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壽星陳傳岳律師現任永社理事長,歷任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民間司改會董事長等要職,長期參與民主運動、律師制度革新及司法改革等重大事務,備受各界敬重。恭逢其七五華誕,特獻上本祝壽論文集,以表達最高的祝福。本書包含憲政與人權、法律制度與司法改革以及國際思潮三大部分,並蒐集壽星之相關著作,期能作為學術與實務重要之參考。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陳傳岳
【現職】.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暨所長(1974~)
.中央銀行法律顧問(1996~)
.外交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2002~)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1995~)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創社理事長(2012~)
【經歷】.財團法人台大法學基金會董事長(2005~2010/12/1)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2003~2004)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1997~1999)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暨執行委員(1997~1998,2000~2007)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1991~1992)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2004~2010)
.台北市台南一中校友會理事長(2003~2004)
.泛太平洋律師協會(IPBA)理事 (1997~2000)
.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 (APAA)副會長(1992~1994)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監事(1991~1995)、理事(1985~1987,2002~2007)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 (2002~2006)
.美國McGeorge School of Law講座(1989~2000)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1981~1996)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1971~2004)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1966~1973)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官(1965~1966)
【學歷】.國立台南一中高中畢業(1958)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1962)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比較法學碩士(1970)
.司法官訓練所第六期結業(1964)
.美國西南法學基金會美國法及國際法學院結業(1980)
黃昭元
【現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經歷】.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臺灣大學法學士
【講授科目】憲法、國際公法
陳耀祥
【現職】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經歷】執業律師
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及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學歷】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
蔡茂寅
【現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經歷】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學歷】日本名古屋大學法學博士
【講授科目】行政法、財政法、社會保險法
黃旭田
【現職】九大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政治大學法研所博士班研究
許志雄
【現職】興國管理學院講座教授
並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淡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
【經歷】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系主任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碩士、博士課程
日本東京大學法政研究所研究
【著作】憲法之基礎理論
當前憲政改革方案(合著)
現代憲法論(合著)
憲法秩序之變動
錢建榮
【現職】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陳宜倩
【現職】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助理教授
黃帝穎
【現職】律師
臺北教育大學兼任講師
羅承宗
【現職】崇右技術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兼系主任
【經歷】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契約講師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會資系、運籌系/兼任講師
南台科技大學財法所/兼任講師
興國管理學院財法系/兼任講師
中原大學財法系/兼任講師
淡江大學公行系/兼任講師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稅系/兼任講師
行政院約聘專門委員、蒙藏委員會簡任秘書
臺北市政府法規會約聘編纂、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幹事
【學歷】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台灣大學法學碩士、學士
李禮仲
【現職】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經歷】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學歷】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法學博士(S.J.D.)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法學碩士(LL.M.)
