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論(修訂十版)

勞動基準法論(修訂十版)
定價:450
NT $ 383 ~ 428
  • 作者:林豐賓劉邦棟
  • 出版社:三民
  • 出版日期:2017-09-22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1463213
  • ISBN13:9789571463216
  • 裝訂:平裝 / 440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修訂十版
 

內容簡介

  只要人們出社會找工作,「勞動基準法」就如影隨形,從工資、休假到退休,處處規範民眾的勞資關係。因此,不僅小職員要懂法,大老闆也要守法。就單一法律而言,與民眾如此切身,影響如此普遍且深遠的,目前還沒有其他可比擬。

  勞動基準法不像憲法是基本而空泛的大法,也不像刑法、民法是有些人在某些時候才用得上,它是一部關係千萬人在工作職場上的法律。對於一部這樣重要的法律,坊間縱有許許多多研究文獻充斥,總還是不夠,而且現有的相關書籍,或求實用,或講法理,很難滿足大眾需求。本書作者長期服務於公職及學界,以其法律專業素養和豐富的勞工行政經歷,兼顧法理與實務,撰寫這本《勞動基準法論》,希望能讓有心鑽研這部實用法者,不論是為準備考試、實務運用或學科研習,都可從中獲益,收事半功倍之效。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豐賓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經歷/
  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劉邦棟

  學歷/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編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科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職業訓練中心秘書
  國立空中大學、淡江大學兼任講師
  遠東科技大學、環球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主任

  現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副分署長
 
 

目錄

修訂十版序
序 言

第一編 緒 論

第一章 概 說   3
第一節 勞動基準法的沿革   4
第二節 勞動基準法的立法   5

第二章 勞動基準法的意義和性質   9
第一節 勞動基準法的意義   9
第二節 勞動基準法的性質   11

第三章 勞動基準法的地位和目的   15
第一節 勞動基準法的地位   15
第二節 勞動基準法的目的   16

第四章 勞動基準法的法源   19

第五章 勞動基準法的效力   25
第一節 關於人的效力   25
第二節 關於時的效力   26
第三節 關於地的效力   26
第四節 關於事的效力   27

第二編 本 論

第一章 總 則   31
第一節 勞動條件的原則   31
第二節 勞工的定義   32
第三節 雇主的定義   41
第四節 適用事業的範圍   45
第五節 主管機關   55
第六節 強制勞動的禁止   58
第七節 中間剝削的排除   61
第八節 勞工名卡   63

第二章 勞動契約   65
第一節 勞動契約的意義   65
第二節 勞動契約的性質   67
第三節 勞動契約的種類   70
第四節 勞動契約的訂立   75
第五節 勞動契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80
第六節 勞動契約的無效與撤銷   95
第七節 勞動契約的終了   96

第三章 工 資   133
第一節 工資的定義   134
第二節 平均工資的界定   138
第三節 最低工資與基本工資   141
第四節 工資的給付   145
第五節 延長工時加給工資標準   150
第六節 積欠工資請求權   154
第七節 獎金與紅利   166

第四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69
第一節 八小時工作時間制的原則   170
第二節 八小時工作時間制的例外   175
第三節 輪班制   184
第四節 休息時間   186
第五節 例假、休息日與休假   187
第六節 特別休假   195
第七節 休假日工作   202
第八節 停止假期   204
第九節 強制延長工作時間的禁止   206
第十節 勞工請假事由   207

第五章 童工、女工   211
第一節 童工的界定   211
第二節 童工的保護   213
第三節 女工的意義   219
第四節 女工的保護   220

第六章 退 休   225
第一節 退休的意義和種類   225
第二節 勞動基準法自請退休的條件   226
第三節 勞動基準法強制退休的條件   227
第四節 勞動基準法退休金的給與標準   229
第五節 退休準備金的提撥   239
第六節 工作年資的計算   245
第七節 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制   248

第七章 職業災害補償   251
第一節 職業災害的定義   252
第二節 職業災害補償的意義   258
第三節 職業災害補償的要件   260
第四節 職業災害補償的種類   263
第五節 職業災害補償的請求與受領   277
第六節 職業災害補償的抵充   279
第七節 職業災害補償的連帶責任   282
第八節 其他職業災害補償相關實務見解   288

第八章 技術生   291
第一節 技術生的界定   291
第二節 訓練契約   292
第三節 技術生的保護   293

第九章 工作規則   295
第一節 工作規則的訂立   295
第二節 工作規則的揭示   298
第三節 工作規則的效力   299

第十章 監督與檢查   301
第一節 勞工檢查的意義   302
第二節 勞工檢查的目的   303
第三節 勞工檢查機構   305
第四節 勞工檢查員   313
第五節 勞工申訴制度   325

第十一章 罰 則   327
第一節 刑事罰與行政罰   328
第二節 處罰的對象   332
第三節 兩罰責任   334
第四節 處罰的執行   336

第十二章 附 則   339
第一節 勞資會議   339
第二節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   341
第三節 工時、假日、女性夜班之特例   344
第四節 工作年資與資遣費、退休金   346
第五節 施行細則的訂定   347
第六節 公布日   348

附 錄
附錄一、勞動基準法   353
附錄二、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372
附錄三、勞工請假規則   382
附錄四、性別工作平等法   384
附錄五、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392
附錄六、勞工退休金條例   399
附錄七、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411
附錄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421
附錄九、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425
 

修訂十版序

  本次修訂內容,主要是依據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內容加以補充說明及論述,並搭配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於一○六年六月十六日修正發布施行之本法施行細則,進一步更新、釋義。

