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政法學會於2017年至2018年間,針對「年金改革」議題召開一系列之研討會,除從總論的法理探討外,又針對不同職業別之議題,邀請相關學者與實務工作者共同研討,以提供修法與實務運作的建議,引起學術與實務界的熱烈迴響。延續此一關注熱潮,本會特別在年金改革法案施行後,於2018至2019年間,針對可能要面對的行政救濟乃至於憲法解釋與再修法的議題,邀請相關學者與實務界先進提供寶貴的意見。
本書總共收錄十一篇論文,分別探討:包括「已退休公務員退休金減少」,所產生「立法不溯既往的憲法界線」之德國法、美國法與法國法的比較法研究,以及「法安定性原則的要求與變動原則的限制」的釐清,並引介美國有關削減退休給付憲法爭議之判決分析,探討公務員的退休給付「政府可以違約嗎?」等議題,並特別針對「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後再任私校教師停止核發月退金之法律爭議」分別從德國法、美國法與法國法的角度,乃至於我國現行法實務運作所面臨之挑戰展開座談,並引介日本法「高齡雇用促進法制」,分析其與年金改革的關係,作為下一階段修法乃至於立法的建議。希冀透過不同國家的法制與司法實務經驗的分享,能提供既有及未來法制之檢討與可能修正的方向,乃至於行政與司法實務參酌重要準則與相關論點。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蘇永欽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政治大學兼任講座教授
陳淳文
法國巴黎第二大學法學博士;臺灣大學政治系暨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合聘研究員
廖元豪
美國印地安納大學莫勒法學院法學博士;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鍾騏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S.J.D.);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紀和均
巴黎第一大學比較法博士候選人;台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講師、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講師
董保城
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東吳大學副校長、講座教授、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朱敏賢
政治大學法學博士;東吳大學法學院、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吳志光
德國漢堡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賴宇松
日本國立一橋大學法學博士(公法學);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宮文祥
美國印第安納大學Maurer法學院法學博士;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以文章順序排序)
蘇永欽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政治大學兼任講座教授
陳淳文
法國巴黎第二大學法學博士;臺灣大學政治系暨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合聘研究員
廖元豪
美國印地安納大學莫勒法學院法學博士;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鍾騏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S.J.D.);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紀和均
巴黎第一大學比較法博士候選人;台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講師、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講師
董保城
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東吳大學副校長、講座教授、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朱敏賢
政治大學法學博士;東吳大學法學院、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吳志光
德國漢堡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賴宇松
日本國立一橋大學法學博士(公法學);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宮文祥
美國印第安納大學Maurer法學院法學博士;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以文章順序排序)
目錄
序 言/董保城
年金改革與法治原則
.立法不溯既往的憲法界線────真正和非真正溯及概念的釐清/蘇永欽/3
.既得權,變動原則與年金改革/陳淳文/31
.政府可以違約嗎?────美國有關削減退休給付憲法爭議之判決分析/廖元豪/67
.論比較法研究的議題設定────以「已退休公務員退休金減少」與「禁止溯及」為例/鍾 騏/91
.年改憲法爭議之簡析────法國經驗的啟示/紀和均/107
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師、軍職人員退休(伍)後再任私校教師停止核發月退金(俸)法律爭議
.限制退休軍職人員再任私立大學專任教師合憲性之探討/董保城、朱敏賢/129
