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本書以醫療行為論以刑事過失責任為主軸,並兼及一些醫療倫理議題,共分成七章主題,第一章為「由刑事過失責任概念論醫療行為之注意義務」、第二章為「醫療紛爭事件在刑事過失責任中因果關係判斷問題」、第三章為「醫師誤診與刑事過失責任成立之關連探討」、第四章為「組織醫療與刑事過失責任歸屬之探討」、第五章為「醫療紛爭事件之刑事鑑定制度探討」、第六章為「醫療紛爭事件中民事、刑事過失責任適用之區別比較」、第七章為「醫療倫理與法律責任之相關議題」。書中的各個主題皆有我國司法實務上曾經判決過的醫療紛爭案件,本書藉由具有法律與醫療專業的作者群從法律及醫療觀點之分析,希望呈現司法實務在處理這些醫療紛爭案件所出現的問題,本書並嘗試提出一些可能的解決之道,從而期盼台灣日後在面對醫療紛爭事件時,不論是醫學界或司法界都能夠跳脫本位與偏見,真正發掘問題所在並盡力解決,讓醫法之間具有良性溝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主要作者:
盧映潔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
共同作者依姓氏筆劃:
王文弘
國泰醫院耳鼻喉科主治醫師、輔仁大學醫學院助理教授
朱振國
台中榮民總醫院急診科主治醫師
周慶東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施宏明
嘉義基督教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
高忠漢
中國醫藥學院北港附設醫院麻醉科主任
陳信如
苗栗大千醫院胸腔科主治醫師
梁興禮
嘉義陽明醫院心臟內科主治醫師
許育瑋
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藥劑科特殊處方組組長
黃秋景
大林黃眼科診所院長
葛建成
前署立嘉義醫院心臟內科主治醫師
楊玉隆
楊玉隆家庭醫學科診所醫師
劉欣彤
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骨科主治醫師
劉士煒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肝膽腸胃科主治醫師
謝璧朱
前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安寧病房個案管理師
主要作者:
盧映潔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
共同作者依姓氏筆劃:
王文弘
國泰醫院耳鼻喉科主治醫師、輔仁大學醫學院助理教授
朱振國
台中榮民總醫院急診科主治醫師
周慶東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施宏明
嘉義基督教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
高忠漢
中國醫藥學院北港附設醫院麻醉科主任
陳信如
苗栗大千醫院胸腔科主治醫師
梁興禮
嘉義陽明醫院心臟內科主治醫師
許育瑋
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藥劑科特殊處方組組長
黃秋景
大林黃眼科診所院長
葛建成
前署立嘉義醫院心臟內科主治醫師
楊玉隆
楊玉隆家庭醫學科診所醫師
劉欣彤
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骨科主治醫師
劉士煒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肝膽腸胃科主治醫師
謝璧朱
前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安寧病房個案管理師
目錄
二版序 i
序 言 iii
第一章 由刑事過失責任概念論醫療行為之注意義務 1
第一節 刑事過失責任與醫療行為 1
第一項 過失與業務過失 1
第一目 刑法的過失概念 1
第二目 我國刑法之業務過失概念 7
第二項 醫療行為與業務過失 9
第一目 醫療行為之定義 9
第二目 以刑法業務過失論處醫療過失之適當性探討 10
第三項 醫療行為之注意義務─合醫療水準之診療義務 11
第二節 醫療準則的遵循與刑事過失責任成立之關連 14
第一項 醫療準則的意義 14
第二項 醫療準則的憑徵機能(Indizfunktion)─禁止反射性認定與證明負擔的逆轉 16
第三項 醫師未遵循醫療準則是否有過失之實務案例評析 21
第一目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度上訴字第1066號刑事判決 21
第二目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醫上訴字第7號刑事判決 26
第三節 醫療水準之判斷基準─常規診療的意義 32
第一項 過失責任之注意義務判斷基準爭議 32
第二項 醫療行為與刑事過失責任之評價基準探討 34
第三項 醫療行為與刑事過失責任評價基準之實務案例評析 36
第一目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2年度聲判字第3號刑事裁定 36
第二目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3884號刑事判決 45