美國波士頓大學金融與銀行法法學碩士(LL.M.)
東吳大學法學士(LL.B.)
黃帥升
【現職】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臺灣臺北)
中華民國及美國紐約州律師
【經歷】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賦稅與金融政策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國際經濟關係委員會委員
英國特許仲裁人協會會員(Member of 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
世界律師協會亞太區協調主任委員(Asia-Pacific Coordinator of the World Law Group)
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秘書長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
萬國法律雜誌總編輯
全國律師雜誌編輯
【學歷】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法學碩士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士
【著作】《外資及台商在大陸布局之首要任務──中國子公司之設立及運作》,萬國法律,147期,2006年6月等十數篇法學論文
本書負責撰寫:貳、英文合約之基礎認識及參、基本條款
詹森林
【現職】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經歷】律師
【學歷】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
【講授科目】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契約法
鄭文龍
【現職】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李復甸
【現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
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
【學歷】中國文化大學法學博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林孟皇
【現職】臺北地方法院金融專庭法官
司法院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理事
文化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諮詢委員
【經歷】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內線交易防制課程講座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犯罪所得查扣研討會講座
櫃檯買賣中心查核人員專業訓練課程講座
臺灣證券交易所查核人員專業訓練課程講座
【學歷】花蓮師專、台大法律系、台大法研所
林佳和
【現職】政治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學博士
德國布萊梅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講授科目】勞動法學、國家學、憲法基本權、國家理論、運動法
廖福特
【現職】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副研究員
【經歷】東海法律系 兼任助理教授
台北大學法學系 兼任助理教授
台灣人權促進會 執行委員
台灣國際法學會 秘書長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 委員
外交部 諮詢委員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學歷】牛津大學法學博士
台北大學法學碩士
東海大學法學士
【講授科目】人權法;歐洲區域法律;國際法;憲法
王思為
【現職】南華大學歐洲研究所助理教授
【經歷】曾任總統府憲改辦公室諮議
【學歷】法國巴黎第五大學政治學博士
黃瑞明
【現職】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學歷】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陳傳岳
【現職】.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暨所長(1974~)
.中央銀行法律顧問(1996~)
.外交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2002~)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1995~)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創社理事長(2012~)
【經歷】.財團法人台大法學基金會董事長(2005~2010/12/1)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2003~2004)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1997~1999)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暨執行委員(1997~1998,2000~2007)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1991~1992)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2004~2010)
.台北市台南一中校友會理事長(2003~2004)
.泛太平洋律師協會(IPBA)理事 (1997~2000)
.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 (APAA)副會長(1992~1994)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監事(1991~1995)、理事(1985~1987,2002~2007)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 (2002~2006)
.美國McGeorge School of Law講座(1989~2000)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1981~1996)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1971~2004)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1966~1973)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官(1965~1966)
【學歷】.國立台南一中高中畢業(1958)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1962)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比較法學碩士(1970)
