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作者任教於東吳大學民法物權之上課教材,以逐條釋義方式編排,就條文中之各關鍵字以註腳方式解說。雖以逐條釋義為主架構,但編寫上並不忘建構體系,並整合相關之民法總則編及債編概念。作者以此教材授課,學生學習效果極佳,作為學生自修或配合授課老師進度研讀兩相宜。惟讀者以此書作為學習物權之簡便筆記本時,須再配合參照權威教科書之內容,始能徹底習得物權奧義。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邱玟惠
現 職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台灣醫事法學會理事長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學士
日本國立筑波大學經營政策研究科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台灣經濟研究院高級助理研究員
台灣醫事法學會秘書長、常務理事
東吳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邱玟惠
現 職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台灣醫事法學會理事長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學士
日本國立筑波大學經營政策研究科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台灣經濟研究院高級助理研究員
台灣醫事法學會秘書長、常務理事
東吳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目錄
五版序
作者序(緣起)
凡 例
第一章 概 論/1
第二章 不動產物權之變動/23
第三章 動產物權之變動/49
第四章 所有權概說/107
第五章 所有權之特殊形態/131
第六章 抵押權/189
壹、普遍抵押權/190
貳、共同擔保專論/248
參、最高限額抵押權/274
肆、承攬人抵押權/297
第七章 質 權/311
壹、動產質權/311
貳、權利質權/327
第八章 留置權/341
第九章 用益物權/351
壹、用益物權概說/351
貳、地上權/352
參、典 權/370
肆、不動產役權/387
第十章 相鄰關係/397
作者序(緣起)
凡 例
第一章 概 論/1
第二章 不動產物權之變動/23
第三章 動產物權之變動/49
第四章 所有權概說/107
第五章 所有權之特殊形態/131
第六章 抵押權/189
壹、普遍抵押權/190
貳、共同擔保專論/248
參、最高限額抵押權/274
肆、承攬人抵押權/297
第七章 質 權/311
壹、動產質權/311
貳、權利質權/327
第八章 留置權/341
第九章 用益物權/351
壹、用益物權概說/351
貳、地上權/352
參、典 權/370
肆、不動產役權/387
第十章 相鄰關係/397
序
五版序
筆者於第五版持續地配合授課學生之回饋,將若干不容易理解處予以改寫並訂正錯漏字。
因2019年「法院組織法」與「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修正條文之施行,最高法院將成立「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取代現行的「判例」與「民、刑庭決議」,是每一則最高法院判決所採之法律見解對於後來案件審判之拘束力,均有其等價之重要性,然衡量過去由判例與決議所揭櫫之抽象法律原則,短期內尚不因此而失其參考價值,故此次改版就實務見解之引用,仍維持標示出判例、決議、判決之方式。
物權法是我國財產法制的重要支柱,但因為內容繁多,體系龐雜,掌握不易,往往造成法律系學生沉重的學習壓力而望之卻步,盼在各位的持續鞭策下,讓本書能繼續精進,以簡馭繁,使讀者能輕鬆、無負擔地一窺物權法堂奧之美。
邱玟惠
2019年7月15日
筆者於第五版持續地配合授課學生之回饋,將若干不容易理解處予以改寫並訂正錯漏字。
因2019年「法院組織法」與「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修正條文之施行,最高法院將成立「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取代現行的「判例」與「民、刑庭決議」,是每一則最高法院判決所採之法律見解對於後來案件審判之拘束力,均有其等價之重要性,然衡量過去由判例與決議所揭櫫之抽象法律原則,短期內尚不因此而失其參考價值,故此次改版就實務見解之引用,仍維持標示出判例、決議、判決之方式。
物權法是我國財產法制的重要支柱,但因為內容繁多,體系龐雜,掌握不易,往往造成法律系學生沉重的學習壓力而望之卻步,盼在各位的持續鞭策下,讓本書能繼續精進,以簡馭繁,使讀者能輕鬆、無負擔地一窺物權法堂奧之美。
邱玟惠
2019年7月15日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
新書95折$456
-
新書$480
-
新書$480
-
新書$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