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董小姐的故事和她的微笑
事情要從我在臉書上偶然發現的一篇文章開始講起,文章的作者是一個似乎失蹤了一陣子的名字「董成瑜」:
【陳啟禮的Polo衫】
2005年陳啟禮已經流亡柬埔寨多時,心心念念要回台灣,邀請多家媒體去柬埔寨採訪他,我們自費去採訪三天,某晚他請我們在一家餐廳的包廂吃飯,他手機響起,他邊講邊朝外走,說時遲那時快,整桌的手下立刻轟地全站起來跟出去,將他團團圍住,每個人都手按口袋(可能有槍),警覺觀察。我和攝影同事目瞪口呆坐著,為這精良的組織訓練咋舌,為宛若置身黑幫電影而緊張。結果沒事,沒有人利用電話引誘他走出去殺他。兩年後他癌症復發,客死在香港這個最靠近台灣的華人地區,終究沒能如願回到台灣。
出刊時他原本對我期待甚深,交代屬下要多買雜誌,後來看到屬下傳真去柬埔寨的報導,十分失望,認為我仍著重在他過去的事,不寫他的許多善行,因此就不買雜誌了。
那次我在台灣側訪了「一清專案」時負責逮捕陳啟禮的市刑大警員藍文仲。藍文仲意外的為那個時代、為江南案--陳啟禮人生的最高潮,做了一個小小的註解。
「那是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當時我們不知道江南案,也不清楚為何要抓陳啟禮。前一天,顏世錫要我們十二人去抓他,去之前,要先發誓,今日之事不能說。我們奉命要先抓到陳啟禮,才開始一清專案。」
起先警方不知道陳啟禮在哪裡。後來查到陳啟禮妻子陳怡帆舅舅名下在木柵國花山莊的房子。藍文仲和一位女警搭配,帶一桶喜年來蛋捲去按電鈴,一個傭人出來應門,他隨口說要找一位陳先生,傭人說沒這人。「但開門時,我已看到陳啟禮在裡面講電話。我就退回山下,之後十二人全在此會合,將房子團團圍住。」
警方衝進去時,陳啟禮仍在講電話。「我們把電話按掉,他說:『我在跟魯俊(時為台北市刑大除暴組組長)講電話!』我們銬他,他說:『為什麼銬我?我是情報局的人,你們抓我,要付出很大代價!國家會動盪哦!』我們把他和他老婆銬起來。我去搜他房間。他的衣櫃一打開,全是Polo衫!每種顏色有好幾件。那時Polo衫很罕有,是高級品,」藍文仲有些不好意思:「從此我也開始穿Polo衫了。」
這是陳啟禮對當時一個年輕刑警的影響。
我忍不住留了言(當然也立即分享):
讀這篇文章,想到宋冬野的歌詞:「董小姐,你才不是一個沒有故事的女同學」我說的不是原歌詞的脈絡,我想起那些買了雜誌,發現沒有董成瑜的文章就很失落的日子。還好,她又開始讓我們在臉書上看到文章,她還是那麼靈動,丟出一個句子就是一個故事,她才不是隨手就把故事丟了出來,這位學電影的女同學經營一個念頭就是一個短片,讀她一個故事,鏡頭就隨著她的筆尖移動,她寫的是短文嗎?當然是劇本。但你讀到最後結尾又有電影做不到的無比俐落的「收一把」,這時你彷彿又聽到宋冬野的歌聲從煙霧中傳來:「董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時候很美。就像安和橋下,清澈的水。」
董成瑜當然是習慣讓我們驚豔的,她是許多讀者熟悉的《壹週刊》十多年來、一百多篇人物專訪的作者,她本人雖然神秘,但文字的岀場每次總是華麗動人!我很難想像,在台灣,能將新聞人物專訪寫作當成一個專業,甚至做成了一門手藝。
新聞記者多半是在自己的採訪領域裡,以人寫事或以事寫人,媒體絕少將人物專訪做成專業領域,也曾有同業試圖倣國外人物雜誌的作法,但都未能持久。答案很簡單,因為很難。人物寫作不要說做成一種媒體了,做成一專業的「工種」都很難養活。
