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喚法力:法律白話文小學堂

召喚法力:法律白話文小學堂
定價:390
NT $ 288 ~ 351
  • 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
  • 出版社:台灣商務
  • 出版日期:2019-01-02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0531835
  • ISBN13:9789570531831
  • 裝訂:平裝 / 352頁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雙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法力無邊,江湖再現
法律白話文運動無極限

  法律沒有局外人!
  一場關心弱勢族群、推動法律思辨的戰役,
  從言論自由、勞動權益、婚姻平權到社會褔利──
  議題再起,召喚「法力」為你發聲!

  .全民作伙學法律,專業法律新媒體用白話文現身說「法」!
  .覺醒六道公民力,讓群眾的聲音成為法治進步的原動力!

  ◎你嘴砲轟擊,我+1附和!
  這些熱門議題,你真的都看懂了嗎?

  媒體跑馬燈不斷,新聞訊息亂糟糟:在網路上發文被告、華航工會發起罷工、大法官針對同婚釋憲、反年改團體干擾世大運……每天在螢幕上一閃而過的社會事件影響了立法,在無形中,你我的權益也都跟著受到影響──

  .你嘴我也嘴!在臉書、IG或PTT上就可以當殭屍暢所欲言?
  .同志結婚會讓爸爸媽媽消失、破壞倫理?國外是怎麼做的呢?
  .手握方向盤才算工作時間?慣老闆滿街跑你我都有責任!
  .中國要給我們「國民待遇」,這樣下去台灣就要被統一了?!

  ◎法律誰說了算?
  從議題思考法律,從法律反思議題

  由法學界青年組成的專業媒體社群,為你拆解被過度包裝、影響人民權益的「假議題」!橫跨現今討論度最高的六大領域:言論自由、婚姻平權、性產業、社會福利、勞動權益與國際關係,將背後的法律爭議用白話文說給你聽。

  .台灣首位公開出櫃者祁家威到法院登記結婚被拒,向立法院請願得到的回覆卻是:「同性戀者為少數之變態……」

  [法白小學堂]
  婚姻自由的實踐,涉及親密生活的建立,攸關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維護,這方面的精神或生理需求,同性與異性戀沒有什麼不同,所以當然應同樣享受憲法婚姻自由的保障。

  .「太陽餅沒有太陽,世大運開幕沒有運動員。」反年改團體的行動在網路上輿論沸騰,許多人都認為這樣的陳抗行為「很丟臉」……

  [法白小學堂]
  對於不贊同的議題,你可以批判,但是記住唯一不能做的就是──剝奪你我《憲法》第14條給予的言論自由。如此,才是台灣這個自由民主的國度值得自豪的地方。

  .勞工為自己的尊嚴怒吼,卻經常面臨一堵名為「秩序」的牆,企業主們常常大聲斥責勞工運動、環保運動是經濟倒退的元凶……

  [法白小學堂]
  從合法進行爭議行為的高法律門檻,抗爭途中政府或媒體的外力介入,或是社會大眾的不諒解,到爭議行為結束後可能要面臨的事後清算──其實,台灣勞工運動在實踐上困境重重。

  ◎特別企劃
  打官司別冊:厲害了你的法!
  道長法庭大亂鬥,召喚法力來護駕~


  法律不該只為懂法的人服務,俗稱「道長」的律師要來替天行道啦!遇到法律問題時可以找誰諮詢、沒錢打官司的時候又該怎麼辦?「吉」人手冊帶著走,讓你開卷大「吉」、打官司一路逢凶化吉!

  .我想吉他,一定要上法院按鈴申告嗎?
  .談和解時哪些人要一起在場,喬出來的結果才算數?
  .沒有錢要怎麼打官司?費用可以要求被告支付嗎?
  .高額律師費讓人卻步,難道只能單槍匹馬上陣、淚演竇娥冤?