.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後再任私校教師停止核發月退金之法律爭議/吳志光/171
.禁止事業第二春?────公校退休教師轉任私校被停領月退之合憲性研究/廖元豪/185
.日本年金制度改革與高齡雇用促進法制────兼論我國公務人員退撫法之修正/賴宇松/205
.退休公務員與公立教師退休再任私立學校停領月退休金法律爭議/宮文祥/225
.退休軍公教人員禁止任教私立院校之合憲性簡析/紀和均/243
年金改革與法治原則
.立法不溯既往的憲法界線────真正和非真正溯及概念的釐清/蘇永欽/3
.既得權,變動原則與年金改革/陳淳文/31
.政府可以違約嗎?────美國有關削減退休給付憲法爭議之判決分析/廖元豪/67
.論比較法研究的議題設定────以「已退休公務員退休金減少」與「禁止溯及」為例/鍾 騏/91
.年改憲法爭議之簡析────法國經驗的啟示/紀和均/107
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師、軍職人員退休(伍)後再任私校教師停止核發月退金(俸)法律爭議
.限制退休軍職人員再任私立大學專任教師合憲性之探討/董保城、朱敏賢/129
.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後再任私校教師停止核發月退金之法律爭議/吳志光/171
.禁止事業第二春?────公校退休教師轉任私校被停領月退之合憲性研究/廖元豪/185
.日本年金制度改革與高齡雇用促進法制────兼論我國公務人員退撫法之修正/賴宇松/205
.退休公務員與公立教師退休再任私立學校停領月退休金法律爭議/宮文祥/225
.退休軍公教人員禁止任教私立院校之合憲性簡析/紀和均/243
序
序言
台灣行政法學會於2017年至2018年間,針對「年金改革」議題召開一系列之研討會,除從總論的法理探討外,又針對不同職業別之議題,邀請相關學者與實務工作者共同研討,以提供修法與實務運作的建議,引起學術與實務界的熱烈迴響。
延續此一關注熱潮,本會特別在年金改革法案施行後,於2018年至2019年間,針對可能要面對之憲法解釋議題,如年金改革,包括「已退休公務員退休金減少」,所產生「立法不溯既往的憲法界線」之德國法、美國法與法國法的比較法研究,以及「法安定性原則的要求與變動原則的限制」的釐清,並引介美國有關削減退休給付憲法爭議之判決分析,探討公務員的退休給付「政府可以違約嗎?」等議題,邀請相關學者提供寶貴的意見;又針對可能的行政救濟乃至於憲法解釋與再修法的議題,特別針對「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後再任私校教師停止核發月退金之法律爭議」亦分別從德國法、美國法與法國法的角度,乃至於我國現行法實務運作所面臨之挑戰展開座談,並引介日本法「高齡雇用促進法制」,分析其與年金改革的關係,作為下一階段修法乃至於立法的建議。本書即收錄包括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教授等十二位學者及律師所撰寫之十一篇論文,希冀透過不同國家的法制與司法實務經驗的分享,能提供既有及未來法制之檢討與可能修正的方向,乃至於行政與司法實務參酌重要準則與相關論點。
本系列研討會與本書能順利出版,除了要感謝所有撰稿的報告人,感謝您們對於年金改革法制與行政與司法實務運作的貢獻,也要感謝所有與會的台灣行政法的優秀專家學者與實務工作者就年金改革議題之研究成果所進行之與談及相互交流,讓我們對於「高齡化」社會所將面對的相關憲法與法律議題持續追蹤,能適時提供立法、行政與司法改革與因應的動力與專業意見。台灣行政法學會也將繼續掌握社會的脈動,舉辦相關之研討會與座談會,並彙編成冊,以提供法制興革與實務運作的可能方向與相關建言。
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理事長
董保城 謹識
2019年3月
台灣行政法學會於2017年至2018年間,針對「年金改革」議題召開一系列之研討會,除從總論的法理探討外,又針對不同職業別之議題,邀請相關學者與實務工作者共同研討,以提供修法與實務運作的建議,引起學術與實務界的熱烈迴響。
延續此一關注熱潮,本會特別在年金改革法案施行後,於2018年至2019年間,針對可能要面對之憲法解釋議題,如年金改革,包括「已退休公務員退休金減少」,所產生「立法不溯既往的憲法界線」之德國法、美國法與法國法的比較法研究,以及「法安定性原則的要求與變動原則的限制」的釐清,並引介美國有關削減退休給付憲法爭議之判決分析,探討公務員的退休給付「政府可以違約嗎?」等議題,邀請相關學者提供寶貴的意見;又針對可能的行政救濟乃至於憲法解釋與再修法的議題,特別針對「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後再任私校教師停止核發月退金之法律爭議」亦分別從德國法、美國法與法國法的角度,乃至於我國現行法實務運作所面臨之挑戰展開座談,並引介日本法「高齡雇用促進法制」,分析其與年金改革的關係,作為下一階段修法乃至於立法的建議。本書即收錄包括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教授等十二位學者及律師所撰寫之十一篇論文,希冀透過不同國家的法制與司法實務經驗的分享,能提供既有及未來法制之檢討與可能修正的方向,乃至於行政與司法實務參酌重要準則與相關論點。
本系列研討會與本書能順利出版,除了要感謝所有撰稿的報告人,感謝您們對於年金改革法制與行政與司法實務運作的貢獻,也要感謝所有與會的台灣行政法的優秀專家學者與實務工作者就年金改革議題之研究成果所進行之與談及相互交流,讓我們對於「高齡化」社會所將面對的相關憲法與法律議題持續追蹤,能適時提供立法、行政與司法改革與因應的動力與專業意見。台灣行政法學會也將繼續掌握社會的脈動,舉辦相關之研討會與座談會,並彙編成冊,以提供法制興革與實務運作的可能方向與相關建言。
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理事長
董保城 謹識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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