《壹週刊》是本很受爭議的雜誌,《花花公子》前陣子宣布不再刊登裸女照片,許多讀者想起當年偷看《花花公子》被逮著的時候,總說是為了讀裡頭的「好」文章。我讀《壹週刊》的理由不複雜,因為在電視台工作,必須讀,當然也會以自己閱讀的經驗想像這本雜誌的內容策略,譬如說,它為什麼要不惜成本發展一個「人物組」,人物專訪對《壹》來說並不像某些高價專欄有裝飾性,那是要能吸引一般讀者、要能賣錢的內容。我喜歡讀,也會期待讀《壹》的人物專訪,尤其是從創刊開始,重要關鍵人物的專訪都是領軍親征的人物組頭頭董成瑜的文章。行內的人都知道,這《壹週刊》的薪水不好拿,可黑道岀身的大哥顏清標一看到她就噤聲左右,說:「《壹週刊》的殺手來了,」我還是吸了口氣、使勁想像當時這位清麗佳人現身時的專業氣場。
最難忘的當然是她訪問黎智英的文章,這活兒談何容易?她自己說:「採訪自己的老闆不容易,不是得罪老闆就是得罪讀者,最可能是把兩者都得罪了」。我算是個挑剔的讀者,她沒得罪我;她應該也沒得罪老闆,否則《壹週刊》不會一連四次的黎智英訪問都是她做的。我討厭《壹週刊》有八百個理由,她的訪問解釋了其中四百個「為什麼」。很少有老闆能這麼給答案,也很少有訪問者能要到這麼多答案。
美國的人物訪問女王芭芭拉華特絲退休時接受訪問,第一個問題就問她:「訪問別人與接受訪問有什麼不同?」她答:「訪問別人的時候,你控制全局;接受訪問的時候,你以為你主控,其實不然。」(When you’re interviewing someone, you’re in control. When you’re being interviewed, you think you’re
in control, but you’re
not.)華特絲講的總像是真理,細品之下,女王講的是一個修煉到的境界,哪裡是隨便就能做到。一個訪問者的心理素質,如果不夠強,情蒐、策略、佈局、手藝缺一不可,又哪裡是一句「說大人則藐之」就可以當成心法說過關就斬將?這本書裏雖然只收了三十一篇文章,不乏各種叱吒風雲、喊水結凍的人物,我總是揣想《壹週刊》的「好名聲」輕易就讓這些風口浪尖的人就範?除了要敲得開門,你喜歡也得訪,討厭也得訪,也容不得你害怕膽怯……她必須隱藏自己的政治傾向,喜怒哀樂,一方面把自己當成同理心機器,把所有被訪問者拉到人與人性的位置;有時得示強以弱,實以虛之,否則抓不住真相;起筆當下,非得想像讀者有火眼金睛、作者別有居心都無所遁形不可。
在這十多年線性時間的人物訪問,發表當時無不緊抓讀者眼球,掀起話題,而每一篇都是以「週」為計的保鮮期限,收集成冊後,略為還原時空背景,有的讀來飽含意趣,有的別有體會,也有封存原汁原味,都淬煉為雋永常新的人物專訪精品。
董成瑜的這本人物自選集,訪問的功夫,鐵杵磨成針,不見得在字裡行間就能透悉,有些修行能耐也不必都為外人道;但是從每一篇的寫作,倒是都能讀得到作者的慧心與匠心,尤其是她調皮埋藏的彩蛋,像是就在等著看看讀者發現時的表情。每一位成功的人物寫作者的筆都是複雜的,但一定擁有巨大的同情,足以穿透閱讀者的差別態,嘗試回到平常人間的條件,讓人看見人,心遇到心。我在董成瑜的文章中感受到這樣的企圖,而且認真的微笑。
陳浩(媒體人、作家,現任雲廣科技公司總經理)
自序
進入他人內心之必要
一則蘇聯時期的政治笑話。布里玆涅夫死後下了地獄,不過因為他曾是一個偉大的領袖,他被賦予可以參觀地獄並選擇一個房間的特權。導遊打開一扇門,布里茲涅夫看到赫魯雪夫坐在沙發上,瑪麗蓮夢露坐在他大腿上,兩人正激情擁吻。布里茲涅夫開心地喊著:「我選這個房間!」導遊說:「別急,同志!這個房間不是給赫魯雪夫的,是給瑪麗蓮夢露的。」
