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詩
金澄澄的夏日午後,
我們悠然順流而逝:
小小的臂膀使著勁,
小力道兒划著雙槳,
小小的手裝模作樣,
導引著漫遊的去向。
如此如夢良辰中啊,
我小心翼翼輕呼吸,
不想吹動纖毫驚擾。
三個殘酷的小孩子,
卻請求我講個故事,
一個人單薄的聲音,
怎能抵擋三副口舌?
霸道大姊姊發命令:
「這就開始說吧!」
小姊姊柔聲說願望:
「要有胡言亂語!」
小妹妹最喜歡插嘴,
每一分鐘打斷一次。
忽然之間安靜下來,
她們在幻想裡追尋。
做夢的孩子穿行在,
狂放新鮮的奇境裡,
與鳥獸友好地交談,
幾乎相信那是真的。
故事終究漸漸流盡,
幻想之井也會乾枯,
疲乏之人無法可想,
想把故事暫且擱下,
「下次再講──」
「下次到了!」
她們歡快地大聲喊。
奇境故事如此展開:
徐徐緩緩一段一段,
離奇趣事慢慢成形,
直到故事完整收場。
轉舵回家滿船歡樂,
在西落的斜陽之下。
愛麗絲!請收下這稚氣的故事,
輕柔的手將它
與童年的夢放在一起,
捆紮以記憶的神祕絲帶,
像朝聖者枯萎花環上的
花朵採自遙遠的地方。
譯後記
與時間為友,與愛同在
許多人在聽到這本書時會說:「哦,那本小孩⋯⋯的書嗎?」也許一開始想說「小孩看的書」,然而對它所受到的推崇有所耳聞,最後含混地說了出來。
小孩真的會喜歡它嗎?我不知道。我想我小時候並沒有喜歡上它,我記得我被許多其他的書吸引,但這本並沒有留下太多印象──我肯定讀過。它看上去有太多胡攪蠻纏、瘋瘋癲癲的「廢話」,還有些不知所云的詩歌,它們都像嗡嗡作響的蜂群之霧一樣,干擾我「入勝」。小孩喜歡不著邊際地跳著說話,也很喜歡摳字眼抬槓,還喜歡發明出除了她沒人知道是什麼意思的詞,頻頻使用,樂不可支,這本書也是如此。也許對小孩講一個胡說八道的故事會讓她開心,但可能無法取悅不在當場、後來閱讀你們之間瘋言瘋語的記錄的小讀者。
我變大了一些之後開始喜歡它,但我得承認,有一半的喜歡源自並非直接得來的印象。我喜歡它神祕而怪誕的氣息,那很酷,不是嗎?孤身闖入夢境的女孩,嬉皮或龐克或哥德式的角色,絢麗、詭異、暴戾,瘋狂而理性,冷峻又甜美。藝術家描繪它,每一幕都太好作畫;詩人愛它,寫它,而它又變成別人的卷首引語;他們為它創作,或者說,它讓他們創作,「重要的是誰是主人」,就像胖蛋說的;物理學家和數學家更熱烈地愛它,它描繪他們的那個世界,並在那個世界裡放了一個小女孩,於是他們用它來替各種事物命名:「愛麗絲把手」、「愛麗絲宇宙」、「愛麗絲線」、「柴郡貓量子」⋯⋯還有電影電視、音樂和電子遊戲。愛麗絲的故事在它本身之外有了許許多多個分身,它自己本身也包含著無數個疊影,然後它就有了或成了一團比它原本更大的迷人的光暈,帶光暈的影像,令人目眩神迷。
