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錯過了愛而走完一生
是虛擲光陰的旅程
愛這一潭生之泉湧
唯有真心與靈魂能飲盡
─魯米(Rumi)
年輕時,若有人告訴我,我會寫一本談情論愛的書,我絕對會回應你是瘋了不成。當時的我認為愛情是詩人與好萊塢製作人杜撰的神話,只會讓人心情低落,因為愛情可望而不可及。永恆的愛?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算了吧!
通常成長於什麼樣的環境,自然就會有什麼樣的造化,我也不例外。我的家庭非常強調教育的重要。父母認為,教育的價值,在於區分出不同等級的生活,這就是何以有些人從事苦力粗活卻只能勉強餬口,有些人則因為擔任白領管理階層,有著一雙軟嫩的手,日子過得舒適安逸。顯然我父母抱持的理念是:「不好好讀書,這輩子就別想要有出息。」
可想而知,因為有這樣的信念,只要是能讓我增長知識的事,我父母一向全力相挺。我清楚記得二年級時,在諾瓦克老師的課堂上初次見到奇妙的微生物世界:有單細胞的阿米巴原蟲和美麗的單細胞海藻,例如名字取得很有意思的「水綿」(spirogyra)。上完課,我非常激動,於是在放學後立刻衝回家,拜託媽媽買一部顯微鏡給我。她二話不說,立刻開車載我到店裡,買下我生平第一部顯微鏡。這個反應,跟我之前大吵大鬧,吵著要買跟羅伊.羅傑斯(Roy
Rogers)同款的西部牛仔帽、六連發左輪手槍和槍套,可真是南轅北轍!
雖然我崇拜過羅伊.羅傑斯,但亞伯特.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才是我年少時的偶像。他集結了我喜歡的米奇.曼托(Mickey Mantle)、卡萊.葛倫(Cary Grant) 和貓王艾維斯.普里斯萊(Elvis
Presley)等人的特點於一身。愛因斯坦那張舌頭微伸、白髮在頭上炸開的照片,我百看不厭。我也很喜歡看他出現在我家客廳那部電視的小螢幕裡(當時電視才剛問世),他看起來就像個和藹、聰明、頑皮的老爺爺。
最讓我引以為傲的是,愛因斯坦跟我父親一樣,都是猶太移民,而且他還憑藉著傲人的科學本領,洗刷了身為猶太人的污名。我是在紐約州威徹斯特郡(Westchester
County)長大的,那段期間,偶爾我會感覺自己被人排擠,因為鎮上有些父母擔心我會傳播「布爾什維克主義」(Bolshevism),所以不讓孩子跟我玩在一起。因此,當我知道愛因斯坦非但未遭人排擠,還是個備受世人尊崇及景仰的猶太人,我感到與有榮焉,也放下了心上的一塊大石頭。
用心教學的老師、教育至上的家庭,再加上我自己盯著顯微鏡看數小時也不厭倦的熱情,最後造就了我這位細胞生物學博士,也讓我取得威斯康辛大學醫學與公共衛生學院的終身職。不過說來諷刺,我反而是在辭去威斯康辛大學的教職,轉而探索量子力學等「新科學」之後,才真正懂得自己年少時的偶像愛因斯坦對世界的貢獻,有多麼深遠卓著。
雖然我的學術成就如日中天,但在其他領域卻是標準的一事無成,尤其是感情領域。我二十多歲就結婚了,但當時的我太年輕,也不大能控制情緒,根本不適合經營婚姻這麼重要的人際關係。婚後第十年,有一天我知會父親我正在辦理離婚手續。他堅決反對,還告誡我「婚姻如事業,要公事公辦」。