這個笑話說明了我在《壹週刊》十四年來的部分感受。別人以為的地獄,我在其中看到了驚奇的風景。而在採訪人物時,觀點如果也能翻轉再翻轉,那麼風景就更是變化無窮了。
時報出版邀我出書時,我起先有些遲疑,擔心我在《壹週刊》的人物報導文章,是否過了那個當下,就過了時。後來想到二〇一一年我採訪林青霞時,在電影資料館讀了大量上個世紀七〇年代的雜誌後發現,讀舊雜誌給人一種自己能預知未來的錯覺,你知道這些人後來的發展,但當時置身其中的人不知,你簡直可以與當時的他們對話,這是非常有趣的經驗。想到此事,也就不再煩惱,雖然我寫的人物可能沒有七〇年代影劇雜誌生猛有趣,不過我最近整理這些文章時,仍常有那樣的感受,不同年份採訪的不同人之間,甚至還可以彼此呼應。
這些從「非常人語」專欄中選出的三十一篇人物訪談,大部分都對當時的我有某種程度的啟發,或無意中映現了當時社會的氛圍,現在經過了時間與距離再看,意義又複雜一些。我依時間由近而遠排列,希望讀來有一種時光回溯之感。
媒體人兼作家陳浩幫我寫序前,提出幾個問題問我,他的問題直指核心,幫助我釐清了採訪生涯中糾結的線頭。以下是我們的對談:
1.你為什麼會選擇寫人物訪問?除了外在的原因,還有你自己的理由?
二〇〇一年初,網路泡沫消退,創刊剛滿一年的網路媒體《明日報》突然宣布結束,三分之二的員工被通知的同時,也收到一封信,告知我們可以領資遣費離開,或者去剛開始籌備的《壹週刊》。我一時無事,選了後者,只是我原先負責「閱讀版」,實在不知去這樣的媒體能做什麼。總編輯裴偉特別設了一個「文化組」容納我們,只是籌備期我感到難以融入,決定離開。那時裴偉說,老闆黎智英交代要比照香港《壹週刊》,在A本成立人物組,不如你就負責這組吧(後來A本又增加了財經人物組,B本也另設一人物組專訪演藝界一線人物,這都不歸我管)。我答應了。我其實內向,時常沉浸於小說、電影中,對人一直很有興趣,寫人物可以躲在記者的身份背後,安全地接觸、觀察各種人,而且受訪者通常都有點緊張、注意自己的形象,就不會注意我了。
黎智英設人物組的概念很吸引我,他覺得媒體上的人物專訪,都理所當然由各線的記者負責,這樣的結果是,線上記者為了維持人脈關係,不敢得罪人,寫出來的人物不會好看,更不可能有火花。「人物組」與任何線都沒有直接關係,記者就沒有後顧之憂,而且沒有線上記者既定的看法與偏見,反而能用全新眼光看待每一個受訪者。黎智英不怕得罪廣告主,他認為只要讀者喜歡這本雜誌,廣告主就不得不來買廣告。這一點後來獲得證實。
在這之前,我一直在出版線,接觸的都是作家和出版社,這圈子很小,採訪作家、寫出版觀察,記者總覺得自己矮作家一截,而且工具性質甚強,我要努力讓自己看起來不像一個工具,結果是採訪者與受訪者都有些裝模作樣。在《壹週刊》寫人物就沒有這種煩惱(但有其他煩惱),而且也因為不怕得罪人,反而要求自己更多,發想問題、蒐集材料、安排側訪都更用心,否則對受訪者不公平。
人物組沒有設限,可以採訪各領域的大人物小人物。我因此有機會採訪到黃任中、陳啟禮、阿基師、李安、蔡英文、李登輝、馬英九這些我過去不可能接觸的人。後來我聽說《明日報》時期的一位高層不無感嘆地說我去了《壹週刊》,還得去採訪黃任中這樣的人,言下之意是報社結束,我們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人,也被迫「下海」了。殊不知,我真是如魚得水,大開眼界。
2.對我而言,寫人物專訪很難,你覺得難嗎?有難的地方嗎?
