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旨在把心靈哲學中的核心問題介紹給那些對哲學知之甚少或完全沒有哲學背景的讀者,並且在介紹的過程中,盡可能突出這些問題的形而上學方面。以引人入勝的寫作方式,用大量清楚而實用的事例,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可供選擇的關於心靈的構思。它引導我們瀏覽了那些對心靈上本質的是重要的說明,包括二元論、唯物論、功能主義、解釋主義和取消主義對心靈本質的說明,並且就這一學科的最新趨勢作出了批判性的評價。

本書共分六章:第一章 導言;第二章 笛卡爾的遺產;第三章 唯物主義的變種:行為主義與心物同一論;第四章 功能主義與心靈的表征理論;第五章 心靈的解釋理論與取消主義;第六章 心靈及其在自然中的地位。
 

目錄

前言與致謝
第1章 導言
科學與形而上學
展望
第2章 笛卡爾的遺產
笛卡爾的二元論
對笛卡爾的二元論的改造
非笛卡爾主義的二元論
小結
推薦讀物
第3章 唯物主義的變種:行為主義與心物同一論
行為主義
同一論
小結
推薦讀物
第4章 功能主義與心靈的表征理論
功能主義的圖畫
功能主義的基本原理
心靈的表征理論
梯級世界觀
「感受性質」
推薦讀物
第5章 心靈的解釋理論與取消主義
D.戴維森與命題態度
丹尼特與意向立場
取消主義
推薦讀物
第6章 心靈及其在自然中的地位
形而上學的背景
觀點的應用
結語
推薦讀物
參考文獻
索引(Ⅰ)
索引(Ⅱ)
譯後記
 

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的邀請,我與該社李艷輝女士一起策划了這套「國外經典哲學教材譯叢」,覆蓋哲學的各主要學科,按最初的設想,每一門學科選一本比較權威的教科書,同時選一本相應的經典文獻讀本,其主要意圖是:讓國內讀者知道歐美大學究竟是怎麽教哲學的,講授什麽樣的內容,是怎麽講授的,教科書如何編撰,等等,以此為國內的哲學教學提供某種參考、借鑒。

從詞源上說,哲學源出希臘語「philosoph」,即「愛智慧」,它意味著「對智慧的真誠熱愛、忘我追求和批判性反省」,因此被稱為「智慧之學」。但我認為,國內先前的(也許包括當前的?)哲學教育偏離這一傳統甚遠,把過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對哲學知識的傳授上,把哲學當作了某種知識體系、某種命題系統、某種智慧形態,哲學教育變成了上課講條條、聽課記條條、考試背條條這一習慣的周而復始,從中學到大學、一直到研究生階段不斷地循環往復,造成了學生對哲學課的某種反感甚至是厭煩,在一門號稱「愛智慧」的學科中,他們卻感受不到多少智慧的撞擊以及由此撞擊出的智慧火花。因此,國內的哲學教育有必要改革,我個人認為,其改革的目標就是回歸到哲學的愛智慧傳統,教學的重點不是傳授某種固定的哲學知識形態,而是培養學生對哲學智慧的強烈好奇心和興趣,以及傳授追求、探索這種智慧的方法、途徑和能力。具體來說,回歸哲學的愛智慧傳統包括以下做法:

第一,回歸重要的哲學問題。

例如,是否存在一個獨立於我們的心靈、並且成為我們的認識對象的外部世界?如果有,我們能否認識它?如何去認識它?其途徑、過程、程序、方法、准則是什麽?什麽是真理?我們能否達到真理?區別真理與謬誤的標准和途徑是什麽?語言在人認識世界的過程中有何種地位和作用?語言、思想與實在之間是什麽關系?我的心靈與我的肉體是什麽關系?除我自己的心靈外,還存在他人的心靈嗎?我們如何證明它們的存在或不存在?在人死後有所謂的靈魂世界嗎?死亡對人生意味著什麽?究竟有沒有學、倫理學、社會政治哲學、美學等眾多的哲學分支學科。

第二。回歸嚴格的哲學論證。

自然科學方面的爭議與分歧,最終可以通過訴諸外部對象和外部世界,憑借觀察、實驗、證實、證偽等手段來解決。而哲學方面的爭議和分歧無法訴諸外在世界,沒有最終的上訴法庭,哲學命題因此沒有真(truth)、假(falsehood)之分,只有「有道理」 (reasonable)與「沒道理」(unreasonable)、「可接受或不可接受」(acceptable or unacceptable)以及相應的程度區分。也就是說,檢驗哲學命題或哲學學說的惟一手段就是邏輯手段,就是看一個哲學命題是否受到了很好的支持與論證,是否被置於與其他哲學命題的邏輯關系中,是否被整合到某種更大的知識架構中。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說:論證是哲學活動的本性,哲學不僅僅是陳述你的觀點,而且還要用論證對你的觀點提供支持,並且對可能出現的異議進行反駁;對於哲學來說,論證的過程甚至比論證的結論更重要,這是因為:對於主張者來說,論證把一個思想置於與其他思想的邏輯聯系之中,或者從該思想演繹出某些進一步的結論,這一過程就有可能把自己的思想引向深刻、細致、全面和正確;對於接受方來說,論證使某個思想具有了可交流性、可理解性和可批判性,從而使他能夠進入對方的思想世界,並與對方進行理性的溝通和對話。

哲學應該展現先哲們對上面那些問題的各種主要回答,並詳細重構他們對這些回答所給出的各種哲學論著經證及其反論證,並引導學生去理解、評價、重構成或者反駁這些論證,在此過程中感領悟、理解、鍛煉出哲學的智慧。2002—2003年,我在美國做訪問研究期間,曾經聽過一門宗教哲學課程,它是這樣上的:教授預先布置與課程有關的閱讀材料,要求學生課下完成閱讀,教授則在課堂上通過提問來檢查學生的閱讀情況;每次課兩小時,只重點計謀關於上帝存在的一個論證,教授先陳述這個論證,並做必要的詮釋和引申,然後學生舉手發言,提出支持或者反駁這個論證的種種理由,其他學生再地此進行辯駁,教授則不時插話,或補充信息,或參與對話,以此引導、控制著整個討論進程。下一次課教授則陳述一個與前次課剛好相反的哲學論證,學生再就其進行討論。在這樣的課堂上,學生的注意力自然不是被引向論證的結論,而是被引向論證的過程、方法或程序,並且學生的思路被打開了,對同一個問題給他提供了各種可能的解答,並且向他說明每一種解答都有支持或反駁它的種種理由,但這些理由都不是完全充分的,要求他本人通過創造性思考,對這些論證作出重構、評價、支持或者反駁。我認為,這種教學方式值得借鑒,因為它使學生與哲學史上的大師們一起思考,並有可能促使他貢獻出自己的一份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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