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介紹了場記工作、培訓、專業知識和實踐等內容。我們不應將le scribe(大眾作家)、le script(電影編劇)和1e script—boy(男場記)或1a
script—girl(女場記)這幾個詞弄混,後者不負責對主題進行描寫而是負責主題的連續性,因為一部電影的拍攝順序和銀幕放映順序並不一樣。我們還是看看通常的定義:1977年版的《羅貝爾辭典》中寫道:「女場記員(名詞,陰性),導演和制片主任的助手,負責影片的連續性,簡稱場記。」1987年版的《拉羅斯辭典》的解釋是:「場記(名詞,陽性或陰性),一部電影或一台電視節目導演的合作者,負責記錄與取景有關的一切細節和拍攝的連續性。」國家電影中心實行的制片人工會和技術人員工會聯合公約第二章第六條規定了以下職責:「場記是導演和制片主任的助手,負責監督影片的連續性和協調日常一切與拍攝工作有關的藝術和行政方面的關系。」
此外還有一些說法——在某些文章中可以讀到——場記是「電影流動的記憶」,是「後備胎」,是「導演的提示器」,就整個攝制組而言,是「拍攝工作這座迷宮中的阿里阿德涅線球」,是「全攝制組的核心」,「方向盤」,「信息庫」,是「導演專注的耳朵和注視影像的眼楮」,是「令導演感到內疚的人」,也是幫助他催生影片的「助產士」。
現如今,導演們為了使自己創造性的靈感有較大的發揮余地和自由空間,已不再將劇本分成單個鏡頭,而是分成鏡頭組、場景或片斷(約80至150個)。場記要隨著拍攝的進行把每一集中的所有分段編上號,以便剪輯師在接片時容易尋找(每部影片有450到900個編號或鏡頭)。因此將”iE確」的號碼標在打板上的責任就落在了場記的身上。要使號碼「正確」,一方面號碼不能重復使用(兩段標有同樣號碼的負片會給剪輯師帶來麻煩),另一方面已拍和要拍的鏡頭號碼要標對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