還有許多人研究它:愛麗絲的身高之謎,還原鏡中棋局的每一步⋯⋯「想把它弄清楚!」他們刨根究底,有點兒像⋯⋯《宅男行不行》裡的人討論《星際爭霸戰》與《魔戒》?不過,我對許多「定要弄個水落石出!」或是「我看出了新門道!」的討論都不太感興趣。有些甚至讓我厭煩。在我看來,一個作品它如此呈現,便是完整無缺的。我更喜歡就那麼感受它,接收它散發的全部資訊。而它以外的部分,你可以想像和推測,那是你的事,不關它的事。它含混、曖昧、飽滿、豐盛、跳動不安,被書呆子氣的人搞得扁平乾癟。無數種意思,氤氳環響,不該被誰講成某一種意思。曖昧不清、無限豐富,就像天使的光環和翅膀。詩歌本身充滿歧義和奇境,被校對修改規整,變成普通的詞句,許多人愛幹這樣的事,尋找或給出唯一的解釋。使胡話詩變清晰,自以為是而無益處。我「不想弄清楚!」,不是追求更少,而是更多。它本來就不清楚,為什麼要把它弄清楚呢?更確切即是更不確切。(我也沒有在我的譯文裡添加任何注釋──我滿可以寫上一些,但我平常討厭太絮叨的翻譯──煩人的評論音軌──何況又不是主人,至於翻譯所動的手腳,透過注釋也找補不了,只好就這樣。)
即使沒有變身,愛麗絲本身的形象也令人喜愛,卡洛爾(在與他的愛麗絲泛舟二十五年以後)這樣描述筆下她的性格:「夢境裡的愛麗絲,在妳的創造者眼裡,妳是什麼模樣?他該怎樣描繪妳?可愛是最重要的,要可愛與溫柔:跟小狗一樣可愛,如小鹿般溫柔;然後是有禮貌──對誰都一樣,無論對方地位高低,偉大或怪誕,是國王或毛毛蟲,即便她自己是國王的女兒,身穿金縷衣;再來則是願意相信與接受一切最荒謬與不可能的事物,展現出只有做夢的人才具備的極度信任態度;最後則是好奇──好奇心強烈無比,而且對於人生感到極度愉悅,這種愉悅只有在童年的歡樂時刻才會出現,因為在那當下一切都是如此新鮮美好,也不知罪惡與哀傷為何物,兩者只是空洞的詞彙!」
如今我已是個地地道道的大人,被故事中的時間與愛擊中。夏天總是最美好,萬物閃光,但很快過去。此時夏末秋初,「一天又將盡令人心焦」。鏡子外的屋外雪花紛飛,鏡中沒有寒意(鮮花盛開,溪水流動)。有人開罪了時間,就被棄而不顧在永遠的下午六點裡。有人倒著過日子,能記得未來。他們泛舟河上並講了愛麗絲的故事的那天,一八六二年七月四日,那天牛津一帶的天氣「涼爽而潮溼」,下午兩點後開始下雨,烏雲密布,最高溫度為十九點九攝氏度,但據說卡洛爾和愛麗絲都記錯了,他們記憶中那天十分晴朗,陽光明媚。他的年齡是她的三倍整,而他們的年齡加起來是她年齡的四倍。如果這個描述不限定在那時候,他們就會一直按照這個比例生長,她二十歲時他將六十歲,她三十歲時他九十歲⋯⋯誰說不行呢?有的地方一天起碼有兩三個白天和夜晚,有時在冬天他們把五個夜晚連在一起,為了暖和些。假如他們一起走,過多久她會和他一樣大?多久都趕不上啊—倒退著走就可以。
《鏡中奇緣》第八章,恐怕是愛麗絲的全部旅程中最溫柔的一段。有人說白騎士像堂吉訶德⋯⋯並且在《堂吉訶德》第二部第四章裡,堂吉訶德勞煩一位學士給他的心上人杜爾西內婭寫辭行詩:「他要學士務必把那位小姐芳名的字母,挨次用作每行詩的第一個字母;全詩每一行的第一個字母就拼成『杜爾西內婭.台爾.托波索』這名字。⋯⋯堂吉訶德說:『就得這樣;女人一定要看見自己名字明明白白標在詩裡,才相信那首詩是為她作的。』」卡洛爾也把愛麗絲的名字(Alice