.司法官訓練所第六期結業(1964)
.美國西南法學基金會美國法及國際法學院結業(1980)
黃昭元
【現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經歷】.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臺灣大學法學士
【講授科目】憲法、國際公法
陳耀祥
【現職】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經歷】執業律師
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及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學歷】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
蔡茂寅
【現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經歷】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學歷】日本名古屋大學法學博士
【講授科目】行政法、財政法、社會保險法
黃旭田
【現職】九大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政治大學法研所博士班研究
許志雄
【現職】興國管理學院講座教授
並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淡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
【經歷】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系主任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碩士、博士課程
日本東京大學法政研究所研究
【著作】憲法之基礎理論
當前憲政改革方案(合著)
現代憲法論(合著)
憲法秩序之變動
錢建榮
【現職】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陳宜倩
【現職】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助理教授
黃帝穎
【現職】律師
臺北教育大學兼任講師
羅承宗
【現職】崇右技術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兼系主任
【經歷】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契約講師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會資系、運籌系/兼任講師
南台科技大學財法所/兼任講師
興國管理學院財法系/兼任講師
中原大學財法系/兼任講師
淡江大學公行系/兼任講師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稅系/兼任講師
行政院約聘專門委員、蒙藏委員會簡任秘書
臺北市政府法規會約聘編纂、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幹事
【學歷】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台灣大學法學碩士、學士
李禮仲
【現職】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經歷】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學歷】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法學博士(S.J.D.)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法學碩士(LL.M.)
美國波士頓大學金融與銀行法法學碩士(LL.M.)
東吳大學法學士(LL.B.)
黃帥升
【現職】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臺灣臺北)
中華民國及美國紐約州律師
【經歷】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賦稅與金融政策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國際經濟關係委員會委員
英國特許仲裁人協會會員(Member of 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
世界律師協會亞太區協調主任委員(Asia-Pacific Coordinator of the World Law Group)
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秘書長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
萬國法律雜誌總編輯
全國律師雜誌編輯
【學歷】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法學碩士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士
【著作】《外資及台商在大陸布局之首要任務──中國子公司之設立及運作》,萬國法律,147期,2006年6月等十數篇法學論文
本書負責撰寫:貳、英文合約之基礎認識及參、基本條款
詹森林
【現職】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經歷】律師
【學歷】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
【講授科目】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契約法
鄭文龍
【現職】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李復甸
【現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
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
【學歷】中國文化大學法學博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林孟皇
【現職】臺北地方法院金融專庭法官
司法院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理事
文化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諮詢委員
【經歷】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內線交易防制課程講座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犯罪所得查扣研討會講座
櫃檯買賣中心查核人員專業訓練課程講座
臺灣證券交易所查核人員專業訓練課程講座
【學歷】花蓮師專、台大法律系、台大法研所
林佳和
【現職】政治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學博士
德國布萊梅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講授科目】勞動法學、國家學、憲法基本權、國家理論、運動法
廖福特