在《壹週刊》人物組工作,有一項比負責偷拍的別組同事還要難的難題,就是,偷拍不需要受訪者同意,我們卻一定要得到同意。創刊的前幾年,我們最困難的就是約人,自認是名門正派或是討厭壹傳媒的人,怎樣都不肯答應,即使答應,說話也多所保留。我們乾脆轉而採訪一些更有趣的人,他們或有爭議,卻也比較容易答應受訪,大概是因為已經無可損失,他們通常展現出來的性格特質也更豐富多彩。後來我們漸漸做出一點成果,約人就比較容易了。這中間也要感謝雲門舞集林懷民先生,他幾次在媒體訪問中,特別幫我們人物組說話,還要求對方一定要寫出來。
人只要約得成,後面的就比較好辦。對我來說,難的是,要怎樣寫得立體、不扁平、見人所未見。我們不在意受訪者怎麼想,我們在意的是讀者,這不只是為了賣雜誌,而是讀者很聰明,一看便知這是不是討好受訪者的公關稿。
因此,如果出刊後受訪者稱讚我寫得好,我會有點難受,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討好,太合對方的意、太沒有觀察力與判斷力,只寫他/她想展現的那一面?大部分的受訪者都沒有回應,那麼我就像剛做了賊似的,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這種心理波動要經過一段時間才會平復。當然,也曾有人去黎智英面前告狀,說我扭曲他(例如魏京生),黎智英會讓我知道此事,但他一向支持我們,除非我們在專業上犯了錯。黎智英的好處是,他不會因為你寫了他的朋友不好就罵你或處罰你,反而常說,「你不要幫人擦鞋」,就是說你不要寫這種公關稿討好別人。我幾次專訪黎智英,有時寫到他可能看了不會太舒服的事,他也會忍耐。像我這種長著反骨的人,很適合做這工作。當然,有時他也會批評我寫得太溫和沒有火花。
3.我覺得要進入別人的內心很難,你覺得需要進去嗎?怎麼進去?怎麼出來?
我覺得,要把一個人寫好,要能達到愛上那人的程度,唯有「愛」他/她,才會一心一意都在那人身上,但這又絕對不是愛情,而是一種人類比較少用到的感情,它是介於你喜歡上一個作家的小說(或是一個歌手的歌、一個導演的電影……)以及父母對待子女這兩者之間的一種感情,你既希望愛他/她的一切,又決不想要溺愛他/她。
在這段全心全意投入的採訪與寫稿時期,你朝思暮想著這個人,見到他/她時你熱情如火,回家後跟朋友家人喋喋不休討論這個人,你把所有讀過看過的小說、電影中的人物與情境,以及自己與朋友家人的成長經驗,都拿出來對照……,日思夜想就是想把這個人解讀得更深一點。
這種情感的程度與力道,必須與愛情相同,但又不可能有任何曖昧,一旦曖昧,寫東西就不客觀,會觸犯專業。這種情況比較像是熱情的油遇到了水,界線非常明確。而你雖然投入這樣多的感情,寫的時候又要保持距離,冷淡一些,才能平衡。
當然以上都是理想的狀況,常常我野心太大,投入過了頭,或者力有未逮,就會寫不好,我會很沮喪,出刊後連看都不敢看。我幾乎不寄雜誌給受訪者,因為這會讓我覺得自己寫不好還沾沾自喜,所以乾脆當作沒有這回事。我對自己寫的人物從來都沒有信心。
我們真正無情的時刻,是稿子一旦見刊,這種感情就迅速褪去,你幾乎看得到自己在向逐漸遠去的他/她揮手再見。
4.「怎麼出來」的意思深一層說,是訪問的距離與寫作的距離,你會喜歡或討厭你的訪問對象嗎?即使沒到喜歡或討厭的地步,總有溫度的問題,你總是熱或總是冷?