法力推薦

  林立青(《做工的人》作者)
  林佳和(政大法律系副教授)
  周偉航(專欄作家)
  曾博恩(博恩夜夜秀主持人)
  劉冠廷(律師)
  蔡政忠(台南公道法律事務所顧問)
  鄭國威(泛科知識公司知識長)
  薛欽峰(律師)
  聶永真(設計師)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法律白話文運動


  由一群致力於散播法治種子的法律人成立的新媒體。對一般人而言,本該為人民服務的法律,因為內容有如文言文難懂,反而離人民越來越遠。於是,我們想透過網路與科技,發揮新媒體的各種想像,提供值得信賴的知識。我們相信,法律是人類史上最重要的發明,它搭起一座理性的橋樑,用共存與共榮連結立場衝突的人們,而法律白話文運動希望帶領讀者走上這座橋樑,思考議題、關懷彼此,和我們一起塑造屬於台灣的法律文化。

  網站:plainlaw.me
  Facebook粉絲專頁: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目錄


 
CH 1 你嘴砲轟擊,我重磅打臉!──言論自由
PTT做夢錯了嗎?還要賠錢、登報道歉?
吳慷仁說得好,為什麼廣告不事前審查?
老大哥,您變裝了嗎?──談社群網站的言論管制
言論自由是用表達的,但「不想說」也是言論自由嗎?
我要上街主張我的意見,政府可以亂限制?
為什麼我不能燒國旗?這也是言論自由嗎?
 
CH 2 議題再起,為你發聲!──婚姻平權
婚姻平權在台灣:釋字748號解釋的來龍去脈
婚姻平權在國外:南非、歐美與中國案例介紹
從同性戀去病化到婚姻平權在台灣
從人權、憲法到國際經驗,專法不該是選項
政府不開工,幸福盟的公投列車卻已放行啟動
婚姻家庭定義誰說了算?被挑戰的異性戀霸權
 
CH 3 一碗情慾牛丼~歡迎指點法律!──性工作、性交易與性產業
販賣淫亂者罪,價買青春者無所謂
千年娛樂產業,在地管理經驗
性愛一條街還是性愛個體戶好?性專區制度的障礙
人中之龍的風俗街物語──看日本性交易規範
談性工作者的勞動剝削
人人都有做愛的權利,如何讓台灣接軌國際性權的發展
 
CH 4 社福不是慈善,法律沒有局外人!──社會福利
當社會福利走入近代國家:拯救資本市場
社福背後的意識形態:決定照顧的形狀
台灣社福民營化:弊大於利的進行曲
經濟安全面面觀:過度閹割的社會救助,讓人看得到吃不到
經濟安全面面觀:無條件基本收入,大AI時代的維生救贖
飄零的居住正義:從大觀社區看適足居住權
 
CH 5 業力引爆!十萬青年十萬肝──勞動權益
勞工都不勞動了?!談勞工定義的危機
「就是愛加班?」──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的戰爭
無所不在的職場性騷擾,既是勞權也是性別問題
自己的權益自己爭──什麼是工會?可以幹嘛?
工會的五十道陰影:我保護勞工,誰保護我?
爭議行為百百種,你選哪一道?台灣勞工運動的實踐與困境
 
CH 6 邊緣國被邊緣,然後它就死掉了?──國際與國際法
台灣人在國外犯罪,應該要引渡給中國還是給「中國」呢?
歡迎光臨大熔爐!國籍的取得與失去
不怕!強大的母國來搶救你了!談外交保護
不要問我從哪裡來,我的故鄉在遠方──難民與難民法
都一家人不要分那麼細(?)──談兩岸國籍問題
就是因為不把你當國民,所以才給你國民待遇
 
*打官司別冊──厲害了你的法!
法庭裡的人事物
有冤屈一定要按鈴才能申告?
什麼?!所有犯罪其實都可以提起公訴?
打官司要錢?沒錢怎麼辦?
不會打官司?法律扶助制度前來護駕!
法院好多間,吉人去哪間?
 
 



用法律思辨議題,讓台灣更好!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打開法律白話文運動的網站時,在美美的書法字下面有著一排小小的文字:「從議題關心法律,用法律反思議題」?