【現職】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副研究員
【經歷】東海法律系 兼任助理教授
台北大學法學系 兼任助理教授
台灣人權促進會 執行委員
台灣國際法學會 秘書長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 委員
外交部 諮詢委員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學歷】牛津大學法學博士
台北大學法學碩士
東海大學法學士
【講授科目】人權法;歐洲區域法律;國際法;憲法
王思為
【現職】南華大學歐洲研究所助理教授
【經歷】曾任總統府憲改辦公室諮議
【學歷】法國巴黎第五大學政治學博士
黃瑞明
【現職】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學歷】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目錄
序文—翁岳生
陳傳岳律師傳記
編者序
第一章 憲政與人權
台灣憲政與憲法學的重要發展:2000~2013/黃昭元/003
半總統制下之總統法定職權與政治影響力
──台灣憲政經驗的省思/陳耀祥/020
社會保障法概說/蔡茂寅/039
由教、考、訓、用談台灣的法治國理想/黃旭田/062
一般行為自由的探討
──從司法院釋字第689號解釋談起/許志雄/073
為檢肅流氓條例劃下休止符
──釋字第384號、523號及636號解釋巡禮/錢建榮/120
初探個資保護與公共利益之平衡
──以民意代表職權行使範疇為主/許惠峰/144
反黑箱服貿協議公民運動如何教我成為更好的教授
──大學作為知識建構之解放通道:
關於學習空間、主體與權力關係之觀察/陳宜倩/176
從憲法觀點析論「九月政爭」/黃帝穎、李彥賦/192
什麼才是關說?/羅承宗/222
第二章 法律制度與司法改革
內線交易構成要件之研究
──以「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5項及第6項重大消息範圍及
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為中心/李禮仲/245
論企業營業秘密管理制度之員工管理法制爭議/黃帥升、洪志勳/277
從信用卡消費債務檢討民法第205條之修正/詹森林/299
律師的法庭辯護技術初論/鄭文龍/318
強化監察權──兼論司法改革/李復甸/347
台灣檢察制度的問題及其改革方向
──從2006年首長特別費案的偵辦談起/林孟皇/358
檢察官評鑑制度之改革建議/高涌誠/422
對檢察官濫權訴追之抑制/吳景欽/429
司法不法的國家賠償責任──以國家賠償法第13條為中心/張雁翔/457
第三章 國際思潮
法律與新自由主義意識型態──觀察的嘗試/林佳和/487
行政法院適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檢視/廖福特/518
瑞士成為永久中立國之背景與演進/王思為/541
文學與政治的交會
──記德國鈞特•葛拉斯與威利•布蘭德的年代/黃瑞明/551
個人資料保護的新思維
──簡析2012歐盟個資保護基本規則草案/郭雨嵐、謝祥揚/568
附錄
陳傳岳律師簡介/585
陳傳岳律師年表/587
從法官個案評鑑看法官醜態──兼評個案評鑑的運作/陳傳岳/590
檢驗「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之成果/陳傳岳/603
陳傳岳律師傳記
編者序
第一章 憲政與人權
台灣憲政與憲法學的重要發展:2000~2013/黃昭元/003
半總統制下之總統法定職權與政治影響力
──台灣憲政經驗的省思/陳耀祥/020
社會保障法概說/蔡茂寅/039
由教、考、訓、用談台灣的法治國理想/黃旭田/062
一般行為自由的探討
──從司法院釋字第689號解釋談起/許志雄/073
為檢肅流氓條例劃下休止符
──釋字第384號、523號及636號解釋巡禮/錢建榮/120
初探個資保護與公共利益之平衡
──以民意代表職權行使範疇為主/許惠峰/144
反黑箱服貿協議公民運動如何教我成為更好的教授
──大學作為知識建構之解放通道:
關於學習空間、主體與權力關係之觀察/陳宜倩/176
從憲法觀點析論「九月政爭」/黃帝穎、李彥賦/192
什麼才是關說?/羅承宗/222
第二章 法律制度與司法改革
內線交易構成要件之研究
──以「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5項及第6項重大消息範圍及
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為中心/李禮仲/245
論企業營業秘密管理制度之員工管理法制爭議/黃帥升、洪志勳/277
從信用卡消費債務檢討民法第205條之修正/詹森林/299
律師的法庭辯護技術初論/鄭文龍/318
強化監察權──兼論司法改革/李復甸/347
台灣檢察制度的問題及其改革方向
──從2006年首長特別費案的偵辦談起/林孟皇/358
檢察官評鑑制度之改革建議/高涌誠/422
對檢察官濫權訴追之抑制/吳景欽/429
司法不法的國家賠償責任──以國家賠償法第13條為中心/張雁翔/457
第三章 國際思潮
法律與新自由主義意識型態──觀察的嘗試/林佳和/487
行政法院適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檢視/廖福特/518
瑞士成為永久中立國之背景與演進/王思為/541
文學與政治的交會
──記德國鈞特•葛拉斯與威利•布蘭德的年代/黃瑞明/551
個人資料保護的新思維
──簡析2012歐盟個資保護基本規則草案/郭雨嵐、謝祥揚/568
附錄
陳傳岳律師簡介/585
陳傳岳律師年表/587
從法官個案評鑑看法官醜態──兼評個案評鑑的運作/陳傳岳/590
檢驗「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之成果/陳傳岳/603
序
序文
陳傳岳律師在台大法律學系就讀時低我兩屆,但因他與我的同鄉翁崇惠學隸(台大經濟系)是南一中的同學,又是同寢室的好友,經由崇惠的介紹,早就知道他的成績表現優異。
1966年我回到母校任教時,他已經是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三年後,他獲得美國南美以美大學(SMU)法學院獎學金。留美深造一年後,取得該校比較法學碩士學位。1970年回到台北地方法院,繼續擔任法官至1973年辭職為止。1974年,他和理念相同、志同道合的范光群兄等,從原為在朝法官轉為在野法曹,從事律師工作,一本初衷地繼續為司法打拚。
陳律師精力充沛、熱心公益,積極參與律師公會、法學會、仲裁協會、國際文經協會、同鄉會等等活動。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陳律師對司法改革的熱忱與奉獻。
早在1995年,他就擔任民間司改會籌備主任委員。該會於1997年正式登記為財團法人。他在1997年至1998年以及2000年至2007年二度擔任董事長,前後十年,實際領導民間司改會,從事司改工作。所以陳律師與民間司改會在我的印象中是形影不離的。雖然民間司改會的主張,司法機關未必全都接受,但其對於近來司法制度的健全、法院裁判品質的提升以及司法風氣的改善,仍具有一定的功效。