受訪對象通常是我自己從當時的社會環境中發生了好事壞事的名人之中選的,所以既受情境影響,我自己好奇心也強,當然有很大的熱情,不論他/她是怎樣的人,形象好、形象不好,我都如前所說,簡直是「愛」上他/她了,只是,一旦交了稿,這種感情就消失了。
有極少數的受訪對象後來成了朋友,或是偶爾在某些場合遇見,他們一開始會對我有期待,以為我還會像過去那樣對他/她有那樣飽滿的感情,會有好多話問他/她,對他/她還是那麼好奇。但這完全是誤解,因為那時我已經變回原來的我,可能正「愛」著別人,於是現在的我對他們來說,就變得很無趣。這一點,我是幾次看到這種期待與失望的眼神後領悟到的(當然也可能是我自己想太多),這大概是記者的宿命。
5.你做訪問或寫作有SOP嗎?比如說,找幾個他的朋友,找幾個他的敵人之類。寫作時的原則是什麼?
一開始,黎智英就要求我們,寫人物一定要長時間的與對方多次相處,至少要見面長談兩三次以上,要跟著對方去做很多事,還要採訪他/她的家人、好友、敵人、同事、前同事等等。他認為人只要相處久了,就會有感情,也就是放下戒心,這時好的東西就會出來。
這些基本要求,我們都盡量做了。做這些側訪其實不容易,你找到他的敵人,敵人常常因為不信任《壹週刊》,或者討厭他,或是想表現自己的大度而不願受訪,有時還會通知對方說我們去找他,使受訪者對我們產生疑慮。受訪者的家人好友則只說好話,又遮遮掩掩,怕我們其實是想爆料……,所以我們常常是把許多力氣花在與這些人的搏鬥上,不過也很有趣,可以觀察人性。
後來我就養成一個習慣,就像美國黑人走在路上隨時要有高舉雙手作出投降姿勢的準備,我每做各種大小採訪側訪,都要先做一個小演講,說明我們人物組不負責偷拍,「我們是做明的不是做暗的」,想辦法卸除對方戒心。
有些見過世面、理解人性的受訪者,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他們既然接受採訪,會儘量掏出自己內心最深層甚至黑暗的東西,只怕掏得不夠徹底,這些人往往是真正優秀的創作者(例如某些作家、導演、藝術家),在這過程裡,我會深深地被感動,讓這些東西變成我自己生命的一部份。寫出來之後,如果也能讓一些讀者感動,那就是做為一個採訪者最大的快樂與成就。
寫作時的原則。我是小說愛好者,一開始就很自然採取了接近小說的敘述口吻,就是先找到一個敘述語調,然後才開始說故事,把採訪材料和觀察編織進去。這樣寫出來的東西,會與一般的新聞報導不太一樣,文字也比較有溫度。當然,以上所說都是最理想的狀況,我時常沒能做好,或因截稿時間在即而虎頭蛇尾。
另外還有視角的問題。一般人看到小人物,雖然不見得一定視之卑微,但看到有權有勢的大人物時,通常都特別景仰。我總是要求自己和同事,如果做不到眾生平等,那就用仰角看小人物,用俯角看大人物吧,這樣一定能看到不一樣的東西。
我後來讀到《紐約客》裡的人物與其他報導,他們的記者當然非常優秀,文章常會很自然地引述文學作品(絕非掉書袋),你就知道,他們的閱讀非常廣泛,尤其一定熱愛文學。後來我們人物組找記者,最低標準就是要喜歡閱讀。大量閱讀能增加想像力,想像力對於問題的發想以及追問問題的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
十多年來,我最驕傲的不是自己寫的東西,而是我曾與幾位優秀的記者共事,他們比我聰明,文字比我好,又(不得不)聽我的意見,我很感謝他們。
(本文節錄自〈自序:進入他人內心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