第四節 醫師違反親自診療是否成立刑事過失責任之探討 52
第一項 對病情判斷及治療決定與施作有重要影響之醫師親自診療義務 52
第二項 醫師違反親自診療是否成立刑事過失責任之實務案例評析─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707號刑事判決 54
第一目 案例說明 54
第二目 本書評釋 57
第二章 醫療紛爭事件在刑事過失責任中因果關係判斷問題 59
第一節 刑法上因果關係理論 59
第一項 因果關係對刑事責任成立之重要性 59
第二項 刑法上因果關係理論介紹 60
第一目 條件理論 60
第二目 相當因果關係理論 63
第三項 是否引用疫學因果關係理論作為刑法因果關係判斷之思考 66
第二節 醫療紛爭事件之因果關係判斷 68
第一項 醫療紛爭事件之因果關係判斷難題 68
第二項 醫療紛爭事件中因果關係判斷之本書立論 70
第一目 醫療行為改變疾病演變之可能性機率 70
第二目 疾病進程與實證醫學對因果關係判斷之重要性 72
第三目 「疾病之自然進程是否可由醫療行為有效地加以攔截」作為因果關係之再建構 82
第三節 癌症之醫療刑事糾紛案例探討 91
第一項 臺灣高等法院92年度醫上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92
第一目 案例說明 92
第二目 本書評釋 94
第二項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2年度醫上訴字第1261號刑事判決 99
第一目 案例說明 99
第二目 本書評釋 102
第四節 氣管插管及氣管切開手術之因果關係再建構 107
第一項 氣管切開手術及氣管插管之醫療行為介紹 107
第二項 呼吸道處置醫療過失之因果關係判斷再建構 110
笫三項 氣管插管與氣管切開手術之醫療糾紛案例探討 122
第一目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8年度自字第25號刑事判決 122
第二目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96號刑事判決 126
第三章 醫師誤診與刑事過失責任成立之關連探討 129
第一節 醫療診斷的概念與誤診的意義、類型及其發生原因 129
第一項 醫療診斷的概念 129
第二項 誤診的意義與類型 131
第三項 誤診發生的原因 133
第一目 病人的因素 133
第二目 醫生的因素 135
第三目 醫療制度的因素 138
第二節 醫師「完全誤診」是否成立刑事過失責任之實務案例評析─評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重醫上更(三)字第207號刑事判決 140
第一項 案例說明 140
第一目 起訴事實 140
第二目 歷次鑑定意見整理 141
第三目 歷次判決理由整理 147
第二項 本書評釋 150
第三節 醫師誤診與刑法上因果關係判斷之實務案例評析 157
第一項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892號刑事判決 157
第一目 案例說明 157
第二目 本書評析 166
第二項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6520號判決 180
第一目 案例說明 180
第二目 本書評析 186
第四章 組織醫療與刑事過失責任歸屬之探討 197
第一節 組織醫療之意義 197
第二節 組織醫療分工模式之再釐清 198
第一項 概說 198
第二項 醫療組織分工模式的再建構─以藥師角色為說明 202
第一目 獨立型分工 202
第二目 建議、參考型分工 206
第三項 刑法上「信賴原則」於組織醫療分工之應用 209
第三節 醫療分工下刑事過失責任歸屬之探討 213
第一項 醫師分工下之刑事責任歸屬─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4年度醫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 213
第一目 案例說明 213
第二目 本書評釋 225
第二項 醫師與藥師分工下之刑事責任歸屬 233
第一目 諾和隆案(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醫易字第3號判決) 233
第二目 麻妥儂案(最高法院80年度台上字第84號判決) 238
第三目 帝拔癲案(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醫訴字第2號判決) 240
第五章 醫療紛爭事件之刑事鑑定制度探討 243
第一節 醫療紛爭事件與刑事鑑定制度 243
第一項 醫學專家鑑定的必要性 243
第二項 醫學專家鑑定的進行 245
第三項 醫學專家鑑定的任務 248
第四項 醫學專家鑑定的客觀性與中立性─同道不相害的迷思 250
第五項 法院與醫學專家鑑定的關係 252
第二節 我國現行醫療紛爭事件中刑事鑑定的問題檢討與建議 256
第一項 問題說明 256
第二項 本書建議 259
第三節 違誤鑑定之實務案例評析─評最高法院90
年度台上字第3688號刑事判決 261
第一項 案例說明 261
第一目 案例事實 261
第二目 判決爭點及理由整理 262
第二項 本書評釋 265