事後回想起來,父親之所以會有那樣的反應,也是情有可原。一九一九年,他離開俄羅斯移民到美國,那個年代的俄羅斯革命方興未艾,連年戰亂,生靈塗炭,死傷無數,難以想像父親一家人的日子過得多麼艱辛,連活不活得下去都是個問題。因此,父親對感情的定義,就是一種工作夥伴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婚姻只是生存下去的一種方式,類似一八○○年代定居在美國蠻荒西部、胼手胝足的拓荒者招募郵購新娘的情形。
我父母的婚姻,反映了父親「事業至上」的態度,只是在美國出生的母親並不認同父親的理念。他們一週在一起工作六天,家庭和事業經營得有聲有色,但印象中,我們這些為人子女的從未見過他們親嘴或卿卿我我的表現。我十一、二歲時,父母的婚姻顯然已經名存實亡。這段沒有愛情的婚姻讓母親滿心怨懟,也因此父親的酒愈喝愈凶,兩人不時惡言相向,原本和諧的家庭變得四分五裂。父母爭吵時,我和弟弟、妹妹便往衣櫥裡躲。即便父母最後決定分房睡,家中也總是瀰漫著一股一觸即發的氣氛。
我的父母和許多一九五○年代的傳統夫妻一樣,婚姻生活過得再怎麼不快樂,也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等小弟離家念大學,他們就離婚了。真希望當時他們知道:日後子女若是有樣學樣,夫妻感情也不會和睦,如此所造成的傷害之大,倒不如他們早日分開。
我原本以為,我們家之所以分崩離析,父親是罪魁禍首。但在心智成熟度與日俱增的同時,我也愈來愈明白母親對於夫妻失和、家庭破裂也難辭其咎。更重要的是,我開始明白他們的行為如何被編寫入我的潛意識裡,又如何影響了我。也因為如此,無論我再怎麼努力,都無法與出現在我生命中的女性營造甜蜜的感情。
那幾年,我也活在痛苦之中。離婚讓我痛徹心扉,一想到兩個寶貝女兒,更是椎心泣血的痛。她們現在雖然已經長大成人,事業有成又具有愛心,但當時她們還只是稚氣的小女孩呀。離婚的傷實在是太痛了,致使我立下絕不再婚的誓言。人世間並無真愛,至少我這麼認為。於是十七年來,我在每天刮鬍子時,都會反覆唸誦「我絕不再婚,我絕不再婚」這句真言。
可想而知,我不是在談戀愛時會許下海誓山盟的那種人!可是儘管每天早上都唸那句真言,我卻無法不理會小至單細胞生物,大至體內有五十兆細胞的人類,只要是有機體,都會有的一種生理必然性(biological imperative),亦即與另一個有機體建立關係的驅力。
我經歷的第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有著很老套的劇情:一個情緒障礙症狀嚴重的老男人,愛上一名年輕女子,經歷了一場由荷爾蒙引起的火熱戀情,心智年齡也驟降為青少年。那一年,我整個人飄飄然的,天天快樂似神仙,因為在我的血液裡,流淌著「愛情藥水」,亦即那些神經化學物質與荷爾蒙(第三章將介紹這些化學物質)。可想而知,我那青少年般的愛情終有墜落、燒毀的一天(她說她需要「空間」,說完便騎著腳踏車揚長而去,才騎沒多遠,便投入一位心血管外科醫師的懷裡)。之後一年,我待在空盪盪的大房子裡,沉浸在痛苦中,為了那位棄我而去的女子傷心難過。對海洛因上癮者來說,突然戒斷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對失戀後體內的荷爾蒙與神經化學物質回復至平常狀態的人來說,也是如此。
某個寒冷冬日,人在威斯康辛州的我,(照例)正一人獨坐思念那名棄我而去的女子時,突然有個念頭竄起:「該死!別再煩我了!」孰料念頭一起,立刻有個智者之聲回答說(這聲音偶爾會在關鍵時刻出現):「布魯斯,她跟你分手,不就是不想再煩你了嗎?」我哈哈大笑起來,果然一笑解千愁。此後,只要我又鑽牛角尖,便放聲大笑。最後,我用笑熬過了那段孤僻期!