  在2017年,我們第一次從虛擬跨入實體推出了《江湖在走,法律要懂》,沒想到立刻又要迎接第二本書《召喚法力》的到來。兩本書都是以推廣法律知識作為主要訴求,但是《江湖在走,法律要懂》的主軸是生活中人們會遇到的大小法律問題,《召喚法力》則是介紹台灣近年熱烈討論的各項議題背後所涉的法律觀念,而這也讓本書與市面上其他法律書不同,我們不著墨既有制度賦予人民的權利義務及制度保障,而是帶領讀者用法律思考批判現行制度。

  法律白話文運動與傳統法治教育不同,因為我們認為法治教育的目的不僅止於教導民眾守法,更應將法律制度背後所蘊含的民主、人權與法治之價值傳達給民眾,使民眾知法,進而有能力批判法律。因為我們的生活中無處不與法律有關,而法律制度背後所代表的可能是當時的民意、國家與人民間的關係,這些制度同時保護了某些人,卻可能同時壓迫著另一群人,因此我們不應盲目擁護制度,也不能輕易推倒制度,而是透過民主、人權與法治的論述,找出各種制度的缺失與不足之處,進而讓制度變得更好,我們的社會也能因此更臻善美。

  在本書中,我們從這個島嶼上發生的事件中挑選了六個議題,從制度背景、發生了哪些事以及其中所牽涉的法律議題出發,和大家分享這些議題背後所牽涉的問題,其中的法律制度如何影響或將如何影響我們?更進一步地,在其他國家中相似的法律制度裡,能不能讓我們找到其他選擇、借鏡的參考對象,可以使得制度更健全、更符合人民所需呢?

  距離法律白話文運動上線,轉眼間就過了五年了,一路走來,我們不斷地關注著在這個島上發生的大小事、反思著各種議題中法律可能形成的問題,因為我們深知法律影響的範圍有多深遠,我們也知道,可以這樣自由地關心各種社會議題,是活在這個國家最重要的價值。身為法律人,我們希望利用這本書帶給台灣社會小小的影響力,集結更多的力量讓我們的國家變得更好。
 
 

內容連載

勞工都不勞動了?!談勞工定義的危機

2018年1月,美麗華高爾夫球場的桿娣們發動罷工,控訴雇主長期不為勞工加保勞健保,近年福利又不斷被刪減,為什麼可以這樣?原因在於雇主不願承認自己與桿娣的雇傭關係,換句話說,不願意承認杆娣是「勞工」。

2018年7月18日,勞動部出來宣布,為了帶頭保障勞動條件,將讓院內7238名派遣員工,在兩年內「歸零」。但實情是,公家單位在降低派遣勞工人數的同時,勞動條件更差的「承攬」勞工卻大幅增加。因此,許多團體站出來質疑,公部門帶頭降低派遣的數量,是否意味著要用更多的「承攬」,使得更多在公部門底下工作的人無法獲得保障。

你以為,拿不到職災補償、被加班沒有加班費很慘嗎?不,事實上很多人是連適用《勞基法》雇主都說「不」的。但是,這樣的雇主是合法的嗎?

承攬?雇傭?傻傻分不清楚?

勞動契約跟承攬契約都是購買勞務服務的契約,但兩者性質不同,承攬契約並沒有受到《勞基法》保護。

承攬契約注重的是工作的完成,換言之,你中間要怎麼完成工作隨便你,只要把工作做好就好了!而勞動契約注重的是雇主的指揮監督,換言之,你要在上班時間給我使用 。

因此,兩者最重要的區別就在於,雇主是否有「指揮監督權限」。

說到這裡,可以理解,比起承攬契約有相當的自主權限,勞動契約更像是把勞工當作「商品」一樣使用。然而商品壞了可以換一個,但是人壞了卻無可挽回,因此才需要有《勞基法》規範,保障勞工在勞動契約下不要被使用到「壞掉」(過勞、職災皆是)。

但是在實務上,有許多雇主為了規避《勞基法》的規定,明明就指揮監督員工,但卻要求員工簽署「承攬契約」或「勞務承攬契約」,就像COMEBUY與美麗華高爾夫球場一樣,不想要付出過多的成本,讓勞工超時工作,不保勞健保,忽視勞工的基本權益!

有「從屬性」就算是勞工!

如果你發生職災等勞資爭議,老闆卻丟一句:「我們簽的是承攬,你沒有權利……」這樣的說法對嗎?

其實,契約上寫了什麼不是重點,認定的方法是,如果你的工作內容及性質有「從屬性」的話,就能享有《勞基法》保障之權利。即便契約上寫「承攬」,也是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的,雇主不能要求你加班卻不給加班費、應給予法律規定的休假,當然,資遣時也應該要付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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