第一目 不能發現真實之司法宿命 265
第二目 對鑑定機關之批評 268
第六章 醫療紛爭事件中民事、刑事過失責任適用之區別比較 271
第一節 民事過失責任在醫療紛爭事件上的運用 271
第一項 醫療紛爭事件中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請求權基礎概述 271
第二項 民事過失責任之注意義務程度在醫療行為的應用 273
第三項 醫療契約之給付義務 275
第一目 醫療契約的意義 275
第二目 醫療契約之給付內容 277
第二節 民事過失責任與刑事過失責任之概念差異及其在醫療紛爭之適用 280
第一項 過失概念之民事、刑事責任的區別 280
第二項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與刑事過失責任中應盡之注意義務內容的區別─以說明告知義務為探討重點 282
第三項 醫師欠缺說明告知之相關刑事案例評析 289
第一目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2676號刑事判決 289
第二目 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上訴字第2821號刑事判決 304
第三節 民事過失責任與刑事過失責任之因果關係判斷差異 314
第一項 我國文獻及實務對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因果關係論述 314
第二項 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的因果關係判斷差異之本書立論 317
第三項 民事過失責任之因果關係應用相關案例評析─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易字第1032號民事判決 320
第一目 案例說明 320
第二目 本書評釋 324
第七章 醫療倫理與法律責任之相關議題 327
第一節 優生保健法之人工流產規範與未檢查出胎兒異常之爭議 327
第一項 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1項的說明 327
第一目 優生保健法的立法緣由 327
第二目 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1項之規範妥適性探討 328
第二項 未檢查出胎兒異常與醫師法律責任之實務案例評析 335
第一目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057號民事判決 336
第二目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度醫上字第2號民事判決 349
第二節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醫療倫理與法律責任之議題 355
第一項 病患最近親屬拒絕或撤除心肺復甦術的同意權爭議 355
第一目 問題概說 355
第二目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末期病患的定義及其適用範圍之本書探討 357
第三目 「不施行」以及「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之醫學概念區別及其倫理與法律的評價 361
第四目 最近親屬拒絕以及撤除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同意權之合理性探討 368
第五目 拒絕或撤除心肺復甦術之程序要件評析 377
第二項 安寧緩和醫療下嗎啡施用的問題探討 385
第一目 嗎啡施用之醫療倫理與法律爭議 385
第二目 施用嗎啡致死之實務案例評析─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1年度自字第1號刑事判決 390
第三節 精神衛生法中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之相關問題探討 395
第一項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治療之法律規定與要件 396
第二項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之法律性質探討 399
第三項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之救濟途徑及實務案例說明 401
第一目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目前之救濟途徑及救濟現狀 401
第二目 實務案例簡介 411
第四項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的法律要件與實務運作問題 413
第一目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之法律要件探討與缺失 413
第二目 強制鑑定與強制住院治療審查會之適當性問題 415
第三目 救濟程序之批評與建議 417
文章來源 421
序 言 iii
第一章 由刑事過失責任概念論醫療行為之注意義務 1
