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隸制時代

奴隸制時代
定價:107
NT $ 93
  • 作者:郭沫若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5-02-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300062644
  • ISBN13:9787300062648
  • 裝訂:平裝 / 226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是郭沫若先生關于史學和考古學的學術論文集。書中文章大都創作于解放初期,主要圍繞著中國古代史中奴隸制時代和封建制時代的分期問題展開論述。

在解放初的史學界,關于奴隸制和封建制交替時間的界定,並沒有清楚的定論。史學界內有人將分期定在西周時代,有人認為是西周與東周之交,有人認為西漢和東漢尚屬于奴隸制時代,更有甚者將二者分界定在隋唐時期。各學派各持己見,莫衷一是。郭沫若先生通過對井田制的興廢、殷周人殉的史實、奴隸與農奴的區分、漢代政權的實質,以及古文字的發展等眾多的關鍵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先後撰寫出本書所收入的十余篇文章,以資料的翔實性,論證的嚴密性和推理的科學性力駁眾說,將中國古代史上奴隸制與封建制的分界確定在春秋與戰國之交。本書不僅為後來的史學研究在認識上開闢了新的局面,同時在方法上提供了科學的範例,從而也奠定了郭沫若先生在史學史上的重要地位。
 

目錄

中國古代史的分期問題——代序
奴隸制時代
蜥蜴的殘夢——《十批判書》改版書後
讀了《記殷周殉人的問題》
申述一下關于殷代殉人的問題
關于周代社會的商討
關于奴隸與農奴的糾葛
補記︰黑勞士與莫里司
墨家節葬不大殉
發掘中所見的周代殉葬情形
《侈靡篇》的研究
希望有更多的古代鐵器出土——關于古代分期問題的一個關鍵
漢代政權嚴重打擊奴隸主——古代史分期分歧論中的又一關鍵性問題
略論漢代政權的本質——答復日知先生
關于中國古史研究中的兩個問題
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
駁《實庵字說》
後記
改版書後
 

中國社會的發展,曾經經歷了原始公社、奴隸制和封建制,和馬克思主義所劃分的社會發展階段完全符合。這已經成為一般的常識。四十年前,有些人叫嚷的中國社會空白了奴隸制,在原始公社的廢墟之上建立起封建社會的議論,早已被吹送到九霄雲外去了。

但在各個階段的具體劃分上,以前也曾經有過不同的意見,分歧相當大。經過大家的努力,認識逐步接近,在古代史分期上,就只剩下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奴隸制與封建制的交替,究竟應該劃分在什麼時期?

殷代以前的夏代,尚有待于地下發掘物的確切證明,但殷代是典型的奴隸社會,已經沒有問題了。殷代祭祀還大量地以人為犧牲,有時竟用到一千人以上。殷王或者高等貴族的墳墓,也有不少的生殉和殺殉,一墓的殉葬者往往多至四百人。這樣的現象,不是奴隸社會是不能想象的。

殷代以後,問題便復雜了。有的同志認為西周已經進人封建社會,因而奴隸制與封建制的交替便應該劃在殷、周之交,公元前一○六六年左右。又有不少的同志認為西周或甚至周代和周代以後(日本學者有人一直推遲到南宋)都是奴隸社會。我自己曾經從周代的青銅器銘文中找到了不少以奴隸和土田為賞賜品的記載,而且還找到了西周中葉的奴隸價格︰五名奴隸等于一匹馬加一束絲(見孝王時代的《留鼎》銘文)。故我認為西周也是奴隸社會。但關于奴隸制的下限,我前後卻有過三種不同的說法。最早我認為︰兩種社會制度的交替是在西周與東周之交,即在公元前七七○年左右。繼後我把這種看法改變了,我改定在秦、漢之際,即公元前二○六年左右。一直到一九五二年年初,我寫了《奴隸制時代》那篇文章,才斷然把奴隸制的下限劃在春秋與戰國之交,即公元前四七五年。

我為什麼能夠作出這第三次的改變呢?那是毛主席的著作給了我一把鑰匙,使我開動了自己的腦筋,也使我懷著信心去打開中國古代社會的這個關鍵。

毛主席教導我們︰“研究任何過程,如果是存在著兩個以上矛盾的復雜過程的話,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這個主要矛盾,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毛主席又說︰“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是農民階級和地主階級的矛盾。”

就這樣,毛主席早就把解決問題的一般方法和解決具體問題(在這兒是古代史分期問題)的途徑,很明白地指示了出來。我們以前沒有照著毛主席的指示去做,所以走了不少彎路。我在寫《奴隸制時代》日寸,是有意識地照著毛主席的指示走路的。那就是抓住在封建社會中的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這個主要矛盾,而且特別是地主階級這個矛盾方面。如果在某一個歷史時期中,嚴密意義的地主階級還不存在,那麼那個時期的社會便根本不能是封建社會。這就是我所找到的正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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