雖然很久之後我才重新振作起來。
等我搬到加勒比海地區,在一所境外醫學院任教時,才看清楚自己的狀態有多糟。當時我住在一幢濱海別墅裡,院子裡開著芬芳美麗的花朵,甚至還附贈園丁和廚師各一名,真可謂人間仙境。我想與某人分享這個新生活(但我指的當然不是結婚,我仍堅守每天早上唸不再婚咒的習慣)。我要的不只是一名性伴侶,而是能有人與我分享在這世上最美的地方所過的新生活。但是我愈努力尋找,反而愈找不著,即使我有一句攻無不勝、戰無不克的搭訕臺詞:「若你沒什麼要緊事,何不到我在加勒比海的別墅坐坐?」
有天晚上,我對一名女性說了這句理應無往不利的搭訕金句。她剛到格瑞那達(Grenada)不久,那座島嶼風景如畫,會讓人漸漸愛上它。後來我們到遊艇俱樂部酒吧聊天,我覺得她很風趣,於是請她再多陪我一會兒,別這麼快就回遊艇上工作。她看著我的眼睛說:「不要,你和我是不可能的,因為你太黏人了。」我彷彿被子彈打中,頓時跌坐在椅子上,啞口無言。因為太錯愕了,我久久不能言語,最後才勉強擠出:「謝啦,妳這句話還真是暮鼓晨鐘哪。」我知道她說的一點也沒錯;我知道必須先把日子過好,才可能得到朝思暮想的那種真感情。
在那之後,耐人尋味的事發生了:一旦放下迫切想找人談戀愛的念頭,在我的生活中,反而開始出現願意跟我交往的人。最後,親愛的瑪格麗特,亦即本書真正的靈感來源,進入我的生命裡。之後我們的生活,就像浪漫喜劇描繪的那種情景,那些喜劇,我還曾斥之為無稽呢。
不過,這些是後話了。在那之前,我得先學會自己並非「命中注定」要孑然一身,也並非「命中注定」必須委屈地談一場又一場失敗的戀情。我必須學會:雖然生命中每一段失敗的戀情都是我自己創造的,但相對的也能創造出我自己想要的那種甜蜜感情!
我是在加勒比海地區開始跨出第一步,在體驗到一次科學上的頓悟之後。那次頓悟,我在第一本著作《信念的力量》(The Biology of
Belief)裡提到過。當我在琢磨細胞研究的結果時,發現細胞並不是由基因控制的,人類亦然。那頓悟的一刻,也是我轉變的開始:我從一個抱持不可知論的科學家,變成一個引述魯米名言的科學家,相信每個人都有能力在人間創造屬於自己的天堂,也相信永恆的生命超越了肉體。我也將那次轉變的歷程,記載在《信念的力量》書中。
在那一刻,我也開始從一個罹患恐婚症的懷疑論者,轉變成終於能對生命中每一段失敗的戀情負責的成人,明白自己有能力創造理想的戀情。在這本書裡,我將利用在《信念的力量》(及其他)書中簡要說明的科學觀念,記述我那次的轉變。我將解釋荷爾蒙、神經化學物質、基因,或有欠理想的家庭教育,為何不是無法創造自己想要的那種人際關係的原因。信念,才是你無法找到、無法體驗那種親密關係的主因。只要信念改變,人際關係也會隨之改變。
當然,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因為在兩個人的關係中,其實有四顆心在發揮作用。除非對這四顆心如何互相抗衡(即使出發點是善意的)有所瞭解,否則將一直在愛情路上「尋尋覓覓,卻總是不得其門而入」。這就是為什麼勵志書籍與心理治療往往只能充實知識,卻無法帶來真正的改變,因為影響著人際關係的,其實有四顆心,但這些書籍卻只處理了其中兩個!
回想你一生中最蕩氣迴腸的那場戀情,那場讓你愛得無法自拔、「轟轟烈烈的愛情」。你們接連數天做愛做個不停,有著用不完的精力,不吃不喝也沒關係:這就是原本應該永遠持續下去的「蜜月效應」。然而,蜜月期卻往往演變成三天兩頭的爭吵,或離婚,或互相容忍。幸好這不是蜜月期過後唯一的結局。
你可能以為自己那場轟轟烈烈的愛情純屬巧合,或只是錯覺,而最後的幻滅則純屬運氣不佳。但在這本書裡,我將解釋你是如何創造、又是如何扼殺了生活中的蜜月效應。只要知道這效應是如何創造與失去的,你就能跟我一樣,不再埋怨自己感情運不佳,繼而創造出「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那種感情,連好萊塢製作人看了都會想改編成電影!
我可是經歷了數十年的失敗,才終於展現出這樣的結果!因為有太多人詢問我和瑪格麗特是如何維繫感情的,因此我們將於後記解釋這十七年來,我們如何創造出「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種蜜月效應,以及今後將如何持續下去。之所以想分享自己的故事,是因為對人類來說,愛不但是最強效的成長因子,也具有感染力!你會發現,當你在生活中創造出蜜月效應之後,跟你一樣心中有愛的人也會被吸引到你身邊,而且人愈多、愈快樂。讓我們聽從魯米在八百年前提出的忠告,陶醉在對彼此的愛裡,如此地球才終能進化為一處更美好的處所,屆時每一個有機體都能在地球上活出屬於自己的天堂。希望這本書能讓你跟在加勒比海地區那一刻的我一樣,邁開步伐,踏上在人生中的每一天創造蜜月效應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