第一節 刑事過失責任與醫療行為 1
第一項 過失與業務過失 1
第一目 刑法的過失概念 1
第二目 我國刑法之業務過失概念 7
第二項 醫療行為與業務過失 9
第一目 醫療行為之定義 9
第二目 以刑法業務過失論處醫療過失之適當性探討 10
第三項 醫療行為之注意義務─合醫療水準之診療義務 11
第二節 醫療準則的遵循與刑事過失責任成立之關連 14
第一項 醫療準則的意義 14
第二項 醫療準則的憑徵機能(Indizfunktion)─禁止反射性認定與證明負擔的逆轉 16
第三項 醫師未遵循醫療準則是否有過失之實務案例評析 21
第一目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度上訴字第1066號刑事判決 21
第二目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醫上訴字第7號刑事判決 26
第三節 醫療水準之判斷基準─常規診療的意義 32
第一項 過失責任之注意義務判斷基準爭議 32
第二項 醫療行為與刑事過失責任之評價基準探討 34
第三項 醫療行為與刑事過失責任評價基準之實務案例評析 36
第一目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2年度聲判字第3號刑事裁定 36
第二目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3884號刑事判決 45
第四節 醫師違反親自診療是否成立刑事過失責任之探討 52
第一項 對病情判斷及治療決定與施作有重要影響之醫師親自診療義務 52
第二項 醫師違反親自診療是否成立刑事過失責任之實務案例評析─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707號刑事判決 54
第一目 案例說明 54
第二目 本書評釋 57
第二章 醫療紛爭事件在刑事過失責任中因果關係判斷問題 59
第一節 刑法上因果關係理論 59
第一項 因果關係對刑事責任成立之重要性 59
第二項 刑法上因果關係理論介紹 60
第一目 條件理論 60
第二目 相當因果關係理論 63
第三項 是否引用疫學因果關係理論作為刑法因果關係判斷之思考 66
第二節 醫療紛爭事件之因果關係判斷 68
第一項 醫療紛爭事件之因果關係判斷難題 68
第二項 醫療紛爭事件中因果關係判斷之本書立論 70
第一目 醫療行為改變疾病演變之可能性機率 70
第二目 疾病進程與實證醫學對因果關係判斷之重要性 72
第三目 「疾病之自然進程是否可由醫療行為有效地加以攔截」作為因果關係之再建構 82
第三節 癌症之醫療刑事糾紛案例探討 91
第一項 臺灣高等法院92年度醫上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92
第一目 案例說明 92
第二目 本書評釋 94
第二項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2年度醫上訴字第1261號刑事判決 99
第一目 案例說明 99
第二目 本書評釋 102
第四節 氣管插管及氣管切開手術之因果關係再建構 107
第一項 氣管切開手術及氣管插管之醫療行為介紹 107
第二項 呼吸道處置醫療過失之因果關係判斷再建構 110
笫三項 氣管插管與氣管切開手術之醫療糾紛案例探討 122
第一目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8年度自字第25號刑事判決 122
第二目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96號刑事判決 126
第三章 醫師誤診與刑事過失責任成立之關連探討 129
第一節 醫療診斷的概念與誤診的意義、類型及其發生原因 129
第一項 醫療診斷的概念 129
第二項 誤診的意義與類型 131
第三項 誤診發生的原因 133
第一目 病人的因素 133
第二目 醫生的因素 135
第三目 醫療制度的因素 138
第二節 醫師「完全誤診」是否成立刑事過失責任之實務案例評析─評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重醫上更(三)字第207號刑事判決 140
第一項 案例說明 140
第一目 起訴事實 140
第二目 歷次鑑定意見整理 141
第三目 歷次判決理由整理 147
第二項 本書評釋 150
第三節 醫師誤診與刑法上因果關係判斷之實務案例評析 157
第一項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892號刑事判決 157
第一目 案例說明 157
第二目 本書評析 166
第二項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6520號判決 180
第一目 案例說明 180
第二目 本書評析 186
第四章 組織醫療與刑事過失責任歸屬之探討 197
第一節 組織醫療之意義 197
第二節 組織醫療分工模式之再釐清 198
第一項 概說 198
第二項 醫療組織分工模式的再建構─以藥師角色為說明 202
第一目 獨立型分工 202
第二目 建議、參考型分工 206
第三項 刑法上「信賴原則」於組織醫療分工之應用 209
第三節 醫療分工下刑事過失責任歸屬之探討 213