我從1999年2月起接任司法行政職務,首要任務是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同年4月中旬,司法院邀請有關機關商討決定,由審、檢、辯、學各推三人組成籌備委員會。陳律師以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的身分被公推為12位籌備委員之一,光群兄也以民間代表身分被推為籌備委員,選出司法院秘書長為籌備委員會召集人,每週開會一次。籌備期間雖然只有二個半月,但因籌劃周詳,設想周到,以及司法同仁高昂的士氣,全力參與,讓同年7月6、7、8日連續三天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能順利進行。期間獲得共識(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並且成為結論者,共有52件;未有共識之議題,共有19件,就其贊成及反對者分別列出其姓名與人數,資為後人擬定政策或方針時之參考。陳律師對於全國司改會,從倡議到籌備再到研討,乃至於形成會議結論,始終熱烈參與。從他在會議結束後短短三個月就發表題為:「檢驗『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之成果」的論文(刊於新世紀智庫論壇第7期,1999年9月30日),即可感受他對司法改革的熱衷,以及對於司法現狀的充分瞭解。該篇論文從全國司改會議磋商召開之經過、籌備之情形、會議議題研議結果的評析、此次會議的正面結果及其缺失,最後再以今後司改之推動與落實作為結論,不但內容完整,而且剖析深入、見解客觀、持平、中肯,是有關司改議題難得之佳作,足可作為歷史之見證。只可惜看到這篇文章的人,可能不多。
除了司改之外,陳律師參與的眾多公益活動之中,我必須附帶提一下他在台大法學基金會的奉獻。此基金會,係台大法律系前輩林敏生律師生前,號召系友以弘揚法治、協助法律系之學術、教學等有關系務之發展為目的,而共同捐助成立的。它的董事三年改選一次,迄今已經到第九屆了,陳律師從第一屆董事連任至今,未曾間斷過,而且從2004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連續擔任兩屆董事長,也就是第六屆和第七屆。期間,他積極推動德國民法之重新翻譯以及成立歐盟法中心。近來,他更以其法律事務所名義每年捐助100萬元,設立講座、邀請國外著名法學家前來講學,已經實施二年了。可見,他對母系的竭誠付出。
司法改革相當艱鉅,傳統上司法經常淪為統治者的工具,人民對於公平正義之渴望已久;如何重建司法之形象,使法官成為公平正義之化身,法院成為人民保障之最後一道防線,以贏得人民之信賴,成為現代法律人的重要職責。近年來,由於司法人員的覺醒,朝野上下之共同努力,司法已經逐漸在人民心中一點一滴地建立起信心來。追求健全的司法,儘管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過去胼手胝足、篳路藍縷所累積的司改成果更是得來不易。我對於有司改理念,並且對於司改努力奉獻的人,都由衷的感佩。陳律師這幾十年來,對於司改工作付出甚多,大家有目共睹,令人敬重。陳律師即將年滿75歲,在此,謹以上文為其祝壽論文集作序。祝他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繼續為司法改革共同奮鬥。
翁岳生
2014.6.10
陳傳岳律師在台大法律學系就讀時低我兩屆,但因他與我的同鄉翁崇惠學隸(台大經濟系)是南一中的同學,又是同寢室的好友,經由崇惠的介紹,早就知道他的成績表現優異。
1966年我回到母校任教時,他已經是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三年後,他獲得美國南美以美大學(SMU)法學院獎學金。留美深造一年後,取得該校比較法學碩士學位。1970年回到台北地方法院,繼續擔任法官至1973年辭職為止。1974年,他和理念相同、志同道合的范光群兄等,從原為在朝法官轉為在野法曹,從事律師工作,一本初衷地繼續為司法打拚。
陳律師精力充沛、熱心公益,積極參與律師公會、法學會、仲裁協會、國際文經協會、同鄉會等等活動。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陳律師對司法改革的熱忱與奉獻。
早在1995年,他就擔任民間司改會籌備主任委員。該會於1997年正式登記為財團法人。他在1997年至1998年以及2000年至2007年二度擔任董事長,前後十年,實際領導民間司改會,從事司改工作。所以陳律師與民間司改會在我的印象中是形影不離的。雖然民間司改會的主張,司法機關未必全都接受,但其對於近來司法制度的健全、法院裁判品質的提升以及司法風氣的改善,仍具有一定的功效。
我從1999年2月起接任司法行政職務,首要任務是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同年4月中旬,司法院邀請有關機關商討決定,由審、檢、辯、學各推三人組成籌備委員會。陳律師以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的身分被公推為12位籌備委員之一,光群兄也以民間代表身分被推為籌備委員,選出司法院秘書長為籌備委員會召集人,每週開會一次。籌備期間雖然只有二個半月,但因籌劃周詳,設想周到,以及司法同仁高昂的士氣,全力參與,讓同年7月6、7、8日連續三天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能順利進行。期間獲得共識(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並且成為結論者,共有52件;未有共識之議題,共有19件,就其贊成及反對者分別列出其姓名與人數,資為後人擬定政策或方針時之參考。陳律師對於全國司改會,從倡議到籌備再到研討,乃至於形成會議結論,始終熱烈參與。從他在會議結束後短短三個月就發表題為:「檢驗『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之成果」的論文(刊於新世紀智庫論壇第7期,1999年9月30日),即可感受他對司法改革的熱衷,以及對於司法現狀的充分瞭解。該篇論文從全國司改會議磋商召開之經過、籌備之情形、會議議題研議結果的評析、此次會議的正面結果及其缺失,最後再以今後司改之推動與落實作為結論,不但內容完整,而且剖析深入、見解客觀、持平、中肯,是有關司改議題難得之佳作,足可作為歷史之見證。只可惜看到這篇文章的人,可能不多。
除了司改之外,陳律師參與的眾多公益活動之中,我必須附帶提一下他在台大法學基金會的奉獻。此基金會,係台大法律系前輩林敏生律師生前,號召系友以弘揚法治、協助法律系之學術、教學等有關系務之發展為目的,而共同捐助成立的。它的董事三年改選一次,迄今已經到第九屆了,陳律師從第一屆董事連任至今,未曾間斷過,而且從2004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連續擔任兩屆董事長,也就是第六屆和第七屆。期間,他積極推動德國民法之重新翻譯以及成立歐盟法中心。近來,他更以其法律事務所名義每年捐助100萬元,設立講座、邀請國外著名法學家前來講學,已經實施二年了。可見,他對母系的竭誠付出。
司法改革相當艱鉅,傳統上司法經常淪為統治者的工具,人民對於公平正義之渴望已久;如何重建司法之形象,使法官成為公平正義之化身,法院成為人民保障之最後一道防線,以贏得人民之信賴,成為現代法律人的重要職責。近年來,由於司法人員的覺醒,朝野上下之共同努力,司法已經逐漸在人民心中一點一滴地建立起信心來。追求健全的司法,儘管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過去胼手胝足、篳路藍縷所累積的司改成果更是得來不易。我對於有司改理念,並且對於司改努力奉獻的人,都由衷的感佩。陳律師這幾十年來,對於司改工作付出甚多,大家有目共睹,令人敬重。陳律師即將年滿75歲,在此,謹以上文為其祝壽論文集作序。祝他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繼續為司法改革共同奮鬥。
翁岳生
201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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