到巷口喝碗豆漿,潤澗喉,加副燒餅油條。看官,這一招靈與不靈驗,還得要看我的“造化”和蔡志忠的“神功”!
2005.5台北 新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