第一項 醫師分工下之刑事責任歸屬─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4年度醫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 213
第一目 案例說明 213
第二目 本書評釋 225
第二項 醫師與藥師分工下之刑事責任歸屬 233
第一目 諾和隆案(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醫易字第3號判決) 233
第二目 麻妥儂案(最高法院80年度台上字第84號判決) 238
第三目 帝拔癲案(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醫訴字第2號判決) 240
第五章 醫療紛爭事件之刑事鑑定制度探討 243
第一節 醫療紛爭事件與刑事鑑定制度 243
第一項 醫學專家鑑定的必要性 243
第二項 醫學專家鑑定的進行 245
第三項 醫學專家鑑定的任務 248
第四項 醫學專家鑑定的客觀性與中立性─同道不相害的迷思 250
第五項 法院與醫學專家鑑定的關係 252
第二節 我國現行醫療紛爭事件中刑事鑑定的問題檢討與建議 256
第一項 問題說明 256
第二項 本書建議 259
第三節 違誤鑑定之實務案例評析─評最高法院90
年度台上字第3688號刑事判決 261
第一項 案例說明 261
第一目 案例事實 261
第二目 判決爭點及理由整理 262
第二項 本書評釋 265
第一目 不能發現真實之司法宿命 265
第二目 對鑑定機關之批評 268
第六章 醫療紛爭事件中民事、刑事過失責任適用之區別比較 271
第一節 民事過失責任在醫療紛爭事件上的運用 271
第一項 醫療紛爭事件中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請求權基礎概述 271
第二項 民事過失責任之注意義務程度在醫療行為的應用 273
第三項 醫療契約之給付義務 275
第一目 醫療契約的意義 275
第二目 醫療契約之給付內容 277
第二節 民事過失責任與刑事過失責任之概念差異及其在醫療紛爭之適用 280
第一項 過失概念之民事、刑事責任的區別 280
第二項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與刑事過失責任中應盡之注意義務內容的區別─以說明告知義務為探討重點 282
第三項 醫師欠缺說明告知之相關刑事案例評析 289
第一目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2676號刑事判決 289
第二目 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上訴字第2821號刑事判決 304
第三節 民事過失責任與刑事過失責任之因果關係判斷差異 314
第一項 我國文獻及實務對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因果關係論述 314
第二項 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的因果關係判斷差異之本書立論 317
第三項 民事過失責任之因果關係應用相關案例評析─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易字第1032號民事判決 320
第一目 案例說明 320
第二目 本書評釋 324
第七章 醫療倫理與法律責任之相關議題 327
第一節 優生保健法之人工流產規範與未檢查出胎兒異常之爭議 327
第一項 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1項的說明 327
第一目 優生保健法的立法緣由 327
第二目 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1項之規範妥適性探討 328
第二項 未檢查出胎兒異常與醫師法律責任之實務案例評析 335
第一目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057號民事判決 336
第二目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度醫上字第2號民事判決 349
第二節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醫療倫理與法律責任之議題 355
第一項 病患最近親屬拒絕或撤除心肺復甦術的同意權爭議 355
第一目 問題概說 355
第二目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末期病患的定義及其適用範圍之本書探討 357
第三目 「不施行」以及「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之醫學概念區別及其倫理與法律的評價 361
第四目 最近親屬拒絕以及撤除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同意權之合理性探討 368
第五目 拒絕或撤除心肺復甦術之程序要件評析 377
第二項 安寧緩和醫療下嗎啡施用的問題探討 385
第一目 嗎啡施用之醫療倫理與法律爭議 385
第二目 施用嗎啡致死之實務案例評析─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1年度自字第1號刑事判決 390