  法定正常工作時間自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縮減為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後,原本立法上是希冀達到週休二日之目的,惟事實工作出勤樣態並未真正落實立法縮減工時已達週休二日之原意。故本次修正訂明勞工每七日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日,另一日為休息日,雖未禁止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工作,但亦提高休息日出勤工資,並將出勤時數納入每月延長工時總數之計算。此外,包括輪班制勞工換班之休息時間、國定假日回歸內政主管機關相關規定、提升勞工特別休假權益、增加吹哨者條款及提高罰則等,對日後勞雇雙方均有重大具體的影響。

  本法施行細則亦有重大補充規定,包括平均工資計算的內涵、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之具體範疇、合理補償之考量標準、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與明細以及特別休假日數如何排定等,均有新的細則,亦於本次修訂一併加以補充更新。

  本書希冀持續不斷更新內容,除了最新法規修正發布之內容加以說明外,為了讓讀者可以有更寬廣視角了解本法全貌,原則上仍維持保留本書歷年改版之原文架構,協助讀者入門,對本法立法沿革、歷史背景,以及法律條文對照實務現況陳述,期能從觀念建立到了解立法原意之脈絡外,依解釋論、目的論能加以理解應用。

林豐賓、劉邦棟  謹記
中華民國一○六年七月三日

序言

  勞動基準法為規範勞動條件的基本大法,所涉及勞雇雙方權利義務事項至為複雜,非但與勞工生存權和工作權有極密切的關係,而且也對雇主財產權和管理權產生很大的影響。從而可知,勞動基準法不僅是維護勞工權益的工具,同時也是保持勞資和諧關係的重要手段,進而有助於生產秩序的改善和建立。

  我國勞動基準法於民國七十三年七月三十日公布,可以說是一項新興的立法,在此之前,有關勞動條件保護立法,分別散見於工廠法、礦場法、工廠檢查法、職工福利金條例、基本工資暫行辦法及臺灣省廠礦工人退休規則等等,凡此皆是制訂本法的重要法源依據。

  本書係就現行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或附屬法規作一有系統的整理和敘述,根據專家論著和筆者研習心得與實務經驗彙編成冊。全書分為緒論及本論兩編,而本論再分為「總則」、「勞動契約」、「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童工、女工」、「退休」、「職業災害補償」、「技術生」、「工作規則」、「監督與檢查」、「罰則」與「附則」等十二章,可供教學研究、法律事務、企業管理及專業訓練、講習、宣導等廣泛用途之參考。

  本書編著過程中,參考許多中外書籍或期刊,分別一一加以註釋,惟因引證資料恐有誤失之處,尚請海涵。又本書之付梓,從蒐集資料、撰寫成文到整理出書,我的家庭成員和服務機關同事,給予我很多鼓勵和襄助,承蒙陳慈珍、劉淑玲小姐、王玉章先生協助謄稿、繕校、編排、付印,併此致謝。

林豐賓、劉邦棟 謹記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一日
 

內容連載

第一章 概 說
 
自從十九世紀末葉以來,由於西方工業革命的結束和影響,使勞動人口迅速增加,勞工很顯然的成為最重要的社會力構成分子,勞工問題也就成為重要的社會問題。是故,世界各國莫不依其不同的社會經濟發展環境和階段,而訂定各種勞動法規,藉以處理勞工事務,規範或解決勞工相關問題,謀求經濟活動的順利推展,因此,對於勞動法的研究已普遍受到各界的重視。
 
所謂「勞動法」,乃規範關於勞動關係之法律的統稱。詳言之,勞動法為規律勞動關係及其附隨一切關係之法律制度之全體1。而勞動法按其規範性質之不同,並涵蓋勞動保護、勞動組織、勞動契約、勞動爭議、勞動保險等重要部分,各具特殊立法目的和獨立法律領域。
 
我國邁入工業化社會為時尚短,過去雖亦有保護勞動的有關法規,例如:工廠法、礦場法、工廠檢查法2、勞工安全衛生法3、職工福利金條例、基本工資暫行辦法及臺灣地區適用之廠礦工人退休規則等等法規,然或因適用範圍過於狹隘,或因所定勞動條件有欠周延,或因歷時已久不能適應當前狀況4,因此有必要加以整理制訂屬於全面性的勞動保護法規,於是「勞動基準法」隨之因應而生。
 
勞動基準法為規範勞動條件之基本大法。如所周知,勞工為國民的大多數,也是經濟發展的基石,社會安定的力量,美國勞工領袖,亦為國際勞工組織發起人高柏士先生,曾經說過:「工人不是貨物,不是商品,不能買賣;他有他的尊嚴、權利、自由與選擇。」是故,勞工地位及其福利水準的提高,各國都列為國家的第一要務,尤其因受到工業文明的衝擊,勞工自覺意識提升,雇主企業經營理念轉變,使新的勞資關係之建立逐漸形成,面對此一新情勢,適時完成勞動基準法的制訂工作,可以說具有不凡的時代意義和精神。
 
第一節 勞動基準法的沿革
 
勞動基準法為勞動保護最重要的部分,亦為勞動法完整體系中不可缺少的一環。所謂「勞動基準」,即指關於勞動條件之最低標準;所謂「勞動條件」,則為勞工受僱從事工作時,勞資雙方有關工資、工作時間等種種約定,為勞動者維持正常生活所必需之要件。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1. 新書
    85
    $383
  2. 新書
    95
    $428
  3. 新書
    95
    $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