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的女性,開始呈現了不同於以往的嶄新風貌
隨著近代報刊媒體的興起與社會關注
有關新女性的思想及言行皆不斷受到捕捉
本書透過多元蒐集的報刊史料與不同角度的言論文章
將當時大眾眼中的女性形象再現於今日的讀者眼前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游鑑明
現任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學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
研究領域
近代中國與臺灣婦女史、女性口述學史
著作
《日據時期臺灣的女子教育》
《運動場內外:近代華東地區的女子體育(1895-1937)》
《她們的聲音:從近代中國女性的歷史記憶談起》
《躍動的女性身影:近代中國女子的運動圖像》
主編
《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年刊
《共和時代的中國婦女》
《重讀中國女性生命故事》
《中國婦女史論集》等期刊與專書
游鑑明
現任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學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
研究領域
近代中國與臺灣婦女史、女性口述學史
著作
《日據時期臺灣的女子教育》
《運動場內外:近代華東地區的女子體育(1895-1937)》
《她們的聲音:從近代中國女性的歷史記憶談起》
《躍動的女性身影:近代中國女子的運動圖像》
主編
《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年刊
《共和時代的中國婦女》
《重讀中國女性生命故事》
《中國婦女史論集》等期刊與專書
目錄
張序
導論
第一部分:媒體論述中的女性
第一章 千山我獨行?近代中國有關女性獨身言論(一九○○-一九四○年代)
第二章 近代華東地區的女球員(一九二七-一九三七):以報刊雜誌為主的討論
第三章 當外省人遇到臺灣女性:戰後臺灣報刊中的女性論述(一九四五-一九四九)
第二部分:媒體,知識建構與女性
第四章 《婦女雜誌》(一九一五-一九三一)對近代家政知識的建構:以食衣住為例
第五章 從《豐年》的家政圖像看戰後臺灣家庭生活的建構
第六章 是為黨國抑或是婦女?一九五○年代的《婦友》月刊
徵引書目
圖像來源
索引
導論
第一部分:媒體論述中的女性
第一章 千山我獨行?近代中國有關女性獨身言論(一九○○-一九四○年代)
第二章 近代華東地區的女球員(一九二七-一九三七):以報刊雜誌為主的討論
第三章 當外省人遇到臺灣女性:戰後臺灣報刊中的女性論述(一九四五-一九四九)
第二部分:媒體,知識建構與女性
第四章 《婦女雜誌》(一九一五-一九三一)對近代家政知識的建構:以食衣住為例
第五章 從《豐年》的家政圖像看戰後臺灣家庭生活的建構
第六章 是為黨國抑或是婦女?一九五○年代的《婦友》月刊
徵引書目
圖像來源
索引
內容連載
一、前言
婚姻在人類史上是一項相當重要的課題,不僅涉及男女兩人的生活,也與婚姻制度、法律、社會規範、醫療衛生及男女性愛等問題息息相關。婚姻的背後既然伴隨著這許多複雜的社會與文化面相,那麼男女兩性若不發生任何婚姻關係,各自選擇獨身的生活型態,是否可以讓人類的生活變得單純而平靜?很顯然的,這個答案是否定的。近代中國出現倡導獨身的聲音時,隨即遭到強烈的質疑和關切,特別是女子的獨身。