第三節 精神衛生法中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之相關問題探討 395
第一項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治療之法律規定與要件 396
第二項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之法律性質探討 399
第三項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之救濟途徑及實務案例說明 401
第一目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目前之救濟途徑及救濟現狀 401
第二目 實務案例簡介 411
第四項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的法律要件與實務運作問題 413
第一目 緊急安置及強制住院之法律要件探討與缺失 413
第二目 強制鑑定與強制住院治療審查會之適當性問題 415
第三目 救濟程序之批評與建議 417
文章來源 421
序
二版序
本書第二版,新增第四章「組織醫療與刑事過失責任歸屬之探討」,其中對於組織醫療的分工型態,有別於一般文獻僅簡單區分「水平分工」及「垂直分工」,本書第四章有較詳細的論述。並且不同於一般文獻多以醫師的醫療行為作為討論主軸,在本書第四章中以較少被探討到的其他醫療人員與醫師形成的組織醫療,說明其刑事過失責任的歸屬考量,亦以實際發生過的數個案例加以評析。此外,本書第二版於第一章「由刑事過失責任概念論醫療行為之注意義務」新添數個實務案例及其評析。又,本書第二版於第二章「醫療紛爭事件在刑事過失責任中因果關係判斷問題」,新增第四節「氣管插管及氣管切開手術之因果關係再建構」,針對呼吸道急症的插管及氣切醫療行為,在分秒必爭的過程,重新建構刑事過失責任之因果關係的判斷方式,而同樣以數個實務案例加以評析。
本書第二版改版之際,適逢「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之立法討論沸沸揚揚,許多醫界人士批評醫事主管機關對於醫療糾紛的處理不求真相,更非不責難補償,使得病患或家屬縱使領到補償金,仍可繼續對醫療人員提出民、刑訴訟,只會讓醫病關係更加惡化,防禦醫療的情形會更嚴重。醫界人士仍然憂心,倘若每個救不回來的病人,醫師都必須為此承受一個冗長訴訟程序,醫師的熱情終將消失,病人的生命健康將不再是醫師的首要任務,防禦性醫療行為將勝於一切。
實則,本書主要作者在第二版改版之前的數月,進行了一項風險極高的手術,幸而手術成功,在整個醫療過程,深刻體會每個醫療環節中各個醫療人員的專業付出與辛勞。當然,主要作者同樣也體驗了身為病人的抉擇困難與醫療過程的痛苦煎熬。然而主要作者亦能理解任意被濫訴之冗長訴訟程序的悲情與司法的無能為力,因而在接受手術前所立遺囑,其中交待若因手術風險而死,請家人務必不要興訟。惟,吾人無法期待每個人皆是如此心念,本書所有作者僅能以各人的法律與醫療專業,儘可能地讓法界與醫界相互了解彼此領域事務,若再遇有醫療糾紛,本書的論述或許可以提供一些判斷參考。
本書第二版,新增第四章「組織醫療與刑事過失責任歸屬之探討」,其中對於組織醫療的分工型態,有別於一般文獻僅簡單區分「水平分工」及「垂直分工」,本書第四章有較詳細的論述。並且不同於一般文獻多以醫師的醫療行為作為討論主軸,在本書第四章中以較少被探討到的其他醫療人員與醫師形成的組織醫療,說明其刑事過失責任的歸屬考量,亦以實際發生過的數個案例加以評析。此外,本書第二版於第一章「由刑事過失責任概念論醫療行為之注意義務」新添數個實務案例及其評析。又,本書第二版於第二章「醫療紛爭事件在刑事過失責任中因果關係判斷問題」,新增第四節「氣管插管及氣管切開手術之因果關係再建構」,針對呼吸道急症的插管及氣切醫療行為,在分秒必爭的過程,重新建構刑事過失責任之因果關係的判斷方式,而同樣以數個實務案例加以評析。
本書第二版改版之際,適逢「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之立法討論沸沸揚揚,許多醫界人士批評醫事主管機關對於醫療糾紛的處理不求真相,更非不責難補償,使得病患或家屬縱使領到補償金,仍可繼續對醫療人員提出民、刑訴訟,只會讓醫病關係更加惡化,防禦醫療的情形會更嚴重。醫界人士仍然憂心,倘若每個救不回來的病人,醫師都必須為此承受一個冗長訴訟程序,醫師的熱情終將消失,病人的生命健康將不再是醫師的首要任務,防禦性醫療行為將勝於一切。
實則,本書主要作者在第二版改版之前的數月,進行了一項風險極高的手術,幸而手術成功,在整個醫療過程,深刻體會每個醫療環節中各個醫療人員的專業付出與辛勞。當然,主要作者同樣也體驗了身為病人的抉擇困難與醫療過程的痛苦煎熬。然而主要作者亦能理解任意被濫訴之冗長訴訟程序的悲情與司法的無能為力,因而在接受手術前所立遺囑,其中交待若因手術風險而死,請家人務必不要興訟。惟,吾人無法期待每個人皆是如此心念,本書所有作者僅能以各人的法律與醫療專業,儘可能地讓法界與醫界相互了解彼此領域事務,若再遇有醫療糾紛,本書的論述或許可以提供一些判斷參考。
盧映潔
2015年6月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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