Pleasance Liddell)寫進了結尾詩的開頭(原諒我沒有辦法使它在中文裡仍是一首藏頭詩而又仍是原來的詩,我認為不值得為了「藏頭」而自行編造新的詩句。順便說,在有些地方我編造了新的,譬如睡鼠的講述裡M開頭的東西原文是「捕鼠器、月亮、記憶、差不太多」,我擅自改成為「墨汁、滿月、祕密、馬虎眼」。這樣的地方還有一些,都是我權衡的結果。又比如把滿是自創機關的詩裡的「green
pig」寫成了中文的「猜」,「這是我的發明」,學白騎士的話說,也會有點滑稽可笑和令人疑惑嗎?算了,反正我也願意當白騎士,護送你一程)。但西元三百年前的羅馬詩人已寫過藏頭詩,而卡洛爾告訴過插圖畫家,白騎士不是老頭:「白騎士絕對不可以有鬢角,不能讓他看起來是個老頭。」(然而在最為人熟知的一個版本的插圖裡,白騎士完完全全是老頭。)所以與堂吉訶德的相似之處──比如說笨拙、堅韌、異想天開而又多愁善感──只是相似,多少惹人喜愛的人不是那樣呢。與其說是堂吉訶德,不如說是卡洛爾自己吧,頭髮蓬鬆,面容友善,目光溫柔,帶著淡淡微笑,愛從不尋常的角度想「沒用」的事,愛發明東西──卡洛爾的日記裡寫著各式各樣的發明。
白騎士「一隻手打著慢拍子,淡淡的微笑猶如一層微光籠罩在溫柔而愚笨的臉上」,唱起歌來,「斜陽在他的髮間閃爍,他盔甲上的反光耀眼爍亮,令她目眩;馬靜靜地走動了幾步,脖子上掛著韁繩,啃著腳邊的草;後面森林陰影濃重」—真是溫柔得令人心痛的一幕。就算你今日懵懂,不明所以,也希望這一切能像一幅畫存在你心裡。陪你走到森林盡頭,然後告別,希望你別忘了我。他唱的那首歌,標題深情而歌詞貌似戲謔,一個真正體貼溫柔、不願使對方受到一點驚擾或有絲毫壓力的人會這樣做—想表達我的愛,又不要看起來是真的。而歌裡,年長者平靜而誠摯地訴著衷腸與生平苦楚(但毫不渲染苦楚),年輕聽者只記掛著自己的事,漫不經心地聽著,任憑老者的話流過腦子,有如水穿過笸籮,這也恰似白騎士(或卡洛爾)與愛麗絲之間的狀況:他已傾心相訴,不能再多,而她只希望他的歌別太長,別多耽誤她接下來的行程,她滿懷期待地看著前方──不用多久,下了小山,過了小溪,她就會變成皇后。他的歌並沒有打動她,她像所有孩童一樣無情,但體貼、有禮貌、善良,也僅僅是這樣。他只能陪她到這裡,就要回他的黑森林裡去了,他是個受到種種限制的大人,而她自由自在,未來比他的要長。歌裡,多年以後,年輕的聽者回想起了那個多年前的夏夜、那個悲苦的老頭,這是願望吧,而使年輕人想起老頭的、他親自感受到的苦楚又是多麼的微小。
被淡然處之的悲傷與歡樂並行,化作輕歌曼舞,鋪在迷狂的後面,人生則令人感動而已,一如卡洛爾在一篇〈祝每個喜歡《愛麗絲》的小朋友復活節快樂〉裡說:「如果有機會能在夏天清晨醒來時聽見鳥兒在唱歌,涼爽的徐徐微風從敞開的窗戶吹進來,此刻懶洋洋的你眼睛半開半閉,像在做夢似的看見綠枝搖擺,充滿漣漪的水上金色的波光粼粼,你知道那種如夢似幻的感覺有多美妙嗎?那是一種與悲傷相去不遠的樂趣,就像因為欣賞了美麗的圖畫或詩歌,因此讓眼淚奪眶而出的感覺。」此時無論你多大,只當是年長的孩童,我們且順流而下,人生難道不是夢?祝你快樂,與時間為友,與愛同在。
顧湘
二〇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