事實上,近代以前中國便有女性獨身,儘管各朝代對男女的成婚年齡有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定,甚至將不婚者的父母處以重罪,以防範怨女曠夫的產生,仍無法禁絕女性不嫁。較常見的是,因廢疾而不婚、為當尼姑而出家;另是出於孝順而不婚,戰國時代齊國北宮的女兒嬰兒子「徹其環瑱,至老不嫁」便是為奉養父母。較特殊的是,因才華過人不願婚嫁,最後被延攬入宮司教,以藝學揚名顯親,例如唐代的宋若昭;「憲、穆、敬三帝,皆呼為先生,六宮嬪媛、諸王、公主、駙馬皆師之,為之致敬」。 還有女性則是採「慕清」方式拒絕出嫁,也就是刻意嫁給已死的男子,讓自己過著沒有實際婚姻生活的清靜日子,廣東許氏女子和她的小姑便是以「慕清」名義,絕意于歸。再是地方婚俗或不婚傳統造成的女性結伴獨身,華南地區便流傳不落夫家和自梳的風俗。其中不落夫家的部分,女性為保持獨身,寧願替夫買妾,臨終時才落夫家;自梳女則終身不嫁,終老於姑婆屋。由於女性獨身的例子在中國的傳統社會畢竟是少數,這些少數個案又多被合理化,因此未曾引起太多的爭議。
不過,近代以來女子獨身問題卻備受關注,並以老處女、老姑娘或老小姐等辭彙稱呼不婚女性,甚至稱不婚是病態或變態的現象,與目前稱不婚者為單身貴族,實大異其趣。 嚴格而言,在近代適婚人口中,不婚女性所占的比例有限。根據一九二○-一九四○年代對農家女性的調查顯示,這段時期女性平均初婚年齡為十七-十八歲,以雲南呈貢縣為例,二十歲以前結婚的女性高達百分之九十,陳達還特別指出,這地區的女性很少過了二十五歲以後才出嫁,而三十歲以後才結婚的女性幾乎不曾見。
婚姻在人類史上是一項相當重要的課題,不僅涉及男女兩人的生活,也與婚姻制度、法律、社會規範、醫療衛生及男女性愛等問題息息相關。婚姻的背後既然伴隨著這許多複雜的社會與文化面相,那麼男女兩性若不發生任何婚姻關係,各自選擇獨身的生活型態,是否可以讓人類的生活變得單純而平靜?很顯然的,這個答案是否定的。近代中國出現倡導獨身的聲音時,隨即遭到強烈的質疑和關切,特別是女子的獨身。
事實上,近代以前中國便有女性獨身,儘管各朝代對男女的成婚年齡有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定,甚至將不婚者的父母處以重罪,以防範怨女曠夫的產生,仍無法禁絕女性不嫁。較常見的是,因廢疾而不婚、為當尼姑而出家;另是出於孝順而不婚,戰國時代齊國北宮的女兒嬰兒子「徹其環瑱,至老不嫁」便是為奉養父母。較特殊的是,因才華過人不願婚嫁,最後被延攬入宮司教,以藝學揚名顯親,例如唐代的宋若昭;「憲、穆、敬三帝,皆呼為先生,六宮嬪媛、諸王、公主、駙馬皆師之,為之致敬」。 還有女性則是採「慕清」方式拒絕出嫁,也就是刻意嫁給已死的男子,讓自己過著沒有實際婚姻生活的清靜日子,廣東許氏女子和她的小姑便是以「慕清」名義,絕意于歸。再是地方婚俗或不婚傳統造成的女性結伴獨身,華南地區便流傳不落夫家和自梳的風俗。其中不落夫家的部分,女性為保持獨身,寧願替夫買妾,臨終時才落夫家;自梳女則終身不嫁,終老於姑婆屋。由於女性獨身的例子在中國的傳統社會畢竟是少數,這些少數個案又多被合理化,因此未曾引起太多的爭議。
不過,近代以來女子獨身問題卻備受關注,並以老處女、老姑娘或老小姐等辭彙稱呼不婚女性,甚至稱不婚是病態或變態的現象,與目前稱不婚者為單身貴族,實大異其趣。 嚴格而言,在近代適婚人口中,不婚女性所占的比例有限。根據一九二○-一九四○年代對農家女性的調查顯示,這段時期女性平均初婚年齡為十七-十八歲,以雲南呈貢縣為例,二十歲以前結婚的女性高達百分之九十,陳達還特別指出,這地區的女性很少過了二十五歲以後才出嫁,而三十歲以後才結婚的女性幾乎不曾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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