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之死

蘇格拉底之死
定價:270
NT $ 189 ~ 285
  • 作者:柏拉圖
  • 原文作者:Ploto
  • 譯者:吳松林陳安廉
  • 出版社:華志文化
  • 出版日期:2019-07-09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9746047
  • ISBN13:9789869746045
  • 裝訂:平裝 / 240頁 / 15 x 21 x 1.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追溯走出死亡的智慧

  「希臘三賢」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

  一部蘇格拉底獨特思想和人格書

  蘇格拉底走過雅典街頭,向人們呼籲:認識你自己!不要為財富所累,要尋找真理,並成為哲學家!一位哲學家不該畏懼死亡?

  西元前399年,一個叫莫勒圖斯的年輕人在雅典狀告哲學家蘇格拉底,說他不信城邦諸神,引新的精靈之事,敗壞青年。於是,蘇格拉底被傳訊,在500人組成的陪審團面前作了著名的申辯。但申辯並沒有挽救蘇格拉底的性命。他最後被判處死刑。

  蘇格拉底之死和耶穌之死,為西方文明下了兩個基本色調。而蘇格拉底之死之所以成為西方哲學史上的核心事件,首先歸功於柏拉圖的《蘇格拉底之死》)。

本書特色

  人類精神殿堂的入門書
  西方哲學的奠基代表作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柏拉圖


  (約西元前427~347年)原名Πλτων,英譯為Plato。西方哲學乃至西方文化偉大的哲學家和思想家之一。出生於古希臘雅典貴族家族,自幼受到良好教育,後師從蘇格拉底。

  他所創的「柏拉圖主義」、「柏拉圖式愛情」、經濟學圖表對後世影響深遠。在他的著作中,蘇格拉底的死亡被稱為「西方文學偉大的死亡」,僅次於基督之死。除《蘇格拉底之死》(也有譯為《蘇格拉底的申辯》)外,還有《對話錄》、《理想國》等著作。

 
 

目錄

蘇格拉底之死  The Last Days of  Socrates
CHARP1第一篇:尤西佛羅篇/10
CHARP2第二篇:申辯篇/44
CHARP3第三篇:克里托篇/85
CHARP4第四篇:斐多篇/107
★附錄:人名地名中英對照表/228       

 
 

英譯者序

  在與埃克格拉底的談話中,斐多說:「不管是自己說,還是聽別人講,回憶蘇格拉底都是最快樂的事,其他任何事情都比不上。」在蘇格拉底的這些朋友看來,蘇格拉底就是這麼一位值得回憶的人,談論他的為人、回味他說過的一些話都是最令人快樂的事。蘇格拉底到底具有什麼樣的魔力,如此吸引這班朋友,讓他們覺得懷念他是世上最快樂的事呢?

  對於蘇格拉底死後幾千年才存在的我們,已經沒有福氣親自聆聽這位大師的教誨,跟他一起探討美德了。然而,透過閱讀有關他的記載、探討他曾經討論過的問題,我們還是能夠感受到蘇格拉底迷人的特質。尤其是他的學生柏拉圖撰寫的對話錄使我們看到了蘇格拉底—一個栩栩如生的哲人形《尤西佛羅篇》《申辯篇》《克里托篇》《斐多篇》四篇對話描寫了從蘇格拉底被法庭召喚到飲下毒藥的這段時間裡發生的幾次談話。《尤西佛羅篇》中,蘇格拉底被法庭召喚,在法庭門口遇到前來狀告自己父親的尤西佛羅。蘇格拉底向他請教狀告自己父親的行為是否正當的問題,進而討論到「虔誠是什麼」的問題。《申辯篇》記錄了蘇格拉底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過程,是蘇格拉底向雅典人坦露心扉的一次講演。《克里托篇》中,克里托勸蘇格拉底越獄逃跑,但最終被蘇格拉底說服,認為遵守法律接受死刑才是正確的做法。《斐多篇》則記錄了蘇格拉底在飲下毒藥的那一天,跟朋友們進行的最後一次對話,極為感人,令人落淚。

  在這些對話中,蘇格拉底面對指控時的反應看起來很令人不解,因為他似乎是在引導自己走向死亡,故意放棄多次可以避免死亡的機會。其實只要他願意,他完全可以不必被判有罪;而在被判有罪之後仍然可以爭取以繳納罰金、放逐等刑罰來代替死刑,但他沒有去爭取;甚至即使在監獄裡他還有機會逃跑活命,但蘇格拉底執意赴死,不願逃跑。這些行為看起來很奇怪,但我們不應該理解為蘇格拉底不愛惜生命,即使沒有法庭的判決也會去自殺。或許死亡並非蘇格拉底的目的,而只是他的生活原則與其處境相結合的結果。他的原則使他在那些處境中必須做出那樣的反應而不是別的反應。

  首先,在法庭的辯護環節,蘇格拉底認為必須講真話,所以他向雅典人直言自己幹了什麼、為什麼要做那些事。這些話揭露了雅典人自以為有智慧而實際上沒有智慧,蘇格拉底自己也能預計到這樣的話不會得到雅典人的好感,而只會引起他們的羞惱,促使他們判他有罪。若不說這些真話,蘇格拉底完全可以避重就輕,甚至編造一些雅典人愛聽的話來討好他們,以此避免刑罰。

  再次,在蘇格拉底入獄後,他的朋友們完全能夠幫助他順利越獄逃跑。蘇格拉底卻認為逃跑是不正確的行為,即使這次判決的結果並不公正,但遵守在法律之下的判決結果是正確的行為,而違反法律是錯誤的。理由是不遵守法庭按照法定程序做出的判決意味著對法律的反抗,是在試圖毀滅法律。要是每個覺得判決結果不公正的人都可以私自不遵循判決結果,法律就會被毀滅。另外,蘇格拉底認為他本人是對城邦及其法律感到滿意的,是在行為上而不是在口頭上與法律達成了一個協議,那就是遵守城邦的法律,不遵守法庭的判決就是在破壞協議、違背承諾。

  要理解蘇格拉底的行為,必須抓住一點:蘇格拉底只承認論證的權威,而無視其他意見。可以想像,蘇格拉底年輕的時候跟他的同輩們,跟古代的其他年輕人沒什麼不同。直到有一天,蘇格拉底想到了一門追求真理的技術。這個技術與他從智者那裡學到的詭辯術不同,因為詭辯術的目的在於說服別人,只要能讓對方心服口服就行,不必自己相信自己所說的是正確的;但蘇格拉底忽然掌握了一門新的辯論技術,它的目的不在於說服別人,而在於說服自己,在於找到真正正確的信念,說服別人只作為附帶的目的。

  這門技術首先是一門發現無知的技術。可以透過這門技術的操作把「自以為知道些什麼而實際上一無所知」這種糊塗狀態揭示出來。蘇格拉底的特立獨行,面死亡時無所畏懼的輕鬆心態是從哪裡來的呢?我相信就是這門技術給了他力量,使他堅信自己所做的即使不是正確的,也是他目前可以想到的最有理由相信為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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