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或許你會說,的確也有許多都市計畫的學者專家這麼說,霍華德在1898年出版的《明日田園城市》是上上個世紀老掉牙的英國烏托邦城市夢想,和現代臺灣都市的發展現實,實在是天差地別。作為都市計畫史的神主牌放在書架上憑弔膜拜,或許(象徵)意義非凡,但是要拿來研讀、應用,這也太不切實際了吧!但是我要說,而且要大聲地說,正是這種敢夢又肯想的「不切實際」性格,以及努力在現實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夢想的奮鬥過程,造就了偉大的都市文明,也因此開創了一個重要的專業領域和新興學科──都市計畫(urban
planning)。都市計畫,或是所有的規劃、設計,就是設法讓夢想照進現實裡的理念(理論)實踐過程,而不只是一本計畫書或一張設計圖。所以,如果想要徹底領略都市計畫的精髓,我們不僅必須仔細閱讀像《明日田園城市》這樣的規劃經典,還要連皮帶籽,甚至連土帶水地一併理解它所處的時空脈絡,而不是只拘泥在書中有關土地利用的技術細節,才得以充分理解《明日田園城市》的基本精神,進而真正感受到它的強大魔力。
導讀的目的,就像點燈帶路,除了提綱挈領地指出書中的重點之外,更在於照亮該書背後的時空脈絡,包括作者寫作當時的時空脈絡,以及讀者閱讀當下的時空脈絡。不僅要讓書中的論點得以回到它當初所對應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與科技脈絡當中,自我彰顯;同時,也必須從我們所處的現實情境裡面,找到自我啟發的靈光線索。換言之,從首版霍華德親自撰寫的緒論,到歷經多次再版和翻譯成各國譯本的過程中,每一次再版或翻譯都是將《明日田園城市》放到不同的時空脈絡中,重新對話。因此,每一個版本或譯本的序言或導論,都一而再、再而三地彰顯《明日田園城市》的原創性,以及相關概念得以與時俱進的前瞻性。例如,1946年英國的Faber版就凸顯出田園城市和英國戰後新市鎮的緊密關係;1965年美國的MIT版則反映出田園城市、新市鎮和郊區化之間的連帶關係。同理,本譯本所依據由英國城鄉規劃學會策劃,侯彼得、丹尼斯.哈迪和科林.瓦德共同評注,Routledge出版社發行的2003年百年復刻紀念版,更彰顯出本書及田園城市在誕生百年之後,如何在永續發展的世紀新風潮中,繼續發光發熱,而且歷久彌新。
這本結合原始文本、導論、後記與逐頁評注的經典重現,娓娓細數和總結歸納百年以來都市計畫如何在英國萌芽、發展和演變的曲折歷程。由於已經有了這些「在地書寫」的專業導論、後記和逐頁評注,中文繁體譯本的導讀也就沒有必要重複這些精彩內容,而是試圖從「異地/易地閱讀」的自為主體性和情境共鳴性,來介紹這本歷久彌新的時代之作,試圖釐清一些似是而非的長期誤解、楬櫫本書最重要的核心價值、重新審視田園城市的具體成果,進而反思《明日田園城市》對於臺灣當前都市計畫和城市論述的重大啟發。有了這些新的體認與瞭解,書中一些蒙塵已久的重要理念,自然而然也就得以重新彰顯。
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跨越東西,回到未來」,重新理解為什麼《明日田園城市》是現代都市計畫與當代城市論述不可不讀的經典之作。
人云亦云,以訛傳訛:世人對於《明日田園城市》的誤解
《明日田園城市》一書,名氣雖然響亮,但是有緣一窺該書完整內容的讀者,實在不多。間接引述,以訛傳訛的結果,使得「眾所周知」的田園城市理念,反而與作者的初衷有所出入,甚至相互牴觸。最常見的幾個誤解包括:(1)將田園城市的城鄉論述,誤認為「花園城市」的景觀建築設計;(2)將田園城市腳踏實地的都市計畫,視為不切實際的烏托邦夢想;(3)將田園城市主張兼顧正義與效率的社會企業經營理念,當作偏執激進的社會主義城市革命,以及(4)將田園城市試圖將城市生活的生產與再生產納入區域規劃的宏觀視野,視為畫地自限的孤立城鎮。這些誤解,需要逐一釐清。
Garden City是田園城市,不是「花園城市」
中文的都市計畫教科書,不論是國內學者自己撰寫或是翻譯的,尤其是比較早期的著作,經常將「garden city」譯作「花園城市」。就算作者或譯者沒有曲解霍華德的完整主張,「花園城市」的名稱也很容易誤導讀者,以為它就是在市中心規劃大型公園,以及廣設景觀大道的「花園新城」。加上第一座田園城市列區沃斯的首席建築師雷蒙.歐文(Raymond Unwin)和貝里.帕克(Barry
Parker),他們在實際規劃時大量採用具有前庭、後院,充滿鄉村風格的住宅設計,所以田園城市就被想像成一個充滿鳥語花香的花園新城。然而,霍華德的初衷,毋寧是想在英格蘭的田野之上,以預先規劃好的土地利用方式和類似合作社的市政企業經營模式,建造一座結合鄉村農業和都市工商業的完整聚落。因此,田園城市的整體概念包含外圍廣大的「田園」(garden)部分(占六分之五的土地面積),內圈密集的「城市」(city)部分(只占六分之一的土地面積),以及散布在交界地帶的各種生產事業與社會組織;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這樣的「田園-城市」理念,充分展現在書中第一章開頭的引文當中:「我不會停止奮鬥,也不會讓刀劍在我手中沉睡,直到我們在英格蘭的田野之上,建立耶路撒冷(Jerusalem)〔人間天堂〕為止。──布萊克(Blake)」。換言之,將田園城市曲解為花園城市,不僅落入「見樹不見林」的管窺之見,也凸顯出以景觀建築為主的都市設計、以土地利用為主的都市計畫,還有以民生福祉為主的社會規劃,三者在空間尺度、標的對象和手段目的上面的根本差異,更呈現出相關議題在臺灣的規劃領域裡,存在著技術化約和越俎代庖的理論與實務錯亂。問題是,從田園城市到花園城市的變形、失焦,連帶地也讓霍華德《明日田園城市》所秉持的社會改革理想,逐漸被規劃設計的技術細節所掩蓋,甚至本末倒置地變成政治修辭和地產行銷的口號,讀者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